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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占领剑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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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赞王子大剑挥舞,全力击杀,但是盾牌手显然训练有素,并不和他以力相抗,有节奏的退却,而且在盾牌手之下,伸出锋利的刀枪,向他杀去

    宣赞王子虽然十分的厉害,但是却不得不防备冷刀冷枪,这一受掣肘,攻势顿时大为缓和。

    李隆基倚天剑挥舞,将一面面的盾牌砍开,不少盾牌手死于非命。

    刹那之间就死了上十余人。

    但是舍瓦立即持厚背大砍刀抵挡住他的疯狂攻击。

    此时的李隆基,真正的是杀红了眼,拼命起来,竟然丝毫不比他断臂之前的武功更弱。

    舍瓦心中吃惊,看了无数吐蕃骑兵红红的眼睛,不要命的扑上来,再加上李隆基的拼命,虽然有点忌惮,可是一切早有准备,喝令手下盾牌手和刀枪手结成阵势,趁着应战。

    唐朝手下士兵,对于这些阵法平时都是操练纯熟。而且这些能乘坐大鸟飞临剑门关的勇士,又都是百一挑一的人才,这就使得李隆基和宣赞虽然狂暴,无数的吐蕃骑兵虽然勇悍,可是依然不能在短时间里将舍瓦这数百人围歼。

    战斗十分的惨烈。

    不过舍瓦催动阵势,却是一步一步的向城门口逼近。

    这就是双方争夺的焦点。

    ……

    城墙之上,身上有伤的牛僧孺抵挡住隆多的攻势。

    虽然他的武功比隆多高了一个层次,而且隆多此时又用不称手的兵器,可是很显然的,牛僧孺的伤势不轻,虽然勉强抵挡住攻击,但是其余的将领,则不能抵挡辛白江、班林的攻击,渐渐的被云梯架到了城墙高处,看看就要破墙而入。

    唐朝在城墙下督战,看到己方军队大占优势,心中甚喜。

    他知道,只要舍瓦在城中拖住了李隆基和宣赞王子,那么城墙十九守不住。

    可是,就在隆多等即将蜂拥冲上城头的时候,一把大剑如风而来,挟着万世不解的仇恨,直接偷袭隆多。

    隆多此时正和牛僧孺剧战,而且在城墙之上狭窄的空间里,周围都是李隆基的部下,这就使得他处于包围之中,再加上牛僧孺的武功实在有过人之处,他数次想要以力取胜,都被此人巧妙的用拼命杀招搏去。

    这一次偷袭,是看准了他的漏洞,必须得一下子成功。

    “啊也。”隆多暴退,此时的他,已经无法抵挡来自于两大高手的攻击。

    偷袭他的人是宣赞王子。

    他在剑阁之中被舍瓦的军士用圆盾结阵抵挡住,一时杀不开缺口,想到唐朝可能正在城墙上攻打,立即杀上城墙,要和这大仇人决战。

    其实,他最恨的人,当然不是舍瓦,而是唐朝。

    此人居然让他这样的天之骄子损失了足足六万骑兵,这份大仇,那是无论如何不可化解。这几日之中他每天心中所想的,就是要找到唐朝,和他决一死战。

    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他岂会错过。

    先杀了他的爪牙,此人肯定会现身。

    但是隆多忽然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因为宣赞王子的大剑如风切割而来,居然如影随形。

    他被人偷袭,先已经失了先机,这再被宣赞王子追杀,顿时陷入必死的局面。

    他本身的武功,就较宣赞王子低了一筹,现在再手这样的暗算,自然是别人板上之肉,只得尽力的挥舞大刀,试图和敌人拼个同归于尽。

    “去死!”

    牛僧孺的脸上射出恶毒的光,长刀射出,抵挡住隆多来自正面的攻击。

    如此一来,两大高手同时围攻隆多,即使他有三头六臂,恐怕也是必死无疑。

    哗啦。

    一声巨响之中,唐朝高高的身体,如一只漂浮的纸鸢,猛的就到了城墙之上。

    宣赞的偷袭虽然隐秘,但是又怎么逃得过唐朝的感官。

    此时的唐朝,隐隐窥视到至诚之道的一些影子,再在如此的情况之下,居然立即的发现了这样的暗算,身子腾空而起,在火神马的马背上尽力的一撑,上了四丈高墙。

    这一份轻功一露,不管是城上城下的士兵,都一时之间有点傻眼的感觉:这真的是人,而不是仙?

    玄铁重剑还在空中的时候,已经发出一有如实质的寒芒,正好霹在牛僧孺的厚背刀上,将他的手臂震得一阵的酸麻。

    “剑芒!”牛僧孺绝望的叫了起来。

    他虽然早就听说传言,说是唐朝将武功练到剑芒的程度,他还一直不信,还以为这是唐朝手下的人故意的吹捧这位新唐皇帝,但是现在却亲眼看见。

    这要多么强悍的内功啊!

    是个人都知道,只要能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搬走一座山。

    可是,无论是再怎么厉害的人,也不可能搬走一座山,举得起千斤重量的人,已经是神。

    人力毕竟有时而穷,想像中的东西要实现,就如水中捞月一般的可笑。

    但是恐怖的是,现在的唐朝,将这种不可思议的武功练成。

    他首先退后,躲在宣赞王子的背后。

    这是他明智的选择。

    哐啷!

    宣赞王子的大剑和唐朝的玄铁剑交手,发出一声剧烈的爆响,两人各自退后。

    唐朝退了一步,轻轻的卸去反震的巨力,宣赞王子半步不退,可是口中鲜血狂涌,刹那之间失去了战力。

    仅仅是一招之间,宣赞王子的血气已经被打散。

    唐朝若想在此时杀他,犹如探囊取物,不过他并没有杀他,而是十分怜悯的看着他:“王子殿下。你的武功,无疑已经到了恐怖的地步。你要和我交手,若是一味的防守,还可以抵挡住我数十招的攻势,因为你的招数也许不弱于我,但是你的内力,大大的不如我,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是你偏偏自去其长,用了自己直接的打法,想一击杀我,这就是内力比拼的局面。我在一招之中用暗劲重伤了你,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现在要杀你,容易得很,不过我不杀你,因为你是一个被利用的人。因为你帮助的是李隆基,我若不能先战胜卜固怀恩还有你,如何能够统一西南,成就帝业。李隆基以前曾经对你对你父汗不错,可是吐蕃这样做,已经报了大恩,从此你们和李家两不相欠,所以你不该恨我,因为这就是战争。换了是你现在这样,你未必肯饶了我的性命。我作为新唐的皇帝,郑重的告诉你,若是你吐蕃从此不助李家,我新唐朝愿意和你们结成友好之邦。”

    唐朝的这些话,还在城墙之下的时候,早就已经思考成熟,因此说出来的时候,十分的爽利。

    说完这些,他就接引班林、辛白江等上了城墙。

    唐朝兵威大震,数百名勇士当先上了城墙,向李隆基和吐蕃的军队冲杀了过去。

    宣赞王子在无数亲信的扶持之下,让开条路,放唐朝的部队登城。

    吐蕃所有的骑兵,都唯宣赞王子马首是瞻,见他居然并不下令进攻,都乖乖的不动,在他的身体周围结成阵势。

    “王子,我们该怎么办?”他手下的书记官十分焦急的问。

    “给我杀,杀出去!”

    宣赞王子口中再次的喷出大口鲜血,大剑高举,如一个天神一般,向全体吐蕃骑兵下达了进攻的号令。

    此时的他,一马当先,冲下城楼,带领吐蕃的四万骑兵,打开城门,向西逃窜而去。

    唐朝下令放开条路,让宣赞王子带领他麾下的骑兵呼啸而去,并没有拦阻。

    唐朝的大军源源不断的涌入剑门关,反将李隆基包围。

    以李隆基区区五六万人的不整之兵,根本抵挡不住唐朝的大军,半个时辰之中,已经死伤近万人。

    牛僧孺早看出形势不利,拉起李隆基,在数百护身御林军的保护之下,杀出条路,向西逃窜。

    唐朝下令士兵占领剑阁,却并不追击。

    这一仗,终于将李隆基在西南的势力连根拔起。

    此时的狼正轩,守在栈道之上,刚好堵住了宣赞王子和李隆基的退路。

    这一切部署,都在唐朝的算计之中。

    不然,以他的兵力,肯定不容李隆基等逃跑。

    宣赞王子见到狼正轩的阻截,知道死战的话难免被唐朝内外夹击,最后全军覆没,只得弃马步行,这才保全了四万人的部队。

    不过四万匹吐蕃的好马,却全部被狼正轩所得。

    李隆基手下的士兵,大部分逃散,只有三千人跟随他,本身没有什么马匹,翻山越岭,终于逃脱,向西前往河北灵武,投靠太子李亨。

    唐朝待大军收拾了战场,这才在舍瓦等人的拥卫之下,登上这巍峨的雄关,不由得吟唱起了李白的《蜀道难》“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嘿嘿,但也要看是什么人攻,是什么人守。”

    心中欣喜无限。

    这是李隆基在西南最后的一块根据地,一旦失守,西南就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关中也有了稳固的防守。

    当年汉高祖刘邦曾经就是汉王,占领巴蜀之地,结果反被他杀了项羽,得了天下,剑门关也在当时声震天下。

    “陛下,您明明可以杀了宣赞王子,却为什么还要放他?”

    这一次,连舍瓦都感觉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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