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坐立不安
于蝶愁容满面地坐在自己屋里,望着镜子憔悴的自己,悲伤落泪。她一颗善良仁爱,普济贫苦的心在现实里没有得到应有的好报,却换来了翁同旭的以怨报德。当时是爸爸太势力,可是他也不应该把所有的一切全算在于家头上?她自嘲地笑笑:“于蝶,他是恨你的!因为你要做龙家的媳妇,一样是龙家的人。”
“我可以进来吗?”于纪枫在门口轻轻敲门。
于蝶擦干眼泪,起身开门。
“哥。”她微微低下眼脸,不敢直视这双探究的目光。
于纪枫慢慢走进屋,随手把门关上。
“翁同旭跟咱家有什么恩怨?”他开门见山地问话,差点吓坏于蝶。
“哥,你没听见爸说什么吗?这件事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于蝶坚决地拒绝于纪枫的探秘行为。
“是爸做了什么对不起翁同旭的事情吗?”他假设了一百种可能的想象,只需要证实。
“哥,你能不能不要再问了!翁同旭本身就不该出现在我生活里,是我自己善心泛滥,同情他、可怜他,想要帮他。这跟爸没有任何关系!”她不想让爸保持了那么多年的威信给泯灭了,毕竟没有谁不会做错事。
她越是极力撇清爸的关系,于纪枫越觉得这里的故事很有料。于蝶不说,是不想给爸造成名誉上的污损,可是爸,如果你真的做了昧良心的事情,你会安宁吗?他淡淡一笑,不好意思地对于蝶说:“对不起,我就是好奇心太重了。”
好奇?于蝶太了解他,他有种洁癖,这种洁癖让他没有朋友,甚至不讨爸妈喜欢,那就是太认死理!太要求完美!在他眼里,爸是东城市东城医院的院长,是个名望很高,口碑很好的正人君子,如果这个正人君子有一点瑕疵,他会感觉受到了欺骗。
“哥,很多事情不是你不想做就一定不会做,很多人不是你不想伤害就一定不会伤害。你别拿你完美的眼光去审视世人的品格,因为你所谓的完美人物根本就不存在!
这件事,我不会告诉爸爸,你也别再去探讨爸曾经的事情,有些事情,你扭转不了!”这算是对他品行的一种忠告,要求完美没什么不好,但是不要让全世界的人都跟你一样!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些道理如果不懂,那就不配活在这个世界。
“你说的很对,我听你的。”于纪枫不再过多追问,转身离开。到门口时,他突然又开口:“于蝶,我不是危言耸听,诚如你所说的一切是真的,你不知道那个男孩是谁?你觉得他是在针对龙家或者是于家,他会善罢甘休吗?你嫁入龙家就跟龙家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能保证他不会跳出来针对你吗?哥是担心你,怕你被卷入别人的仇恨里。你好自为之!”
于纪枫的话让于蝶坐立不安,深色不宁。这何尝不是她担心的,但是船到中英难调头,她不可能再拒绝这即将到来的婚姻。逃婚?不,她自认为没那个勇气。也许自己是杞人忧天了,那个人压根就不是翁同旭,而是一个仰慕她、心仪她很久的男孩,只是想得到她的身体,没有别的。这样想想,于蝶的心才终于稳下来。
于妈端着一碗补品推门进来。
“于蝶,喝碗莲子粥。”于妈还是很有溺爱的态度的。
“妈,我喝不下。”
“我知道,你很担心。不过小蝶,妈告诉你,你不用怕。这没什么,女孩子嘛!如果那个龙在云在你们新婚之夜问你,你就跟他说你小时候骑单车不小心摔到了。”于妈笑呵呵地出主意。
“妈,这样行吗?”
“当然行,别忘了还有你爸呢!你爸是权威,那老太太可信他了。只要你爸为你证实,他们龙家就不会继续深究,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可是有一条:你必须和翁同旭断绝来往!”这显然是于亿阳的话,只是借于妈的口来传达。
“我压根也没有和他来往,我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我只是给他寄过钱。”于蝶澄清她和翁同旭的关系,这也是实情。
“没见过面更好!以后也不给他寄钱了,也不跟他来往,更不要跟他有任何瓜葛。咱好好做龙家的媳妇,好好伺候老太太,好好照顾丈夫!这龙家里的人,只要你能收获老太太的心,其他的就不在话下。”这全是于亿阳交代的。于蝶点点头,有爸妈做后盾,她什么也不怕。
雪又下了一整晚,养蜂小镇成了一片雪城。放眼望去,到处白茫茫,挂满银珠的树枝,堆满雪毯的道路,顶着雪披的一排一排房屋。最美的是附近的庄田,偶尔跑过一只小白兔,雪地上留下它深深浅浅的画作。房屋屋檐下倒垂的冰柱,像极了锤子,晶莹剔透,纯天然景观。
在养蜂小镇边缘的地方,有个小镇子叫菜镇,这里的人都靠种菜为生。他们不用大棚,只是在各家亩把菜地里种上一些时鲜的青菜,吃不完就卖。
菜镇边边上的那家很破旧的房屋就是翁同旭住的地方。独立的小院子,破旧的木大门,大门前种着一颗大槐树,虽然被雪遮盖住了大半枝干,仍然能看出它春天里的茂盛,它周身裹着银白的雪块,美丽、庄严。
院子里没有四轮车之类的机器,只有几把扎得很结实的扫把,自豪地倒在雪地里。房屋也很破旧,大概有些年头。房门上的漆脱落很难看,露出苍老的木白茬,土灰土灰的。
门推开,翁同旭哈着手从里面走出来,他恬静地望了望院里的情景,找来铁锨,一铲一铲将雪集中在一块,然后把它们送到门口大槐树下。一会儿功夫,浑身热乎乎的,汗水直冒。冬天最忌讳懒,有句俗话说冻坏的都是懒虫!他把扫把全部捡起来,放在屋檐下,然后又拿起一把扫把重新把院子再扫一遍。满意后才到厨房去做饭。
这个翁同旭就是于蝶口里的那个人,今年二十二岁,没长过初中,也没读过高中,只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打工仔。十六岁就去广州,跟着别人在工地上干苦力,业余时间喜欢看书,随身携带着一本新华字典,能很熟练地写出五百个不重复的生字。
翁同旭确实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一双深邃而秀美的勾魂眼,一张端正的薄嘴唇,白净、阳光的脸颊却透着冰一样的寒气;175的身高,肩宽体健,一看就是一个敦实健康的棒小伙!
翁同旭把媒火炉打开后,坐上锅,添水,淘米,放篦子,搁馒头。做完后,回屋叫弟弟。弟弟比他小两岁,也是一个漂亮小伙,但比起他来差了一些,这可能是他随母亲,弟弟随父亲的缘故。
“小越,起床了!”他把倒好热水的脸盆端到卧室。同越蒙着被子还在睡懒觉。
“小子,起来了!”同旭特别疼爱这个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弟弟。
“哥,你干嘛起这么早?”同越露出头,揉着惺忪的眼睛,想看看到底几点了。
“都八点过了,还早呀?”其实是自己在广州早起习惯了,突然回家还真不适应这种晚起早睡的生活。
“天这么冷,又没事干,起早也是坐着玩。”同越唠叨着穿好衣服,从床边拉过自己的拐杖,驾着双拐走到洗脸盆跟前。
“这么美的景色,你还睡得下?”同旭洗好脸,擦着防冻膏,苦笑。
“冷都冷死了,还有心情看景色?”同越最讨厌过冬天,自己行动不便,穿的厚了更难走动。
同旭无奈地耸耸肩,面对只有生活,没有情调的弟弟,他也甘拜下风。
“哥,你穿这么少不冷呀?这不是南方,都零下十几度呢!我柜子里还有棉袄,我给你拿去。”同越见哥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羊毛衫,急忙去柜子里翻自己的冬衣。
“好了,我都习惯了!”同旭早就练成金刚不坏之身了,根本就在乎严寒。
“要风度不要温度!感冒了还得去拿药打针!不行,在外我管不着,在家里你就得听我的!穿上!”同越扔给哥一件墨绿色的小棉袄。同旭哭笑不得,只得穿上。
“小越哥,起来了吗?”问话间,一个十八九岁模样的女孩子,手里提着两棵大白菜就走进了屋。
二人从里屋出来,见到佳慧,同旭皱眉,同越欢喜。
“这就是大哥吧!跟小越哥说的一点也不差!长得就是酷!”这女孩长得够壮实,高高大大,四方脸,厚嘴唇,眼睛很精神,水汪汪的。穿一件长款天蓝色带帽棉袄,黑色紧身棉裤,长筒靴。见人就笑,一看就是开朗型的,准确地说是有着农家的热情型。
“这是……”同旭糊涂地看向弟弟。同越咧嘴一笑:“这是我女朋友叫佳慧。”
同旭惊奇地再次打量这个叫佳慧的女孩,她不羞不臊地冲着同旭一个劲地笑。
“你女朋友?挺好!”同旭实在找不到什么话来夸奖佳慧和弟弟,他做梦也没想到弟弟比自己还早先交了个女朋友,只可惜是个农家人。
“我去厨房看一下。”他感觉这样站着特别尴尬,想脱身去厨房,给两个人让地方,谁知佳慧急忙拦住同旭,热情地说:“哥,你刚回来,还是歇着。我来!”
佳慧说着,提着大白菜,熟悉地进了厨房,一会儿就听见刀切白菜声。
“挺利索!”同旭不得不称赞女孩的快手快脚。
“那是。”同越特别自豪。
“什么时候处的?”
“一年前。”
“行啊!比你哥强!”同旭不知道是该为弟弟的今后松口气,还是该为他这样的人生捏把汗?
佳慧很快把自己的拿手好菜‘酸溜白菜’端进堂屋,放到小方桌上,然后又跑回厨房去盛粥。
“佳慧,在这吃吧。”同旭礼貌地说。
“不了,我得回去呢!我娘要是看不见我就该满世界吆喝了!”佳慧笑着说完,人已经跑到院子里,一转眼就不见了。
“真不错!”同旭真心地欣赏这个勤快、能干的女孩。
“佳慧人可实在了,又勤快又能干,你不知道,她们家的田里活全是她一个人干的!”同越说起佳慧,滔滔不绝。
“什么学历?”同旭还是希望弟弟能够找一个学问高的。
“初中没毕业就下学了。”
“学问不怎么高?”同旭忧患地沉思。
“哥,我还不是初中都没去。就我这样的,能找到佳慧这么能干的女孩已经是上天对我最好的恩赐了!我这人没那么高的要求,只要实实在在,跟我真心的生活在一起,我管她什么毕业,她就是一天学没上过,我也乐意!”同越不是不求上进,而是实事求是,毕竟自己是个残疾人。
同旭当然明白同越的想法,一个拄双拐的人能够跟一个正常人结婚,已经很不简单了,他还能要求弟弟去拥有更高的追求吗?可是,他本不该过这样的生活,他原本是个多么灵活,多么顽劣的小男孩,他甚至比自己还强壮,还要聪明,可是这一切都在十年前消失了。
同越拿起馒头,毫无杂念地吃着,他的脑海里只有生活,没有仇恨,他不知道去恨这一切的制造者,他不愿这短暂的人生有太多的恩怨,他选择遗忘,遗忘自己的身份,遗忘过去的伤害。同旭不能把这个仇恨的魔鬼从翻多拉的甲子里打开,让弟弟跟着在仇恨里迷失人生。他叹口气,欣慰地点点头。
“她父母有意见吗?”如果双方没意见,他同意同越的选择。
“那是肯定的!毕竟我是个瘸子,多少也会有些不赞成。不过你放心吧!佳慧才不在乎她父母的态度,我对她有信心!”同越笑盈盈地眼里全是幸福的光芒,那一刻,同旭的心彻底平静。
佳慧的家距离同越家只有几分钟的路程。佳慧家境一般,不算富裕,但也吃穿不愁。佳慧回到家时,家里人还在睡觉,只有她妈早早起来,在储存室里数自己储存的白菜。佳慧靠着门框,嬉笑着望着妈数数的样子。
“这个死妮子,白菜又少了两棵!”转身看见佳慧,破口大骂:“你这个死妮子,你还没嫁人就知道偷自家的东西呀你!真是女生外向,我怎么养了你这个缺心眼的闺女!”
“妈,您未来的女婿吃你几颗白菜,您至于发这么大的火吗?”
“你个缺心眼的死妮子,你说你好胳膊好腿的,啥样的你找不着,你非要找个瘸子呀?”
“我喜欢!我乐意!我就喜欢他是个瘸子!再说了,人家是人残志不短,比起那些个好吃懒做的健康人强多了!”佳慧就喜欢同越的那份坚强。
“我看你就是让那小子几句好话给哄住了!缺心眼你,好好的正常人不找,你找个瘸子!”佳慧妈想起同越那双拐杖就来气。
“你别骂了,您要是再骂,我就裸婚!”佳慧故意吓她妈。
“你敢!我跟你说,现在的女孩可值钱了,不说要房要车,最起码也得有三金三银。他要是拿不出来,他就没资格娶你!”这妈真是财迷。
“妈,您别唠叨了,我可跟您说您要是真把我逼急了,我真就裸婚了,到时候别说三金三银,彩礼钱您都抓瞎!”佳慧撂下这通话,转身回自己屋,打扮去了,剩下她妈干气骂不出口,她还真怕这天不怕地不怕的闺女给人裸婚了,那她可就人财两空了。
“死妮子!”她妈只能忍气吞声去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