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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上天安排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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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同学”听见护士小姐的问话,看她满脸的错愕表情,心里非常疑惑,可是他还是没听明白她想表达的意思,只能无可奈何地看着她。

    护士小姐见他表情无辜,似乎是真的听不懂自己的话,只得又用普通话重复了一遍。

    “小姐何出此言?小生……咦!”“男同学”这时才注意到他此时所处的环境,那是四四方方的混凝土结构,这明明是自己没有见到过的,可是为什么自己脑海里又觉得这一切存在都十分合理呢?再看那姑娘的穿着,这奇装异服明明是自己没有见过的异国服饰,可自己又为什么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呢?

    更为奇怪的是,自己潜意识里明明知道自己应该是五十上下的迟暮之人才对,可是却不知为何从嘴里脱口而出的自称竟然是“小生”,而且一点也不觉得突兀。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自己一点也想不起来?

    护士小姐见他眉头越皱越紧,心里越发的疑惑起来:“这小伙子挺标志的一个人,该不会是被地震给吓成神经病了吧!”想到这里,竟是不由得为他扼腕叹息起来。

    就在护士小姐刚要开口安慰“男同学”之时,从病房门口走进来几个人,其中一个穿白大褂的是今天的值班医生,还有一个随行护士,他们两个是陪着另外两个人进来的。

    这两个人中,有一个大概十七八的女生,长相一般,貌似她摔伤了腿来医院做检查的;另外一个也是女的,二十出头的样子,长的十分漂亮,粉面蛾眉,朱唇瑶鼻,一双亮若晨星的大眼睛时不时地散发出一种诱惑人犯罪的媚来,更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齐肩直发,一米六几的身子上完美地雕刻出了一条婀娜多姿、蜿蜒起伏的妖冶曲线,鼓鼓的胸,细细的腰,翘翘的臀,直直的腿,全身上下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再加上一套浅灰色的职业套装,那种惊艳,简直无法形诸于笔墨了。

    这女子行动利索,明显没什么毛病,看来是旁边那个女生的陪护。此刻的她,正一脸焦急的搀扶着那个女生,眼神里透出丝丝的关怀。

    “冉老师,那边那个不是二班的唐胤吗?怎么他也在这儿?”受伤的女生发现了正在发呆的“男同学”,一脸吃惊地叫道。

    冉嫣红(也就是那个极其漂亮的女子)听见女生的声音立马转过头来,朝着唐胤(也就是我们的“男同学”)看去,然后也是一脸诧异的表情,忍不住向他走去,边走边问:“阿……唐胤同学,你不是上个星期去英国了吗?怎么会在这里?”言罢,人已经来到了唐胤的床边,一张小脸竟然透出几分诱人的嫣红。

    冉嫣红是西川省蜀都市第四中学的高三数学教师,二十三岁的她,由于从小就展露出过人的数学天赋,十四岁便被燕京师范大学破格录取,四年大学加上三年研究生,二十一岁便从京师大硕士毕业。毕业后,冉嫣红回到家乡蜀都市,并在蜀都第四中学任教。

    蜀都第四中学历史悠久,是一所全国重点中学,它的学生素质自然很高,历来都是全国几所重点名牌大学的生源基地。就是在这里,冉嫣红遇到了她生命中的冤家——唐胤。

    唐胤的身体素质很好,学习更是可以用变态来形容,而且人长的很帅,虽然达不到校草级别,但也是草根中的极品了。

    他在四中读高中,报名的那一天他骑车去学校,在离校不远的一条大街上碰到了被四五个小混混包围着的冉嫣红。当时四周围了很多人,但愣是没有一个人上去帮忙,唐胤问了围观的一个路人,一听便知道这几个小混混是在“踩怪叫”(按:“踩怪叫”是西南方言中一种讹诈的说法,具体意思是看见一个冤大头走过来,故意把脚伸出去让他“不小心”踩到,从而敲诈赔偿。而今的引申义已经把这个“踩”扩大到一切的身体接触了,而不仅仅是踩一脚的问题。),于是手痒之下就走了过去……

    不错,是英雄救美,一个再狗血不过的桥段了。

    等到了学校之后,他们两人才惊奇的发现,原来冉嫣红正是唐胤的数学科任老师。

    唐胤把这一切归结为缘分,是命运的安排。于是,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的冉老师在觉得上天安排的最大的情况下,糊里糊涂地被“命运”给“安排”了。

    虽然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师生恋早已经不再是什么稀奇的、为世俗所不容的离经叛道的丑事,但在大多数人的意识中依然将这种不太正常的恋情无情地归类到了乱伦的行列。因此,唐胤和冉嫣红虽然好上了,却依旧处在拉拉手,逛逛街,打打情,骂骂俏之类的境界,用一句比较流行的话来说,他们两个人就是完完全全的“地下工作者”。

    但是不要以为唐胤是什么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柳下惠,他之所以能做个“禽兽不如”的“君子”,那是因为他的班主任老师李老头一直盯梢似的盯着他和冉嫣红,害得他们约个会都更做贼似的。

    其实班主任李老头这样做也完全是为了他好,要知道高中的学校多紧张啊,若是换成了成绩一般的学生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了,可谁叫唐胤是他们班乃至整个四中最有把握上燕京大学的尖子生呢?

    唐胤家庭背景很简单,也可以说成是没什么家庭背景,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如今靠着多年的积蓄在蜀都市第一商业街春喜路开了一家小型服装专卖店,月收入万多块,虽然不多,但是除了开支,也足够一家三口过上小康生活了。

    都说好人有好报,这话要是放在以前,就算打死唐胤他也不信,但这种事就真真切切地应在了他的身上。

    2007年4月3日,唐胤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意外地发现了一个躺在大街旁边的老头,这老头头发雪白,脸上脏兮兮的,衣衫褴褛,跟路边的叫花子没什么两样。

    老头周围一个人也没有,连围观的都没有,从众心理使得所有人都选择了“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做法,以至于出现了这种世风日下的别样景观。唐胤或许是那天心情不错,竟然鬼使神差地走过去将那个老头扶了起来,并拦了一辆出租车把他送到了医院。

    等到了医院后才知道,这老头竟然是一个外国人。醒来后却失去了记忆,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无可奈何之下,唐胤只得把先把老头带回家,然后再登寻人启事,在不知道他国籍的情况下也只有交给政府部门交涉了。

    为这事他父母没少抱怨,但儿子已经高中了,说话做事不能不考虑他的想法。于是,外国老头就在唐胤家住下了,而且一住就是一年。

    一年后,在仍然没有确定老头身份的时候,老头居然自己恢复了记忆,并且自陈他是英国爱德华兹家族财团的董事长,同时也是家族族长。又说他膝下无儿,见唐胤人品好,有思想,有智慧,半拉半拽地将他收为养子。

    此后,更是强行将唐胤带去英国,具体做了些什么,除了唐胤自己,无人知道。

    唐胤坐5月11号凌晨的飞机离开英国,几经辗转,于次日中午抵达蜀都。他没有先回家,而是先决定去学校看冉嫣红,在离校不远的一个小卖部买烟时,不早不迟赶上了“512”大地震,于是就被埋在了废墟里,也就成全了某人的反穿越,同时也成就了这本小说。这让我们不由得想起了大话西游里一句非常经典的台词:上天安排的最大!

    ps:由于情节需要,将四中设定到了都江,没什么特别的,大家心里有数就好。另:看完书进而投票,这是一个固定的程序,就跟拜完天地要进洞房一样,一样都不能少啊!o(n_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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