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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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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我知道。”

    宁无恙关上医馆的大门,开始整理眼前仅有的固定资产。

    前堂占地约百平,入门处即是坐堂大夫的位置,左右两边是l型药柜柜台,中间有扇一米半宽的门通往后院。

    走进后院视野开阔进来,占地近两百平的院子,有五间宽敞的房子和四间东西厢房,庭院里种着一棵一人粗的桃树,上面挂满青涩的果实,旁边放着两个一人高的发霉的晒药架子。

    宁无恙走进房间转了一圈,能变卖的早被原身变卖了。

    让他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家徒四壁。

    连个马扎都没给他留下,让他只能坐在台阶上感慨人生。

    “兜里没有一分钱,馆里只有一个人,四舍五入相当于白手起家。”

    快钱倒是好挣,买诗的姑娘还在等着从他这里进货,写出来就能变现。

    但一直消耗诗词会落入俗套,最后导致诗词不值钱,知道是他写的后,也会被人诟病辱没斯文,丢掉名声。

    名声于一个人而言,有时候可比性命还重要。

    必须想个能够日进斗金、吃喝不愁的好营生来维持生活。

    “我不求大富大贵,也不能每天穿着补丁衣服和草鞋招摇过市,每顿只啃窝窝头,碗里不放一滴油。”

    无论在何时何地,人没钱就没尊严。

    只是在这里做生意也需要考虑诸多方面,例如官府禁止私制私售的盐糖酒之类赚大钱的生意不能沾,至于其他行业有没有禁忌,原身脑子里还真没相关的记忆,只有对柳晴芳的喜好一清二楚。

    宁无恙正思考着找谁打听一下行情,外面飘来一股呛鼻子的香味,熏得他直咳嗽的同时,也让他脑中灵光一现。

    “有了!”

    有现成可供参考的合法生意可以做,而且这门生意一定很赚钱!

    卖香水!

    “叶氏熏香铺一盒只能燃烧五个时辰的普通熏香就要五两银子,那味道和熏艾似的都能让人抢破头,清爽方便的香水,随时随地随便喷,不比夏日里火烧火燎的熏香更适合喜欢装杯的才子佳人吗?”

    踩着叶家的肩膀往上走,他没有任何欺负本土人的愧疚感。

    并且他还能够趁卖香水报复一下叶家,何乐而不为?

    只是自己如今已经被叶家这条恶狗盯上,就凭叶家恃强凌弱的做派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必须提前找些可靠的人手守住医馆,自己才好在这后院里心无旁骛地研制香水。

    “去向爷爷请罪的时候借几个能用的老兵来打下手,爷爷应该不会拒绝。”

    “还有,下次进货姑娘来了,我找机会问问她或她的朋友们喜欢什么味道的香水。”

    想要赚钱必须深入了解客户需求。

    作为一个金牌策划师,深谙提前发动宣传攻势预热之道。

    宁无恙略一思索,便觉得可以借助卖货姑娘的手来达成这两个小目标。

    “今日卖了十首诗,再卖也只会差强人意,还可能砸在手里,给她换成别的类型吧。”

    对待人美心善的姑娘,值得他如此贴心。

    ……

    凉亭里。

    沈幼初举着手中的草纸对准外面的烈阳,无论横看竖看,从字里行间她只看出一个字——丑!

    “谨儿,你急着让人叫我来,是为了让我看这些狗爬字?”

    这些字哪有睚眦必报的宁公子有趣?

    她还好奇长得温柔喜人的宁公子,是如何凶神恶煞地报复叶家人呢。

    再不济那个写诗来卖的人也比写狗爬字的人有意思。

    “幼初,我不是让你看字,是看诗。”

    季谨嗔了沈幼初一眼。

    这字虽写得潦草,但一气呵成,模样虽不规整,却能窥见作者落笔时毫无停顿、下笔如有神助的潇洒风姿!

    在沈幼初眼里丑陋不堪的字在她的眼里,那叫肆意洒脱。

    “幼初,这纸上的字可能是他故意写得很丑,掩藏真实的身份,以免通过字帖认出是哪位名家来,但这诗意里却容不下半点水分。”

    季谨一双秋水剪眸泛着春光,玉指虚点着四行字。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如此写竹,我此生第一次得见!幼初,你总说诗词是咬文嚼字,可这首诗直白地写出了竹的坚韧不拔,你感觉不到吗?”

    沈幼初听完睁圆了双眼,再次仔细盯着草纸看了片刻……她终于感觉到了。

    这是宁公子卖的诗呀!

    “好诗。”沈幼初戏谑地看了一眼还沉浸于诗意中的季谨,悄声咬耳朵。“谨儿,你知道这诗谁写的吗?”

    季谨还没出声,站在旁边的柳晴芳小声抢白回答:“回沈小姐的话,这首佳作是这位李公子所作。”

    被点名的李公子连声道“惭愧”、“不敢”。

    别人可能当李公子是谦虚,但试图参与卖诗的沈幼初却知道这是实话。

    与此同时,季谨低声向她解释:“这诗是李公子请人代笔的,不光是李公子,你大概猜不到,今天题目是我一时兴起所出的,还有另外九首诗,也是同一人代笔!半个时辰里作了十首符合岁寒四友、以物言志的诗,此人定是一位大才子!”

    “是呀是呀,说不定是新一代诗王,万一是个年岁与谨儿相当的大才子那就好了,可以当季府的女婿,和你吟诗作对。”

    面对沈幼初没羞没臊的打趣,季谨不仅没有害羞,反倒露出向往之色。

    “若真如此,不论他长相如何、家世如何,就算不能成为伴侣,我也愿意成为他的知己,只是他的诗如此高洁,为人也应该如此,我怕是配不上他。”

    沈幼初目瞪口呆地看着确实动了心的季谨,简直难以理解。

    谨儿这丫头是如何对着这些狗爬字觉得配不上这个大才子的?

    会写诗了不起吗?

    一定得让宁公子说出卖诗的人是谁,抓来与谨儿配一配。

    我家谨儿要美貌有才华要身材有家世要性情有品德。

    谨儿配不上他?

    谨儿配不死他!

    “谨儿,你在这里坐了这么久,只有这十首诗合格了吗?”

    沈幼初连忙把草纸扔到桌子,转移季谨对幻想里那位大才子的注意力。

    季谨指了指身后湖心小岛的方向。

    “还有京城来的两位才子秦风澜和成易,听说被静娴郡主邀约品茶去了,还有几位拿着我誊抄的诗去见徐诗王了。”

    想到那几位听说受到徐几道亲自接见时,急得差点跳进湖里的情景,季谨又是好笑又是无奈。

    恐怕徐诗王也看出这些是代笔诗,正在旁敲侧击打听是谁写的呢。

    “静娴从京城追到金陵乐此不疲却老是被拒绝,一定悄悄哭了好几次,心疼她。”沈幼初看了一眼外面排起长龙的学子们,百无聊赖地说:“岛上就那几个熟人也什么没意思,我就勉为其难陪谨儿你把把关。”

    一会儿她还要回家吃饭,不能总是挑一些长得丑的人影响她的胃口。

    二人刚落座,终于又有插话机会的柳晴芳,看到外面排队的熟面孔,连忙请婢女重燃一壶熏香。

    “怎么还换香了?”

    沈幼初闲着没事问了一句。

    季谨微耸鼻翼,闻出香味后又深吸一口气:“这是叶氏香铺新上的桃花醉,据说是挑了春日里开得最美的桃花蕊用露水洗净碾成粉,一两香百两银。”

    由于它太贵,哪怕味道鲜香她也舍不得用,还是参加茶话会时见别人炫耀时点燃过。

    看到柳晴芳直接添满香炉,足有半斤重,暗中咋舌。

    不是说这熏香只产百斤,极其难得,柳晴芳从哪里得来这么多?

    沈幼初更是心直口快:“柳小姐家难道是金陵首富,这么值钱的东西说点就点了?”

    还不是为了在你们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

    柳晴芳心里都在滴血,但想到这是叶公子送的,自己这么做是为了替叶公子铺平上岛的路,她必须强迫自己展露出得体的笑容。

    “沈小姐,季小姐,我与叶家小姐关系不错,这桃花醉是叶小姐听闻我今日要在此旁听学习,特意给我的,希望季小姐和京城来的贵人们,能够欣赏到独属我们金陵的风味。”

    柳晴芳掐着点把话说完。

    外面便在念唱。

    “叶昌隆叶公子作诗一首。”

    一个衣着华丽、身材中等的青年走上前来,视线与柳晴芳交汇后,目光落在季谨桌案燃起的香炉上,露出一个志在必得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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