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没离之前的一切,都是合法行为
李妙祺的突然出现,打断了李璋的思绪,只好先解决秦枫与林驰的恩怨。
李妙祺一身白衣胜雪,头戴花冠,弦月眉,睡凤眼,绝美面庞透着一分慵懒,美入骨子里。
“女儿参见父皇,求父皇为女儿做主,严惩秦枫这个无耻登徒子。”
林驰看着自己的未婚妻,狂吞了下口水。
当初李妙祺身患重病,哪怕面黄肌瘦,都是不俗美女,如今大病痊愈,简直是美若天仙。
为了彰显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林驰第一时间示好。
“公主,请你放心,我绝不会允许任何人,碰你一根汗毛!”
李妙祺眼神闪过一抹厌恶。
她确实愤恨秦枫,但同样也不待见林驰。
患病三年,什么叫人间冷暖,什么叫人情凉薄,她早已看透。
若林驰真对她这么好,当初她被封禁在寒香阁,忍受疾病折磨时,为何林驰将她视为瘟神,唯恐避之不及?
李璋虽然对秦枫的政见很感兴趣,但身为父亲,自然是要为女儿出头。
“这么说,秦枫确实非礼你了?”
大炎武风似汉,文韵似宋,风气极为开放。
李妙祺没有任何顾虑,脱口而出:“秦枫意图非礼女儿,女儿极力反抗,未令他得逞。”
李璋瞥了秦枫一眼:“现在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秦枫会百般辩解之际,秦枫却一口承认。
“非礼?扯犊子呢?”
“我跟前媳妇洗鸳鸯浴不行啊?管天管地,还管着我们夫妻私生活了?”
此言一出,整个御书房死一般寂静。
李璋不敢相信,这兔崽子的胆子变得这么大!
林驰气的直哆嗦,嗓音都嘶哑起来:“鸳鸯浴?!秦枫,你这无耻狗贼,我若不杀你,我便不姓林!”
李妙祺看向秦枫的眼神,已经厌恶到了极点:“该死的癞蛤蟆,你只不过是本公主的冲喜之物罢了,竟敢有非分之想,单凭这一点,你就该死!”
秦枫笑了:“那你去宗正寺告我啊,就说你差点被你夫君非礼了,看看宗正寺是抓我,还是指责你不守妇道。”
李妙祺眼睛睁得老大,她虽然只把秦枫当成一条狗,但再怎么说也养了三年。
秦枫什么秉性,她岂会不知?
可是眼前这家伙,与秦枫的性格,简直是天壤之别。
难道是昨晚反抗时,下脚太重,把他给踢疯了?
林驰受不了了,冲着李璋大喊:“陛下,你还管不管了?”
“秦枫分明是在耍无赖!”
秦枫故作惊讶:“嘶,陛下,林驰竟然敢吼你。”
此时李璋已经开始窝火了,被林驰这么吼了一嗓子,再加上秦枫在旁扇阴风点鬼火,脸色瞬间阴沉了下去。
感受到李璋的凌厉目光,林驰瞬间吓得浑身发颤,赶紧跪地认错。
“朕已经看够你们的闹剧了,若大炎的年轻子弟,都是你们这般,大炎就没救了。”
“明月,你若有铁证,能证明秦枫是在义断和离之后,非礼你,朕现在就将他凌迟处死。”
“若是在义断和离之前,便是夫妻私事,外人不得插手。”
李妙祺心里尽是委屈,秦枫非礼她乃是和离之前,就算是去宗正寺告状,宗正寺都不会理她。
可是李妙祺咽不下这口恶气。
“非礼之事,姑且不提!”
“秦枫昨夜离开寒香阁时,偷走了陛下赏给女儿,吸收浊气的三颗夜明珠。”
“这三颗夜明珠,乃是稀世珍宝,价值一万两银子!”
“按照大炎律例,盗窃满三百文,仗刑,满五两银子,剁手。”
“哼,一万两银子,就算切丝儿都只能切细条的。”
秦枫没好气道:“前媳妇,就算我不要你了,你也不至于因爱生恨,这么栽赃嫁祸吧?”
李妙祺直接啐了一口:“呸,像你这种无赖,我瞎了眼都不会爱上你!”
“你要么还钱,要么剁成肉酱!”
根据继承于前身的记忆,单论盗窃一事,秦枫确实是冤枉的。
要么是李妙祺故意栽赃嫁祸,要么就是秦枫替别人背了黑锅。
李璋沉声道:“念在你即将成为蛮国驸马,朕便从轻发落的。”
“限你一个月内,将一万两银子凑齐,分毫不差的偿还于公主。”
秦枫心头一动,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三天后就是李妙祺的诞辰,届时摆下洗尘喜宴,京中名流都会参加。
这可是营销炒作的绝佳机会。
秦枫当即伸出三根手指:“何须一个月?三天!”
“毕竟我二媳妇还等着我呢。”
三天?
林驰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注视着秦枫。
“卫王每月俸禄二十两银子,只能维持卫王府的日常维护,连仆人侍女都用不起,只怕是每月结余,也就二三两银子吧?。”
“一万两银子,你爹积攒十辈子也攒不出来,你这厮竟然扬言三天凑齐一万两?哈哈哈,我看你还真是疯的不轻。”
秦枫满脸自信,身为昔日炙手可热,屡屡造出爆款的首席营销策划师,若是连这点小事都搞不定,他还有什么资格大展拳脚?
“三天后,洗尘喜宴上,一万两银子,分文不少。”
李妙祺绝不相信秦枫办得到,她可算出口恶气了,满口答应:“好!你若办不到,便处以极刑。”
秦枫眉头轻佻:“等我去了蛮国,跟帝姬双宿双飞时,你可不要躲在被窝里哭鼻子哦。”
“毕竟,你也曾有机会,得到像我这么优秀的男人,可惜你自己不珍惜。”
李妙祺被直接气笑了:“在我眼里,你就是一坨烂泥罢了,我会为你吃醋?滑天下之大稽!”
秦枫一抱拳:“告辞!”
见秦枫扭头就走,李璋厉喝道:“朕让你走了吗?”
秦枫转过身,一脸不耐烦:“陛下还有事?”
李璋强忍怒气:“你所谓的心理博弈,可有后文?”
秦枫轻描淡写的奉上八个大字:“明修栈道,暗度陈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