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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沈绾笛,你真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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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王府。

    “今天沈六小姐一大早就和沈二公子坐马车出了府,随行丫鬟还带了不少东西,看那方向像是往紫霄书院去了。”

    厅堂中,一小厮跪在地上。说完后,他悄悄抬头,小心地看了眼坐在高堂之上的人,继续说道。

    “沈府里之前和小人一直联系的那丫鬟,据说前天被沈六发卖了。”

    “什么?”褚宵辰转动着手上的玉扳指,拳头捏得死紧,青筋暴起。

    沈绾笛那个蠢女人,从前不过还是个自己勾勾手指就能乖乖过来的狗。

    男人俊美的脸上一片阴鸷。

    他愈发笃定,现在的沈绾笛一定不是当初那个跪在自己脚边摇尾乞怜的狗!

    被魑魅魍魉附身,那他就把她打回原形!

    半晌,褚宵辰嗤笑出声,“不过是一个再小不过的蝼蚁,没了就没了!”

    ——

    紫霄书院。

    沈绾笛看着被灵鹿打扫干净的学舍,心里微叹了口气。

    来到紫霄书院,那想要再偷溜出去,可比在家里难多了。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家中虽然沈一是大哥,但因为常年在朝廷奔波,根本没有空余时间管教弟弟妹妹,所以家中小儿教育之事,统统都落在了沈二身上。

    想到沈二那阴恻恻的笑,沈绾笛就背后一凉。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总会有办法的。

    沈绾笛回过头,发现灵鹿站在背后看着她,双颊泛红,眼睛明亮,一副少女怀春的模样。

    自昨日从柴房回来之后,灵鹿就一直保持着这种亢奋的状态。

    沈绾笛无奈:“灵鹿,你为什么要一直这么看着我?”

    “小姐!”

    灵鹿语气雀跃;“我从未见过昨天那样的小姐!就,就像是朝廷上那些很厉害的大官一样。”

    “以前小姐,奴婢并不是说以前小姐不好,只是小姐那个时候心悦凌王,天天想着法子对凌王好,可凌王却处处给小姐难堪。看小姐难过,奴婢也很伤心。”

    “外面还传小姐配不上凌王,哼,可得让那些嚼舌根的看看昨天的小姐,那气势,别说一个凌王了,我看就连十个凌王来都配不上!”

    “好啦。”

    沈绾笛笑着打断灵鹿的话:“知道你小妮子嘴甜。不过你说得对,就连十个凌王都配不上你家小姐我。”

    “所以以后,不要再在我面前提凌王了。”

    略作休息之后,沈绾笛带着灵鹿打算去找沈二,却在路上听到一处地方极其喧闹,不少学子再往那赶。

    沈绾笛循声望去,喧闹处的方向像是紫霄书院的院门处。

    灵鹿拦下一路过的学子。

    “敢问小哥,何事这么热闹?”

    学子停下步伐,朝沈绾笛行了个礼。

    “沈姑娘,你们是才回来书院,还不知道吧?听说今年的新晋状元来我们书院当夫子啦。”

    “新晋状元?”沈绾笛讶异。

    虽说沈绾笛是汴梁城出了名的草包,但也是不可多得的美人。眼前的她因为惊讶而眼睛圆溜,樱唇微张,不复以往的傲气凌人,竟平添几分天真和娇憨,像是春日枝头颤颤巍巍的娇花。

    学子看着,耳垂染上几分薄红,竟有些不好意思。

    “是的,据说此次新晋状元名为元栀,文章见闻独特,文笔犀利,颇受圣上青睐。只是他放着大好前程不要,向圣上请求,希望能来紫霄书院做个夫子,将自己的所学所感所悟倾囊授予天下学子。圣上被元栀不求富贵,只愿育人的所求而感动,便同意了他的请求,想来今日应该就是元栀到任了。”

    天下竟然还有这等为教书育人无私奉献之人?她还以为只有自己二哥呢。

    沈绾笛暗忖,上辈子书院有来过这么一号人物吗?

    不过上辈子的她只知道跟在褚宵辰屁股后面跑,也从未关心过紫霄书院的事,没有印象也正常。这辈子不一样,她发誓要守护所在乎的一切,包括承载着沈家心血的紫霄书院!

    “走,我们也去看看。”沈绾笛朝灵鹿示意。

    她倒要看看,这等高尚品节之人,到底长什么模样。

    刚走到书院正门,这里已经围了不少学子。

    “诶,让让让让,麻烦让让。”

    灵鹿仗着自己力气大,硬生生在人群中给沈绾笛挤出了一条道。

    沈绾笛走上前,看向在门口与学院夫子交谈的年轻人。

    此人身材瘦削,较一般男子略有矮小,穿着一身青色长衫,脚蹬黑色长靴,鞋面微微发白,像是洗刷过很多次,泛起毛边。身上除了同色腰带之外,根本没有其他装饰,头发也只是简单地用一根木簪束起。

    听到身后传来动静,年轻人回头,浓眉大眼,小麦肤色,英气十足,但因面部线条过于柔和,又多了几分柔软。

    他应当是像山林溪涧底被反复冲刷的鹅卵石,圆润剔透,内含光华。

    沈绾笛听到了周围学子的议论。

    “这就是那新晋状元元栀?”

    “应该是的了吧,没看见刚刚夫子跟他交谈呢。”

    “状元穿成这个穷酸样?那我还是不要当状元了。”

    “就是,我家府上的小厮穿的都比这好,什么破状元,不会是骗人的吧?”

    “这种人也能当我们夫子的吗?”

    想必那元栀也听到了这些话,但是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往沈绾笛这边走了两步。

    沈绾笛这才发现,元栀虽矮,但也比她高上半个头。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元栀看着沈绾笛,带着欣赏的意味开口道:“你就是说出此诗词的沈府六小姐,沈绾笛吧。”

    “好诗,真好诗,我是你们未来的夫子,元栀。”

    他声音略有些沙哑,带着点少年的清朗。

    而沈绾笛首先注意到的,却是眼前人的手,粗糙,骨节略有变形,除去握笔的老茧之外,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细微疤痕,大多都是多年以前的。如果不是沈绾笛有空间提升了五感的话,几乎看不出来。

    这不像是一个书生的手,倒更像常年做着什么苦力活。

    “真热闹啊。”

    一声女声打断了沈绾笛的思绪,引得众人往书院门外看。

    门外停着一辆马车,铜铃挂在垂下来的金丝绸上,随风碰撞,叮咚作响。

    褚云罗从车上下来,而身后跟着的,赫然是多日不见的褚昀降。

    看见站在原地的沈绾笛和元栀,褚昀降目光一沉,大步向前,直接越过了一旁的褚云罗。

    看见突然出现的褚昀降,沈绾笛恍惚了一下。

    自己受伤的这段时日,没有给他送去药膏,也不知道他身上的余毒怎么样了。

    沈绾笛还没开口,已经行至她面前的褚昀降一把握住沈绾笛的手,附身在她耳边,只用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咬牙切齿道。

    “先是凌王,又是云罗,现在还有这个书生。”

    “沈绾笛,你真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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