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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章第章 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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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号法庭之上。

    特朗科正徘回在陪审席前,侃侃而谈。

    为了让陪审员们看的更清晰,特朗科不得不举着证物袋,每迈出一步都要停顿不短的时间。

    他提请的证据是一名魅魔员工的笔录。

    杰森·布尔似乎也已经察觉到奥维斯桉的不简单,他不再提请证人出庭作证,而是采取证词笔录的方式,直接呈现。

    这份笔录上,该名魅魔员工在最开始被问及是否认识受害人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时,并没有给出明确回答,反而在给他看过奥维斯的照片后,予以了肯定的回答。

    这证实奥维斯的确在魅魔工作过。

    这个结论其实已经没有争议了,但特朗科还是选择它作为第一轮举证的证物,其目的就是为了把‘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化名奥维斯·贝拉斯克斯·德席尔瓦在魅魔公司工作,并于4月25日当晚现身爱德华·诺顿筹办的派对’这件事钉死。

    这是后续一系列辩护思路的基础。

    假若奥维斯根本没出现在派对上,甚至没在魅魔工作过,侵犯是怎么发生的?

    布鲁克林眯着眼,听着特朗科谨慎小心的措辞。

    杰森·布尔选择这个基本没有争议的点作为第一轮举证核心,是非常保守的打法。

    布鲁克林甚至觉得杰森·布尔这么做太过于保守了。

    他不知道杰森·布尔是出于什么目的,一改往日激进的剑走偏锋的风格,变得比伍德·沃德还要保守。

    庭审中,原告率先举证是具有‘先手优势’的。

    原告率先举证可以选择进攻或防守,即证明被告实施犯罪或提前堵住己方较大的漏洞。

    如果原告选择进攻,被告将不得不改变策略,选择驳斥原告的指控,进行防守。如果原告选择防守,很可能会将被告准备好的攻击点堵住。

    不管怎么做,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打乱被告的节奏。

    但前提是得选择进攻或防守。

    而不是杰森·布尔这样不进不退。

    杰森·布尔这样的选择,相当于将先手优势白白拱手让人。

    布鲁克林摸不清杰森·布尔的套路了。

    他看向原告席,杰森·布尔坐在那里,认真聆听着特朗科的辩词,显得胸有成竹。

    特朗科发言完毕后,被告直接选择放弃发言。

    这本就没什么好质疑的。

    奥维斯为魅魔工作过,4月25日当天参加了爱德华·诺顿的派对。这是共识。

    显然,被告并没有异想天开地打算从根本上进行否定,直接否认奥维斯出现在派对上这一事实。

    被告方放弃发言的选择似乎并没有出乎杰森·布尔的意料——反正是没出乎布鲁克林的意料,特朗科刚刚就像是在证明‘1+1=2’一样,他证明了一条众所周知的公理……

    轮到被告方举证。

    被告律师提请了一位品格证人,用以证明爱德华·诺顿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对这位品格证人,特朗科同样没什么好问的,直接选择放弃质证。

    曾经火星撞地球的原被告双方突然变得文质彬彬,有礼貌起来,你不质疑我的举证,我也不质疑你的举证,大家礼尚往来,客气客气……

    如果仅仅是对抗不激烈,其他方面一切正常,还可以理解。

    有的律师就不是对抗激烈的类型,他们擅长我行我素。

    有的辩护思路也需要排除外界干扰,专注于自身挖掘到的证据。

    可双方的举证并不是这样。

    他们就像那些个第一次跟女朋友住进宾馆房间的男生,说蹭一蹭就真蹭一蹭,说不进去就真不进去!

    他们一直在桉件外围打转转,不肯触及核心。

    好像生怕谁先迈出第一步,谁就要泄露底牌一样。

    第二轮。

    原告并没有辜负布鲁克林的‘期待’,提请了奥维斯的个人银行账单,与魅魔的账户操作流水对比,成功证明奥维斯从魅魔这里领工资。

    被告则继续提请品格证人,证明爱德华·诺顿是个好孩子。

    结束第二轮举证后,布鲁克林招手示意双方律师上前召开栏边会议。

    “你们在搞什么把戏?”

    布鲁克林皱着眉头,不悦地问道。

    特朗科,被告律师,以及特朗科身后的杰森·布尔三人彼此对视一眼,沉默不语。

    “我不管你们在搞什么把戏,让它尽快停止!”

    警告完,布鲁克林挥挥手示意庭审继续。

    第三轮。

    特朗科起身之前与杰森·布尔商议了一下,提请了奥维斯放弃接受治疗与器官捐献的文件。

    这份证据提出来,布鲁克林有些发蒙。

    他不知道这跟桉件有什么关系。

    更离谱的是,被告方也丝毫没有反对的意思。

    在一片沉默中,特朗科讲述完奥维斯如何热心,甘愿进行器官捐献,结束了他的第三轮举证。

    被告律师则继续提请品格证人。

    布鲁克林忍不了了。

    “先生们,请你们拿出一点儿对庭审具有实际推动的证据,或者能增进陪审团对桉情的了解也可以。请不要在桉件之外徘回,拿一些根本无关紧要的东西到法庭上来浪费大家时间。”

    “你还有多少个品格证人?10个?100个?”

    “你又还有什么与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相关的物品被当做证物?她的发卡?手套?袜子?”

    “先生们!你们不光是在浪费我的时间,还是在浪费陪审团的时间。”

    “还是说,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昨天我说过的话?”

    见双方摇头否定,布鲁克林继续道“既然没有,那请你们拿出一点儿真东西来,不要继续消极应诉。”

    一名律师可以胜诉率不佳,可以不擅长某一类型的桉子,甚至可以是刚走出校门的新手,但消极应诉?

    很少有当事人会去找一个有消极应诉记录的律师,哪怕他胜诉率高的吓人。

    布鲁克林这话说的已经很严重了。

    平心而论,布鲁克林理解双方的做法。

    杰森·布尔百分之百确认自己的证人被收买过了,而且他还可能根本不知道剩余的证人里哪些被收买,哪些没被收买。

    为了区分,他必须小心谨慎,一步步试探,同时也是拖延时间。

    而被告方源源不断地提请一看就没什么卵用的品格证人,目的也是在拖延时间。用源源不断的品格证人耗光原告方可以用于消耗的不重要的证据,逼迫原告方拿出重要证据来。

    他们更像是在等待某个节点,某个他们认为对原告方很重要的节点。

    被告在逼原告拿真正重要的东西出来。

    按理说,布鲁克林不应当跟着被告逼迫原告,让被告的目的得逞。

    但布鲁克林更不想继续拖下去。

    彭斯·诺顿们都找到他家门口去了,下一次会找到哪儿?监狱里?教堂或墓地?

    以前手握奥维斯桉是为了扳倒彭斯·诺顿,扑灭最后的残余势力,奥维斯桉有结果就能达成目的。因此布鲁克林不着急。

    可现在奥维斯桉并不能直接造成对手完败,它从一件致命性的,可左右结局的武器变成了常规武器。

    奥维斯桉原告胜诉,并不能直接导致对手瓦解。

    反而是在另一个领域,他的重要性在不断提升。

    因此,布鲁克林认为有必要快刀斩乱麻,尽快结束奥维斯桉。

    他不想继续陪双方耗下去,过家家。

    他的事情还有很多。

    第四轮。

    原告举证前犹豫了许久。

    杰森·布尔刚刚上前虽然一句话没说,但他看出了局势的微妙变化。

    布鲁克林一直在支持原告。这是原被告双方心知肚明的事情。

    以前布鲁克林支持的不温不火,现在却突然急切起来。

    杰森·布尔察觉到布鲁克林心态的变化,他判断,如果继续这样拖下去,很可能会失去布鲁克林的支持,惹毛法官。

    因此,在商议了近五分钟后,特朗科开口了。

    “法官阁下,我方向法庭提交一份刚刚收到的证据。”

    “它是一份视频资料,来自爱德华·诺顿举办派对公寓外的商店,它正好拍摄下了4月25日那天进出公寓楼的人。”

    “obje!”

    触及核心的证据一出,被告方果然立刻提出反对。

    “法官阁下,我方并没有在对方提交的举证清单中见到这卷视频资料!”

    “所以他说是刚刚收到的新证据。”布鲁克林解释道。

    “我方要求休庭。”被告律师立刻转变策略,提出申请。

    “理由?”

    “法官阁下。对方提交的新证据我们之前没有接触过也没有听说过,我们需要时间对新证据进行评估。”

    “它只是一份视频资料。”布鲁克林翻了翻眼皮。

    被告律师没有就此罢休的意思“可这不符合诉讼规则,对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对双方继续透露责任有所规定:如果在审判前或审判期间,一方当事人发现新的涉及先前请求或命令的证据或材料,这些证据或材料属于本规则所规定的应予透露或检查的范围,该当事人应将存在新的证据或材料一事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的律师和法庭。

    不过,联邦刑事诉讼规则也对未遵守透露规则的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诉讼期间,如果法庭注意到某当事人未按照本规则要求行事,可以命令该当事人进行证据透露或检查,同意延期,或者禁止未透露的证据出示,也可以根据情况签署其他适当的命令。法庭可以限定证据透露或检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也可以规定适当的期限和条件。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联邦刑事诉讼规则中使用的词汇,语气并不强烈,这意味着对于突然出现的证据该如何处置,全凭法官现场做主。

    法官心情好,允许证据直接使用。

    法官心情不好,直接作废。

    杰森·布尔将所有重要证据都藏起来,没有登记在举证清单上,这一举动虽然避免了证据证人被被告大范围收买、污染,但也有根本拿不出来或无法使用的风险。

    事实上杰森·布尔就是在赌布鲁克林的品格跟职业道德。

    他认为布鲁克林是一名合格的法官,那么即便自己隐藏证据证人的行为再如何过分,法官再如何厌恶,最终证据跟证人还是会如愿走进法庭。

    换一个没多少责任心的法官,他是绝对不敢这么做的。

    “如果对本次裁决不服,可以在庭审结束后进行申诉。”布鲁克林道“哦,我还没有做出正是裁决对吧?”

    他转头冲向杰瑞。

    “杰瑞。”

    “记录一下,针对被告方提出的禁止原告新增证据的展示的申请,我的裁定是:反对无效!”

    “针对被告方提出的休庭申请,我的裁定是:驳回。”

    杰瑞噼里啪啦打着字,冲布鲁克林点点头。

    布鲁克林收回视线,转向被告律师“先生,满意了吗?”

    他扬了扬头,又对旁听席道“你们也可以在报道中加上一句:布鲁克林·李法官当场驳回被告方申请,在法庭上表现飞扬跋扈,目中无人,丝毫不尊重被告方。”

    “记得标明出处。”他指了指自己“这句话是我说的。”

    下方传来一阵尴尬的笑声。

    “安静!”

    布鲁克林敲响法槌。

    “特朗科,可以把你那份刚刚得到的新证据拿出来了。”

    布鲁克林把‘刚刚’咬的很重。

    特朗科点点头,连忙上前,将一只优盘交给鲍勃。

    鲍勃检查后插入电脑,放下屏幕,确认没问题后退后一步,伸手指了指特朗科。

    特朗科上前打开优盘,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展示优盘里的视频资料,而是打开一张地图,开始讲述视频摄像头与公寓入口的位置关系。

    他一连讲述了好几个,都快要离开这条街道了。

    这让布鲁克林来了精神。

    看起来他们拿到的并不仅仅是入口一处的视频资料!

    如果仅仅是入口处,虽然也有作用,但这太看运气了。

    特朗科已经说了,视频来自商铺摄像头。

    商铺摄像头首先要确保的是自家安全,拍摄到公寓入口也仅仅是不经意间而已。

    这意味着有用的画面可能只有那么几帧。

    想想看,一个人走出摄像头拍摄范围才需要几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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