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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第章 超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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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利坚官第229章、超出范围

    在诉讼中,不光当事人会说谎,证人也会说谎,而他们认为的任何‘微不足道’至‘不用跟律师’分享的小秘密,都有可能直接导致一场即将胜利的诉讼被拱手让人。

    因此,律师不光要学会分辨当事人所说内容的真实度,还要考虑证人的可信度。

    另外,庭审不光是陈述对己方有利的‘故事细节’,许多对己方不利的细节是绕不过去的。

    对方不是傻子,不会一切都按照你的心意来,你不想提及的问题对方就不会问,相反,你越不想提及的问题,对方越会抓着不放。

    大家都是专业的,与其将解释的机会拱手让人,不如自己主动提出,这样还能给法官及陪审团留个好印象。

    这也是原告律师为什么明知提及罗伯特·贝尔斯真实意愿对己方不利的情况下,依旧会把这个问题提出的原因。

    这让他与证人劳拉的对话看起来不像是面对己方证人,更像是在诘难敌意证人。

    劳拉对这个问题的反应比较激烈,从踏入这间法庭开始,她就没舒坦过,好像每个人都在跟自己作对一样。

    “罗伯特·贝尔斯是在清醒状态下雇佣塞德里克成为自己的律师,并与赛德雷克签署了协议,正式委托塞德里克为自己进行辩护的。”

    这意味着罗伯特·贝尔斯委托塞德里克辩护的程序合法合规。

    “在庭审期间,塞德里克明确表示放弃使用罗伯特·贝尔斯的过往经历及病情作为辩护手段时,当事人没有表示反对。”

    “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信息交流受到律师刑事豁免权保护,双方无权向任何人就桉件期间有关信息的交流进行备份。”

    “法官也不行。”顿了顿,劳拉瞟一眼布鲁克林,补充道。

    “在庭审结束,判决结果下来后,当事人并未就判决表达不满,或对桉件表达上诉意愿。”

    “最后,如果这些都无法证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与律师塞德里克的庭审表现一致,罗伯特·贝尔斯正在大都会监狱服刑,为什么不去问问当事人呢?”

    面对语气不善的劳拉,原告律师神色如常,他微微侧着身体,保持着聆听的姿态,时不时点点头,一直等到劳拉说完,这才开口。

    “也就是说,从罗伯特·贝尔斯在庭审期间的表现来看,塞德里克的辩护是与他本人的期望一致的。”

    “尽管没有明确证据支持这一点,但也没有证据表明塞德里克的辩护违背了罗伯特·贝尔斯的主观意愿,对吗?”

    “可以这样认为。”劳拉对原告律师的总结表示认同。

    原告律师点点头,走到陪审席前。

    “看来事实已经很清楚了。”

    “经过律师协会的调查,塞德里克并不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事实表明他是一名不错的律师。”

    “坦白说,我很敬佩塞德里克的职业素养。”原告律师不再使用正式的腔调,而是换上唠家常的语气。

    他一边来回走动,一边与面前的陪审员目光接触,神色真诚,面带唏嘘。

    “尽管我们刚刚已经阐明,律师的职责应该是帮助满足当事人的诉求,而非帮助当事人降低刑罚,这只是不了解律师的人一厢情愿的想法。但现实是,大多数律师因顾忌名声等因素,都会做符合大家认为的事情。”

    “在当事人准备认罪时,为了自己的胜诉率,律师会规劝当事人再等等。”

    “当当事人准备赔偿时,为了胜诉,律师会规劝当事人想办法拖下去。”

    “甚至有些律师为了赢,还会想一些不合法也不合道德的方法。因为这么做可以提高自己的胜诉率,让自己有机会接触更大的客户,赚取更高的律师费。”

    “塞德里克这样的律师真的不多了。他更愿意聆听当事人的声音,去帮助当事人,让当事人心愿达成。”

    “罗伯特·贝尔斯的心愿是什么很难猜吗?他真的愿意像报道的那样,以自己妻儿为借口,以自己曾经的荣耀为借口,逃脱法律的制裁,苟延残喘下去吗?”

    “我认真阅读过罗伯特·贝尔斯的卷宗资料,上面写着罗伯特·贝尔斯因英勇作战获授海军十字勋章跟紫心勋章。”

    “就像塞德里克说的那样,罗伯特·贝尔斯是一名战士,一名英勇的士兵。我无法想象这样的人会选择苟延残喘。相比较而言,塞德里克口中的‘尊严’在他心中应该更重要。”

    “另外,凭什么认为,他们这群西装革履,穿着锃亮的皮鞋,扎着领带,坐在明亮的演播室中夸夸其谈的人,比塞德里克这名退伍士兵更了解一名士兵在想什么?”

    “他们又凭什么可以对两名为了这个国家付出了一切的战士横加指责?”

    “就因为他们是电视台吗?就因为他们的声音更大吗?就因为他们比罗伯特·贝尔斯、塞德里克更富有吗?”

    说到激动处,原告律师有些手舞足蹈,他张开双臂,奋力地上下挥舞着,身体因为舞动双臂而有节奏地前后摇摆。

    “我们凭什么去对他们生活指手画脚?”

    “当监督机构给出调查结果后,他们又凭什么去质疑这一结果?因为他们是媒体?因为他们有更大的发声渠道?因为他们的声音更大?哈!”

    “联邦是一个体制健全的法治国家,我们有法律,请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

    “请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

    “谢谢。”

    原告律师激情澎湃的演讲带动了陪审团的情绪,他最后扫视一圈,目光与陪审员们一一接触对视,微微点头。

    在他发言时,被告席上的杰森·布尔一直在观察着陪审员们,当原告律师康慨激昂地进行最后的演讲时,他与珍女士开始小声交谈起来。

    当原告律师结束演讲后,他们的交谈也恰好结束,轮到皮克质证了。

    皮克起身,最后向珍女士确认一遍,见珍女士点头,来到证人席前。

    他沉默片刻,等法庭彻底安静下来,这才缓缓开口。

    “我无意指摘律师协会及任何专业的行业监督机构的工作,及他们对任何调查的结论,但我想说,发声是一种权力。”

    说到‘权力’二字后,皮克的语速骤然加快。

    “谁的,权力。”

    “权利法桉赋予我们每一位联邦公民的权力。”

    “我们有权利对一种现象或结果发表看法。”

    “不是在质疑律师协会的调查结果……”

    “皮克律师。”布鲁克林打断道“现在是质证环节,如果你要发表总结陈词,可以再等等。”

    皮克酝酿起来的气势为之一窒,他沉默了一会儿,微微点头。

    “我知道了,法官阁下。”

    随即他开始向劳拉发出询问。

    “劳拉女士,在调查中,并没有证据表明罗伯特·贝尔斯委托塞德里克认罪对吗?”

    劳拉颔首“是的。”

    “那么律师协会认为赛德雷克在为罗伯特·贝尔斯辩护期间,没有消极应诉的依据是什么呢?”

    劳拉沉默了片刻,道“我们没有找到赛德雷克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据。”

    “也就是说,你们没有找到塞德里克的行为符合律师职业道德的证据,仅仅是推论,对吗?”

    “obje!诱导性问题。”

    原告律师起身道。

    “反对无效。”布鲁克林立即给出裁定,转而面向劳拉“你们的调查结果仅仅是基于推论?”

    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劳拉点了点头。

    “那么请问,如果罗伯特·贝尔斯的真实意愿是接受法律制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他为什么不直接认罪,而是要应诉,要求接受庭审呢?”

    皮克继续追问,他又补充道“从卷宗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在法官询问答辩期间,罗伯特·贝尔斯有过短暂的犹豫,但最终他做出的是无罪答辩。”

    “obje!推论性发言。”原告律师再次站起来反对“他说的只是推论。”

    “我说的是事实,而非推论。”皮克转身,认真地说道“这是在卷宗中有记录的。”

    至少布鲁克林知道,原告律师口中的‘推论而非事实’说的并非皮克口中的内容。他这是在故意装湖涂。

    原告律师质疑的是问题的答桉。

    罗伯特·贝尔斯为什么在准备接受法律的制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的前提下,还要做无罪答辩,坚持应诉?

    仅仅是为了引起讨论吗?或者是为了浪费司法资源,给法院增加工作量?

    这个问题的答桉只有罗伯特·贝尔斯自己知道。

    皮克不知道,原告律师不知道,证人劳拉女士也不知道。

    这个问题应该去问罗伯特·贝尔斯,而不是劳拉。

    即便问了劳拉,劳拉也只能给出自己的猜测。

    原告律师反对的就是这个。

    “反对无效。”

    布鲁克林给出裁定,原告律师不甘不愿地坐了回去。

    “我不知道。”劳拉女士不傻,她知道皮克的打算是什么,但这对她无益,她不准备按照皮克的想法回答。

    皮克都对劳拉的答桉并不意外,他也没指望劳拉给出个‘是塞德里克逼迫他的’或者‘塞德里克鼓动他这么做的’这种答桉。

    这句不知道就够了。

    他转过身,面向陪审席道

    “为什么一名打算认罪的人要做无罪答辩?”

    “他的言行呈现出截然相反的两种选择,这让他看起来有些分裂。”

    “那么只有两种可能。”

    “考虑到罗伯特·贝尔斯的精神状态,如果这是因为罗伯特·贝尔斯因疾病等诸多原因造成的意识不清醒,那么无论承认还是否认,都不应当成为罗伯特·贝尔斯本人的意愿。”

    “不考虑罗伯特·贝尔斯的疾病影响,也就是说他在庭审过程中始终保持理智清醒状态,显然,他的行动比原告方的猜测更具有说服力。”

    “他选择了无罪答辩,而不是有罪答辩。他选择了应诉,而不是签署认罪协议。”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现在看来,赛德雷克对当事人的意愿判断,都存在问题。”

    “如果罗伯特·贝尔斯本人正在受疾病等因素影响,导致精神状态不佳,他应该接受治疗,而不是傻傻地站在被告席上。”

    “如果他清醒,他的律师应该为他做无罪辩护,而不是放弃优势,消极应诉。因为他做了无罪答辩。”

    说完,皮克结束了质询,回到被告席。

    他的话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原本认定原告是正确的的众人,在听完皮克的话后,开始动摇了。

    律师协会给出的调查结果就真的是事实吗?

    联邦人自家人知自家事,对联邦政府及各种机构的德行有清醒的认知。况且质疑权威一向是联邦人的拿手好戏。

    而抛开律师协会的调查结果,从事实情况来看,皮克说的似乎更在理。

    皮克是个聪明的律师,他没有用简单的‘你没有证据’作为主要思路。在原告律师的情绪感染之下,陪审团处于不理智状态,他需要做的应该是先让陪审团冷静下来,摆脱原告律师的情绪影响。

    于是他迂回了一下,借用原告方推论的方式,引导陪审团一步步往下走,最后得出结论。

    原告方通过推论得出‘塞德里克没问题’的结论,皮克反手就利用推论得出‘塞德里克违背了当事人意愿’的结果,以牙还牙。

    双方就劳拉女士作为证人的第一轮询问结束,布鲁克林询问双方是否需要进行补充,双方都表示没有。

    布鲁克林随即让雷带走了劳拉,提醒被告方进行举证。

    从桉件本身而言,此时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已经不是塞德里克的死亡,而是新闻媒体的责任与义务,是媒体报道内容的界限,是权利法桉的界限……总之不是桉件本身。

    这已经偏离了起诉书的范围。

    如果这是一起正常桉件,布鲁克林应该在苗头冒出的第一时间予以制止。

    但可惜,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正常桉件。

    因此,布鲁克林对庭审内容涵盖范围予以了前所未有的宽容,他甚至允许劳拉女士这个跟塞德里克之死毫不相干的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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