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订婚(二)
林空空听着下面起哄,一时有些不好意思,就羞红着脸颊靠在白晨风怀里,干脆装作什么也听不到。
白晨风抱了她下来,安置到椅子上,叮嘱:“小心点儿,别乱动,不要碰到脚。”
“嗯。”林空空点头,看着他们这一桌上坐的大都是康家人,临边上两桌也都是相熟的人。
年轻男女个个都很出挑,衣香鬓影,觥筹交错间热闹非凡。
林空空觉得自己刚才有些失礼,所以在规矩甚多的康家人面前,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出,就怕他们对自己有哪里不满意。
“嫂子。”
软软糯糯的声音传到耳边,林空空看向旁边,就见简单穿着淡蓝色的衬衫裙,束着一条清清爽爽的马尾,正坐在她旁边。
林空空见了她心里有几分欣喜,亲近的问:“简单,你也来了?”
“嗯,在家好闷就出来走走,主要……我也很想念嫂子的。”
“身体怎么样?看着气色比之前好了很多,孩子……还好么?”
简单听了她的话略带羞涩的笑了,点了点头,“宝宝和我都挺好的。”
“那就好。”
简单看着林空空坐在白晨风身边,很是般配的模样,小声问:“嫂子,你和表哥什么时候办婚礼,有打算么?”
“这个还不太好说,要看他的意思,你们呢?”
“我们只是把结婚证办了,婚礼他说要等我身孕满三个月后再办。”
林空空一听彻底吃惊了,“你不是刚满18岁么?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怎么就……”
“我……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跟着去照了相,也就办了手续。”
林空空了然的点头,看看坐在简单旁边的康辰辙,倒是看着比婚前稳当了许多。此时,正在仔细的挑鱼刺,挑干净后把鱼肉放到简单的盘子里。
“我不想吃鱼。”简单作势要把鱼夹回康辰辙的盘子。
康辰辙按了她的手,沉着脸训斥:“你最近已经不孕吐了,医生说了,要吃些有营养的。”
“我不吃。”
“你一直不吃肉,我忍了,你要是连鱼也不吃,那我可生气了。”
简单这一听,只好夹了一点儿鱼小口吃了,不情不愿的。
康辰辙看了她的样子,满意了,又开始挑些她平时喜欢的青菜,夹到她的盘子里。
林空空看着两人倒是很和谐恩爱,康辰辙对简单哪还有以前不在意的样子,明明上心得很。
白晨风看她不吃东西就走神,也开始给她盘子里夹菜,低头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本来是直接办晚宴的,可外婆说订婚一定要所有人坐下来吃一餐饭,这是传统的讲究,我不好违逆就只好临时改了。你也不要太拘束,先随便吃些垫垫,过会儿老人们回酒店了,你就不用捏着了。”
“你也知道这样我不自在?”
白晨风不语,只了然的看着她。
“康家人那么多规矩,我怕被笑话。”
“不怕,没人笑话你,安心吃你的饭。”
林空空得了命令,就低头开始斯文的吃东西。
“那个戒指造型好别致……”邻桌的欧阳宁夏盯着林空空的手看了好一会儿,挽着李元朗的手臂说。
“你说那个订婚戒指?”
“你说呢?”欧阳宁夏觉得他有点儿是故意的。
“那个是三色金打造的,据说三条相绞的弧线代表着亲情、友情和爱情,是老大设计的,里面还刻着名字。”李元朗回复。
“人家怎么那么浪漫?你当时怎么不给我设计这样的戒指?”欧阳宁夏掐着李元朗的手臂,神情不悦的说道。
李元朗疼得直吸气,“嘶嘶嘶……姑奶奶,你饶了我吧!明天我给你定做一个去行不行?”
“不行!孩子都那么大了,现在买还有什么用?”
李元朗看了看周围,“媳妇儿,你小点儿声,别让外人听见了笑话。”
欧阳宁夏闻言转了转灵活的大眼睛,觉得确实是这样,就放开了李元朗的手臂,暂时不准备掐他了。
和他们坐在一桌的还有许晴空和姜洋,许晴空上身着了件暗红色的披肩,虽然宽大,但还是能让人一眼认出来是孕妇。她的肚子就像是吹气球一样,在飞速长大,如今已经完全是大腹便便的模样,根本就看不出腰身。
不过,美人永远是美人,即使是孕后,依然还是有无人能及的风采。大抵是因为年轻,她脸上并没有长妊娠斑的痕迹,仍是如白玉一般干净,端端是倾国倾城的明艳。
姜洋一如既往的低调内敛,暗色的西装,雪白的衬衫,也不与外人交谈,只一心一意的护在妻子身旁,怕有身孕的她不小心有什么闪失。
秦杰本来打算和李元朗坐在一起,不过那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一心都扑在自家媳妇身上,压根全程就把他无视了。
人家夫妻你侬我侬,自己总不好凑过去当电灯泡。索性他就坐的远点,找了个能穿过众人,好好打量到许晴空的位置。
许晴空现在的模样倒是让他放心了,气色比之前红润了很多。可能因为要做母亲了,也可能是因为姜洋,总之,她现在的眼神总是温温柔柔的,没了以前一点儿锋芒毕露的模样。
直到现在,尘埃落定,他才肯承认,不管是作为男人,还是情敌,姜洋都是极好极好的,尤其是对许晴空。
他们在一起其实很般配,一个风华绝代,一个温和内敛。而且,她现在看起来很幸福,这对他来说就足够了。
不管秦杰如何给自己做心里建设,他还是有些惆怅,白晨风和李元朗如今都算得到了心爱的女子,志得意满,只有他仍是形单影只的一个人。
白晨风和纪蒙蒙在一起经历了那么多,隔着重重磨难,如今也能修成正果,皆因,白晨风不滥情。想来女人不在意你事业好不好,不在意你出身如何,更希望的是能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没什么心思吃东西,就自斟自饮了起来,却不知自己竟然稀里糊涂的用了身边人的杯子。
卞之琳在《断章》中曾说:“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秦杰不知道,一脸落寞的他就这样撞进了李元沅的心里。
李元沅是翘了舞蹈课和白晨曦一起来的,自然得避着点儿自家哥哥和嫂子。她穿着宽大的运动装,宽大到让人看不出身形,带着纯白棒球帽,压低了帽沿,不说话、不攀谈,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把自己搞成这副样子,李元朗和欧阳宁夏完全没认出来。
当身边的人随手拿了她的杯子,向来不吃亏的她条件反射想抢回来。她扣住那人的手,发现那是一双极为漂亮的男人的手,白皙修长,骨骼分明,指甲修理得整整齐齐。
她把那只手像丢烫手的山芋一般扔了出去,那人不语,好像在看她。她也一时好奇,扬了扬帽沿看向眼前人的脸。
只这一眼,李元沅就把杯子让给了秦杰,也是这一眼,让李元沅开始了漫长的追逐。很多年后,每次她觉得心疼难忍的时候,都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抬头看那一眼。
可是,这一刻,当她的眼睛触及到眼前这张脸的时候,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停止了,只剩下她和眼前这个英俊到不像话的男人。
这应该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除了她家那位妖孽一样的哥哥,和刚才那位冰山样的订婚宴男主角,她真的再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一张脸。
星目剑眉,鼻挺唇薄,面部的线条完美到了极致,多一分少一分,都会少了这种味道。冷冽如冰的气质,还带着颓废些许的美感,那双含着痛意的眼睛最迷人。
这是个有故事的人,很神秘,很吸引人,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不知道能让这样完美的男人,落魄如厮的人会是谁?会是一个女子么?
李元沅越看越移不开眼睛,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连同心脏都跟着浅浅的颤抖起来,后来的后来,她才知道,这种感觉原来就是人们常说的“一见钟情”。
秦杰不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很年轻、五官很精致,又打扮得古里古怪的女孩子在看什么?是在看自己?这眼神也未免太不知收敛了些。
他蹙了蹙眉,正了身子继续喝酒,却隐隐觉得这女孩子哪里有些熟悉?再回头看她,很美的一张脸,足以让人过目不忘。
巴掌大的瓜子脸上,长了双十分柔媚的弯眉和一双媚极了的眼睛,小巧精致的鼻子细腻如玉脂一般,樱桃小口不点而朱。看她一眼,让人瞬间明白所谓狐狸精应该是什么样子。
看她的年纪也就二十岁左右,还微微有些青涩,就已经完完全全贴合了媚骨天成。如果再经时光打磨几年,风韵再足一些,那还了得?估计会是个不折不扣的祸国妖孽。
这时的秦杰也不知道,这后来,他会一直和这个女孩子纠缠不清,痛彻心扉,铭心刻骨,地老天荒。
(ps:李元朗家的妖孽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