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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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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空空曾在脑海中预演过无数次白晨风知道真相时的样子,或是不可置信、或是冷脸相对、或是歇斯底里的质问……但是,她没想到会是这样的。

    没想到他会把她一个人扔在这个她一点儿都不熟悉的绿水村,他不知道没了他,她是会害怕的么?没想到他会说再也不要见到她,没想到前一刻还卿卿我我,下一刻却要形同陌路。

    她以为他们分分合合的十年,这中间有朝夕相对、有相濡以沫、有不离不弃、有情意绵绵和如胶似漆。一直以为他们之间不是她的一厢情愿,也是有爱情的,不然他不会对她那样好,只是,自己爱的更深而已。

    爱情,她的爱情,现在看来多讽刺?骗来的东西注定不能长远。

    她在地上已经坐了很久,猛然想起什么,起身进了内室,神情恍惚的躺到床上。

    她想强迫自己睡会儿,可是许久也睡不着。

    清晨时候,他还曾拉着要起身的自己,霸道的让她陪他多睡一会儿。时间明明还没过去多久,为何一切就都变了?

    她把手轻轻放在小腹上,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一个孩子。她虽然没怀过孕,但常识还是有的。最近的呕吐和嗜睡,以及向来准时的生理期推迟了这么多天,隐隐的总觉得她可能有孕了。

    胸膛里翻涌着的情感又酸又涩,从最初的手足无措到冷静下来,她无比庆幸自己没有告诉他。就算真的有了孩子又怎样呢?无外乎两种结果,一种是他会因为孩子接受她,一种是他强迫她去流产。

    这两种都不是她想要的,她爱他,很爱,但这不代表在他面前就会毫无尊严。她是有心的,她会疼,她也会为自己的十年感到悲凉。

    姐姐的十年,是他们尚不懂得情滋味的童年、少年时代,却得到了他全部的爱。她的十年,是年轻女子最美好的十年,从情窦初开到至死不渝。

    因为她晚遇见他,就要被遗弃、被指责么?她虽顶了姐姐的身份,但一个名字和一个真真切切的人,哪个更重要?这些年陪着他的是她,不是纪蒙蒙这三个字。

    如今,他这样对待她,不公平,一点都不公平。

    谁能告诉自己,她有什么错?她是骗了他,可就算是骗了他,他也不该这样对她。

    他们在一起快十年了,这十年就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换不来么?他当她是什么?要不要都是他决定,他为什么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她什么都不在乎,甚至连个身份都没求过。

    她不是小女孩儿,她二十七岁了,她该有个家庭,有个可以让她依靠的避风港。可他给她什么了?弃如敝履!她不接受,永远都不要接受。

    清楚的知道自己被抛弃了,身体控制不住的发抖,她觉得冷。就像母亲去世的那年一样冷,从心底散发出来的严寒。

    林空空用手掩了眉眼,她不想哭,只是想让眼前暗下来,黑暗可以让她更清楚的思考,光明却只会让她觉得悲凉。

    不信他会这样绝情,那个她爱了十年的男人,那个会把她捧在手心的男人,可他的每句话还是清晰的盘旋在脑海里。

    他说:“当时我与你素昧平生,你以为因着你长着蒙蒙的脸我就会爱你么?”

    他说:“我再也不想见到你,骗子。”

    他说:“要我原谅你?除非山崩地裂,四海水竭。”

    ……

    他不顾她的哀求挽留,甚至在她承认真相后,连句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她,他硬生生掰开她握在他手臂上的指,不管她的疼痛。

    林空空讽刺的笑了,她讨厌这样的他,如此绝情,也讨厌这样的自己,面对他的绝情依然放不下。

    她不想爱了,真的不想了,她觉得爱他很累、很绝望。可是,为什么自己做不到?为什么不能像他一样绝情?为什么……

    最终她没有一滴泪水,只有无止尽的心疼。她不要再想之前的事,大脑却不受控制,过往的一幕幕,一闪一闪的在脑海间跳跃。

    十七岁半还不满十八岁的时候,初见他,眉目清冷、风华绝世的样子,让她一见钟情。

    十八岁生日时,他吻了她,说:“自此以后,你就是我的了。”

    二十三岁时,离开他,独自一人去了瑞士。

    二十七岁,她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毅然决然的回到s市。以为他们之间不会再有交集,她只想远远的守着他,后来却依然有了打不散的纠葛,历经生死、不离不弃。

    她一想到过往的种种美好,都是他给姐姐的,丝毫与自己无关就心疼难忍。没有人愿意做替代品,尤其是爱情的替代品。因为,这种情感和友情、亲情的最大差别就是,它,是唯一的,是不可替代的。

    不管愿不愿意承认,她终于认清一个事实,就是白晨风从始至终爱的都是纪蒙蒙,一个名字、一个身份、一个符号,与她这个人毫无关系。

    林空空起身,把屋子里和他有关的东西统统收拾起来,打包放到床底下。她皱眉思考,被人遗弃的女人该做什么呢?寻死觅活?无奈苦笑,她不死,她才不要死,从被查出心脏病的那一刻,就没人比她更希望可以活下去。哪怕只是多一秒,她也要好好看一秒这个世界。

    你不要我了,那我也要好好生活,既然,不想见我是你要的,那么,我给你。

    她到屋外,看着桌子上的米饭和菜肴,冷了,就想填火热下。不出所料,浓烟呛得她咳了很久,所幸最后还是生着了火。

    动作温吞的热了饭菜,端上桌,拿了本该属于他的筷子,缓慢的吃。

    这一餐,她吃的很仔细,细嚼慢咽的吃了很久,久到热了的饭菜又变冷。她在想,这是他做的饭,明明要一起吃的,却又剩下她一个人。

    晶莹的水滴落入碗里,她一怔,伸手去摸,脸上不知何时已经湿漉漉的。

    她放下碗筷,低垂了头,小小的啜泣。她不敢放纵自己放声大哭,她不知道自己哭出来后,是否就没了坚持下去的勇气。

    以后,她不能依赖了,再也不会有人因为她的泪水妥协。

    不许哭,林空空不可以哭。

    她对自己说,收敛好脸上的泪水,夹了冷透了的食物吃,直到再也吃不下去。

    这是他亲手做的饭,以后都吃不到了,不可以剩。勉强自己又吃了几口,结果却还是剩下了,她呆呆的看着碗里的剩饭,回忆清晰。

    以前只要她吃不了的时候,把剩饭推给他,他总会静静的吃完,不言语。也曾反抗,她只说不可以浪费粮食,他不理,她就指责他嫌弃她,他无奈,只能从了。

    以前都是他做饭,起初,她并不知道他会做饭,还做得那么可口。因为,她到纪家之前,印象里,都是女人做饭。

    她和母亲生活的地方是个南方小镇,很贫瘠,很小。那里的男人大都不出众,甚至有些还很粗鄙,他们总是很大声的和女人说话,从来不肯下厨房。

    那是她考上f大的第一年,军训,站了一天军姿的她没有精力加入舍友探讨帅哥的行列,疲倦的躺在床上,脚疼得仿佛不是自己的。

    她辛辛苦苦考来f大就是找他的,谁知道他那么忙,替她安顿好入学事宜,把寝室里的用品替她买好,就再也没出现过。

    她是又想念又别扭,心情不好,连晚饭都没吃。半夜却开始上吐下泻,肚子疼的几乎起不来。

    那时和舍友还不太熟,她忍着疼给他打电话。

    她不知道是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太过痛苦,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那边的他竟然结巴了下。

    他让她等,她就蜷在床上等,他没有挂断电话,听着那边悉悉索索的声音,莫名心安。

    她不知道他是怎么搞定更年期的宿管阿姨,让他堂而皇之的进了女生寝室,还是半夜。

    她只知道,他进门前敲了门,知会舍友们起身。进来后,探了她额头温度,拿外套裹了她,她甚至还穿着睡衣,就被他抱着出了门。

    急诊、验血、输液……

    第二天早上,他把她带回他租的公寓,替她做了第一顿饭,软糯的小米粥和松软的炒鸡蛋。她看着他认真做饭的模样,觉得自己真幸运,遇上了个好男人。

    幸运?呵……那时她的想法真简单。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她真希望自己当时没有起贪念,没有去欺骗他。那样,她这十年的青春也许会平淡如水,没有那么多幸福,亦不会有那么多心疼。

    可是,时间怎么可能重来?

    她抵挡不住心口泛开的疼意,呼吸困难,气息越来越浓重,像极了脱离海水,濒临死亡的鱼。

    手,用力的抚在心口,越来越汹涌的疼意让她越来越清醒,她知道她是心脏病复发了。

    艰难起身,费力寻找那天出门穿的衣衫,颤抖着服了药,慢慢为自己做心理防线。

    不可以回忆,不可以想,不可以难过,她和正常人不一样,她的心脏不允许她任性。

    把心头沉重的一切都放开,不停告诉自己会过去的,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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