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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妖灵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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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逸在飞机上做的是头等舱,好赖也算是出差,公司还是认的。

    说好的给自己的奖励,现在成了空头支票,要想不亏还得自己去取,天下哪有这样摆谱的道理。可偏偏在公司,摊着了。

    闲来无事,苏逸点开大脑发送过来的邮件。

    这是一封很有古老气息的邮件,明明是电子版却做得逼真,古朴的封面带着蜡黄的颜色,整个邮件灰蒙蒙的好像落满了灰尘。

    点开时,苏逸都担心这玩意会不会直接销毁掉。

    以于二羊给苏逸留下的深刻印象,他觉得在这种事情上应该还是不会的。

    邮件第一页,却不是有关于此次西境之行的主要内容,而是一篇妖灵纪文。所谓妖灵记文,就是自山海经之后历代对于妖灵的记录,统称为妖灵记文。

    也有人以妖灵纪文来区分上古和历朝这个两个时代,山海经记录的是上古妖灵,妖灵纪文则是记录王朝时期的各类妖灵,他们大多没有上古时期大妖灵那般凶残可怕,但却因为融入人类社会而产生了许多匪夷所思的变化。

    这一篇所记录的,是唐朝年间的一只妖灵,名绯。

    唐朝鼎盛时期,拥有数位十阶封妖尊者,不仅镇压着许多大妖,也联手布置了顶级契阵以护佑皇城安危。

    在贞观年间,太行山震动。

    三位封妖尊者受命前去调查灾情的缘由,发现太行山下镇压的大妖灵已经脱困而出,并且给周围的村庄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这只大妖灵,名为渊。

    在渊的全盛时期,即使是十阶封妖尊者也不能够奈何得了它。因为渊之能力为通灵,它所处之处无论何地,只要有生灵存在即可作为主场。

    寻常尊者难以通过调动天地之力镇压,唯有那些顶尖尊者才能让渊忌惮。

    当初镇压渊的那位尊者,是东汉的龙泉隐士,趁着渊通灵太行山山川草木之际,以太行山十方山水,封锁了渊。

    再借用皇朝气运,才得以将渊彻底打散在太行山下。

    通灵被打断,受到反噬的渊无法像其他妖灵一般沉入地下通过沉睡来恢复,它的本体溃散,散做无数的灵没入太行山。

    在数百年光阴中,太行山附近的生灵将渊的灵沉沦其中。

    按理说,以龙泉隐士的手段,渊将会在时间的流逝中分化到无限接近于被抹杀的程度;但显然,这个过程出现了一些意外。

    有人唤醒了沉沦在太行山脉的渊,并通过破坏屠戮太行山附近的生灵,使得渊汇聚了部分灵,从而苏醒。

    了解到这些信息,三位尊者当即明白,渊从未远去。

    龙泉隐士的封锁,绝不是还没有恢复到完全体的渊可以突破的,这是烙印在渊身上的诅咒,要么永世沉沦,要么永远逃脱不了太行山。

    抓住这一点,三位尊者没有选择妄动,而是将余下的部分灵以契阵汇聚在一起,带回了皇朝。

    自此,太行山下被镇压的妖灵渊,在两个朝代顶尖手笔下,被割裂成两份。

    一份保有部分渊的意识和能力,仍可称之为妖灵渊,如今被封锁在太行山中,无法自由活动;而另一份被带入皇朝,在数位尊者齐力下,将其封印至一块玉佩之中。

    此玉佩,叫绯。

    因玉佩通灵至极,被奉为极品,赏赐给了自幼从军,抓捕乱党有功的王家少年,王叔宝;也借此,欲将王家拉入到朝堂之上。

    可王家没有会意,只将王叔宝一脉划入旁系。

    同年,王叔宝加入冬字府下的骑兵团,提拔为骑兵一旅三队队长。

    在军营中,王叔宝剑不离身,练剑时必定佩戴着通灵玉佩;其中的好处只有王叔宝自己清楚,平日里滞涩的剑招,在佩戴玉佩绯时就圆润许多。

    没有战事时,军营除了基本都训练外,其余时间大多宽裕。

    王叔宝常常会到河边练剑,体悟水流的湍急变化本身也有助于练习轻重自如的用剑。有时河流奔涌时,王叔宝还会跳进去,抵御着水流冲击在水中挑剑起舞。

    玉佩在身形的浮动中闪耀着灵动的光芒,一如它的名字,绯红妖艳。

    “喂,傻大个,吃饭了。”

    河边突兀传来一声呼唤,听着语气倒像是个女人同王叔宝相熟已久,一点也没有避讳的意思,也完全不把王叔宝这幅疯魔的样子当笑话。

    听到声音,王叔宝将最后一招递出,顿时将激流而下的河劈斩出巨大的水浪,其姿肆意。

    “你又搞什么啊?都溅到我身上了!”

    一点也不解风情的姑娘一脸埋怨,即使是王叔宝也只得苦笑。

    瞧见姑娘生着闷气,王叔宝小心翼翼道:“你咋个生气这么久嘞,实在不行我给你买一件来,这总成了吧?”

    姑娘瞥了眼王叔宝那副明明不赖却透着憨厚的模样,上下打量道:“就你当兵那几个子,够干嘛的?”

    王叔宝一愣,看着这姑娘身上被打湿的青色绸缎,沾着泥土的污浊,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见到王叔宝不说话,以为他被打击到了,这姑娘又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知道,要不我把这个抵给你。”

    说着,王叔宝将玉佩取下,竟是真的要送给姑娘。

    姑娘拍手给王叔宝打了回去,故意道:“谁要你的破玩意,还是你自个留着吧。”

    说完,把提来的饭盒推到王叔宝面前,起身就丢人般地跑开了,只留下王叔宝悻悻地将玉佩系在腰间。

    他打开饭盒的上层,是三道小菜,有鱼有肉有荤有素,就是味道不怎样。

    王叔宝知道这是她自己做的,味道确实不那么值得让人期待,但对于长期混迹军营的人来说,这已经是难得的美味。

    而每天在河边练剑,等待她送饭,才是他最期待的。

    将饭菜全部吃完,王叔宝将饭盒装好,他知道会有人来收拾的。想到自己被王家逐出族谱的一幕,眼角有些凄凉。

    哪有什么王叔宝一脉,唯一的哥哥也死了,他在王家早就没有留恋了。

    唯一有联系的,也就是这个姑娘了,父亲临走前给他定下的婚约,是林尚书的千金,也是自幼相识的青梅竹马。

    王叔宝知道时,还怀疑真假,毕竟那丫头可从没表露过一点喜欢自己的意思。

    可她应允了,哪怕王叔宝被王家逐出族谱也没有疏远过他。

    只是婚约啊,王叔宝苦笑,大概是拖累了人家。元宝小说

    整个京城多少名门世家,哪个不想和林尚书绑在一起,那么多的世家子弟,有权有势,总好过自己一个破当兵的。

    至于为什么王叔宝不留在王家,而是选择参军,自然是因为他没有成为封妖师的命。

    灵根闭塞,除非是天材地宝,或者是以大妖封妖成契,否则灵根闭塞者根本没有希望成为封妖师,也只是比普通人多些气力罢了。

    王叔宝便是如此,他的父母也是想要去猎杀一只大妖,才加入了那场行动,只可惜谁也没料到,太行山下被镇压的妖灵脱困,导致行动失败,王家小队无一幸存。

    哥哥也在作为支援小队时,被激起的封妖大阵困在太行山中,被脱困的妖灵所杀。

    命运兜兜转转,玉佩绯散发出柔和的红色光芒,好像是在轻抚王叔宝心灵上的创伤,可它又怎能懂,这是人心灵的缺口。

    就这样,玉佩陪着王叔宝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二十三岁的王叔宝,成为了冬字府最年轻的统领。在年关将至时,收到了来自北部边关的战报,前线被突袭溃败,连丢数城。

    至于为什么是数城,因为情报送来时,已经丢掉了三座,此时只怕已经有四座甚至五座城岌岌可危。

    皇帝震怒,派大将军摔虎印,征调四府和沿州兵力,共计十余万开赴北关。

    冬字府也临时提高了各团旅的人数上限,这个时候滥竽充数也好还是强制征兵也好,先把人给凑出来。

    而王叔宝将作为冬字府的二把手随军出征。

    临行前,王叔宝脱下军装,换上那仅仅是摸着就舒服至极的绸缎衣裳踏入京城。繁华的街道,并没有因为前线战事而萧条,年关的热闹也是红色,血也是。

    一时间,王叔宝心胸郁结,难以言抒。

    桥上行人成双成对,有些别扭的王叔宝心绪越想越乱,眺望江边的眼神也有些迷茫。

    “喂,傻大个,看什么呢?”

    林家千金踮起脚尖,才勉强够得到王叔宝宽阔的肩膀,轻轻拍了一下,才让王叔宝回身醒悟。

    “没看什么,你今天真漂亮。”

    明明还是一身青色的衣裙,可好像因为少女用心的妆容不再似平日里那般随意,便显得清丽。

    有些羞涩的脸庞透红,林小姐轻轻搂住王叔宝的胳膊,柔声道:“我们也去转转吧。”

    身子僵硬了半边,后知后觉地点点头,木讷地迈步。

    街道很长,两边的小摊无论多么卖力的吆喝和讨喜,都难以比得上那些大酒楼里的灯红酒绿,于是落差产生了心理上的阶级。

    浑身难受的王叔宝打断了少女的兴致,他说道:“后天我便要出征了,你是知道的。”

    “出征怎么了?出征就不生活了?就不要家了吗?”

    林小姐难以理解王叔宝的意图,却没想到自己这句话反倒是刺激到了王叔宝,令他用力挣脱了自己的靠近。

    “对不起,我王叔宝只是一介粗人,其实配不上你。”

    王叔宝说出这句话,好像轻松许多,周围的声色犬马于他而言都是无关的过客,唯独眼前的少女,倒还有些色彩在这黑白不分的世界,让他不愿连累。

    “我知道,”林小姐向前一步,几乎就要把自己贴近他宽厚的胸膛,固执道:“可你是王叔宝,所以我喜欢你。”

    这场爱情的开始,主角从没有料到是以她的告白开启的。

    “我?我”

    少女还不曾胆怯,反倒是二十三岁的统领羞红了脸,语无伦次。

    “从小时候,你就会为我摘果子,给我带糖葫芦;上学时,你会替我回答夫子刁钻的问题,替我挨板子;长大了,你还是会站在我前面,挡住那些世家子弟虚伪的嘴脸。

    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几个世家子弟挨的拳脚都是你干的吧?你总是护着我,所以当你父亲去我家时,我就想,终于可以轮到我护着你了。”

    林小姐骄傲的像只开屏的孔雀,道:“所以,婚约是我签的,字是我认的,人是我喜欢的。你要是不要我,我这就回去撕了婚约,然后跟着你参军!”

    最后的话让王叔宝耳鸣了半晌,好像后知后觉的喜悦像糖果一般香甜。

    “说什么瞎话。”

    王叔宝拉住林小姐的手,继续在街道上走下去,明明那么的格格不入,可只要她在身边,这些对于叔宝而言,也就没有那么难受了。

    或许,我也该有个家了,叔宝这样想着。

    临别前,他将玉佩小心系在她纤细的腰间,风声仿佛有扣响风铃的回响,玉佩在轻摇中好像传出阵阵回响。

    “还是这玉佩啊,真就没别的了呗。”

    被这般调侃,已经确定心意的王叔宝一点尴尬也没有,傻乎乎道:“这是我全身上下最贵的东西了,也是陪我时间除了剑以为最长的了,我不在的时候,它会代替我护着你。”

    “这么玄乎?”林小姐好奇打量着玉佩,透红的玉佩好像有神秘的波纹流动。

    定情信物,无论是什么,她都会视若珍宝般随手携带。

    当然,若是王叔宝这傻大个留个石头给她,她肯定是砸回去的,然后再捡回来,放在香囊里。

    没有再伤感什么,王叔宝走了,随军走了。

    此后的时间里,林小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等前线书,只是等啊等,等到玉佩提在手里晃荡的回响之声都听腻了,也还是没能等到消息。

    “绯啊绯,你说他现在在干嘛呢?是不是已经当上将军了?”

    无聊的时光中,少女趴伏在桌子上,眼眸倒映着远处灿丽的春光。

    是啊,冬天都过去了。

    谁也没想到,在收服城池之后,皇帝竟然没有丝毫收兵的打算,还要北征,为此惜调动各州兵马粮草,水路自此未断绝。

    林尚书多次上表利弊,被皇帝杖责三十大板,最后只落了五板。

    绕是如此,林尚书也是数月不起,一切事宜都由侍郎代为处理。

    直到秋天都到了,前线的战事才算是平息,当初随军出征的人,能活着回来,十难见一。但是只要回来的,得个奖赏也是足够后半生的事情。

    怀着忐忑的心情,林小姐等来了王叔宝。

    分别后的第一面,林小姐就嘲笑着王叔宝蓄起的胡渣,简直是难看死了,但是林小姐一点也不嫌弃他身上庞臭的味道,因为真的好想好想你。

    第二天,王叔宝升任校尉,上朝领表。

    正是这次上朝,让整个朝堂再次了解了这位王家少年,但是以冬字府校尉的身份出现在朝堂上。

    坊间有传,王家虎将,王叔宝可御兵三千冲数倍之敌阵,敌自溃。

    少虎将,正是领了玉佩绯的少年。

    在回乡祭拜父母的路上,有一行黑衣人拦住了王叔宝的去路,不是别人,正是当年引动太行山妖灵渊复苏的罪魁祸首。

    黑日成员,封妖师七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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