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7章 上刑具
“把头抬起来!” </br></br> 巧怡行礼起身之后,刁玲打量着她命令道。 </br></br> 待巧怡抬起头后,刁玲又接着讽刺道。 </br></br> “的确是长着一副男人喜欢的皮囊!” </br></br> 然后又对巧怡道:“听说你父亲是西蒙第一谋士,一生忠君爱国,可曾想到,他自己的女儿会和我北武朝的侯爷勾搭! </br></br> 你说,你父亲在天之灵,会瞑目吗?”刁玲冷笑地问道。 </br></br> 这下,满朝文武,没有一个敢出声的。 </br></br> 谁都知道,这是陛下在特意打压这个巧怡。 </br></br> 虾仁猪心,才是最可怕的。 </br></br> “多谢陛下关心,我选择跟随侯爷,那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后悔的决定! </br></br> 陛下您银发长丝,可是因为此等小事牵挂所累,在我们西蒙国可有一偏方,可令白发复乌。但此偏方,对心肠歹毒之人无效,不知陛下可想一试?” </br></br> 巧 </br></br> 怡当即进行反击! </br></br> 不单是反击,并且还是重击。 </br></br> 场面顿时死寂一般沉静,所有的人都看向刁玲。 </br></br> 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个巧怡的小姑娘,竟然会如此不知死活,当面嘲讽陛下! </br></br> 她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见棺材不掉泪! </br></br> 陛下虽说是女人,但镇杀朝臣时,未曾手软过。 </br></br> “这小妮子是疯了吗?竟然敢惹怒陛下,这次,就算是侯爷想护着她,也护不了了!” </br></br> 苏明、杨阎等人看着巧怡,露出同情的表情。 </br></br> 在他们心里,巧怡只不过是个黄毛丫头,逞一时口舌之快! </br></br> 论身份,你还没有成为西蒙国的新国主,身份低微! </br></br> 论手段,你更是井底之蛙,被陛下玩死,你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br></br> 朝臣看向即将发火的刁玲,又同时对这个巧怡起了一定的怜悯之心。 </br></br> 你说你一个好好的女娃娃,服个软,保住命不好吗?非要惹咱们的陛下! </br></br> “好,很好!” </br></br> 刁玲强压下内心的怒火,笑道。 </br></br> “巧怡是嘛? </br></br> 你的确有成为西蒙新国主的潜质,但在这之前,你必须要给朕交代清楚,西蒙大汗,是不是你杀的?” </br></br> 刁玲也不想含糊,直接抛出王炸。 </br></br> 你不是想当西蒙的新国主吗? </br></br> 这么着急杀了老的,就想上位? </br></br> 看你当着满朝文武,是怎么圆回来? </br></br> “是,为报父仇而已!” </br></br> 巧怡干净利落地回答,并且言简意赅。 </br></br> “好一个为父报仇,可你知不知道,你父亲,西蒙第一谋士的一生之敌是谁? </br></br> 据朕所知,你父亲的一生之敌,恐怕是咱们北武朝的战神,林侯爷吧!” </br></br> “怎么?你能杀了西蒙大汗,难道就不想杀了林侯爷,完 </br></br> 成你父亲的遗愿?” </br></br> 面对着台下的林侯爷,和站着的巧怡。 </br></br> 刁玲还不客气的挑破! </br></br> 甚至将巧怡和林侯爷的关系给对立起来。 </br></br> 西蒙第一谋士,董武,确实视林墨为一生之敌,曾经多次败于林侯爷之手,甚至因羞愤归隐山林! </br></br> 这个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br></br> “巧怡姑娘,你未经朕的允许,私自裁决西蒙大汗,这是死罪!” </br></br> 刁玲的目光一下子凌厉起来。 </br></br> 刚才她还跟你这个小姑娘开开玩笑。 </br></br> 但是她现在不想装了,她摊牌了! </br></br> 她是北武朝的王!,这里是她的地盘。 </br></br> 她想弄死谁就弄死谁,你tm的敢在她面前装叉? </br></br> “是啊,这私自杀害西蒙大汗,不把咱们陛下放在眼里,这种行为不能纵容,不然陛下的天威何存?” </br></br> 众臣们一看刁玲发怒,纷纷选择站位 </br></br> 刁玲。 </br></br> 他们是北武朝的朝臣,这巧怡虽说长得花容月貌,但也太不知趣了,竟然忤逆圣上! </br></br> 而林侯爷坐在下面,依然稳如泰山,好像刚才发生的这些好戏,完全不关他的事。 </br></br> 他就一旁观者,吃瓜群众! </br></br> “好人啊,给她的颜色瞧瞧!” </br></br> 随着刁玲一声令下,魏公公尖着嗓子道:“上刑具,铁烙梅花!” </br></br> 所谓铁烙梅花,是北武朝对女子所用的常规刑具。 </br></br> 就是用烧红的铁,
分别在女子的脸、胸、腿,三处地方烙上梅花印记。 </br></br> 别这铁烙不大,只有拇指大小,梅花印记也算别致。 </br></br> 但一旦烙上这三处地方的印记,那此女子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知道,这是作奸犯科过的罪犯。 </br></br> 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受人白眼! </br></br> 如果是未婚,那一辈子,都别想有男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