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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黄金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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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人他见多了,每天早上都得见个十来个,不过还是得好好招待的。

    这黄金又不像是早点,买起来自然是要犹豫很多次的,老板总要好好的欢迎人家。

    或许等人家有一天有需要了,就想起他这个小店子了。

    “您看您这边需要个什么?这边镯子项链耳环都是有的。”

    “我随便看看。”

    一听到是随便看看,小店的老板就知道,这又是个随便来逛的,这么想着他又低头坐起了他接的定制。

    他这里大部分都是拿着金块,或者拿旧首饰过来重新换样式的,一般来说挣的就是个手工费。

    虽然是这么说的,但是秦戍的眼光一直停留在一款镯子上很久了,这个镯子他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这种凝视的目光,做首饰的小老头也抬起了头,这个款式也是别人找他做,他觉得好看就又做了一个放着。

    这不会是抄袭了人家大牌的款式吧,虽然这么想,但是小老头还是很热情的招呼。

    “您的眼光真好,这个镯子呀,可是现在热门的款式好多人都来订的。”

    看了半天,秦戍也想起来了,好像是在那个什么陈晓月的手上见过,这种网红款式还是要不得的。

    最终,秦戍看上了一个款式低调的镯子,另一边,十三早就拿着早餐放到了车里,最后,看见boss在这边看黄金就跟了过来。

    “这个镯子要个实心的,算算重量我让人送黄金过来。工期需要多久?工费多少?”

    “我们啊,就是个手艺人,卖的就是手艺,您看的这个镯子就是编织的,所以比较费工夫。咱这边的工费要三十块钱一克,这边手镯编下来可能需要一百克左右,您看的这个样品是空心的,没多少克,比较容易变形。还有我这边是需要知道,姑娘的手掌直径,手掌的周长才能知道我这个手镯做多大圈口。工期的话,料拿过来,着急的话,我这边一天就能出,不着急的话,一般来说工期是两三天。”

    “我去量,送黄金过来的时候会连尺寸一起说的。”

    “好嘞。”

    小老头嘴上说的热情,但是,他觉得没有多少人会拿着100多克的黄金,给姑娘做一个手镯,像这些活儿,不拿到料他都是不当真的。

    订好了手镯,秦戍就跟着十三,前往了绿水别湾。

    绿水别湾里,林颜已经起来在看书了,她的作息习惯一向是很好的,她喜欢大早上起来先喝杯水,要么出去走走,要么看会书。

    绒球也很难得的,在大早上就吃到了第一顿饭,并且,林颜还是给它开的罐头。

    之前那个家里只有它和罗瑛,罗瑛一个做自媒体的早出晚归就是常态,一旦有个假期,也不会大早上起来。

    绒球一大早上没有饭吃也是常态,它很多时候,一整天都只能吃到干粮,还是有了干妈,现在待遇好些,乐的绒球一大早上就在林颜的身上打滚。

    秦戍来敲门的时候,自然是林颜去开的,罗瑛的房门闭着,还在睡觉。

    秦树进来就看见绒球,刚进来门,就直接被绒球把他的肩膀上压住了,昨天好歹接触过了,今天的秦戍就自在了许多,从肩膀上抱下来绒球就跟着它玩儿。

    秦戍也很自然的从自己买来的罐头包里,抽出来一根儿主食猫条,就地蹲下喂绒球。

    他的背后,十三大包小包手里拎着很多的早餐,跟着就拎了一个兜,虽然沉,但是,很优雅的秦戍来看,十三狼狈了很多。

    “你怎么又给绒球买这么多啊,我说了它吃的很多的。”

    林颜从秦戍进门,首先看到的,就是他手里一大兜子的罐头,当时,对秦戍。没有节制的买买买就有点很不满意,都说了不缺的。

    “是我的一点心意,再说了,你看绒球都没有反对。”

    “一只猫会反对才怪,它又不懂事。”

    林颜拉着秦戍,走向了这个家半开放式的那个书房,之前林颜搬过来就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这个半开式放式的书房,她是没有在意的,还是罗瑛昨天搬过来,发现了这块地方。

    后来,据说某个人大半夜下班回来,连夜把她的书和绒球的罐头都整理进了那个房间,并且十分的整齐。

    反正,林颜一早上起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书房的架子很多一半都放了它的各种书,另一半放的全是绒球的罐头。

    “我就是随便给买了点,我带了早餐来,快来吃饭吧。”

    秦戍把他买的那么一兜罐头,放到了半开放式的书房,看了一圈,确认这个家里里只有林颜在,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多问。

    不过林颜还是给他解答了一下。

    “昨天大晚上去出了个通告,回来之后又发疯,整理了这一墙的罐头,现在睡着呢。咱们吃咱们的,玩咱们的,不用管她,她饿了就醒来找吃的了。”

    十三将早餐摊开,入目就是林颜爱吃的那些,秦戍也就只记住了林颜喜欢吃什么。

    “林颜小姐快吃吧,boss特意给你买的呢。”

    “咱们四个人吃饭,怎么买了五人份啊?”

    “十三说他一个人能吃两份,我也不好意思不让人家吃,被人说虐待员工就不好了”

    秦戍边说,边打开早点的袋子,给林颜拿着她爱吃的东西,并且把自己拎了一路的韭花,递给她。

    不过拿到自己的时候,好吧,老豆腐他确实不爱喝,之前和林颜一样住小巷子里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里也没有很多钱,请不起人来照顾他,奶奶早上也起不来,每天,就是他拿着妈妈给留的那几块钱去吃早餐。

    也或许是那时候吃腻了,也或许当时的早餐只有那些,到现在他看着是一点都不想吃纠结半天,秦戍还是选择了黑米粥和芝麻饼,吃饼也比吃那个强。

    “这个味道真不错呀,在哪里买的呀?居然跟小时候在胡同里吃的那家一模一样。”

    “就是在路过的一个路边随便买的,你要喜欢,下次还给你买。”

    “在我们这边附近吗?我上班从来没有见过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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