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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巡抚制试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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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高煦通过锦衣卫等情报机构了解到,如今大明有些省的弊病越来越严重,比如他提到的那六个省之中的北庭省。

    该省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汉民人口大量增加的同时,原住民的人口也在增加,双方之间的关系也日趋复杂,偶尔会有小范围的摩擦与骚乱,例如原住民村与移民村的械斗。

    辽东省的情形与北庭省类似,主要也是移民与原住民之间的复杂关系所引发的矛盾。

    朱高煦当然清楚改变民风民俗并非朝夕之功,因此以后朝廷派巡抚到地方可能要待上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

    到时候,若不允许巡抚带自家老小前往地方上居住,就会显得不合人情。

    若准许巡抚带着家人前往地方赴任,那么朝廷应当给巡抚配备相应待遇,如拨款修建府衙等。

    如此一来,巡抚就必然会成为地方上的常驻官员,也是理论上的一省最高主官。

    永乐年间的巡抚,被外派出去办差的时候,每次负责的事务大多不一样。

    朱高煦心如明镜,当将来巡抚成为地方官之后,如何把巡抚的职权正规化,融入到地方衙门体系之中,就成了他必须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巡抚手中拥有令三司忌惮的监察权。

    每隔三年朝廷都会对官员进行考评,巡抚所负责的正是配合都察院,对地方三司官员进行评定。

    此外,巡抚还有节制将帅的职权,可监督军队中的指挥官。

    对朱高煦而言,巡抚就是他用来控制每个省的工具,亦是维护皇权统治的武器。

    巡抚的首要任务,就是帮助大明皇帝维护一省的稳定,协同地方三司,保证地方衙门的正常运转。

    “按太祖定下的规矩,倘若地方上遇到要紧事,则由三司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裁定。”

    朱高煦缓缓言道:“然而,三司长官各有分管,议事时谁也无法绕过其他两司自作主张。”

    “尽管这种制度削弱了地方权势,但弊端同样显而易见,因三司不相统属,凡遇无法界定之事,必然相互推诿,难以办成实事。”

    “此外,有些事务需两司乃至三司协同处理,仅仅转交文书便要耗费大量时日,导致办事时效十分低下,以至于不少地方事务就此被搁置下来,至今也未能解决。”

    “正因如此,永乐年间父皇才会多次派出钦差大臣,以巡抚之职,协同地方三司处理事务。”

    朱高煦说到这里,殿内众臣皆沉默以对。

    永乐年间,巡抚身为钦差大臣,代表着朝廷,所以其权力比地方三司更大,地方官吏无不听其调令。

    再加上巡抚妻儿老小皆在京城,与绝大多数地方豪强并无瓜葛,处理事情时无需考虑其他因素,没有顾虑,因而办事效率极高。

    就这样,朱棣派出京官担任巡抚,逐渐成为了一种惯例。

    也就是说,朱高煦要把之前临时性的巡抚变成常驻地方的官职,是有法理依据的。

    而众臣顾虑的点在于,他们担心巡抚日后做大,天下再现唐代藩镇之祸。

    “陛下春秋鼎盛,欲有所作为,乃天下黎民之幸。老臣年事已高,即将致仕,本不愿多言,可唐代藩镇之乱,陛下不可不察啊!”

    方孝孺站起身,弯腰拱手行礼道:“老臣请陛下三思。”

    他上个月连续递交了三次致仕申请,最后一次朱高煦虽然批准了,但却要求他再干一个月。

    也就是说,这个月过后,方孝孺就退休了。

    他确实可以不管不问,安心熬完这个月,然后稳稳当当的退休,颐养天年。

    但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的价值观,让他无法对朱高煦的“危险想法”坐视不理。

    “先生言重了。”

    朱高煦抬手示意方孝孺坐下,然后环视殿内众臣,接着把目光落在解缙身上,问道:“解缙,你觉得唐代藩镇之乱的根源在何处?”

    “回陛下。”

    解缙起身作揖行礼道:“臣以为,唐之节度使,其本质不过是朝廷派出去的边军最高主官。”

    “当时唐廷考虑到边军驻扎在偏远之地,若只有军权而没有行政及财权的话,会不利于作战。”

    “于是,唐廷便将当地的行政、财政一概授权给了节度使,同时还让节度使负责地方治安。如此,节度使就完全成为一个集军、财、政为一身的封疆大吏。”

    “而且,节度使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力,即属官任免权。当时的节度使,对所统将领及州郡长吏皆有节制及生杀之权。”

    “故而,节度使完全可以将其所辖之地的大小军政官员,一律换成其本人的嫡系,如此造反作乱将变得更加容易。”

    朱高煦道:“说完了?”

    “回陛下,臣作答完毕。”解缙恭声道。

    朱高煦点了点头,对其他人说道:“解缙不愧是大才子,分析的头头是道。”

    他话锋一转,朗声道:“但朕要设置的巡抚,与唐之节度使完全不同。”

    “第一,凡地方上一切较为重大的政务,巡抚皆必须奏报于朕,等候朕的批示行事。若巡抚有越轨行为和违制之处,立予法办。”

    这句话虽然短,但其蕴含的意思却有不少。

    字面意思是某省若有要事处置,巡抚必须奉旨而行。

    换言之,朱高煦可以用朱批的方式对地方督抚进行直接的指示,从而抛开六部,由皇帝对地方巡抚进行直接控制。

    历来朝廷治理地方,主要通过地方官员向皇帝的题奏和皇帝下达的谕旨来实现。

    乾熙元年,朱高煦曾下明诏曰:“一切地方之弊,吏治勤惰,上司孰公孰私,属员某优某劣,营伍是否整饬等等均可向朕密奏。”

    也就是说,三司以及府县等地方官员,拥有向大明皇帝上密奏的权力。

    这些官员便等于是大明皇帝的耳目,可以防止巡抚欺瞒徇私。

    如此一来,别说割地自立,就连违法之事巡抚也不敢随便为之。

    在朱高煦的设计之中,密奏是大明朝廷对巡抚等地方高官实行长控远驭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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