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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二章:【枣庄辣子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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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他们几人的主动请缨,李逸头也不回的吩咐:“麦麦去扒蒜,小垒去烧锅开水。

    小明哥,你去拿些辣椒,洗干净拿给我,就是我让小吕买的那种一窝蜂薄皮青椒。”

    “我知道。”

    黄小明应了声:“我吃过,枣庄辣子鸡的灵魂就是那个薄皮辣椒。”

    给他们安排了任务后,李逸也将小吕买回来的那只公鸡从笼子里抓了出来。

    “咯咯咯!”

    公鸡活力十足,被抓出来后还在叫着。

    李逸单手抓着它的翅膀根,然后腾出了拇指和食指,捏着它的鸡冠子,让它的脖子露了出来。

    跟着,李逸就将它喉咙下方的毛拔了个干净,露出了下方的鸡皮。

    他拿过了一个小碗,随后拿过小刀来,一刀下去,就给公鸡抹了脖子。

    顺手放下刀,他将公鸡挣扎着的爪子抓住,倒着拎了起来,让鸡血都流进了碗里。

    吴垒往锅里添满了水,开了灶火。

    回头看到李逸手中的公鸡,吴垒开玩笑:“逸哥,你这是要歃血为盟吗?”

    “歃什么血,不怕感染啊?”

    李逸笑了笑,没有解释。

    公鸡血是补阳,补血的好东西,他打算一半做血旺,一半做鸡血面,待会儿一起给刘艺菲送去。

    “是这个辣椒吧?”

    黄小明在储藏室里找到了辣椒,但有些不确定,就拿出来给李逸看了下。

    见李逸点头示意,他才拿着辣椒回到了洗菜池前,清洗了起来。

    “终于做我家乡的菜了。”

    黄小明一边洗,一边咽了口口水:“我们鲁省的炒鸡真的特别好吃,家家都会做。”

    赵金麦在一旁扒蒜,闻言打趣:“小明哥,你家不是青岛的吗?不应该从小吃海鲜吗?”

    “我们也不是顿顿都吃海鲜啊?”

    黄小明笑着解释:“我们那也经常吃鸡,有一道菜叫香酥鸡,是先把鸡卤熟,然后再炸。

    喝啤酒的时候点一份,特别下酒。”

    “怪不得你酒量那么好,原来是因为吃了香酥鸡。”

    赵金麦开着玩笑。

    “那当然了。”

    黄小明笑了笑,随即示意:“下次有机会,带你们去我老家哈啤酒。”

    “哈啤酒儿,吃蛤蜊!”

    赵金麦模仿着青岛的口音。

    “是吃嘎啦。”

    黄小明纠正了下,笑道:“嘎啦也特别下酒。”

    赵金麦笑问:“所以青岛的菜都是为了下酒而存在的吗?”

    黄小明微微一愣,自己也笑了起来:“哈哈!好像还真是!”

    说话间,开水已经烧开了。

    李逸将鸡放进了盆里,用开水烫了一下,把毛全拔了下来。

    鸡毛比鸭毛好拔得多,除了鸡头上的毛多一些,其他地方的毛烫过之后,轻轻一拔就能拔下来。

    而鸡头上的毛也可以用指甲抠着,一点点将它们拔下来。

    看到李逸仔细拔着鸡头上的毛,吴垒上前来问:“鸡头还要拔吗?直接丢了不就好了?”

    “丢了干嘛?”

    李逸头也不抬,随口反问。

    “不丢干嘛?”

    吴垒问:“难道还要吃啊?”

    “当然了。”

    李逸将鸡耳孔上的毛也都抠了下来:“鸡头这么好吃,干嘛不吃?”

    说着,他拨了下肥硕的鸡冠:“这么厚的鸡冠,口感很棒的。”

    “啊?”

    吴垒扯了扯嘴角:“我家里从来都不吃鸡头的,好像说鸡头有重金属,不能吃。”

    “尽瞎扯。”

    李逸不以为然:“古人吃了几千年的鸡头了,也没听说有谁重金属中毒的。”

    听到李逸的话,黄小明也抬头说道:“我也听说过这个说法,说鸡头里有毒,好像过了十年就不能吃了,说是十年鸡头赛砒霜。”

    “那是以讹传讹。”

    李逸解释:“以前的人认为鸡经常吃蜈蚣,有些蜈蚣有毒,毒素就会聚集在鸡头上。

    后来又有人说鸡经常在土里刨食,体内会有重金属,也会堆积到头部。

    但只要学过生物就知道,绝大多数动物的解毒器官都是肝脏,就比如河豚。

    鸡也是一样。

    如果鸡的体内会堆积重金属,那也应该是堆积在肝脏和其他内脏里。

    甚至是扩散到肌肉里,也到不了头部。

    头部是有脑子的,脑子被破坏,当场就得死。

    所以如果肝脏都能吃,那鸡头就更不用担心了。”

    听到李逸的解释,黄小明恍然明悟:“原来这也是个谣言啊?”

    吴垒也拍了下脑门:“对啊!肝脏才是解毒器官,这么离谱的谣言,我居然也信了。”

    赵金麦在一旁听着,好奇问:“那为什么说十年鸡头赛砒霜呢?会不会和养殖的时间有关系?”

    “一般的鸡根本养不到十年。”

    李逸将拔干净毛的鸡放在了水池里,开膛破肚,将鸡杂掏了出来:“鸡无六载,犬无八年,鸡养到六年就已经很老了,要是养到10年,那和人类活120岁也差不多了。

    那种鸡的肉已经柴得不得了了,给我吃我都不吃,可不就和砒霜差不多么?”

    “哈哈!好像也是。”

    赵金麦哈哈笑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好奇问:“诶?逸哥,那你说古代的皇帝也会吃鸡头吗?”

    “皇帝一般不吃,但如果是整只上菜的时候必须要有。”

    李逸解释:“不光是皇宫里,就算是民间的宴席上,所有的整鸡,整鸭,整鱼,都得是完整的。

    没脑袋的那属于斩首,是大罪,阎王爷都不收,所以必须得是全须全尾。”

    “怪不得。”

    赵金麦恍然点头:“我之前的外教老师就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咱们做鸡,做鱼的时候都得把头留着,我还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这么说我就明白了,原来还是因为文化的影响。”

    “文化是一方面,但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资源匮乏。

    现在已经没有那些讲究了,不想吃也可以不放。”

    李逸一边说着,一边将鸡清洗干净,放在案板上剁成了块儿。

    现杀的鸡不用焯水,直接下锅炒才够香。

    李逸起锅烧油,直接将鸡块下锅,猛火爆炒,待鸡肉炒香后,再加入酱油等调味料,加水炖煮。

    等到汤汁收浓时,再把切好的一窝蜂辣椒块放进锅里,猛火炒至断生。

    眼见汤汁变得浓稠红亮,李逸就关了火,将菜盛了出来。

    “这味儿,闻着就正宗。”

    黄小明已经迫不及待了。

    没等李逸盛完,他就下筷子夹了一块,吹了两下送进了口中。

    “嗯!没错!就是这个味道!”

    他用筷子点着盘子里的鸡块,连声赞叹:“这就是最正宗的枣庄辣子鸡!太好吃了!锅气真足!”

    1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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