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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好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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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蛋用鸡油炒,鲜上加鲜。

    鸡油本身就有特殊的香味,煮鸡肉馄饨的时候,稍稍点一点鸡油,就香得不得了。

    如果用来炒饭,更是浓香无比。

    闻着鸡油的香味,老唐有些疑惑:“为什么他这鸡油闻起来一点儿都不腥?”

    “是哎!”

    女助理点头附和:“我就不喜欢喝鸡汤,感觉就有一种腥味儿,诶?为什么鸡会有腥味儿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

    老唐有些得意的显摆:“不管什么肉,都会有特殊的味道,有本古书里就写了,叫吃水的腥,吃肉的骚,吃草的膻。

    鸡和鸭一样,都属于吃水的,所以就有腥味儿,这玩意儿,不是正儿八经的厨子,根本不知道。”

    “真厉害!”

    女助理崇拜的看着他问:“是哪本书啊?我回去看看。”

    “呃…”

    老唐愣了,有些尴尬:“你这突然问我,我哪儿想得起来?”

    “哦。”

    女助理看了眼李逸,忽然问:“诶?老板,你也是厨师,有没有看过哪本菜谱上写了这句话啊?”

    李逸看了她一眼,随口解释:“菜谱上没这句话,但《吕氏春秋-本味》里倒是有。”

    “吕氏春秋?”

    女助理有些茫然,她连听都没听过这本书。

    “对对对!就是《吕氏春秋》!”

    老唐有些惊讶:“老板你还挺有文化啊!”

    “还好,就多看了几本书。”

    李逸随口说了句,就拿出了一个装满了瑶柱丝的小碗,将里面一半的瑶柱丝倒进了锅里。

    “老板你好厉害啊!连这都知道。”

    女助理赞叹。

    “……”

    李逸没搭茬,他在忙着翻炒锅里的瑶柱丝。

    直播间里,听到女助理的称赞,观众都在吐槽。

    “知道这个就厉害了?”

    “看那么多书,不还是在街上卖炒饭?”

    “装了一手尬比。”

    “读书多有什么用?现在这个社会是看赚钱的。”

    “人家一万块一份的炒饭,还不够赚钱啊?”

    “这纯粹是骗子,傻杯才去吃这么贵的炒饭!”

    “吃不起就吃不起,骂人就过分了。”

    “我要是有钱,我也去吃,人活着不就是为了吃饭么?”

    “我也是,贵不是它的问题,是我的问题,我tm穷啊~!”

    李逸没有关注直播间里的争论,他正在全神贯注的看着锅里瑶柱丝的火候。

    这些瑶柱丝都是用干货发制而成的,各个都有台球那么大,鲜味极其浓郁。

    在经过鸡油的煸炒后,瑶柱丝特有的那种海鲜味儿顿时弥漫了开来。

    眼看瑶柱丝里的水分基本上已经被煸得干焦,他又拿出了一碗亮晶晶的透明的,像是粉丝一般的东西,放进了锅里,和瑶柱丝一起煸炒。

    那是泡发了三天的鱼翅。

    鱼翅本身是没有味道的,但和瑶柱丝一起煸炒,就可以借到瑶柱丝的鲜香味。

    煸炒了几下后,李逸就将瑶柱丝和鱼翅倒了出来,放在漏勺里,沥干油脂。

    这些也只是炒饭的辅料。

    到这里,辅料就准备得差不多了。

    接下来,他要准备炒饭了。

    他先是拿出了一根茁壮新鲜的鲁省大葱,剥掉外皮,冲洗干净。

    然后截头去尾,分成了葱白,青绿中段,和纯绿的葱叶三个部分,全都细细的切成了葱花。

    随后,他才舀了些鸡油,扣进了锅里。

    他要开始炒饭了。

    扭动阀门,他加大了火焰的强度,将锅烧得滚热,鸡油迅速融化,香味弥漫。

    随后,他用厚麻布垫在锅耳上,用右手紧紧捏住,左手抓起一把葱白花,丢进了锅中。

    滋啦!

    葱香味迅速弥漫!

    这是炒饭的第一步,葱花炝锅。

    这样可以让葱的香气迅速挥发出来,融入到米饭之中。

    在葱香味最浓郁的时候,李逸迅速用炒勺舀起了一勺米饭,抖进了锅里。

    没错,是抖。

    他抖动着炒勺,勺里的米饭就迅速分散开来,粒粒分明的落进了锅里。

    滋啦啦!

    米饭入锅,表面的蛋液迅速凝固,紧紧的包裹在了米粒上。

    李逸右手也没有闲着,在米落入锅中的第一时间,他的右手也开始颠起了锅。

    他抖落米饭的地方是锅的内壁处,米粒是沿着锅沿滚入锅底,然后被他一颠,又从锅前侧飞了起来,凌空旋转着落回了锅的内壁,划过了一道圆形的轨迹,一粒也没有落在锅外。

    “哎呦!好功夫!快拍!”

    老唐看到这一幕,顿时惊呼出声,赶忙示意摄像小哥凑近拍摄特写。

    李逸没有管他,依然在匀速的用炒勺舀起米饭,抖进锅里,右手不停的颠锅。

    这个环节是最关键的,他必须要时刻关注每一粒米饭的状态,要让它们粒粒分开,并且要均匀受热,才能让米粒获得完美的金包银的效果。

    看着李逸颠勺的动作,女助理好奇问:“他为什么不一下把米饭都倒进去?”

    “是为了从炒的时候,就让米粒一直保持干身。”

    老唐解释:“这些米饭都是隔夜饭,冷藏过的,温度比较低,如果全都倒进锅里,锅里的温度一下就降下来了,需要慢慢升温,那样水蒸气就闷到米粒里去了,米饭就软了,不够干。

    这样一点一点加米,就能让锅里的温度始终保持在一个比较高的程度上,这样就可以把米饭本身的水分烘出来一部分,让米饭更粒粒分明,更干爽。”

    “这样啊!学到了。”

    女助理忍不住感慨:“但这样炒肯定很累。”

    “当然累了,这样炒锅会越来越重,对厨师的腕力是个很大的考验。”

    老唐看着李逸颠锅的右手,啧了声:“厉害,这老板的腕力肯定很强,这铁锅在他手里就像是塑料做的一样,抖都不带抖的。”

    女助理闻言,也观察着李逸的右手。

    他将右手的袖子挽到了手肘处,随着他颠锅的动作,他小臂上的肌肉都在随之抽动,纹理清晰。

    他捏着锅耳的手指更是修长有力,紧紧的贴合着铁锅浑圆的锅身。

    不知为何,女助理的脸色忽然一红。

    嗤!

    李逸的锅中忽然腾起了一道白雾。

    却是他用炒勺舀起了一个碗里的“水”,倒进了锅里。

    四周围观群众里有人在惊呼:“为什么要往炒饭里加水?”

    白雾飘散,老唐闻到了雾气的鲜香,顿时叫出了缘由:“这是高汤吧?”

    “炒饭里加高汤?”

    摄像小哥瞪大了眼睛:“这是什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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