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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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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里点上烛,卫婶子服侍丁香把衣裳穿上,石榴红提花锦缎棉褙子,粉色长裙,粉色娟花,金丁香。

    卫婶子边穿边笑道,“姐儿自带贵气,压得住红色。”

    丁香也有这个感觉。她前世特别不喜欢大红大绿,今生也不算喜欢。可这一世她穿红衣裙,就是比穿淡雅的衣裳出彩。

    绫儿端来漱口水和洗脸水。

    洗漱完,丁钊和张氏出来,招呼儿女一起去东厢给老爷子磕头拜年。

    儿孙奉上自己的心意,老爷子发红包。

    丁香亲手给老人家勾了一副手套一顶帽子,深灰色,手背一圈和帽底一圈是红蓝相间的富贵云纹图。

    丁壮看了一圈儿子媳妇、两个孙子的礼物,还是最喜欢孙女送的。

    他笑道,“哈哈,孙女手巧,爷爷享你的福了。”

    丁钊带着丁立仁去县城相好人家拜年,丁利来去村里人家拜年,丁香带着绫儿和黑娃去陶宅拜年。

    飞飞又回山里的家了。或许它跟人相处得久,也知道了过年要全家团圆,它回家跟小紫团圆去了。

    丁香给老夫妇磕了头,得了两人的大红包。

    老太太把她招呼到身边坐下,指着炕上放的一套书笑道,“慕儿来信了,这是他送你的书。”

    是《三国志》。

    有钱后,丁香就买了一套《三国志》,如今她的书柜已被塞得满满的。

    孙与慕知道她有这套书,怎么又送了一套?

    丁香拿起一看,乐了起来。

    书皮居然是彩画,里面的刻版插图也是新崛起的徽派。虽然人物模样与其它三国图差不多,但绘求其细,工求其精,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丁香之前买的与陶宅的存书,都是建安派系,比较粗犷质朴,没有徽派精美。

    那真是个聪明孩子,知道她更喜欢这个类型。

    或许孙与慕也觉得丁香渐渐长大,不好写信,只送套书与卿共勉。

    丁香非常喜欢。

    她道了谢,又说,“老太太什么时候给孙大哥送信过去?我带些东西给我大哥,也给孙大哥带一些。”

    老太太道,“过完年,十六就派人送过去。”

    又留丁香在家吃了晌饭。

    吃吃喝喝中,几天很快过去。

    丁淑娘一家都去了胶州,初四丁家没有姑娘回来拜年。

    丁山想着自己快搬去合县了,这天请大房、二房,族中关系好的几人来家里喝酒。

    还请了洪大个。

    丁香一去就被丁珍拉进自己的闺房。

    她关上门,拿出一方罗帕问丁香道,“香香,你看帕子好看吗?”

    小脸微红,有些害羞。

    丁香打开帕子,比小娘子用的手帕大,淡蓝色,一角绣着几枝红梅。枝干遒劲,绽放着朵朵小花。

    整张帕子特别素净,更显得那几朵梅花鲜艳夺目。

    丁珍是个手巧的姑娘,画的不算好,但绣出来就是好看。

    小姑娘穿着绿裙,清秀中带着俏丽,弯弯的笑眼更增加了几分柔媚。

    经过卫婶的调教及丁香的熏陶,小姑娘举止得当,很会穿衣打扮,还带了一点点书卷气。十足的清秀小佳人一枚,一点不像乡下姑娘。

    这位丁家姑娘跟京城那位丁家姑娘比起来,真是蜜罐里长大的。

    丁香假装没看出来,夸道,“嗯,好看。珍姐姐越来越手巧了。”

    丁珍有些失望,丁香这么聪明都没看出自己的用意。

    她说得更明白一些,“我想去洪家买灯笼。洪大哥平时很照顾我们,我要走了,想把这条帕子送给他。”

    说完,小脸红得能滴出血来。

    这是想给洪小哥送礼物了。

    小姑娘还挺勇敢。

    若是前世,要离别了给异性送样礼物不算什么。这个时代,像孙与慕把自己看成几岁娃娃,又是小师姑,二人还非常熟悉,送个礼物也没什么。

    但丁珍送洪小哥礼物就不妥了。

    特别是洪小哥知道这个姑娘将来会成为自己妻子,他又没有表现出特别的高兴和愿意。

    或许丁珍年纪太小,洪小哥对她没做到一见倾心,只不过听从长辈安排,属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种。

    丁珍冒然送东西会让他反感。甚至有可能觉得小姑娘太随便,都给自己送了,会不会看上喜欢的男人就送东西?

    见丁香垂目沉吟,丁珍的脸更红了,嗫嚅着解释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着将来再也见不到了,送他一条帕子。”

    丁香嘟了嘟嘴,很老练地说道,“珍姐姐不明说,我也知道你是什么意思。送帕子,太明显了,我觉得不妥。

    “若洪大哥对你有意,你送他帕子,你们之间又不会有结果,平添伤怀。若洪大哥没有意,你这样更不好,他会觉得你不尊重。”

    丁珍吓一跳,赶紧把帕子塞进怀里,“真的吗?那算了,我不送了,你千万不要说出去。”

    丁香笑起来,“看你吓的,我当然不会说出去,我发誓,谁都不说。”

    丁珍又道,“香妹妹,你们也快些搬过去吧。那边人生地不熟,不好玩。”

    丁香点点头,她也想快点搬过去。

    二月初五,丁山一家启程去合县,一起走的还有丁钊。

    丁钊在京城有更重要的事,于公于私都必须过去。

    丁珍走之前,丁香陪她去洪小哥家买灯笼并辞行。

    这次洪小哥没收钱,送了两个小姑娘一人一个,说谢谢她们一直照顾他的生意。

    还特别跟丁珍单独说了一句话,“祝丁姑娘一路平安。”

    丁珍又欢喜又伤怀,忍了几忍,才忍住没把怀里的帕子送给他。

    回去的路上,她脚步沉重,一副还没开始就已经失去的失恋样子。

    丁香不好说,有什么难过的,等到明年你们又会见面。那时你就知道,洪小哥不是瘸子,家境富裕,前程远大,长辈还会把你们的亲事定下来。

    丁珍将来的生活,几乎一眼看得到头。

    而她自己,却是前路莫明。不要说活了两世从没触及过的爱情,就是生理父母都不知该不该认。

    日子越临近,她越不舍这里的亲人。假荀香鸠占鹊巢?实在不行,让她占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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