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无理的要求
李明一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
她们还有要求!?
莫不是要开始讹人了!?
张涛看着李明一的样子,有些无奈的摇着头。
“她们一共提了两点要求。”
“第一点就是你不能在和她们要以前你给冯莹莹治病的钱,以及今天垫付医药费的钱。”
“第二点就是冯月让你……”
说到这,张涛欲言又止,脸色有些不太好,似乎不太想把这件事说出来。
李明一的眉头始终没有舒展。
单单是第一条要求,就已经很过分了。
那都是自己的钱,凭什么不让自己要!?
“张主任,没关系的,您就说她们还有什么要求吧。”
“我能承受得住。”
张涛抿了抿嘴,长叹一口气后,才开口说道:“她们说……未来三个月的住院费以及营养费……让你承担。”
“草!凭啥啊!”
“又不是我给她搞成宫外孕的!?”
李明一‘噌’的一下从沙发上站起来,怒火再次燃烧!
“小李!”
“我也知道这有些过分……”
“但是他们就是这样提的。”
“不然冯月可能就要在医院……”
“大吵大闹了……”
张涛也是没有办法,他遇见那么多矫情的患者。
还真的是第一次遇到冯月这样的泼妇。
他也没有办法,如果当时他在帮着李明一辩解一番的话,怕是自己都得被冯月赖上。
李明一的身体又开始颤抖,气的不像样子。
深呼吸了几次之后,才算是平缓了情绪!
“我知道了张主任,这件事谢谢您啊!”
“我会自己解决的。”李明一勉强的挤出了一抹笑容。
张涛微微的点了点头,然后起身准备离开。
他今天值班,一会还要巡查病房,而且今天这事,他也需要去上报方文海。
“小李,切忌。”
“一切要冷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说完,张涛离开了办公室,留下李明一一人坐在办公室中发呆。
办公室的气氛压抑到了极点。
李明一就那么呆呆的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目光呆滞。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缓缓的抬起了头。
伸出舌头,在有些干裂的嘴唇上舔了一下。
“大不了鱼死网破。”
“这件事,我不会在容忍下去了。”
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和冯月一家人,抗争到底!
就算自己不能独善其身,也绝对不会便宜她们母女!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李明一的心也算是轻松了一些,不过依旧有些沉重。
‘我和你不再联系,希望你不要介意……’
就在李明一刚刚有了这个想法的时候,唐远志给他打来了电话。
“明一!”
“那名律师我已经联系上了,而且她承诺,不管是之前欠的钱,还是这次的事情,她都会帮你的!”
还不等李明一率先开口,唐远志就已经开始迫不及待的说话了,完全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我跟你说,这位律师人很不错的,简直就是大好人!”
“而且她还说,她会免费为你动用她的团队呢!”
“我已经把她手机号发到你某信了啊!你一会想着联系人家,我这边要忙了,回头再聊哈!”
就在电话即将挂断的时候,唐远志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情一样!
“哦!对了!”
“这位女律师年龄三十二,至今未婚,无男友,长的还漂亮!”
“你可别忘了我给你的提醒啊!”
“年少不知姐姐好,错把少女当成宝!”
不给李明一骂他的机会,电话直接被挂断。
“这臭小子!”
李明一顿时翻了翻白眼:“就是你挂电话挂的快,不然我高低损你几句!”
“人家单不单身的,和我有个毛线的关系。”
“我又不是钱,人见人爱。”
抱怨归抱怨,但唐远志的这个电话来的非常及时。
如果有律师帮着出谋划策,为他辩解的话,事后会如何可就说不好了!
打开某信,果然唐远志已经将对方的电话号码发了过来。
对方叫做周子钰,是京城正大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
看了看时间,是晚上七点整。
“这个时间打电话正好,不会耽误对方休息!”
李明一犹豫半晌之后,才抱着紧张的心态,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嘟……’
只响了一声,对方便接听了电话!
“喂喂喂!”
一连串三个喂!
给李明一搞了一愣!
“那个您好……”
“打扰一下,请问是周律师吗!?”
对方明显犹豫了片刻,然后有些激动的问道:“你是李明一!?”
“额……”
“是我……我是李明一。”
李明一有些尴尬,难不成这律师别的事情不忙,就在电话边上一直守着自己!?
“咳咳咳!”
话筒那边的人,清了清嗓子,好像是在平缓情绪。
然后用非常沉稳的声音,专业的术语,缓缓开口。
“您好,我是正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子钰。”
“李先生,您的朋友已经和我说过您遭遇,我想我有能力帮你胜诉。”
怎么忽然间就变得……
这么深沉了!?
像极了公司白领女强人呢!?
李明一有些诧异,不过他倒是也没多想什么。
“那就真的太谢谢您了!”
“其实吧,我这一共三件事,前两件稍微还好解决一点,胜诉的几率很大。”
“只是这最后一件……我觉得就有些棘手了。”
对方好像是在电脑上输入着什么,不断的传来吧嗒吧嗒的键盘声。
“李先生,您现在可以将所有人的案件和我叙述一边。”
“我这边做个记录,然后会请我的团队,有针对性的剖析这个案子。”
李明一没有丝毫隐瞒,把三件事情从头到尾,一五一十的说了一边。
甚至连当时自己内心是怎么想的,都给表述了出来。
这波操作,还引来了周子钰的偷笑!
不过当李明一将今天的这个事情说完之后,对方竟然直接给出了答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