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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拿到指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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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泽乡西北面是广袤的洪泽湖,东南边是一片低矮的丘陵山地,其中最高峰的海拔也就四百多米,其他多数都是两三百米,山并没有多高,却连绵有数百里,一直延伸到了九江郡。

    从小范围说来,此处是张八岭的外缘,往大放,这里是大别山脉向江淮东部的延伸部分,山中林木茂盛,地形复杂,很适合做贼窝。

    山林广阔,靠百人要找到贼窝在哪里并非易事,好在从洪泽乡通往这片林区的路只有两条,一条是比较正规的土路,穿过林区,经盱台县,最后到九江郡的东城县,沿途有一些村落,还有一个驿站,贼子若从这条路上走动,行踪很容易叫沿途百姓瞧见。

    还有一条不能算是路,只是两座山丘夹在中间的狭窄通道,道上大小碎石广布、荆棘杂草丛生,比起两边起伏的山坡,唯一的便利之处就是稍微平坦一点,不必费力去翻山。

    从山口处被压折的草木来判断,贼人确是从这条道出入。

    梁轩昨夜已经和众人商议好剿贼方案,次日便带着士兵进山,沿着山道进去一点点摸索,总能找到贼窝。

    梁轩虽然当着主管辑盗、兵役的左尉,但其实没有正儿八经的领过兵,更别说在山地行军作战了,他心里有点发虚,好在加上几个带路的,整支队伍也只有一百多人,吼一声大家都能听见,指挥起来没什么难度。

    粮草辎重也不必带太多,每人随身携带两日干粮,兵器、木盾这些自不必说,再就是用来生火的火镰、一些绳索、镰刀等物品。

    当然,剿匪肯定会有人受伤,也带了几瓶止血药粉。

    这些东西梁轩还是会准备的。

    最关键的是行军,梁轩读过《尉缭子》,按照里头写的行军之法,整支队伍要分成大军、踵军、兴军、分卒几个部分。

    兴军就是轻骑侦察兵,要在大军之前二十里活动,分为几个屯,相距三五里,负责探查前路敌情。

    这支剿贼的队伍人数不多,也无马匹,梁轩便派出一个什的人和当地向导充当兴军,分做两队,前后间隔一二里探查敌情。

    踵军则是前锋步卒,均轻装上阵,未着甲胄。一旦兴军发现敌情,踵军就要迅速上前,配合兴军将其击溃,为大军开辟畅通的道路。

    大军位于前锋之后,是将旗所在,大军中还有戍卒携带着辎重粮食,缓缓而行。

    分卒则安排在大军的两侧,与大军平行前进,负责占领有利地形,战斗胜利时追击敌人,暂驻待机时保护大军侧翼。

    这些梁轩读得很熟,他也如此安排了,只是人数太少,路又不宽,除了前面探路的,后面三部分人都集中在一起,呈四列排队而行,走到比较狭窄处,又并成两列或一列。

    这一百人服过多次更役,受过基本的军事训练,进退停止、起立蹲下做得都很熟练,其中五十个县卒还上过战场,所以队伍走起来很规整。

    若是在平整大路上,这个行军方式是很好很实用的,但现在他们是在山林中,在韩信看来,这样进去纯粹就是送人头。

    韩信最擅长的不是如何熟练地运用书中所述,而是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性命攸关之事,再低调下去,别说立功,自己可能也会如历史上的松一样,死在这一次剿匪之中。

    韩信不怕死,但不想死得窝窝囊囊,毫无价值!

    “左尉,我、小的有话要说!”

    队伍后面,韩信朝被士兵拱卫在中间的梁轩高声喊道。

    梁轩停下脚步,回头看去,一个高高瘦瘦的士兵正举着手朝自己示意。

    按理说,普通士兵有事是不能越级上报的,只能去找本什的什长或伍长说,再由什长上报给屯长,屯长上报给百将,一级级传上去。

    不过,这支队伍总共只有一百人,梁轩便也没讲那么多规矩,招了招手,示意韩信近前说话。

    “何事?”

    韩信看了看周围一众士兵,压下声音,“禀左尉,小的方才想到一个行军之法,或许更适合当前情况。”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昔日对韩信低三下四,极尽奉承的下属,如今却是决定他命运的上司,韩信只能放低姿态,尽量用委婉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梁轩军事能力不行,却是个人精,一听便知韩信是在说他的行军方式不对。

    梁轩这几日一直很忙,并没召见过韩信,不知道眼前这个就是卖兵书给自己的那个人,见韩信一个大字不识的小小士伍,竟然跟自己指点起行军之法,不由觉得好笑。

    梁轩在人前的形象一直很有亲和力,他心里觉得不屑,面上却依然保持着微笑,大方问道,“你有何想法说说看。”

    韩信道,“此处道路狭窄,两边林木茂密,视线受阻,敌人若乔装藏于林中,靠前方十来个人未必能探查到,而我后军如此列队而行,人员过于密集,一旦遭伏,队伍容易拥挤混乱,此地两侧皆为荆棘,士兵施展不开,死伤必然惨重。”

    听他说得有点道理,梁轩收起眼中戏谑的笑,问道,“那依你之见,该如何?”

    韩信昨夜早从伯名嘴里把这里的地形摸得一清二楚,心中已有对策,“当以五人一组,二刀盾,二长矛,一弓箭,相互掩护,再以三个小组为一队,交替掩护前行。”

    “如此即便遭伏,一则不会因惊慌而产生大混乱;二则队伍拉得长,伤亡也少;三则五人配合掩护,防守的同时弓箭手亦可展开反击。”

    “还有,士兵所用长矛太长了,在树林中不好施展,我、小的建议,裁掉一节,更利于搏斗。”

    长矛作为步兵手里的“重型”武器,有20尺,四米半的长度,平常都是由两个人一起持着,配合军阵快速移动,在开阔的战场上能给对方造成极大的杀伤力,但在这荆棘、林木遍地的树林中,这么长的武器根本没用,一个不好被树干卡住,那就凉凉了。

    韩信说得条理分明,头头是道,这绝非一个普通士伍能说出的话,梁轩彻底收起轻视之心,重新审视眼前这个不起眼的小兵。

    “你叫什么名字?原先是哪个亭的?”

    韩信拱手回道,“小的韩信,前两日刚通过亭卒考核,属南昌亭。”

    “韩信?”

    梁轩想起来了,这就是卖兵书给自己的那个没落贵族,非但识得韩、楚、秦三国文字,武艺也很不俗。

    “难怪了,原是得高人指点过的!”

    梁轩赞叹了一句,当即吩咐李百将,“按韩信所言分队行军!”

    李百将有点茫然,“这……如何分?怎么走?”

    什么交替掩护,他听都没听过。

    具体怎么做,梁轩也不太懂,他迟疑了片刻,看向韩信,“韩信,本尉暂命你为副手,此次任务由你指挥,可敢?”

    凭借刚才那番话,梁轩敢断定,这小子绝对是个将才,能力超越在场的每个人。

    “唯!”

    韩信抱拳应道,只有简单的一个字,但他的神情异常坚定。

    拿到这一次剿贼的指挥权,韩信心中大定。

    说起来梁轩和刘邦那厮倒是有几分像,不过此人野心没有刘邦大,当个县或郡的一把手他就很满足了,若非如此,秦末乱世下未尝没有他的一席之地。

    不过,知足常乐、明哲保身也是一种乱世生存之道,梁轩虽然没能在历史上留名,没能封侯拜相,但他却能保子孙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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