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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章 为强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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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旬时间,一晃而过。

    这一日,宁十一手里拎着那把品秩高到可以自行护住的柳叶刀,从那破屋烂瓦之中缓步而出,脸色仍旧一片雪白,神情萎靡,肩头的伤势虽然已经看似恢复,实则骨伤肯定不会恢复得如此迅速,也便右臂只能微微活动几下,幅度极小,不能持拿重物,更不能正常对敌,与人厮杀。

    脏腑情况,虽然经过一番调理之后,已经恢复许多,可大体说来仍是一团乱麻。

    世间修行之法,也或秘法,总会有着一些匪夷所思的存在,白骨生肉,滴血重生,绝非无稽之谈,就像打不死的存在一般,身受重伤,也能转眼恢复。只是这类修行之法也或秘法,存世稀少,而其中最为知名的,就是瑶光圣地的《破军星经》,自来最以气息悠长和恢复极快而著称,滴血重生不太容易做得到,但在与人厮杀之时,哪怕被人生生撕去一条手臂,也能瞬间恢复无恙。

    宁十一可不懂此类修行之法也或秘法。

    所以能在一旬之内恢复到这种程度,那种出自洞明圣地的雪白丹药,居功至伟。

    但严重伤势毕竟也已恢复了许多。

    炼制雪白丹药需要的主药,便是玉珠峰的特产雪绒菇,所以药力相对而言已经可以说是相当温和,经过一旬时间的炼化,虽然还有一定数量的药力沉积,但总体而言,已经不是什么大的问题,接下来就只需要水磨工夫,将那些沉积在身体角落中的药力一点一点全部揪出炼化,整体而言,需要花费相当不短的一段时间,可毕竟没有导致什么无法挽回的后果,就已经可以算是走了大运,尤其因祸得福,宁十一如今已经顺利突破瓶颈桎梏,成功开始炼精化炁,就更是不幸中的万幸。

    黄土糊成的矮墙里面,宁十一抬头望去。

    数日之前,这座长久以来都被笼罩在朦胧细雨中的山村,就已经完全放晴,所以最近几日,就总是阳光明媚的晴天。

    笼罩在山村附近的怨气戾气,也已经尽数消散。

    至于那些怨气戾气究竟为何消失,又到底去了哪里,宁十一一无所知,也没有打定主意非得探求真相,毕竟那个名叫夏瑶的黑瘦小丫头已经死了,魂飞魄散,也就没有继续纠结这些细碎琐事的必要。

    凶手应该是那之前偷了柳叶刀的山贼喽啰,但归根结底,应该还是那个瘦如麻杆一样的山贼二当家。

    这一点,毋庸置疑。

    宁十一微微仰脸,闭上眼睛,胸脯微微起伏,做了一次深呼吸。

    山野间的清新空气立刻充斥胸腔,带着一些初春时节的微寒,让她在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因为伤势沉重便始终火烧火燎的六脏六腑,都在一瞬间舒畅了许多,呼气之时,更是排尽了这段时间以来一直闷在黄土房屋中的沉闷浊气,通体上下,四肢百骸,都随之变得舒坦了许多。

    睁开眼睛之后,宁十一的眼眸当中,杀机沉淀。

    她开始巡视这座建立在山脚往上靠近半山腰处的山村,尽管距离那场大火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但在废墟当中,依然随处可见已经只剩骸骨的尸体。

    一片荒凉。

    山村之内,大火焚过之处,时至今日也仍是寸草不生。

    宁十一将那些骸骨尽数收起,最终来到村子下方的一座裂谷附近。这条天然形成的裂谷并非很大,宽余丈许,左右三丈,具体深有多少,就无从得知。

    村民们遗留的骸骨,全部都被宁十一丢了进去,而后左手一刀削去了半山腰处的一块巨大顽石,任其翻滚落下,最终砸在裂谷上方,半个石头都被嵌入其中,将洞口彻底掩埋。

    也算尘归尘,土归土。

    做过了这些之后,宁十一便不再逗留,转身离开了山村,却并未按照规划中的路线继续往西,而是原路折返,但其毕竟重伤未愈,脚力便不比先前,原本不过一天半天的路程,硬生生走了两天时间,这才终于重新回到南门城。

    城里有家世代沿袭的镖局,宁十一上一次来到南山城时,并未久留,但在离开南门城的路上,也曾注意到这家看似寻常宅邸一般的镖局,门上匾额悬挂“南门客栈”,深夜之时,高墙里面仍旧传出一阵哼哼哈哈的声音,伴随着拳打木桩的声响。也正因此,宁十一才会对于这家看似出淤泥而不染的镖局记忆犹新。

    来到镖局门前的时候,已经入夜。

    镖局黑漆的大门依旧敞开,里面灯火通明。

    宁十一目光看向站在镖局门前两位值夜护院中的其中一位,后者愣了一愣,眼神古怪,上下审视这位黑衣姑娘,又伸长了脖子往远处去看,这才满脸狐疑地问道:

    “押镖?”

    宁十一微微颔首。

    值夜护院抓了抓头发。

    这浑身上下脏兮兮的黑衣姑娘,肩膀上还扎着一块破布,一看就是身无长物,押镖?押什么镖?总不能是押自己吧?给得起钱?

    想是如此,但这值夜护院还是立刻满脸堆笑,弯着腰将宁十一给请了进去。

    灯火通明的大堂。

    值夜护院手脚麻利,很快就端了一碗茶水过来,让宁十一稍安勿躁,先在这里等候片刻,说是已经有人前去通知总镖头,很快就会赶来这边,与姑娘商议押镖一事。

    整个过程,让人挑不出半点儿毛病。

    这些同样算是江湖人的镖局护院,本质也是镖师,常年走山过水,与各种江湖中人也或商道之人打交道,察言观色的本事,哪怕看似是个相当年轻的镖师,也往往炉火纯青,并且对于江湖规矩十分熟稔,种种方面,也算这个行当里的必备素养,否则很容易就会在押镖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意外。

    所以狗眼看人低的情况,几乎见不到。

    而当宁十一仍是一言不发,茶水也被搁在一旁的案几上,随后就在椅子上端坐不动,开始闭目养神的时候,一直都在暗中关注这位黑衣姑娘一举一动的值夜护院,就立刻闭嘴,乖乖静候在一旁,不敢轻易出声打扰。

    只短短片刻,大堂门外就传来一阵中气十足的爽朗笑声,走入一位人高马大的中年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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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客上门,有失远迎,还望赎罪。”

    一进门,中年男子就率先抱拳赔礼。

    宁十一睁开双眼,目光看向这位总镖头。

    后者瞧见了宁十一真容之后,微微一愣,然后眉关轻蹙,就眼神狐疑地上下打量这位黑衣姑娘,正待开口,又忽然想起一件事,目光看向那个静候一旁的值夜护院,将其挥退,之后才弯下腰来,压低了嗓音尝试问道:

    “敢问,姑娘可是洞明麟女?”

    宁十一眼神当中露出一抹意外之色,却也并未否认,轻轻点头。

    中年男子脸色一变,慌忙跪下。

    却不待中年男子开口多说,宁十一就已经摆了摆手,开门见山地说道:

    “多余的废话不必多讲,这趟镖,要去洞明圣地,接是不接?”

    中年男子依旧跪在地上,不敢随意起身,闻言之后,当即面露为难之色。

    南门城毕竟也是洞明南门,距离洞明圣地所在的东明城,哪怕直线距离,也有数千里之遥,再加上途中多山林险地,又有恶水,也便真正算起来,或许要走万里路程,对于这么一座小小镖局而言,实在是太过遥远了一些。

    中年男子神情变换片刻,又打量一番宁十一的气色,然后小心问道:

    “恕小人斗胆,敢问麟女殿下,这趟镖是护送麟女殿下返回洞明圣地,还是”

    宁十一道:

    “送信。”

    中年男子松了口气。

    宁十一又道:

    “起来说话。”

    中年男子一愣,面露古怪之色,但也不敢违背这位洞明麟女的吩咐,只得起身,弯腰低头站在一旁,小心翼翼仔细斟酌了片刻,又暗地里偷偷瞥了几眼神情清冷的宁十一,许久之后,方才小声说道:

    “麟女殿下,有些事,小人需要提前与您说一说。想必您也看到了,小人这座镖局,实在不大,局里的镖师也并非很多,小人作为总镖头,已经算是最能打的那个,又是修为境界最高的那个,也才只有十二桥境,由此而去洞明圣地,其间足有万里之遥。小人不是不愿为麟女殿下做事,只是局里的镖师,绝大多数都是凡人九品境,只有几个镖头开了气府,脚力实在有限”

    不等中年男子将话说完,宁十一手掌一翻,就已经取了两枚灵光玉钱丢了过去,被那措手不及的中年男子慌忙接住,低头瞧了瞧这两枚货真价实的山上神仙钱,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宁十一手掌再翻,便取了之前就已写好的书信,搁在一旁案几上。

    “送到之后,只需与守门弟子说上一声,还会有赏。”

    中年男子立刻欣喜若狂,连忙收起两枚玉钱。

    “小人这就开始着手安排,倘若不出意外的话,半年之内,最迟一年,肯定送到洞明圣地。”

    说完,中年男子见到宁十一微微沉吟就果断点头,更加欣喜,只来得及告罪一声,就立刻拿了书信匆匆离开,中间的很多过程,像是确认书信内容,像是商议押镖队伍的人手,全部都被省略过去。就只一封书信罢了,又是出自洞明麟女之手,就没必要确认其中内容,也没有必要安排队伍大张旗鼓地护送,只需找个修为境界够高的镖头,可以不必擅长与人厮杀,但却需要擅长跑路,直接送去即可,一来一回虽然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可两枚灵光玉钱的价格,也已经足够镖局赚得盆满钵满。

    毕竟往常押镖,最多也就只能赚些金银铜钱之类的山下凡人钱,可以用来维持生活,满足衣食住行,但修行所需的山上神仙钱,实在是不太多见。

    中年男子去得快,回来得也快。

    只是重新回到大堂的时候,却早已不见那位洞明麟女的踪影。

    中年男子有些惋惜,毕竟诸如此类的大人物,不太常见。但在同时,中年男子又有些庆幸自己及时认出了这位洞明麟女,更加庆幸的则是往日里束下极严,决不允许局中镖师以貌取人,尤其轮班担任守门护院的镖师,更是不许因为穿戴方面的问题就狗眼看人低,若非如此,只怕这次就要赚钱不成,反而还会面临一场灭顶之灾。

    并非后知后觉的中年男子,在认出了宁十一这位洞明麟女的第一时间,就已经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到这会儿,汗水反而已经干透了。

    中年男子抬手摸了摸之前揣在胸口的两枚玉钱,忽然咧嘴一笑。

    那位洞明麟女,比起早些年他亲自押镖途径剑气小镇时远远见到的模样,虽然变化不多,但也确实变了些模样,脸颊已经没有了那个时候的圆乎乎,而且变得下巴尖尖,尤其眉眼间无形之中的一抹锐利,真也是巾帼不让须眉。

    中年男子转身坐在椅子上,又开始遗憾起来。

    早知道来人是那洞明麟女,就该把儿子一并带过来的,万一,只是万一,那位洞明麟女能对自己那个相貌还算不差的儿子一见钟情,该有多好?

    夜幕笼罩之下的街道上,宁十一悄无声息站在镖局对面一件房屋的拐角处,目光看向那个很快就已收拾妥当,不等天亮便匆匆出门的镖头,骑着一匹枣红大马飞驰而去,直到再也瞧不见那位镖头的背影,宁十一这才收回目光。

    信中所写内容,并不复杂,只是希望老秀才在看到这封信后,就能派人赶来这边,寻找那伙山贼恶匪的具体去向。

    可以出手阻拦那伙山贼恶匪继续杀人,但不必剿灭,等她回来。

    宁十一也是被迫无奈。

    按照镖局那位总镖头的说法,半年之内,最慢一年,就会将信送到,这已经是镖局能够做到的极限,可如果换做宁十一亲自返回,速度也未必能够快出多少,主要还是如今身负重伤,倘若还要整日赶路,跋山涉水,伤势的恢复就无疑还会更慢一些,严重拖累她的脚步。

    而在这半年一年之内,又会有多少无辜之人死于那伙山贼恶匪之手

    宁十一深深吸了一口凉气,胸脯高高隆起,然后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强迫自己不去多想这些。只是这次深呼吸幅度太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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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十一脸色微微一变,只能咬紧了牙关默默忍受脏腑疼痛,嘴角已经溢出一缕鲜血,就干脆原地盘坐下来,吞了一枚雪白丹药入腹,略作调息,这才暂且压下体内还未恢复的伤势。

    夜深人静。

    宁十一重新睁开双眼之后,又取了之前那封没有寄回洞明圣地的书信,其上勾勾画画的痕迹相当杂乱,很多内容,都是写了又改,改了再写,却时至今日,也依然没能让这治下之策完美无缺。

    宁十一实在不想洞明圣地重蹈柏氏妖城的覆辙,毕竟柏石妖城那次积羽沉舟的大乱,实在是死了太多无辜之人,以至于在其辖下地界之内,一连数年,哪怕没有遭遇任何天灾,也仍是一副民不聊生的凄惨局面。

    古有言之: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所以效仿古代王朝的方式,似乎有些不妥。

    可在此之外,又有什么法子能够避免有官必贪?

    金钱、权势、女人之类的种种利益,从来都是最害人心,若非如此,如今的天下,人族九大圣地,八大世家,包括妖族十二妖城在内的这些庞然大物,又怎会全都选择以力治下的蠢笨法子?又怎会在明知山上仙人以人为本的情况下,还对很多伤天害理之人视而不见?

    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天下不平事,根本就数不胜数,管不来的。

    宁十一忽然记起之前还在东明城时,云泽用来嘲讽她,同时也是用来点醒她,便高声朗诵出来的那首诗。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

    宁十一的嗓音有些沙哑。

    她将右手手掌轻轻放在横陈于膝的柳叶刀上,从刀鞘刀尖,缓缓抚摸至刀柄,沉默无言。

    都说福祸无门,惟人自召,善恶有报,如影随形。

    那么,那些惨遭杀害的无辜之人,他们就只是一个又一个凡夫俗子罢了,进山打猎,下地种田,甚至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只是吃饱穿暖。他们,又做错了什么?

    难道真是身为弱者,就活该被人视如猪狗,命如草芥?

    难道真是身为弱者,就是他们这辈子做过的最大的错事?

    良久,宁十一抬头看向宛如黑布一般的夜幕。

    月明星稀。

    她忽然咧了咧嘴角,笑了起来。

    自嘲不已。

    夜幕下,火光熊熊。

    身为这伙山贼恶匪首领的童乐,难得亲自出手,带了一众约莫二三十人,骑着高头大马,趁着夜色,直接杀进了赶路途中遇到的一座村落,前后不过短短两个时辰,村子里上前百姓,就已经不剩几个活人,仅有的那些,也全部都是生不如死,被一个个满脸狞笑的山贼恶匪骑在身上,随意驰骋,但身为凡夫俗子,却没有半点儿反抗之力。

    童乐从来不喜露天席地,便盘腿坐在村头一座砖石垒砌而成的房屋屋顶,手边还搁着两坛前不久才刚从村子里面找见的好酒。

    童难也在屋顶,刚要回头瞧一瞧那些止不住发出阵阵哭喊声的女人,就被童乐一个巴掌扇在脑袋上。

    “跟你说过很多次了,酒可以喝,女人别碰,还不到时候。”

    童难捂着脑袋,龇牙咧嘴。

    “我就想看看,过一过眼瘾还不成吗?”

    童乐将一坛酒给搁在童难跟前,后者瞧见,当即撇了撇嘴,一阵咕哝,然后丢开扛在肩膀上那杆带血的银枪,一把掀开酒封,抱起酒坛就咕咚咕咚喝了起来。

    喝的没有洒的多。

    末了,方才十一二岁的半妖少年,一把撇开还有大半酒水的酒坛,任其摔在地上,直接摔得四分五裂,已经变作半妖模样,口生獠牙,竖瞳狭长,忽然身形一翻,就将方才丢在一旁的银枪抓在手中,另一只手扒住屋檐,身形尚且悬空,就已经一枪刺穿了窗扇,里面立刻传出一声惨嚎。

    鲜血泼洒在窗扇上,瞬间染红了大片窗纸。

    童难眼神兴奋,一脚踹开了窗户,身形落入屋内。

    不多时,便抓出了一个貌似不过豆蔻之年的少女,左手手指死死钳住了少女脖颈,任其如何挣扎,也发不出半点儿声响。

    半妖少年来到黄土围墙围城的小院里面,抬头看向坐在屋顶喝酒的童乐,兴奋之情已经溢于言表。

    “干爹,这小娘们儿是我抓到的,就交给我呗?!”

    一边说话,童难一边将银枪翻转,插入地面,又一把将那少女拽到怀里,将脸狠狠贴近少女脖颈,嗅了一口女儿芬芳,右手已经毫不客气地攀上少女胸脯。

    童乐喝了口酒,然后瞥他一眼。

    还在享受女儿芬芳的童难忽然激灵灵一个寒颤,他颇为不甘的抬头看向这个曾经救他一命的干爹,咬了咬牙,忽然发出一声极为暴躁的低吼,宛如野兽一般,左手五指忽然捏紧,指甲嵌入少女脖颈皮肉之中,然后往下用力一拉,就将少女整条喉咙直接撕了下来,连同身上的衣裳,也呲啦一声,完全坦开。

    半妖少年狠狠瞪了一眼少女微隆的胸脯,丢下手里的鲜血淋漓,一脚踩在上面,直接将那少女胸膛踩得炸碎开来,仍不罢休,抬脚再跺,势要这位无辜少女粉身碎骨一般。

    童乐始终斜着眼睛看向童难。

    龇牙咧嘴的少年,竖瞳当中,正流露着难以自抑的凶残暴躁。

    这一点,倒是与绝大多数的妖族相仿。

    不过童乐对于这些并不在意,他又喝了口酒,目光望向夜幕笼罩之下的山野,听着身后这座大火熊熊的村落当中,不断传来的一声声痛苦哀鸣,忽然想起了一些往事,有些出神。

    如果自己当初没能躲过师门的追杀,最终的下场,或许未必能比那个方才豆蔻之年的少女强出多少,毕竟师门里的规矩还是很严的。

    然后又想到了那个不知好歹竟然胆敢杀上门来的黑衣姑娘。

    童乐忽然嗤笑一声。

    “为强则主,为弱则奴,这他娘的狗屁世道,不就是这么简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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