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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深水区的难题只能迎难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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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乱世,需要有执法之能臣。

    但更需要规范和章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社会才可以有序运转。

    杨坚开始修定律令。

    杨坚一朝的隋律,成为整个东亚文化圈万世之法。

    隋律号称公平允当,其核心理念是“以轻代重,化死为生,杂格严科,并宜除削。”

    但隋律的成文,也经历了曲折的历程。

    杨坚逐渐消减了自己戾气,转而成就这一部中正平和的法典。

    他刚上台执政之时,无法容忍任何的犯罪和无秩序。

    他的理念,是一种非黑即白,一加一,绝对只能等于二的固化程序化思维。

    但现实世界,总是充满无限可能,五颜六色,光怪陆离。

    京城大兴的治安,一度令杨坚难以忍受。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公开偷盗,做贼为盗,盛行于民间,已成为一大固瘤。

    杨坚痛恨偷盗。

    他认为这是万恶之源,为了正本清源,重铸社会的风气,他采取了绝对的高压政策。

    杨坚本人刻薄寡恩,他信奉军国一体化的极端管理理念,也做出过很多严苛的规定。

    承前朝之弊,很多陋习已经积重难返,杨坚认为唯有用重法,重典,才可以重树一种新风。

    杨坚显然信奉乱世用重典,先重后轻,先张后驰,先破后立的治国之术,非如此,不足以重开天地。

    他规定“盗边粮者,一升以上皆死,家口没官。”

    对于民间,他也规定“盗一钱以上皆弃市。”

    在这种严苛法令的指引下,出现了三人同窃一瓜,而被立时斩决的事例。

    这相当于是国家层面的暴力恐怖行为,若想国运长久,显然并非良策。

    暴力只会引来更大的暴力。

    这种懒政和苛政,终于引发了一场风波。

    有几个游侠,通过非常暴烈的方式,给杨坚送去了一个口信。

    他们在大白天劫持了主管的官吏。

    并留下话说:“吾岂求财者邪?但为枉人(冤枉而死)来耳。为我奏至尊,自古以来,体国立法,未有盗一钱而死也。而不为我以闻,吾更来,尔属无类矣。”

    君主的意志,虽然具有绝对的权威。

    但民心民意,有时一样会显现出威力。

    显然,朝野上下自发启动了对杨坚的反制机制。

    这在杨坚的朝廷之中引发了一场争论。

    对于这种明显失当的政策,以高颎为首的朝臣,在辩论之中,轻易胜出。

    杨坚最终放弃了这种过于激进的,以求速效,强硬的治国方式。

    杨坚并非是一个圆通的人,政治之道,圆融则满,刚而易折。

    他下令,取消盗取一钱弃市之法。

    其实,杨坚此举,只不过是想速成。

    他本人并非是那种一味高压,草菅人命,任性处置之辈,相反,他力求人世间相对的公平和正义。

    因而,杨坚十分重视司法审判,尤其对于死刑的处理,杨坚非常慎重。

    在他执政初年,他多次亲自查看将要处决的囚徒名录,以免产生冤假错案。

    杨坚对于能威胁到他的同僚,冷酷打击,但同时,他对于普通士民,具有某种悲天悯人的情怀,这可能和其私人的佛教信仰有关。

    杨坚“留心狱讼,爱人如子,每应决狱,无不询访群公,刑之不滥,君之明也。”

    君明臣贤,杨坚一朝,正在正确的道路上飞驰。

    但同时,有二块难啃的遗留下来的硬骨头,已到了必须要直面的时候了。

    杨坚实在太忙太累了。

    他这些年,最重要的任务,就是首先坐稳皇位。

    杨坚先是平定尉迟迥三方叛乱,然后将宇文皇族全部诛杀,篡周立隋之后,立即面临突厥的威胁。

    最重要的是,朝廷之内,和他功名相等,非亲即友的同僚们,也是真正的必须要解除的隐患。

    当这一切尘埃落定,他回首一看,才知道一路走来,自己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杨坚是一个孤独的开路者。

    但还有很多的事,需要他去做,这个国家,已经荒芜太久了。

    这可以从杨尚希的一道奏疏说起。

    弘农杨尚希,是杨坚的宗亲,同时,也被周太祖赐姓普六茹氏,这也是杨坚的鲜卑姓氏。

    杨尚希是最早的一批察觉尉迟迥要叛乱的人。

    当年他巡幸山东,恰好在尉迟迥的老巢相州,听到北周天元的驾崩消息。

    按照礼法,他和尉迟迥在驿馆发丧,但他毫不迟疑,立即连夜逃回长安。

    他只对杨坚说了一句话:“蜀公(尉迟迥)哭不哀而视不安,将有他计。”

    杨坚得到这个消息,才能在韦孝宽进驻河阳之后,快速派出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溃尉迟迥。

    杨尚希显然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杨坚立隋之后,杨尚希上了一道事关国策的表文。

    这道表文中说明了杨坚朝面临的二个“太多”,一是行政区域太多,二是官员太多。

    他在表中说道:“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

    “清干良才,百分无一,动须数万,如何可觅?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

    “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

    这是现实,也是需要割掉实毒瘤,但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似乎已成为无法撼动的固疾。

    自秦汉以来,中国实行中央集权,在全国实行郡县二级管理体制。

    但东汉末正式成立监察意义上的州,成为州郡县三级管理体制。

    魏晋以降,中原大乱,为了应付各地叛乱和紧急事件,从效率和现实的角度考量,只能实行军政一体化,因而,州的权力逐渐变大,进而无限大。

    一个大州的文武官员,甚至达到323名,并且全部由刺史辟召,一州之内,所有官员,全部都是刺史的幕僚。

    代表中央权威的军政机器,和地方豪强逐渐合流,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割据集团,事实上变成了一个个独立的王国。

    一州一天地,也是一州一王国。

    在战乱年代,随着中央权威和力量的减弱,只能依靠州刺史集中一州的力量,去保境安民,甚至挽救中央政权。

    实际上,成功是因为州刺史,失败也是由于州刺史。

    州刺史由文职官,逐渐转变成军政一体化的集权型刺史,他就是土皇帝。

    这已经形成了一种常态。

    那些没有将军衔的刺史,还被嘲笑为“单车”,意味着势单力薄,只是聊胜于无的一个职位。

    发展到了北周北齐之时,这种制度已到了最腐烂,最无可救药的地步。

    北周北齐本是源于同一母体,其力量来源,都来自于北魏及其六镇,他们在初创之际,迫切需要最大限度地吸收当地武装和力量。

    为了生存,北周北齐的国策都是以吞并对方为最终目的。

    因而,裂土封臣,成为滥觞。

    北齐刚成立时,是地方豪强势力的天堂,“豪杰纠合乡部,因缘请托,各立州郡,离大合小,公私烦费”。

    到北齐文宣帝时,官以贿成,政府和内庭公开标价,买卖官职,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百室之邑,遽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

    豪强能在这种开州立郡的活动中,占据实际的利益。

    一是可以捞到一个体制内的官职,有权力和职级才有发言权。

    二是可以合法逃避,本应该履行的各种责任和义务。

    北周起步更低,情况更不妙。

    当年贺拔岳以区区二千兵马入关拓地,并且立即死于和东魏的战争。

    其残部虽经宇文泰统领整合,最终建立北周,但始终只是一支外来力量,强龙不压地头蛇。

    他们必须依靠关中本土的豪强,二者混一,才能保持政权的稳定和发展,这也是关陇贵族集团的由来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分享权力,尤其是以现存的势力和新立军功去分享政治和经济的利益,是其必然的选择。

    因而,北周的州,县机构,比北齐的混乱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这毕竟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当北方一统,政治走上正轨之时,这种割据一方,各自发展,成为山大王的情势,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

    这是根本的国策,雄才大略的杨坚,将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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