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闲逛
那老头还未说话,刚刚嘲讽王煜的声音又响起了:
“就算买得起又怎样,你无缘,人家也不卖。”
有完没完了?
王煜终于忍无可忍,回眸看了一眼。
是个“粉雕玉琢”的花孔雀,明明是个大男人却糊了满脸胭脂水粉,身上穿的华丽至极,缀着不少玉石,连手上都带着金镶玉的大扳指。
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家有钱。
就是个被惯得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富二代罢了,没什么本事的纨绔。
王煜懒得理他,而是继续问那卖琴的老头:
“如何算有缘?”
老头又打量了一眼王煜,
“你若是能弹奏出一曲老夫觉得上佳的琴曲,这古琴便卖于你。”
那道声音更加肆无忌惮:
“哈哈哈哈,就凭他?弹奏上佳的琴曲?哈哈哈哈别做梦了,老东西,早和你说过,你这古琴不如卖给我,我给你二十万两白银!”
原来是个想买古琴,却被这老头拒绝的纨绔,所以才处处针对。
王煜抬眼看了一眼林一带的另一个暗卫,暗卫当即微微颔首,毫不犹豫的撕下自己的袍摆,往地上整整齐齐的铺好了。
王煜这才席地而坐。
也幸好今日给随行的暗卫都换上了长袍,不然他总不能当街把暗卫的夜行衣给扒了。
林一低眉,在旁边的小摊上拿了个小凳,凶神恶煞的胖老板娘刚想过来发飙,却被林一一块银锭子砸的喜笑颜开。
林一对老头示意,而后神情严肃地双手捧起古琴,放在了王煜面前的小凳子上。
王煜低眉,阖眸定了下心神。
那老头见此,也调整了坐姿,盯着王煜看。
其实老头已经看出,王煜这周身的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刚刚那个纨绔撞了铁板而不自知,但是从王煜并没有和他计较这一点来看,王煜的胸襟和气度还是很值得人佩服的。
可是他就是固执的想找个,能和这古琴发生共鸣的人来接手古琴,这是他年轻时挚友相赠,他能与古琴共鸣,而他的挚友也能听懂他的琴音。
可惜自挚友离世后,他再没有弹过琴。
这古琴就一直在家中搁置到现在,如今他已经年老,是时候找人接手,这个曾经见证了他和挚友互相扶持陪伴一生的古琴。
王煜心神安定,古琴悠远的感觉自面前传来,王煜只觉得仿佛置身于万丈高涯之上,眼前是无尽的林海,一时心旷神怡。
王煜轻轻拨动了两下琴弦,感受着自指尖氤氲的音符,若是想要以琴音打动这老先生,轻快婉转的《阳春白雪》显然不行。
于是王煜凝眉,抬手,骨节分明的白皙指尖落在琴弦上,一曲《广陵散》自指尖流泻而出。
琴音一起,老头的眼神就变了。
琴音凄婉,一弦一诉,是对聂政不幸的命运的深切同情,奏他人之悲如同自己;而后琴音逐渐转上,大气磅礴,扣人心弦,是对聂政壮烈赴死的慷慨事迹的赞扬。
自凄婉的同情与悲切,到聂政怨恨的情绪,而后很快过渡到慷慨激昂的愤慨之声。
那阖眸弹奏的男人只微微蹙起眉,琴音中似乎有戈矛相撞的杀伐战争之意,从凄婉逐层上升到怨恨愤慨,再以慷慨激昂的乱声收尾,大气磅礴。
一时间,整个长街都寂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被这琴音中强烈的情绪感染了,陷入了对不知名壮士刺杀杀父仇人失败后,慷慨赴死的同情和悲切、感慨之中。
随着王煜骨节分明的手拨完最后一根琴弦,琴音戛然而止,一时间人来人往的长街针落可闻。
所有人都在看着王煜的方向。
王煜睁开眼,眼中似乎有些许湿意,他自己也差点陷入琴音的情绪里走不出来,好在他还有些理智在,他是来买琴的,可不要只试弹一下就结束。
王煜白皙修长的手搭在【九霄环佩】的琴弦之上,淡然问道:
“如何?”
老头红着眼眶,眼中似乎有万千思绪,哑声道:
“你既与此琴有缘,这琴便赠予你。”
王煜刚想摇头让林一付钱,刚刚一直在挑衅王煜的纨绔直接大声道:
“来人!把他手上的琴给我抢过来!”
王煜挑眉,似笑非笑。
抢他的东西?
当他带的暗卫是吃白饭的?
还是把赵云当摆设?
虽然对面人更多,可是赵云和林一简直是血脉压制,来几个揍几个,都不用另一个暗卫上。
另一个暗卫就守在王煜身侧,看着王煜和古琴。
王煜好整以暇的坐在地上,静静的看着赵云和林一,像是比赛一般,你来我往的教训这帮家丁。
整个长街在哀嚎声开始响起的时候,又恢复了喧闹和繁华,并且很快盖过了“报官啊”的声音。
这种事情谁敢管?
弹琴的公子周身温润矜贵,看起来就不好惹,而另一边珠光宝气的纨绔,更是在此横行惯了,所以听到的也只能装作听不到。
王煜似笑非笑的看着林一和赵云将一堆人打趴,无耐笑道:
“你们两个,下手没轻没重的。”
那纨绔又满脸怨恨的喊:
“等下就给你,报官!”
王煜刚转眸,并不打算理他,他就继续喊道:
“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爹是谁吗!你打了我,他不会让你好过的!”
王煜闻言忍不住笑出了声,学着他的样子道:
“你知道我是谁么?”
声音不大,却成功的让那纨绔瞬间没了声音。
王煜唇角笑意未变,看向旁边淡然自若的老头,
“林一,结账。”
那老头接过银票,又问了一句:
“敢问先生贵姓?”
王煜淡笑,瞥了眼旁边准备爬起来的纨绔子弟,温声道:
“免贵,姓王,单名一个煜。”
声音不大不小,只有老头和那纨绔能听到。
王煜瞥见那刚刚爬起来的纨绔,腿一软又摔倒了,还没敢吱声。
王煜心情大好,让暗卫抱着琴,继续带着赵云闲逛了。
给孙尚香买了发簪和步摇之后,王煜又想起了义妁和貂蝉。
义妁平日忙碌又劳累,发髻常常都是极随意的挽个螺髻,剩下一半披散着,也没什么首饰。
应该是她多年游历之下习惯了,可是入了丞相府,府中婢女送去的发饰她又都看不上,丞相府是有脂粉铺子和首饰铺子的,可是义妁每次都只逛医馆。
最近王煜的伤势才好了些,让义妁有了些空闲时候,又出了乔七七的事情,她日日守着,也是辛苦。
想着,王煜脚步一转,带着赵云往丞相府开的首饰铺子走去。
至于貂蝉……王煜有些无奈,怎么说名义上也是王煜的小妾了,既然要收服貂蝉,让貂蝉忠于王煜,那自然不能冷落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