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被逼疯的领主罗德里格斯
德慢伯爵跑了,没想到地狱魔狼还有一些空间能力。不过一个伯爵竟然拥有神裔魔兽,虽然等级不高,但也让斯罗恩惊讶了。看来每一个贵族都是有些底蕴的。
洗劫了伯爵城堡,自由军的声势一时无两。因为德慢伯爵号称血腥伯爵,可谓恶名昭彰。能够将他击败,为自由军带来的名声无法估量。以至于整个儿狮子领的贫民们都对自由军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自由军,更是有人传言自由军的自由纲领甚至感化了可怕的恶魔。
听听,能让恶魔都信服的纲领,这得多牛掰?!虽然这话听着……有点儿怪。
伴随着斯罗恩手下士兵越来越多,武器装备的无限供应,以及各种炸弹、魔箭、魔法标枪等武器装备上的大幅提升,他也终于改变了游击策略。开始贯彻新的战略方针,提出“农村包围城堡,武装夺取政权”的口号。
自由的革命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甚至有许多年青的向往新世界的贵族青年暗中加入到革命军里来。
有了这些人的加入,斯罗恩也开始对黄金狮子领的贵族圈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罗德里格斯公爵最近已经被领地内的革命军搞的焦头烂额了。本来按照皇帝陛下的命令让他将领地交给一个叫什么斯罗恩的小子的这件事就已经让他很不爽了,结果那小子还没来,领地里就出了这么一档子烂事儿。
斯罗恩的事情还是比较好办的,毕竟那小子已经被他调查的非常透彻了。那是个无根无底的小贵族,连官爵都没有的贵公子。
如果他识相的话,斯罗恩可以做一个名义上的领主。而如果他不识相,罗德里格斯可以用一百种方法让他消失。
而如今面临的自由革命军却让他产生了危机感。这股自由的思潮实际上已经如燎原之火传遍了整个儿行省。
自己隔壁接壤的几个领已经隔绝了与自己的往来,生怕这股自由之风吹到他们那里去。大家都有一个共识:自由就像瘟疫,甚至比瘟疫更可怕。因为瘟疫只能毁灭一代人,而自由的影响千秋万代,甚至能够毁灭整个儿贵族王国。
所以,如果这里的事情传到皇帝陛下的耳朵里,恐怕他的人生就到头了。
“该死的,我该怎么办?!那帮该死的贱民,杀千刀的自由军!”罗德里格斯愤怒的砸了桌子上的所有东西,这是这个星期以来他砸的第五套杯具了。
“不好了,公爵大人。自由军攻打了康奈伯爵城堡、嘉特侯爵夫人城堡、林奈杰侯爵大人城堡……总之,十几个贵族大人请求您出兵救援……”
公爵大人的治安官一路小跑,头上的汗将仅存不多的头发牢牢粘在头皮上,模样非常狼狈。
“救援?我用什么去救援?!我的士兵几乎全都在外面跟那些可恶的暴民们战斗。难道他们要我亲自上阵去救他们吗?我还想他们来帮帮我呢!”公爵大人的牢骚看来也不少。
治安官无奈的道:“可是公爵大人,这些大人都是您的忠实支持者,如果他们都被杀了,您恐怕很难再掌控狮子领了。而且……而且再这么下去,恐怕我们真的要被那些暴民推翻了。哦,可怜可怜我吧,我可不想被一群暴民送上断头台……”
“混账东西,难道我想吗?可我手里已经无兵可用了!你去叫外交官来见我,我让他去联系临近的领借兵的事情到底怎么样了?难道非要我进了棺材才能有结果吗?”罗德里格斯怒吼着。
吼声儿甚至将他一身的肥肉震的上下乱颤。
“阁下,不用您去找,我已经来了。”
外交官已经走进了会议厅。
“哦,我亲爱的金斯柯,你一定给我带来了好消息对不对。”罗德里格斯一脸期待的看着自己的外交官。
金斯柯叹了口气,让罗德里格斯的心提了起来。
“事情……怎么说呢。可以说很顺利,因为隔壁的领主们也不希望这股瘟疫一样的自由之风吹出狮子领。”
“哦,这太好了,我第一次觉得这帮家伙是那么的有远见。”罗德里格斯的眼睛都笑没了。可金斯柯的表情可没有那么好看。
“怎么了?金斯柯。事情不都解决了吗。去管家那里取金维尔吧,我相信我拿出的价码足够让那帮吸血鬼高兴上好一阵子的了。”
一提到自己的钱,罗德里格斯就好一阵心痛。不过没办法,命更重要。
“看着吧,等老子平叛了你们这帮暴民,我要把损失的金维尔成倍的从你们身上找回来!”罗德里格斯狠狠的想着。
“大人,事情没那么简单。白兔领想要咱们海运的独家贸易权。黑森领开出的价码是交界处的铁矿山。绝望领要每年向他们送五百名奴隶做傀儡士兵。没有人要金维尔……”金斯柯无奈的道。
“什么?这帮家伙是要榨干我的骨头吗?贪得无厌的吸血鬼!一群无耻肮脏的地精!臭气熏天的爬虫!一群无赖!小偷!贱人……”
罗德里格斯将他知道的所有恶毒的话,将一辈子骂人的话全都骂了出去。语言脏的就连公爵府里的下人都捂着耳朵不好意思听下去了。
然而骂完之后,罗德里格斯只能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喘粗气。因为他知道,他无法拒绝。而那三个领主也知道。
“金斯柯,这就是你给我争取到的条件吗?我真该吊死你。”罗德里格斯颓废的道。
“公爵大人,我看还是先度过眼前的危机再说吧。另外,我在领地外遇到了一个一千多人的佣兵团。他们的团长实力很强。我雇佣了他们。”金斯柯平淡的道。
“什么?你明明知道我已经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三个领的援军还不够吗?为什么还要花我的钱?你问过我吗?一千多人?都不够那些暴民塞牙缝儿的。赶快把他们给我赶走,滚!”罗德里格斯怒吼道。
金斯柯显然已经习惯了情绪化的公爵大人。他没有丝毫的感情波动,继续道:“这支佣兵团叫猛兽。”
“什么?猛兽佣兵团?君临佣兵团的南方军团?哦,苍天啊。这下老子不得不付钱了。玛德,这是强买强卖啊混蛋!”
君临佣兵团,帝国最大的佣兵团之一。在册人数高达五万佣兵,号称佣兵之王。是各帝国之间战争的常客。
他一个小小的领主可得罪不起。而君临佣兵团在帝国有五个分部,猛兽就是其中之一。
俗话说打狗看主人。何况这狗还是一条恶犬。
金斯柯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道:“他不要钱。”
“什么?不要钱?”罗德里格斯瞬间安静了。但紧接着却更加愤怒了。
“玛德,他一个佣兵不要钱想要什么?老子的骨血已经都被那三个领主榨干了。他竟然也想学?他以为他是谁?领主吗混蛋?!”罗德里格斯咆哮着。
“不,他什么也不要。只有一个条件,将斯罗恩交给他。”金斯柯说出这件事的时候依旧感到好奇。
为什么猛兽的团长野兽江乾达会要那个“领主小子”呢?而且威名远播的他竟然坐着一辆十分破旧的马车,拉车的两匹老马恐怕明天都过不去的样子。这一切都太奇怪了。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猛兽佣兵团虽然人数少,但装备精良,几乎全员中级,可谓真正的精英。团长江乾达更是威名赫赫,凶名远播。有他们在,对付自由暴民就更把握了。
“好吧,只要他帮我完成镇压,那个什么没用的家伙就给他吧。”
而同一时刻,身在地下迷宫第四层的斯罗恩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阿嚏……玛德,谁惦记老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