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儿子,叫爹
“凌风,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不想让你为难。”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为难?”莫凌风深深吸了一口气,察觉到自己的语气有些冲了,他努力缓和下来,双手放在沈月笙的肩上:“月笙,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因为我父亲,这三年才一直躲着我的,但是我不想你因为我家庭的缘故而考虑这些,好吗?你相信我,我可以把一切都处理好。”
三年,他今年已经二十七了,三年又三年,如果他没有恢复记忆,那他是不是这辈子都要错过沈月笙了?
想到整整三年的时间里,月笙都是一个人熬过来的,莫凌风的心里就特不是滋味,眼睛再次红了:“月笙,你为什么总是为别人考虑?你就不能自私地为我们两个人考虑吗?你想想我们的儿子,他需要一个完整的家。”
“凌风,你知道我最怕的是什么吗?”沈月笙微笑着看着面前的人,他脸上的神色仍旧十分平静:“我最怕的,是你过得不好,我并不是因为你的父亲才离开的,我是因为你,我很怕我的出现会给你带来其他麻烦,你知道我又多怕失去你吗?”
沈月笙的眼睛湿润了,抬手在莫凌风的脸上轻轻抚摸过去,由他的额头,到他眉骨上的那条伤疤,再到他的下巴:“你知不知道,当我以为你不在这个世上时,我无数次想要和你共赴黄泉,除了你,这个世上已经没有我活下去的意义了。我以前其实并不知道,爱一个人深入骨髓,会想要陪着他去任何地方,哪怕是死。你知不知道是什么让我活下去的?”
莫凌风的眼睛里有泪水翻滚,这些,他的确都不知道,他以为月笙恨他,恨他给他的那一刀,可是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从月笙口中听到如此深情的话。
这一刻,莫凌风觉得就算是死也无憾了。
“我不信鬼神,可是,为了找到你还存在的办法,我宁愿相信这个世界有鬼神。”沈月笙笑着,用平静的语气继续说下去:“我等了好久,一直到下雪的那天,我才知道,我已经怀孕了,我竟然怀孕了。念风是我活下去的希望,如果没有念风,可能我早就坚持不下去了吧。”
说到这里,沈月笙停止了话语,他并没有将自己生念风时差点死掉的话说出来,只是平静的将这一段略过了。
三年前的事,到现在沈月笙还记忆如新,就好像是昨天才刚刚发生过的一般。
“那天,亲眼看着你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才知道,有你存在的世界,才是我想要的。”
“月笙 ”
莫凌风的心很疼,他爱了沈月笙这么多年,从没舍得让他吃过苦,沈月笙是什么人,他很清楚,他能够平静地说出这些话,肯定还隐藏了更加艰辛的过程,想到那段时间,月笙以为他死了,他真的不知道月笙是怎么熬过来的。
紧紧将人搂住,这次莫凌风什么都说不出口了,安慰的语言太过苍白,他只想用行动证明。
“所以,你明白了吗?”沈月笙抬头:“你明白我的心意了吗?”
莫凌风点点头,他内心有很多话想说,比如什么誓言之类的,可是他又觉得那些都太俗套了,张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月笙,我嘴笨,但我会用心让你感受到我的感情,我莫凌风这辈子苦了谁,也不能苦了你,我要让你做最幸福的人,你只负责画画,其他的全都交给我,我会给你做好吃,打扫卫生,你想让我去南,我绝对不去东西北,你让我当你的保姆我也绝对没有二话。”
莫凌风绞尽脑汁把自己能说的全都说了,看着沈月笙始终带着淡淡笑容的脸庞,他挠挠头发:“月笙,你会不会觉得我说的很假?虽然我不会说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但我说的这些都是心里话,绝对没有半分假话。”
“我相信你。”沈月笙伸手,像是对小孩子那样,在莫凌风的头发上轻轻拍了拍:“明天我们一起回去吧。”
“回哪?”莫凌风乖乖站着,他这种模样,也就只是在沈月笙面前才这样了。
“去见你的父亲。”沈月笙轻轻笑着,眼神温柔。
“可是……”莫凌风并不想回去,一回家就意味着他和沈月笙的二人世界结束了,回家还要看孩子,他只想守着月笙,什么孩子之类的,他才不想管呢。
与此同时,被莫凌风嫌弃的念风宝宝打了一个喷嚏。
“可是什么?”
“没什么,我听你的。”在外人面前一脸冷酷的莫凌风,此刻就像是个乖宝宝。
“先吃饭吧,吃完你去洗碗。”沈月笙重新恢复了淡然的神色,只是他的眼底,始终带着一抹笑着。
莫凌风乖乖点头:“好,我保证洗地干干净净。”
饭后,莫凌风去乖乖洗碗,这一切顺利地令他觉得极为不真实,他觉得自己好像活在梦里一般。
有一瞬间他就觉得,他和沈月笙大概就是天定良缘,不然为什么在他失忆后看到沈月笙的脸还是会心动还是会喜欢。
这么一想,莫凌风的心里都是甜的。
洗好了碗,他准备去找沈月笙要个亲亲,刚转过身,刚好看到在厨房门口不知道站了多久的月笙。
莫凌风不自觉露出一个笑容:“月笙,你看我乖乖把碗洗好了,你打算奖励绐我什么?”
“我们结婚吧。”
沈月笙笑着望着莫凌风,眼睛里像是藏着星辰,他漂亮的手心里摆着一只戒盒,里面两只款式简单的紫檀木戒指安静躺在里面。
莫凌风:“……”
“怎么,你不愿意啊?”沈月笙笑了笑,将其中一枚戒指拿出来:“这个可是我一刀一刀刻好的,就是不知道你带着大小合不合适。”
莫凌风:“……”
“你不愿意的话,那就算了吧。”沈月笙神色轻松地将戒指准备重新放回戒盒,莫凌风突然就伸手握住了他的手。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连着说了三遍,莫凌风的眼睛通红,他刚刚是真的完全愣住了,他从没想过月笙会像他求婚,对方可是月笙啊!
紧紧握住沈月笙拿着戒指的手,一把将戒指夺了过来,飞快戴在无名指上。将这只带着戒指的手紧紧贴在自己心口的位置:“那,那我现在算是沈太太了?”
莫凌风有些紧张,说话也有点儿结巴了,他被求婚了,对方还是沈月笙,这种好事儿,他做梦都没梦到过。
“你就这么愿意做沈太太?”沈月笙忍俊不禁:“你我之间,不分彼此,不必用沈太太之类的称呼限定。”
“那不行,我收了你的求婚戒指,那我就是你的人了,以后我就跟你姓了。”莫凌风傻笑着,将戒指像是宝贝似的捧着:“以后我就叫沈凌风。”
当夜,莫凌风就将自己和沈月笙手拉手戴着戒指的照片登上了整个华国还有欧洲地区的所有广告牌,他真的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和沈月笙在一起了。
在莫凌风高调宣布自己脱单之后没多久,还在上幼儿园的念风宝宝就被班里传出关于自己爸爸和沈哥哥的八卦惊呆了。
完全无视所有人同情的目光,念风宝宝激动得快要跳起来了。
他老爸也太厉害了吧,这才多久啊,竟然就把沈哥哥追到手了!
当天,念风宝宝就给莫凌风打了无数电话,无一例外全部被拒接了。
于是,小家伙在高兴又忧郁的纠结心情中度过了一天。
a-a-—i
弟—天。
莫凌风与沈月笙的身影出现在机场之中。
两个人的双手紧紧握在一起,这次,谁也不能再分开他们。
他们两个一出现,就成了全场最吸引人的风光,莫凌风本身个子就高,他的长相也是顶尖的,基本上是走到哪里都是瞩目的存在。而沈月笙天生的那种冷淡的气质就仿佛与普通人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他这样一个没有人间烟火的人与一个模样霸道冷酷的高个子男人手牵手一出现,便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旁观。
原本他们两个人是可以走vip通道与周围的普通乘客分开的,但莫凌风就想秀个恩爱,他恨不得带着自家
月笙满世界炫耀,又怎么肯错过这个好机会。
感受到周围的各色目光,莫凌风高傲地抬着头,满心骄傲。
—路备受瞩目进入贵宾候机室之后,目光才有所减少。
晾了儿子两天的莫凌风,终有良心发现,主动给儿子发了一个视频电话过去。
小家伙正在幼儿园上课,一点不耽误他接通莫凌风的电话。
“叫爹。”莫凌风笑眯眯将手机的摄像头对准了沈月笙绐儿子看。
念风宝宝因为激动满脸通红:“沈哥哥,你为什么看上我爸爸这种人啊,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我长大了也可以娶你的!”
“臭小子,再见!”莫凌风冷笑一声,不绐他们两个讲话的机会,直接将电话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