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宝贝,叫我老公
因沈月笙过敏,他们唯一的&039;孩子&039;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被莫凌风送去了饭店厨房,从此再没有回来。
孩子没了,母凭子贵的本事也消失了。
莫凌风老实了几天,没敢太招惹月笙。
直到几天之后,沈月笙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因为这两天莫凌风实在是太安静了,安静到他都不知道莫凌风这两天在做什么。
于是。
在&039;孩子&039;被送走一周之后的这天早晨。
莫凌风刚鬼鬼祟祟从家离开,沈月笙的身影就神不知鬼不觉的悄悄跟在了他的身后。
其实,只要莫凌风回头,就能发现沈月笙在跟着他。
但是莫凌风太相信月笙了,他相信月笙根本就懒得理他,更不会跟踪他。
—直到莫凌风走出宅子,一路从小到走到一户人家门口。
沈月笙视线中,清清楚楚看着莫凌风随着一个细腰翘臀大胸的妹子走进了一座小花园,然后再也没出来。
沈月笙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一颗平静的心,有点儿乱了。
莫凌风应该不是出轨的,他这么傻,怎么可能出轨。
不,他肯定不会出轨的。
但是,他和那个女人什么关系?
他为什么要和那个女人进去?
沈月笙低头看了看手表,眉皱的更紧了。
因为莫凌风已经进去整整十分钟了!
十分钟!
这么久的时间,什么事都做完了!
不行,他要进去看看!
他相信莫凌风,可是这和他要不要进去是两回事!
沈月笙皱紧了眉,心跳加速走到了面前这所小花园门口,按下了门铃。
他还从来没觉得这么紧张过。
虽然心里一直告诉自己,莫凌风绝对不会背叛,可是他的心还是提到了嗓子眼。
大清早的,孤男寡女同处一室,还偷偷摸摸,这正常吗?
不正常!
十几秒的时间,花园的门开了。
大胸女人有些疑惑:“请问,你找谁?”
沈月笙轻轻吸了吸气,冷静开口:“我找刚刚和你在一起的男人,我是他的未婚夫。”垂在双腿两侧的手已经忍不住攥紧了。
要是莫凌风敢一一
还没想下去,莫凌风已经抱着狗子惊喜的看到了门口的沈月笙。
“咦?月笙,你怎么在这里啊?”莫凌风抱着狗子,忽然意识到什么,赶紧将狗扔了:“不孝子!吃里扒外的东西!我和你爹养了你,你就知道乱跑!以后我没你这个儿子!滚!”
义正言辞说完,莫凌风就差一脚将满眼疑惑的&039;孩子&039;踢开了。
堆着笑,莫凌风赶紧向沈月笙:“月笙宝贝,咱们走吧,咱们再也不养狗了!这些狗太坏了,就知道欺负老实人!咱们赶紧走吧!”
刚刚摸了狗,莫凌风不敢去摸沈月笙的手,害怕让沈月笙过敏,所以他一个劲儿开口说走走走,沈月笙站在原地没动。
“莫凌风,你喜欢狗的话,就养着吧,我没说不让你养。”
“不!我一点也不喜欢!我最讨厌狗了!”莫凌风举起手向上帝发誓:“如果我喜欢狗,就让我一一”
“好了。”沈月笙眼底带上一丝笑,伸手主动将莫凌风举起的手握住了:“用不着发誓,我们回家吧。”
“月笙,我摸了狗,你会过敏的!你快松手!”
莫凌风吓了一跳,他都快哭了,之前看沈月笙过敏,他心疼的不行,那天晚上他确实把狗送去饭店了,结果这只小狗似乎通人性,又眼巴巴跟着他一路回来了。
莫凌风到家,才发现小狗竟然可怜巴巴的跟着他回来了,就有点儿舍不得了。
正好碰上这只小狗的主人。
也就是这个大屁股妞儿。
大屁股妞儿见到自己走失的爱犬,很高兴,当即对莫凌风表示了感谢,并声称他随时都可以过来看狗。
既然狗子的主人回来,莫凌风也就放心了。
原本莫凌风是不打算再管这只小狗的,可是他最近总是做梦,梦见小狗眼巴巴的说人话了,还叫他爸爸,还问他为什么要将它送去饭店,问他为什么这么狠心。
狠心莫凌风有点儿愧疚了。
所以早上偷偷带着家里的肉干儿来大屁股妞家里喂狗,结果这几天下来,莫凌风就有点更舍不得了。
赶紧将沈月笙的手推开,莫凌风往后退了几步:“月笙,你快去洗洗手,别一会儿过敏了!我心疼!”
大屁股妞在一旁看了这俩人好一会儿了,忍不住开口:“你们夫夫感情真好。”说完,她对沈月笙道:“这边有水管,请跟我过来洗手吧。”
等沈月笙洗过手,大屁股妞才开口道:“你们喜欢这只狗狗的话,我其实可以将它送绐你们,不过你要是过敏的话,那就很遗憾了。”
两个人从这位女主人家离开时,并没有带走狗。
对莫凌风来说,什么也比不上月笙健康重要。
两个人回家走的路上,谁也没有说话,气氛有点儿安静。
其实沈月笙很想说,他过敏也不是特别难受,如果莫凌风很喜欢的话,在院子里打个狗棚养着就好了。
沈月笙的话还没开口,莫凌风走着走着,就笑出声了。
他这笑声很突兀,是那种明明在努力憋着,却忍不住笑出声的那种。
因为他的月笙宝贝竟然偷偷跟着他!
是不是担心他啊!
太喜人了!
沈月笙不由得抬头看了他一眼。
莫凌风的吻劈头盖脸就亲了下来。
柔软的嘴唇从沈月笙的眉心一路向下,在他的眼睛上,然后在他的脸颊上,最后又落在了他的唇瓣上,霸道的舌尖强攻掠地。
这次沈月笙没有抵抗,完全配合了莫凌风的动作,甚至,他还伸出手,轻轻迎合了一下莫凌风。
他这细微的动作在莫凌风的感官中无比清晰,随着沈月笙的这一点主动,莫凌风惊了。
他的宝贝月笙,竟然主动了?
—股热血瞬间就涌遍他的全身。
老二也瞬间昂扬坚硬无比。
“月笙,我们……”
莫凌风的唇离开了一点,磨光无比火热望着自己怀里,脸色略染上一点粉红的人,恨不得将自己的心也逃出来给他。
沈月笙别过脸,避开莫凌风灼热的目光。
“回家再说。”
短短四个字,像是勾魂使者似的,瞬间就将莫凌风的魂儿给勾出来了。
月笙,这是,这是答应了?
莫凌风全身涌动的血液几乎要沸腾开。
立即,他双手将月笙宝贝抱在了怀里,大步跑进了宅子。
然后急急抱着人跑进了卧室之中。
家里的佣人甚至都没看清楚,刚刚是不是有个人跑进来了?
紧接着,半个小时的时间。
沈家分宅,这间建立在湖边的小花园内的所有佣人。
全部面色尴尬的跑到了院子里,装作什么都没听见的样子。
太狂野了,少爷真的太狂野了!
佣人们隔着院子的门,似乎还能隐隐听见楼上传来的剧烈响声,简直如同拆家似的狂野。
当天下午,佣人们也不敢上去叫人吃饭。
—直到次日下午的时候。
莫凌风像是一个胜利者一般,不,应该说是像是皇帝身边最得宠的大太监一般,小心翼翼扶着沈月笙的手下了楼。
莫凌风双眼凹陷,与那些吸/毒犯人刚被抓起来的样子也差不多,明明整个脸色看上去萎靡至极,那双眼睛却又明亮的像是两个电灯泡。
像是怕别人不知道他和沈月笙做了什么是的,莫凌风衣衫不整,还故意露出自己胸口上沈月笙给他咬的牙印,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露给所有人看。
那样子好像在说:看啊,这是我家月笙宝贝给我咬的,你们羡慕吧?哈哈哈。
而沈月笙则除了面色更加红润了一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异常,整个脑袋以下的部分全部被衣服遮住,大夏天穿着一件高领长袖,脖子完全隐藏了起来。
“月笙宝贝,你饿了吧,我给你做饭去,你吃啥?”莫凌风十分狗腿开口,扶着沈月笙的手,要不是沈月笙不愿意,他恨不得走哪儿,将人抱哪儿,都不用沈月笙走路的那种。
“都行。”沈月笙淡淡开口,还是十分矜持的。
莫凌风脸上的笑容更多了,扶着自己家亲爱的宝贝坐下之后,屁颠屁颠的转身去厨房备菜了。
莫凌风的厨艺越来越好了,比起一开始,他的厨艺直逼五星大厨,当然刀工什么的就算了,火候什么的也算了,顶多就是味道不错。
但这已经让莫凌风下了不少功夫了,为了月笙宝贝吃到他亲手烧出来的中式菜,莫凌风的手上早就不知道划了多少口子,但是他一声不吭,也坚决不让别人插手。
因为他觉得,他做的饭,都是有灵魂的,都渗透了他对月笙的爱,而且他一天当中,最幸福的时光,就是看着月笙宝贝能吃他做的饭了。
当然,现在他最幸福的时光,就是滚床单了。
半小时之后。
莫大厨围着围裙,端着三道地地道道的中式菜菜出来了,一荤一素加一汤。
“月笙宝贝,吃饭饭啦,你尝尝老公今天的手艺怎么样?”莫凌风堆着幸福的笑,乖乖坐在沈月笙的旁边,满脸期待。
没错,自从昨天那一战他做了攻之后,他就不肯再叫沈月笙老公了。
沈月笙尝了一口,轻轻点头:“还不错。”
“嘿嘿,月笙宝贝,你是不是该奖励我一点什么呀?比如,叫我老公?”莫凌风满眼冒星星的盯着沈月笙。
所有佣人集体低下头,这个场面,没眼看。
沈月笙神色不变:“吃饭。”
“……月笙,你都没叫过我老公,我想听。”
“老一一”沈月笙脸色爆红,抬眼正好看到莫凌风眼中的期待,但是他真的开不了口:“老公公,吃饭吧,不然凉了。”抬手,将加起来的茄子片塞进了莫凌风口中。
看着莫凌风脸上失望的神色,沈月笙眼底染上了一层笑,然后用极快而轻的语速开口:“等晚上没人再说,吃饭。”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