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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察觉,失去灵感的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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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莉迪亚还没有醒,我看了眼墙上的机械钟,5点嗯…多少分?39还是多少?

    差不多就行,收拾好衣服,出门上班喽。

    莉迪亚还在熟睡着,但,报丁这份工作是早报,晚报两趟的,如果早上我卖的同样好的话可以同样再得到3便士,一天就是6便士。

    轻手轻脚走出去后,呼吸了一口清晨的,浊气…

    这儿是真脏…

    莉迪亚睁开了眼睛,看了眼机械钟这家伙起的真早,暗暗骂了句自己那不争气乱跳的心脏开始了新的一天。

    换下睡衣穿上黑白色的护士服饰,整理好衣着,吃完了早饭。

    六点钟的诊所准时开门,等待迎接了她的第一位客人。

    “嘿,先生买份报纸吗?”

    他看着像一位律师,白色的羊毛针织衫搭配上红色领带下身则是一条黑色西裤。

    羊毛针织衫有些显得微脏,是那种洗了很多次却洗不掉的感觉,看起来是穿久了。

    “来一份吧。”

    他比我矮了些,看起来1米67-1米70左右,至于为什么这么笃定…因为莉迪亚小姐167,吃饭时候顺便问了一嘴。

    哦对了,莉迪亚小姐夸我身高好高哇咔咔咔咔。

    “好,给您”我微低头将手中的报纸递给他。

    他像是学习绅士般想优雅的拿过去,可在我看来,这动作有些做作。

    他摸了摸裤兜,给了一个法寻,向着旁边的小巷子里走去…

    这地方可不是什么繁华的地方,我住在南边的贫民窟,但西边同样有一个贫民窟,就是他刚刚进去的那地方。

    这可不像一个光鲜亮丽的律师先生…

    怪不得那么做作,想挤进上流社会?

    古今最不缺这种自持优雅拿着尊严当饭吃的家伙。

    算了,卖尊…阿不,卖报去了。

    ……

    “莉迪亚小姐,我想您明白我的意思,这家医馆已经亏损很多了,我们的钱您还不上…”

    “我知道但我会努力还上的,先生,请再多给我些时间,我的医馆有些偏僻…”

    “哦,对了!先生我有五便士这些先给您吧,剩下的请再多宽恕些时日…”

    “好吧,但是莉迪亚女士您知道的,如果您还不上我们会把账单邮寄给您的父亲。”

    门铃响起,来人已走,莉迪亚伏在柜台上愁绪不断。

    ……

    午间时间,我又找了个兼职,在雾都的克莱尔大饭店,哦,对了,这座繁华之城叫做雾都…

    端着盘子,穿着酒店服务生专用制服,行走在各个餐桌之间。

    我很庆幸上天给了我语言互通的能力,也同样庆幸我长得还不赖,不然这酒店还不会收我毕竟我没有身份证件信息。

    我被放在二楼的茶厅,这里是贵妇们一起来喝下午茶的地方,她们大多出手很大方,甚至给了我极其丰厚的小费足足有10先令。

    我拿了一小部分买了几块黄黄的糖,这个时候平民所能买到的糖也仅此而已了。

    我返回饭店,将一块糖果塞给了因为不想听贵妇们讲七讲八而到处乱走的小姑娘。

    白皙的脸上有着星星点点的小雀斑,但这并不影响她的可爱,事实上我敢说这是个美人批子。

    她很安静也不大吵大闹,偶尔静静的听着贵妇们唠东唠西,偶尔四处走一走,她很有礼貌,有一次撞到了我,小声的说着对不起,有些怯懦。

    “给,糖果。”

    “谢谢您先生!这很甜我很喜欢!”她声音不大,透露出一股子怯懦,但并不是自卑而是认生。

    “不用客气,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人已经开始少了也没有再叫服务生,我蹲下来和她讲话,她很矮大概一米五几。

    “我叫丽莎贝克!先生。”

    虽然嘴里正吃着糖果但她还是马上就回答了我的话,小眼睛亮晶晶的盯着我。

    “很好,丽莎贝克,好名字这位小小女士几岁啦?”

    我用哄孩子般的语调逗着面前这个眼睛闪闪发光的小姑娘。

    “我七岁了!先生!”

    女孩子像是被课堂提问的小学生一般有问必答,而且语气很认真。

    “丽莎?丽莎我们该走了。”

    女人有一股恬静知性的唯美感,想来是女孩的母亲。

    “谢谢您陪丽莎说话,先生 ,这孩子从小就有些静不下来,下午茶时总是走来走去。”

    语调温柔,透露出感谢的意味和…怎么讲呢?我猜丽莎要吃竹板炒肉…

    她们走出了酒店,一个魁梧的男人来接的他们,在门口他将丽莎贝克这个小丫头抱起来转了个圈,然后用胡子蹭在小丫头的脸上。

    午间一共赚了9先令以及6便士,买糖花去4便士算上早上挣得的2便士今天的总收成是9先令8便士。

    褪下制服,换上我的工装衣,哦对了,工作期间我还看到了报纸上的推理故事,故事是几年前创作的。

    说实话这写的很好,不然也不会在几年后的今天依旧被划进报纸的故事板块里,虽然文笔间略显稚嫩。

    但他的署名却是令我眉头紧锁“奥尔菲斯”这不是侦探吗…

    还看到了一些负面新闻,例如身在雾都东面温斯顿庄园的不归林起了大火,那场大火吞噬了整个林海,以及一名守林员和一众游客。

    有很多幸存者,但无一例外他们全部失忆。

    这就很神奇了,小说家?还叫奥尔菲斯?

    而且不归林?大火?守林人?

    这可不像是什么好消息。

    下班时,我向同事们询问了这位奥尔菲斯先生,同事则是表情怪异的表示这位小说家早就已经写不出任何的恐怖悬疑小说。

    他曾住在温斯顿庄园,那是一个诡异且带有恶灵的庄园。

    它臭名昭著。

    温斯顿庄园在很多年前曾被强盗洗劫,庄园主夫妇都未活下来,一场大火席卷了庄园里的一切,不过好在庄园主的儿子奥尔菲斯活了下来同时还有一位女孩。

    不过今年,那里又起了一场大火,温斯顿庄园的不归林中死伤无数,那里的护林员也烟消云散,幸存者们失去了记忆。

    奥尔菲斯虽很幸运的幸存了下来,但他现在写出的故事…哦~上帝,我愿将那称之为无用的厕纸。

    我没有心思打算着去卖晚报了,我好像穿越到了第五人格里面,但不同于游戏中而是穿越进了背景故事里…

    我拿着今日所得的工资和小费走在回家的路上,周围景色的陌生感使我有些恐慌,我贴向墙壁脚步加快…

    “嘿,你这个鲁莽的疯子。”

    “抱歉先生…我?”

    是那位律师先生,他正在对着墙面贴着什么…?小广告?

    这可不像上层人士该做的事,但如果是莱利,那确实是他做的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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