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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羽大的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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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时间,镡封县也收到了消息。

    现在的镡封县,因种种原因,兵员结构上有点复杂。

    它有着正规的兵营,三屯士兵分别由暴土,黑梢和羽大为首领,除此之外,有一支隶属于长公主金竹的邑兵。

    这支邑兵名誉上的首领是李敢,现由家将岑宝的代管。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支正在组建的邑兵。

    一般的王子、翁主、候爵为了避嫌,不会在自己的封邑里组建军队,但苗部的大宗正很是奇怪,竟然鼓励亚朵另起炉火,并派出了五名老兵为班底,招收镡封县本地居民组建了一支队伍。

    这支队伍属于亚朵翁主的邑兵,现由家将凌闲所率领。

    不过,邑兵战时为兵,平时为民,未经过正规的训练,战斗力相对较低。

    镡封兵营之内,喊杀之声响彻天际。

    不管寒冬酷暑,他们每天都坚持不懈的操练几个时辰。

    李敢临走之前留下了一些练兵之法,经过两个月日夜不停的操练,现在的士兵不管是协同作战,还是单兵的战力都有着很大的提高。

    用暴土的话来说,就是:现在我的兵啊,一个能打以前的两个,一伍能打以前的三伍!

    “听说李都尉很快回来了?”

    暴土擦拭着浑身的汗水,一边开心的发问。

    “等会……”黑梢重重的喘息了几口气。

    他刚与暴土对战了一场,其实是被虐了足足半个时辰。

    毕竟他的武功与暴土相比还是相差不少。

    暴土没有多少的耐心,白了他一眼,立即提高了声音,叫道:“喂,羽大,都尉快要回来了对吗?”

    羽大正在神游物外。

    昨晚在探春楼里遇见了一名相貌清纯,但身材火辣的女子,更奇妙的是,一看之下竟然与西兰有七分的相似。

    羽大立即喜欢上了,于是包了她一夜,一试之下才发现除了外貌之外,她在床上花招众多,时而温婉,时而狂放,让人欲罢不能。

    反正羽大是放不下她了,于是在镡封县城买下了间房子,把她赎了出来,让她住进去。

    “天生尤物,嘿嘿,那皮肤又滑又嫩……”

    羽大想入非非,根本没听到暴土在说些什么。

    黑盯山上,风永与雷被早早就站在山道之上,望眼欲穿,任凭强劲的山风把他们的衣甲吹得“猎猎”作响。

    风永是十天前到的,为的是秘密护送马铃薯的种子。

    马铃薯这东西太过珍贵了,李敢思前想后,感觉还是把它放在黑盯山上种植更为保险一些。

    现在这个时代,粮食的产量低下,但汉国正处于盛世,除非战乱,否则很少发生饿死人的事件发生。

    李敢自认为当不了救世主,所以准备把马铃薯这样的神物当成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

    秘密种植,大量储蓄,人无我有。

    等待风云变幻、天灾人祸之时,粮食就是兵源。

    他甚至想过了,每一季马铃薯的收获,除了必要的种子,全部切片烘熟才向外供应,以保证它的隐秘性和唯一性。

    如果论到隐秘,坡前村肯定比不上黑盯山。

    “小郎!”

    两人远远望见李敢的身影,立即迎了上去。

    李敢快走了两步,笑着说道:“可惜张义要留守可乐,否则真值得痛饮三杯。”

    李敢到了山上,眏入眼帘的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士兵在训练,平民在耕种,处处整整有条的样子,让他不禁暗暗点头。

    “坊主,你看,马铃薯已经发芽了。”风永笑眯眯的邀功。

    眼前的这块田,无疑是整个山顶平原里最肥沃的一块,只见平整的田垅上已经冒出了幼小的绿芽,偶然的还长出了两片青翠欲滴的嫩叶。

    在李敢的眼中,这是他把握自己未来的本钱。

    “派出几个人,昼夜不停的给我守着!”李敢转过头,严肃的叮嘱着雷被。

    赵蝶的这一盘马铃薯,因为是种在花盘子里的,结出的茎块只有两个,比拇指大不了多少……

    李敢终于知道明明秦汉时期已有远洋贸易,马铃薯却在宋明时期才大规模引起种植,说到底,还真的是因为它开着的美丽花朵。

    例如赵蝶的这一盘,如果不是遇到自己,再经过几轮的盆栽之后,茎块越来越小,直到再也长不出芽苗。

    最后会泯灭无踪。

    而现在,这仅有的两个茎块已经被切成小片,种植在田垅里,长出了六七枝幼苗。

    只要精心培育,再收、种几轮之后,渐渐的可以大规模种植。

    粮食有了,雪瑶饲养的兔子也很成功,而最让李敢欣喜若狂的是,田甸竟然真的打出了一把百炼宝剑。

    百炼宝剑,削铁如泥,吹毛立断。

    李敢当场把它给了雷被,让他乐呵呵的傻笑了半天。

    百炼钢的形成,证明更低一个档次的钢铁成为了易得之物,看着摆放在跟前的一把把砍刀,李敢笑眯了眼。

    式样是他根据宋代砍刀所绘制,背厚刃薄,既然考虑到钢材的质量稍有欠缺,又保证它良好的劈砍性能。

    实用而精致。

    李敢相信,此刀一出,除非是汉国最优良的装备,其他的统统不是对手。

    “从现在的士兵中精选出五十人,优先装备。”

    李敢叮嘱着,双眼微眯,似乎见到他的士兵一刀猛砍之下,敌人剑断身亡的情景。

    此时,“当啷”一声脆响,

    原来是雷被终于忍不住用新得的宝剑与原有的青铜剑对砍,结果是后者齐根而断。

    “小郎,我们何时拿下津高城?”

    得到神器之后的雷被信心膨胀了,就差着把胸膛拍得“砰砰”响。

    现在的山顶上,总共四百多人,其中精壮的士兵占了一半,这两百人分成了四队,其中一队是精锐,人员上精挑细选,而且优先装备,他们左手藤盾,右手砍刀,威风凛凛。

    李敢把它称为陷阵营,队率名叫和甘。

    “瞧你急的,手痒了对吧。”李敢笑了笑,说道:“不过,我们先别行动,让山下的兵营打头阵。”

    山顶之上,缺少人口基数,只能用粮食钱财来招募士兵,兵员的来之不易,这让李敢倍加珍惜。

    而山下的兵营则不同,它实行的是征兵制,依靠的是整个镡封县甚至苗部,人口基数大,死掉一个很快就可以补充一个。

    制定好策略之后,李敢动身下山,那里还有一件很棘手的事情等着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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