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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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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引入一个新东西,那就是‘马镫’,马镫就是古代骑兵踩在脚上的东西。那马镫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现在发现历史上最早的马镫是在北魏时期一个名叫冯素弗的将军的墓葬里发现的。虽然我们不能断定说马镫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发明出来的,但是也可以断定时间相去不远,应该也是那之前不久。毕竟只有比较珍贵的东西才会被墓主人选择陪葬嘛,后来马镫那么普遍,也不会有人特地选择它来作为陪葬品了。马镫一开始刚被发明的时候是只有单马镫,也就是骑兵只有一只脚能够有地方踩,发展到后来才出现了双马镫。那么马镫有什么作用呢?它可以说是对于古代骑兵作战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有了马镫之后,骑兵双脚才能够有所借力,并能够使用两手持用的长柄兵器了,从此骑兵作战就更有杀伤力,成为了战场上的决定性因素。而在此之前,骑兵在作战的时候必须只能一手抓住缰绳保持平衡,然后一手拿兵刃,这就使得兵刃只能是类似刀剑这样的短兵器,再长了一只手就拿不住了。因此我们去看西安的秦兵马俑就可以发现,那里的骑兵都没有马镫,而且都是一手持缰一手握刀,也就说明那个时候马镫也还没有被发明出来。

    “而说回我们的关二爷,他那个年代是三国,明确点说是东汉末年,离北魏发明马镫那个年代还相去甚远,因此关羽用的兵器肯定也是刀剑之类的短兵器。而在《三国志》中关于关云长斩颜良那段话是这么描写的——‘羽望见良麾盖,策马剌良于万众之中,斩其首还,’我们可以看到这里用的是一个‘刺’字,大刀怎么刺,只有剑才有刺这个功能吧,因此现代很多历史学家都考证说关羽当年使用的兵器其实不是大刀,而就是剑。而且还有一点可以加以佐证,那就是像大刀这样的长柄武器,头重脚轻,是不太能用来在战场上杀敌的,而更适合用来做祭祀时使用的礼器。我之前在一个兵器博物馆里就看到过明代骑兵使用的锤子,虽然柄很长,但是前端的锤头并不像我们想象地那么大,而是就和一个拳头一样大小,不仔细看的话甚至那个锤头就和柄一样粗细,因为就是做大了就会头重脚轻,失去了作战时的实际用处。”

    “嗷,原来是这样。”林风听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但还是有点懵。

    “由此可以说明一点,凶手除了善于作画以外,一定也是对于历史有所研究的人!”方伟说道。

    “知道了方警官,我们这次协助他们寻找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也会把这点因素考虑进去的。”李铭回答道。

    “陈小燕,你研究《富春山居图》研究地怎么样了?”方伟转身向陈小燕问道。

    “嗯——我已经看了很多,但是感觉对于案件好像都没有什么用处。”陈小燕讲话的时候有点底气不足。

    “行,那你对于《富春山居图》的研究先告一段落吧,这次回去可以把花木兰这个故事去研究一下。”

    “啊,还是就我一个人吗?”经过这次研究多时却一无所获的事情之后,陈小燕对自己的信心遭受到了一点打击。

    “对,就你一人,我相信你可以的。不就那个《木兰辞》嘛,大家上学的时候不都学过的嘛,简单的啊。哎对了,最近不是那个电影《花木兰》也上映了嘛,你抽空可以去看看啊,听说是那个刘亦菲演的。可以就叫林风带你去看嘛。”方伟这话说得轻描淡写,但是陈小燕知道,要研究透彻花木兰这整个故事背景,又岂是靠背背《木兰辞》加看一部评分不高的电影就能解决得了的。但是长官吩咐的命令硬着头皮也要完成,哪怕最后可能也还是一无所获。

    “那今天的会议就先开到这里,也不多浪费大家的时间了,散会后就赶紧去忙各自负责的任务吧,具体的安排我已经发在群里了,该协作的协作,该配合的配合,该我们负责的就我们负责,总之一句话,请大家一定要打气十二分的精神,争取早日破案!”方伟说完之后就宣布了散会。

    方伟说完不禁将目光看向了后排的一个人影,只见张志强左手撑在桌上,右手抵住脑袋,似乎正独自思考着什么。

    “这次又是屏风,你有什么看法吗?”会议结束后,方伟走到了张志强身边问道。

    “嗯——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很像是一种宗教祭祀活动。”

    “嗯?宗教祭祀?”

    “你看过《七宗罪》这样的欧美犯罪电影吧,这两起案件是不是和电影里的有点相似。”

    “那你的意思是死者是凶手拿来祭奠宗教活动的祭品?”

    “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说很相似。而且你看死者的死状,凶手明明可以通过直接用刀子捅或者是用绳索勒死这些简单又不容易留下痕迹的杀人手法,但凶手却偏偏要选择这些难度较大而且具有仪式感的杀人方式,的确非常值得怀疑。”

    “那你觉得这次案件中的凶手是随机犯罪还是也是有预谋的?”

    “我觉得不太像是随机杀人,应该是死者满足凶手杀人的必要条件才会被害。”

    “那你觉得,凶手在此之前也认识死者吗?”

    “这个还真不好说,我原来觉得应该是认识的,但是通过李芳案来看,我们将死者身前认识的人排查下来也都没能发现什么线索,因此我也开始有点怀疑之前的想法对不对。对了,既然上面特地成立了专案组,将这两起案件放在一起调查,那说明已经假设这两起案件的凶手为同一个人的话,那要不要去调查一下在刘艳被杀后到李芳被杀前这段时间内,从绿野市到藤州市的各种人员的交通记录。”

    “说到这个我刚才特地去查了一下,但由于每天人数都有数以千万计的人员流量从绿野市前往藤州市,因此也没有什么参考作用,并且也的确没能从中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不过我觉得,即便两起案件如此相似,凶手也不一定是同一个人。”

    “哦?此话怎讲?”方伟试探性地问道。

    “也有可能是团队作案,你觉得呢?”张志强说完看了一眼方伟。

    “嗯,你跟我想到一块去了,不过这里有个疑问,如果是团队作案的话又为什么两起案件之间会间隔一周左右的时间,这一点实在是太像是一个人刚做完一起案件之后跑去另一个地方继续作案了。”

    “是啊,所以说两个说法都是有可能性的嘛。不过如果按照之前我们设想的宗教团体杀人的话,那也有可能是由于宗教上的某种要求使得这两名死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死亡才能够达到他们所谓的某种效果。”

    “哎,总之这两起案件现在真是搞得我们一头雾水,毫无头绪。”

    “其实我觉得我们现在不妨从两起案件的相同点入手去展开调查。”

    “相同点的话就是那么四点,死者都是年轻女性,死者都没丢失钱财,凶手都没有留下痕迹,现场也都留下了一扇屏风。”

    “我意思是,能不能通过两位死者的本身去进行深入调查,我想,既然凶手选择了这两人一定不会是无缘无故的随机杀人,而是一定在这两个人身上存在着我们还不知道的共同点,说不定两人原本就认识,如果能够证明二者生前认识,那么凶手的范围将能够缩小到我们可以快速破解找出凶手的地步了。此外,屏风上面的图画我们也要把它们当成一个突破口去调查一番。”

    “死者本身——嗯,很有道理。我一会先去问问户籍警那里有没有将两个人的关系找到了。那你觉得两名死者生前就彼此认识的概率大不大?”

    “就之前发生的很多连环杀人案件来看,被害人互相认识的概率不太大,但也有很多是互相认识的。如果两个人生前就互相认识的话,那这对于本案来说实在是一个立刻能够突破的点。但是我觉得可能性不是特别大,所以我刚才在思考的时候并没有将这个点考虑进去。”

    “哈哈,那你一会儿就看吧,我刚一拿到卷宗就已经让户籍科的警察去调查这个了,同时我也让网侦科的老陈通过网络大数据去盘查两名死者生前在社交网站上有没有过交流的。但愿两人之前就认识,这样我们也能立刻就顺利破案了。”

    说道这里,方伟联想到了之前的一起也是发生在绿野市的连环杀人案,第一起案件刚发生的时候大家也是毫无头绪,不知道从何处下手侦查,凶手并没有为警方留下什么有用的线索作为参考。但是很快在另一处就发生了一起同样的杀人案,由于两位死者都是被同样的绳索勒死,而且两起案件间隔只有三天是如此的短暂,因此警方就两位死者的生前关系进行调查。结果还真发现两人之前是同一个单位上班的同事,由此点切入后,警方很快就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三个人——都是与两名被害人有过联系和交集的人。而最后的事实证明,凶手也的确就在他们三人之中。在这起案件当中,警方并没有太多地通过案发现场的线索来进行排查和分析,而是通过两位死者的交集从而快速锁定凶手并加以证明。

    有了这起案件作为基础,方伟仿佛对于这次的两起案件也有了充足的信心,他觉得只要同上次一样也找到两名死者生前的交集点,即便如今手头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线索,却也能够迅速找到凶手。

    可是方伟马上就得到了一个令他失望的消息,户籍科那里通过调查得到的结果显示,李芳与刘艳两人生前并没有任何联系。

    “没有关系?”

    “对的,李芳和刘艳两个人应该互相都不认识,也没有存在什么关系和交集,我们大范围地询问过了两人的朋友和家人,都说彼此互相没有听说过,而且我们查看了两人的手机,也发现两人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沟通,甚至也没有加入过共同的组织和群体,可以说两人出生到死亡都没有产生过任何的交集。”

    “好吧,那你们先去忙吧,我一个人想想。对了,有时间的话继续去再看看两人还有没有什么隐秘性的交流,也许是她们自己生前都不知道的。”

    “好的,我们这就去。”听完户籍科的警察汇报完工作后,方伟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一个人站在窗边出神地凝望着远方的天空大口吞吐着烟雾——方伟平时不太喜欢抽烟,只有感觉精神压力特别巨大的时候才会点上一根作为排遣。

    既然二人之间没有存在任何联系,那就说明之前自己想要通过这条线索来突破案件的想法是错误的了。但是现在就下此结论也许为时尚早,毕竟老陈那里还没有汇报结果。

    方伟原本以为多了一起案件就说明线索肯定也会多出一点,有利于案件的侦破,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凶手不仅手段残忍,而且还非常地敏感狡猾,甚至可以说是行事缜密。两处现场除了屏风之外都没能找到任何有助于破案的线索,而可笑的是,这两扇看似会是线索的东西却还是凶手自己故意留下的,这不得不说是对于警方的一个莫大的讽刺和挑衅。

    这个该死的凶手到底是谁?他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团伙作案?而这个人或者说这个团伙现在是不是依然还在我们本市活动?他或者他们到底是为了达到何种目的从而犯下这样的罪祸?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够抓到这个凶手将其绳之以法,给两位死者和她们的家人一个交代?

    这几个问题在方伟的脑中不断地徘徊,并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他的梦魇,使他久久无法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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