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炼体修为大增(4更)
下一秒,高权微闭双眼,神识从识海中横扫而出,试图沟通天地间的电元素。
高权的神识范围只有方圆百米,若不是前世高权对各种天地规则力量的运用都很熟练,此刻仅凭神识沟通天地,是很难将空气中的电元素吸纳进肉身的。
高权以往昔对天地规则力量的理解为基础,以肉身为媒介,用神识做引子,逐步将空气中的电元素勾招到体内,然后按照《不朽诀》的运功路线来进行周天运转。
电元素一进入体内,高权瞬间全身发麻,那种感觉无法言说,仿佛全身内外都在被毒蚁啃食:麻痹、抽搐、晕眩、恍惚……
高权的肉身太弱了,在越来越多电元素进入体内的情况下,肉身很难平静安详的修炼,高权只能在浑身麻痹抽搐中强忍着剧痛修炼。
好在高权意志力坚定,随着《不朽诀》的持续运转,高权将体内电元素分解为更加细微的粒子能量,这些粒子能量不断的穿梭在细胞、脉络、骨骼、皮肤之间,同时也在不断淬炼着细胞、脉络、骨骼、皮肤……
几个周天下来,高权将体内吸收的电元素全部转化为炼体修为,他的炼体修为已经达到了炼骨境一层初期。不但如此,高权发现原先体内开辟的灵络已经由61条变成了66条。
一看修炼效果不错,高权继续勾招空气中的电元素进入体内,然后继续在痛苦中淬炼着肉身。
如今炼体带来的痛苦,相比于前世受过的那些罪,只能算小巫见大巫,所以只要对自身成长有好处,高权根本不care这些痛苦。
随着淬炼肉身的持续进行,高权的炼体境界不断攀升,炼骨境一层中期、炼骨境一层后期、炼骨境二层初期……除了炼体境界的节节攀升,高权体内开辟的灵络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68条、73条、77条……
就这样,高权在窗口站了一夜,所有时间都用来淬炼肉身……炼体修为攀升的同时,体内开辟灵络的数量也在疯狂的增长……
第二天清晨六点,高权猛然睁开双眼,双眼中一道精芒一闪而过,窗外的雨已经停了。
此刻,高权已将体内所有多余的电元素能量吸收完毕,炼体修为已然达到了炼骨境三层初期,体内开辟的灵络数量,也达到了峰值108条。体内灵络数量一旦达到108条的峰值,意味着日后自身吸收炼化灵气的速度也会达到峰值。
由于一晚上不断的淬炼肉身,虽然高权没有引导电元素的能量用来充斥丹田,但高权的修为还是水到渠成的由黄级中期晋级到了黄级后期。所谓黄级后期,按照修真实力的境界划分,对应的是练气境一层后期。
事到如今,高权在这个世界也算有了一点自保之力。
凭借炼骨境三层的肉身强度,无论细胞脉络的承载力,还是肌肉骨骼的抗击打能力,都远远强于之前。
现在高权如果再用神念调动全身肌肉骨骼的力量叠加在一起爆发输出,不会再像之前一样轻易的肌肉酸痛了,除非高权将肌肉骨骼的力量凝聚到肉身承受的极限。
当然了,由于高权的肌肉骨骼和细胞脉络的承载力变得更强,所以如果现在高权用神念调动全身所有环节的细微力量叠加在一起,以肉身的极限强度爆发输出,说不定能一拳将先天后期修为的强者给打成残废。
当然,若是先天后期境界的强者也是一名炼体修为高手,那高权也就无可奈何了。毕竟现在高权本身的修为并不高,只是练气境一层后期。
高权打算暑假期间努力把王中仙空间戒指上面的七层禁制给破掉,只要破掉禁制拿到戒指里面的灵石,高权有把握短时间内将自身的修为提升的远超地球人的想象。
虽然现在只有练气境一层后期,但高权很满意此刻的状态,哪怕昨夜一夜都在修炼,高权由于境界的提升,精神前所未有的好。
高权神识扫出,母亲还在深度睡眠中,想必再过几个小时,等她的识海消化了头脑中的巨量信息,才能完全清醒过来。
早上九点还要参加高考,高权决定自己给自己做点饭吃,顺便帮母亲把早饭做好放在锅里保温,这样等她醒来就能第一时间吃上早餐……
等吃完饭,已经快要八点,高权拿着准考证和一个文具盒走出家门,向市一高走去。
临走之前,高权给母亲枕边留了张纸条:妈,饭在锅里,我去高考了,起来了好好吃饭,儿子爱你!
……
高权离开家,刚走出单元门口,就看到了隔壁单元一名亭亭玉立的背影。
这背影又粗又大的及腰麻花辫非常有辨识度,高权记得她是6号楼1单元的住户,叫叶青源。
因为两人同住一个济慈花园3号廉租房小区,前世高权上下学途中跟叶青源打过很多次照面,但二人从未说过话。
高权是实验高中的学生,叶青源是市一高的学生,如果高权不是因为哥哥车祸之后家道衰落住进了廉租房小区,前世跟叶青源不会有任何打照面的机会。
高权之所以记得叶青源,是因为叶青源高考的考场就在自己考场的隔壁,高权是022号考场,叶青源是023号考场,两个考场紧紧相邻。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前世叶青源是峡市第一高中的学霸,从高一到高三成绩没考出过年级前三名,所以每年都能领到学校的全额奖学金,非常优秀。
如今实验高中的年级前三名,跟市一高的年级前三名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市一高学生的成绩普遍偏高,他们的年级前三名基本就代表峡市的全市前三名。而实验高中的年级前三名,由于总体成绩相对而言不够拔尖,所以放眼在整个峡市的高中生排位中,实验高中的年级前三名能进入全市的前二十名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