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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梦里不知身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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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冷啊……冷……”

    方宇走到一道漫长不知起点和终点的桥上。

    桥上,许许多多形形色色各色穿着的人面无表情的走着。

    跟他挨着的是一个老翁,大约七十多岁了,苍老的脸上满是凄苦之色,身形佝偻,似乎一阵风就能轻易吹倒。

    眼见老翁将要摔倒,方宇急忙上前扶住他,说道:“老伯,走路还需当心啊。”

    哪知老伯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谢谢你啊小伙子,对了,你家里有钱吗?”

    方宇一时间没回过味,尽管如此,出于礼貌,他回答:“还行吧,有些存款。”

    老伯听说此话,放下心来,当即挣开方宇的手,重重的摔在地上。

    “哎呦!哎呦!”

    老伯满脸痛苦的大喊,拉住方宇的胳膊不松手,“小伙子,你撞倒我了!今天没有一两百万赔偿金,你别想着走!!”

    方宇直接傻眼了。

    ——“啊!”

    猛地从床上坐起,方宇惊疑不定的看向四周。

    还好,只是一场梦而已。

    方宇吃过饭,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今天的脑子格外清醒。

    连续好几天的浑浑噩噩似乎,结束了。

    他感觉身体的变异速度也几乎停止了。

    “害,自己吓自己。”

    方宇哭笑不得的说。

    那种脑袋里塞了铅一样沉重的感觉,在晴朗的天空下奔跑时一扫而空。

    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从没感觉有这样的惬意。

    方宇闭着眼,忘记了自己是谁,在春风中自在的奔跑,跳跃,然后撞到一堵墙。

    轰然倒塌的声音将他惊回神。

    方宇挠着头,一时之间有点无语。

    该怎么说呢?

    力量大的好处有很多,坏处也很明显,就是太好了。

    方宇有点把握不住,或许得潘叔出手帮助才能把握住。

    但现在是末日,方宇想要登门拜访求教,唯一值得在意的是,潘叔应无恙否?

    想到潘叔,方宇又想到了酒。

    咳咳,不能再乱想下去了。

    方宇绕着街道跑回小区的路上发现了几棵洋槐树。

    老槐树开着一串一串白色芬芳的槐花,那诱人的香气驱使方宇停下了脚步。

    伫立树下闻了一会儿,方宇想到了一种美食,一种名字叫做‘蒸菜’的菜。

    制作方法很简单,将面粉和槐花加点水混合一起,稍微来点盐,把二者搅和在均匀,让每一朵槐花都带上面粉。

    锅中加水,放篦子上蒸它个八八一十六分钟(有地方也叫笼屉)。

    一打开锅盖,面香,花香,菜香,融合的难分难解。

    入口稍微咀嚼,轻松咽入腹中,清淡又不失美味,上至老人下到孩童,方宇实在想不出谁会不爱吃。

    越想越馋的他,一溜烟的功夫跑回公寓拿了一个废旧纸箱。

    望着高大的槐树,方宇深呼一口气,绷紧了腿部的肌肉,摩拳擦掌,又调整一下姿势,慢慢将身子放低,又深呼吸一口气,然后他系了一下鞋带。

    ……

    采集了一箱槐花的方宇像只小蜜蜂,飞快地的跑回家。

    半小时后。

    红烧肉、酱肘子、蒸槐花菜,一锅新鲜出炉的菜包子一一上桌。

    方宇大口朵颐,吃的好不痛快。

    他现在饭量很大,一顿要吃正常人大概一两天的分量。

    这是因为接连七次变异以后,他的整体身体素质已经超出了普通人类的理解范畴。

    换句话说,他现在已经不是人了。

    超人类?变异人?进化者?好像都能形容他,但都不能准确形容他。

    非要拿来对比的话,大概就是超低配般的琦玉。

    什么你问琦玉是谁?不告诉你,自己搜去,别这么懒。

    方宇摸着自己茂盛的头发,感慨距离真正的无敌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

    自古以来,不秃头的强者,能称得上无敌吗?

    吃罢饭。

    方宇和冷信互动了一会儿。

    聊天中方宇得知,冷信的霸总老婆近期针对组织内部,打压了一部分,拉拢了一部分,分化了一部分,成功的将自己的势力打造的铁桶一般。

    冷信还透露,他的那个霸总老婆即将带领组织集体加入星火。还问方宇有没有兴趣跟他们一起,现在加入以后可都是为人类复兴作出重要贡献的功臣啊!

    方宇对此不感兴趣,拒绝了冷信。

    末世又怎样?

    人类文明重建了又怎样?

    反正,谁也别影响我躺平。

    现今,方宇的自我感觉不差,两个多月来体重几乎没有减轻,天气好极了,躺平真舒服。

    方宇躺在躺椅上面,时不时轻轻摇晃着蒲扇,饮啜一口普洱茶,阳光流转在窗台上,身上盖着的薄毛毯暖融融的。

    手边还有一本书,方宇把它拿起来展开在胸前,一页页翻阅。

    这是一本鲁迅的小说,叫做《狂人日记》。

    时过多年,读来依然值得深思。

    此时窗外蓝天悠悠,白云变换,无论世上的种族灭绝了多少回,又新生了几次,大自然始终雷打不动的循环着或坏或好的天气。

    一直到星球的尽头。

    但那是几十亿年以后的事情了,方宇肯定是活不到那个时候。

    不光他自己,人类文明到了那个时候,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一点都不会留下。

    有时候方宇也会想,在这浩瀚的星空中,有多少是和他们一样的文明,被突然的一场浩劫袭击,从而默默消陨,直至留下的痕迹也被时间抹去。

    方宇对人类没有期望。

    他看不到人类能再次冲出母星的希望。

    这场浩劫死亡了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人。

    只靠着如今剩下的最后这几百万素质良莠不齐的人类,有生之年能够恢复昔日的一半科技水平都已经是万幸。

    方云的目标大概只能付诸流水。

    这是方宇个人的看法,实际上,还真就是他想的那么回事。

    宇宙很大,大到哪里都可以是家。

    但同时宇宙又很小,小到连光年的尺度我们都无法跨越。

    只是一场未知原因引起的‘小感染’,就差点灭绝整个文明,接下来的路还有什么变故更是难以预料。

    方宇不愿去细想。

    躺平人从床上起了身子,偷偷看了一眼那无边的伫立的人海,觉得无趣,索性又躺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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