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第 39 章
李丽颜是个相当能言会道的人, 她做过茶娘子,最擅长察言观色,死的能说成活的, 活的能说成神仙,总之, 只要她招待过的茶客, 就没有讨厌她的。
这也是她营生好的原因之一。
现如今她不做茶娘子,跟着沈怜雪一起卖煎饼, 依旧是热情开朗,言笑晏晏。
即便她做煎饼慢一些,没有沈怜雪那么流畅,但依旧有食客愿意在她这边等, 而且也喜欢同她聊天。
她接待过的茶客南来北往,东来西去,什么样的人都有,因此见地颇高,同什么样的食客都能谈得来。
一时间,原本因为沈如意而热闹的摊子更是欢声笑语,热闹非凡。
沈如意时不时还能同她耍个杂戏,你一言我一语讲个评书, 让冬日里等候煎饼的食客们,感受到了发自内心的欢乐。
而团团煎饼的生意,也越发好起来。
李丽颜那边的煎饼,从第一日的一百份逐渐上涨,待到四五日之后, 她已经可以卖出两百份煎饼了。
而沈怜雪的煎饼摊, 依旧是三百上下, 煎饼的口碑渐渐发酵开来,团团煎饼已经形成了属于它自己的招牌。
如今的沈怜雪,大抵再也不怕旁人摆摊卖煎饼了。
因为有了麻利的李丽颜,沈怜雪的压力大大降低,早晨她们可以多睡两刻,下午调制面糊,炸制脆饼时,也有李丽颜搭手,只要一个时辰差不多就能忙完。
如此一来,不仅生意更好,赚得更多,人也竟是没有那么疲惫,反而多了几分精神。
在上午的生意趋于稳定之后,沈怜雪便正式同李丽颜商量:“我们开始准备肉夹馍吧。”
李丽颜对此没有意见,原本做茶娘子时,她就是个拼命三郎,许多茶娘子忙一会儿歇一会儿,也不会一直背着茶水四处售卖,但她却能从早挺到晚,就为了成为余七郎茶坊售卖最好的茶娘子,为了赚月末的一百文赏金。
这钱看似不多,但对于李丽颜来说,这是证明她自己最简单的方式。
她从来不肯比别人差。
不熟悉她的人可以说她命不好,可以说她太倔强,但不能说她不够勤勉,瑟瑟缩缩过一辈子。
面对任何事,她从来都不会妥协,只会抗争。
现在她同沈怜雪一起做摊子,拿钱办事,她也很努力做好自己能做的一切。
对于生意,她也在思索要如何做好,如何让她们赚到更多钱。
李丽颜听到要开始做晚食生意,立即摩拳擦掌,瞧着比沈如意还兴奋。
“好,咱们这就做。”
沈怜雪看了看自家狭窄的厨房,若有所思,然后便道:“咱们先试试,看看收入如何,若是能成再说其他。”
要售卖肉夹馍,其实准备比售卖更繁杂一些,要先把肉卤汁好,也要提前做好馍饼,待到售卖的时候一边吆喝一边卖,直接用现成食材制作肉夹馍,很快就能呈给食客。
因此而言,倒是不需要两个人一起摆摊,一个人售卖就可。
这么算来,她们还需要两把菜刀、一个菜墩子、一个可以放置烤饼的挂炉,直接装在炉灶中便可。
这些几乎都是现成的,沈怜雪把肉炖上,让李丽颜看着火,然后便领着女儿出了门。
她现在已经熟悉那些采买食材、香料和厨具的地方,很快便可买好所需之物。
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之下,她们特地选了一个黄道吉日,在申时左右出了摊。
位置依旧是卫月娇家的灌汤包铺席边上,这个位置沈怜雪提前同卫月娇谈好,上午三十文,下午三十文,这一日整日几乎都算她的,出半天给半天,出一天给一天,当日结清。
她们依旧推了两辆车,只是其中一辆换成了肉夹馍的摊子。
李丽颜照例卖煎饼,而肉夹馍则由沈怜雪和沈如意售卖,肉夹馍要用的炖肉是早就做好的,但馍饼要现做现烤的才好吃,因此沈怜雪需要揉面烙饼,这活儿对于李丽颜来说有些过于复杂,她如今还没上手,只能由沈怜雪操持。
两个人一出现在街上,就有熟悉的食客问:“老板,怎么晚上也出摊了?还卖煎饼?”
沈怜雪如今已经能招待食客,闻言便道:“一边卖煎饼,另一边卖肉夹馍。”
她顿了顿,补上一句:“是新研究的吃食,一会儿客官可尝尝。”
沈如意大声宣扬:“非常好吃的,又香又顶饱。”
老食客便笑起来,跟着过来一起排队。
她说话的工夫,李丽颜已经把两辆车都停好。她熟练地热锅烧炭,不一会儿摊子便就温热起来。
卫月娇这会儿正忙,待到她忙完一茬,才探头问:“团团,你们卖什么?”
李丽颜正忙,沈怜雪也在收拾摊子,她便只问万事通沈如意。
沈如意蹦过去,特别神气说:“我们卖肉夹馍,一会儿送月婶婶尝尝,有肉有饼,很香。”
卫月娇随手拿了个灌汤包给她,点了点她的小鼻子:“团团老板,你家生意真好。”
沈如意眼睛一转,看了一眼卫月娇摊位里的食客们,笑着说:“承让承让。”
她这词用得有点怪,但又似乎没什么大差错,卫月娇便没多说什么,正要问她吃不吃水饭,就听边上一道清亮的少年声音响起。
“这位妹妹,你说错了,”少年一本正经道,“不应该是承让,应该是彼此彼此。”
这小郎君的声音异常悦耳,远似泉水叮咚,近则环佩叮当,清润动听。
沈如意好奇偏过头去,只见得一名十岁上的小小少年郎,他挺直腰背坐在她身边的椅子上,手上的筷子已经放回桌上,正认真看着她。
他眉眼精致,清隽如松,挺拔的鼻子之下,是微薄的嘴唇。
少年年纪确实不大,却颇有些小大人的架势,很是有些一本正经。
若是旁的小姑娘,被如此提点定要尴尬,但沈如意自觉自己是十二岁的大姑娘,不同这些小郎君置气,竟是彬彬有礼拱手:“多谢小郎君提点。”
说话的小郎君微微一愣,随即便冲她抿嘴笑笑。
这少年郎端方时如琼脂白玉,温润如君子,如今展颜一笑,却仿若春日冬雪消融,青松复绿,颇有些春意盎然之美意。
他长成这副模样,沈如意只看了两眼,便不由红了脸蛋。
这小郎君,忒是漂亮了。
小郎君同她颔首致意,然后便不再多言,重新拿起筷子慢条斯理吃起来。
沈如意这才发现,他面前竟已经放了两个空盘,他正吃的是第三盘。
沈如意:“……”
这么瘦的人,怎么这么能吃?
在她身后,沈怜雪已经招呼她,沈如意就没多盘桓,蹦蹦跳跳回了自己摊位,开始跟李丽颜一起吆喝生意。
灌汤包铺席里,褚津味刚给赵允宁端来第二碗水饭。
“郎君,您慢些吃,吃多了仔细噎着,”小厮褚津味劝他,“您今日要是吃撑了,回去王……夫人又要训斥。”
赵允宁捏着筷子的手微微一顿,少倾片刻才叹了口气。
“人生怎么如此艰难?我每日都吃不饱饭。”
褚津味:“……”
“郎君,您的日子真不艰难了,”他放下水饭,指了指边上正卖力吆喝的小姑娘,“你看那小囡囡,小小年纪就要同母亲出来讨生活,人家那才叫艰难。”
赵允宁抬起头,那双如同玉石般的眸子看向刚刚说话的小姑娘,少倾片刻他又长叹一声。
褚津味以为他终于明白了人生疾苦,不料他一张口,却在感叹:“原还想再吃个如今颇有名气的鸡蛋煎饼,看来今日是不能了。”
“郎君,您这些东西都吃哪里去了?”
褚津味偏过头来,纳罕地看着自家的小世子。
赵允宁的母亲当年是汴京第一美人,美得让人惊心动魄,他继承了母亲容貌,却因年纪偏小,还是个男孩,因此倒未有如何妖艳之感。
但他依旧皎皎如同天上月,如是青松照影来。
他个子很高,身量挺拔而修长,再加上那张清隽至极的面容,在一众亲贵中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未来的翩翩佳公子,却颇为能吃,还是个热衷品尝美食的老饕。
褚津味总是想不透,他都把东西吃到哪里去了?
赵允宁淡淡看他一眼,重新捏起筷子慢条斯理吃起来:“我吃得不多。”
褚津味看着桌上那一摞空碗碟,轻轻啧了一声。
胡说八道。
大抵是因为亲随劝过,又想起了自己“美丽和蔼”的母亲,赵允宁今日到底有些收敛,没有再要一斤灌汤包。
他吃了个半饱,颇为遗憾地起身,背着手往前踱步。
此时已临近傍晚,百姓们有的刚下了工,有的则从家门出来,拖家带口觅食。
这条平静的汴河两岸,却即将来到一日热闹的顶点。
人声鼎沸,繁荣幸福。
赵允宁往前刚走几步,准备再买个点心压压口,鼻尖一动,突然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
那香味仿佛被人牵引,如同漫天大网迎头扑来,让他躲闪不及。
赵允宁微微一挑眉,转头看了过去。
映入他眼帘的,不是摊子前排的长队,也不是摊位后忙碌的厨娘,而是架在铺席上,正咕嘟冒泡的大锅。
那绵密的、浓郁的香气从锅中奔涌而出,钻进每个人的肺腑中,勾起了他们空落落的馋虫。
赵允宁的眼睛亮了。
摊位后,看到漂亮小哥哥的沈如意,眼睛也亮了。
“小郎君,”她奶声奶气喊,“吃肉夹馍吗?”
赵允宁的目光艰难从那锅上拔出,往上一瞥,对上了那双葡萄般的黑眼睛。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不,才不是。
那是两个小吃货,隔空比拼,摇旗呐喊。
沈如意卖力吆喝着自家的肉夹馍,而赵允宁也想知道,这浓郁的肉香到底是何物。
于是他主动迈开步子,朝前走了两步,排到了队伍之末。
这是肉夹馍摊位第一次摆摊,也是赵允宁记住沈如意的开始。
一切都从美好的肉香开始。
可喜可贺。
————
排肉夹馍的队伍其实并不长,因为沈怜雪动作利落,不过电光石火间就能做好一个肉夹馍。
赵允宁默默排在了队伍后面,又偏过头去看隔壁的煎饼摊。
两个摊子的摊主都是女子,且衣着相近,推车也相仿,赵允宁便猜到她们是一起的。
褚津味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那张清秀的脸都狠狠皱起来:“郎君,可不能再买了,吃多了容易被夫人发现。”
赵允宁面无表情看了他一眼,几不可查地叹了口气。
他娘总是不肯让他吃饱,他好痛苦。
人生好艰难啊。
赵允宁不过站了一会儿,就排到了他。
沈如意看刚才的漂亮哥哥当真过来买,笑得特别甜:“小哥哥,我家的肉夹馍十五文一个,二十九文两个,你要买几个?”
沈怜雪做的肉夹馍馍饼又大又薄,外皮酥酥脆脆的,里面却松软弹牙,待到塞满红烧肉,几乎比成人的巴掌还大,这么大一个肉夹馍,售价十五文,是一点都不贵的。
在汴京城中,但凡有鱼有肉的吃食售价都要翻倍,就比如冬日清晨百姓们喜欢吃的灌肺,便是用羊的肝肺做的浓羹,配上炊饼来吃。
这一份大约要二十文,还是寻常价。
沈氏这一个都是五花肉的肉夹馍只要十五文,确实是很吸引人了。
赵允宁倒是没急着要数,他瞥了一眼褚津味:“回家去知道如何说吗?”
褚津味偷偷咽了咽口水,然后陪着笑脸:“知道知道,郎君放心。”
赵允宁这才对沈如意道:“要两个。”
沈如意冲他咧嘴一笑,脸蛋上的红晕荡漾开来,在阳光下晃了赵允宁的眼睛。
“好嘞。”沈如意大声吆喝,“肉夹馍两个,出锅!”
赵允宁觉得这小姑娘实在有趣,不过他一贯喜欢装小大人的架势,这会儿也努力板着那张漂亮的脸,不让自己笑出来。
不过,随着红烧肉出锅,他的目光立即就追随上去,再也挪不开了。
被炖煮得油光软烂的五花肉被从锅中捞出,沈怜雪取了两个豆腐块放到案板上,然后拿起菜刀便咚咚咚切起来。
随着肉块被切碎,混合着浓郁香味的肉汤被切进揉肉碎中,红白相间,纹理清晰的五花肉很快便混到一起,香气散得更快了。
赵允宁刚吃过灌汤包,这会儿竟又觉得口中生津,腹中的馋虫似乎也要跟着一起咕咕叫起来。
他微微垂下眉眼,在沈怜雪轻声询问的时候,回答自己要香菜。
“多放点。”他彬彬有礼地说。
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是不可以挑食的。
沈怜雪先做好一个,在赵允宁的示意下递给了褚津味,褚津味便从袖中取了二十九个钱,放到了沈如意捧着的笸箩里。
沈如意冲赵允宁咧嘴一笑:“谢谢惠顾,明日再来哦。”
赵允宁点点头,接过第二个肉夹馍,立即就被扑面而来的浓香吸引。
他从来没见过做得这么好的五花肉。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被切得很碎,带着浓汤塞满馍饼,馍饼原本洁白的内芯也被肉汤浸染,氤氲出让人挪不开眼经的纹路。
赵允宁忍不住,就着这股热乎气,轻轻咬了一口。
然后,沈如意就看到他那双已经略有雏形的长眉微微一挑,漂亮的黑曜石眼眸中闪过满意的光。
沈如意对他嘿嘿一笑:“怎么样小哥哥,好吃吧。”
赵允宁很满意地点点头,他一本正经道:“肥而不腻,软而不烂,浓而不咸,脆而不硬。”
“甚好。”他如此说着,又咬了一大口。
在他边上,褚津味已经没工夫念叨郎君贪吃了,他这会儿就跟没吃过饭一般,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吃着肉夹馍。
赵允宁矜持地看了他一眼,微微摇头:像什么样子。
主仆两个这就要捧着肉夹馍走,却听远处传来一道熟悉的嗓音:“宁哥儿,你怎么不在书院?”
赵允宁张大的嘴僵硬在脸上,那一口肉夹馍还没咬下去,就被这一声天雷打住。
他一点点抬起头,就看到自己父亲那张儒雅的脸。
赵祈正跟身边的同窗说话,他原本正在议论如何治理街市铺席杂乱之相,不经意间便瞥见了正大快朵颐的儿子。
赵祈又好气又好笑,好气的是这小子又不好好上学,从书院跑出来玩,好笑的是他根本不去乱七八糟的地方玩,每次偷偷溜出来,都只为了吃。
这一整条街,还没他没吃过的美食。
赵祈就想不明白,自己跟王妃都是淡定优雅的性子,口腹之欲似乎也没那么重,怎么生了个贪吃鬼,见到好吃的就走不动道。
赵允宁看到父亲,下意识想要把手上的肉夹馍藏到背后,可手上一动,那满满当当的肉碎就要掉出来,赵允宁一下子就舍不得动了。
同挨训相比,显然美食更重要。
赵祈两三步来到儿子面前,低头看着他。
“宁哥儿,青云先生知道你逃学了吗?”赵祈问。
赵允宁抬头看了眼父亲,又看了看手里的肉夹馍,最终向权贵低头。
“不知道,我错了,父王别告诉母妃。”
论说父亲母亲他最怕谁,那一定是母亲,因为父亲也怕母亲。
赵祈伸出手,在他额头上敲了一下:“你说你随了谁?府里是短你吃还是短你喝了?竟然要逃课出来大吃大喝。”
他颇为无奈地叹了口气,倒是好脾气地没有同儿子置气,还吓唬他:“仔细你晚上要是吃少了,你母妃定要罚你。”
赵允宁无所谓地点点头,自觉过了难关,继续吃他的肉夹馍。
“不会的,我还没吃饱,晚上肯定照常发挥。”
赵祈:“……”
这东西还真是很香啊,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赵祈轻咳一声,同身边的同窗道:“启之,让你见笑了。”
赵允宁刚才一门心思都是肉夹馍,这会儿才瞧见父亲身边还站了个高大男人,忙上前行礼。
“裴叔,小侄这厢有礼。”
他形态恭谨,言辞诚恳,只要不看他手里握着的肉夹馍,端是一副少年公子的优雅端方。
而被他行礼的蓝衣男子则毫不在意这些,他冲赵允宁颔首,道:“允宁有礼。”
不过,他遥遥看了一眼前面热闹的铺席,眸子在其中两个人身影上一闪而过,然后才低下头,状似不经意地问赵允宁。
“允宁,这是什么?”
赵允宁规规矩矩道:“裴叔,这吃食名叫肉夹馍,外面是馍饼,里面是红烧五花肉,很香。”
“我是从那里买的。”
赵允宁回头一指,一行人望过去,刚好看到沈如意笑得灿烂的小红脸。
她背后是波光粼粼的汴河,身前是热气腾腾的摊位,安静祥和的烟火气从她身上袅袅而声,让人一瞬便心神共安。
仿佛世间的一切磨难都不复存在。
裴明昉看着那小丫头,唇角不自觉扬起弧度,他道:“王爷,不若我们也去尝一尝?”
赵祈爽快道:“好啊,我再买几个,带回去给王妃尝尝。”
于是,赵允宁就看着自己优雅清隽的父亲和从不沾烟火气的裴叔,一起走到小摊位前面,开始默默排队。
他飞快吃完手里最后一口肉夹馍,叹了口气:“长辈们的心思好难猜。”
他用帕子擦干净手,然后也过去乖乖等了。
父亲买得多,说不得他明天还能继续吃。
沈怜雪一共就炖了一锅肉,因是第一天生意,没有准备太多,只拿过来先招揽生意。
却没想到,因为肉香味太过浓郁,很快便卖出七七八八,还不到落日时分便只剩十几张饼。
她刚叮嘱完女儿,告诉她没剩多少饼时,便听到一道清朗的嗓音。
对方声音是陌生的,可陌生之中,却又有着光阴抹不去的熟悉。
那是曾在绝望之中,拉扯过她的金石之声。
沈怜雪抬起头,就看到裴明昉那张英俊的侧脸。
这是两人第一次离得如此近,近到即便隔着热气腾腾的锅灶,沈怜雪也能看清裴明昉的面容。
她突然回忆起那一日在东角楼街,她站在白矾香楼之下,仰头那一望。
顷刻之间,云蒸霞蔚、气象万千。
她也回忆起那一日,她被囚禁在绝望的牢笼里,是他一句话把她从深渊中拉扯出来。
他似乎救过她两次。
第一次救了她的命,第二次挽回她的心。
沈怜雪很清楚,那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举手之劳,但对于她来说却如同再造之恩,让她彻底从泥潭里挣脱醒悟。
那是她第一次清晰意识到,沈家那些人欺辱她,践踏她,王氏夫妇诋毁她却又效仿她,并不因她劣迹斑斑,行为不齿。
相反,只因她太好。
那些人见不得她过得好,见不得她生来便拥有沈家的一切,见不得她靠自己赚钱养家,他们不过是嫉妒她罢了。
从那以后,一切都云开雾散。
那么多次偶遇,沈怜雪都未曾记住他的面容,却对他说的那几句话念念不忘。
那是她坚持下去,战胜困难的铭文。
而现在,他们又偶遇在这里。
沈怜雪怔怔看着裴明昉,而裴明昉却有些不明所以,他不动声色地回望着她,似乎不知道这个年轻的摊主为何突然看着自己发怔。
“老板,”裴明昉轻声问,“还剩多少肉夹馍?”
他如此说着,目光在她略微发红的指尖扫过,然后便落到她身边的小囡囡身上。
沈如意穿着厚实的小袄子,外面披了个斗篷,头上戴着可爱的兔儿帽,遮住了她的小耳朵。
但她露在外面的脸蛋上,依旧有着被冷风拂过的红晕。
裴明昉垂下眼眸,道:“还剩多少,我都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