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昂首阔步吧
蝉鸣声和河边的嬉笑声混搭在一起,倒也显得不那么违和,仄斯看了看手机,下午四点多,不知道金婷在干嘛呢。上了大学后,仄斯喜欢有事没事就来河边或者去公园里走走,带上耳机,听听民谣。仄斯是个念旧的人,他怀恋在他身上发生的所有事,小时的玩伴,或是离他远去的家人。
“就老去吧,孤独别醒来。”随着陈鸿宇的歌缓缓响起,小仄怔怔的甩了甩手,他觉得好像慢慢的在步入正轨,爸爸对他的笑脸也多了起来,大学也交到了朋友,也在积极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真的有在变好吗?仄斯扪心自问到。
在和姑娘这几天的聊天中,他也进一步了解到了姑娘,妥妥的公主。从小到大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因为想学艺术,婷妈妈耗费巨资吧金婷从家送到南方,因为南方艺术教育相对良好一些,然后金婷贪玩,没有好好学,然后才进了汉城学院的专科,哪怕相隔很远,婷妈妈每个星期都会给小金寄新鲜的水果,小金每次都拒绝说麻烦,自己可以买,婷妈妈却觉得她自己肯定不会买水果,会买一些乱七八糟的零食。每天晚上都会准时准点给小金打视频通话。对于从小被宠爱到大的金婷,仄斯其实是有些束手无策的。因为他觉得自己就是个暗淡无光的人,怕麻烦,却又不知道自己就是麻烦本身。他想对姑娘好,想好到天下第一好,他也不知道天下第一好是多好,他也没对谁好过,他把他觉得最能哄人的话,最好听的话都说给了妈妈和金婷,所以每当小金小暴脾气上来时,他都会软软的哄哄小姑娘,他知道小姑娘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
“在干嘛在干嘛?又在钻研你的非主流文化嘛?”
手机嘀了两声,仄斯就拿起手机看见金婷的消息,这种刚想到她,她就刚好发消息的感觉不要太好!虽然内容很让人火大。因为仄斯从小就丧丧的所以他发的一些留言就比较…比如最近的一条是
“别让孤独腐蚀内心”然后就被小金看见了,小金猛翻他的留言板,以至于小金给我们小仄同学冠名了一个非主流的头衔。
“呸,你以为谁都是你这样的小公主,无忧无虑的。”仄斯没好气的回她。
“怎么?我无忧无虑也不干涉你是非主流嘛,你看看你发的,多少岁啊?一天那么多感慨。”
“因为我高中没读完就出去工作的事儿,不给你说过嘛?”
“你是不是混社会挨毒打啦,然后打不过人家就只能打字!”
看见姑娘口无遮拦的话语,仄斯笑了起来,他好像还是第一次有一个人能这么直白直接的告诉他,你是因为挨了社会的毒打才这么颓废嘛?到今天邱子他们还觉得仄斯在辍学的两年里在外面过得很好。
“不是,也是。因为外面过得很惨嘛,也没有给爸妈说,朋友问起来也碍于面子咬着牙说过挺好的,所以有时候被欺负,受委屈就只能给自己留言,文字是很有力量的,他能宣泄很多东西的!”
“所以你现在找人帮忙都会鞠躬嘛?”姑娘没经历过社会哪能理解这个呀,她只觉得仄斯很有礼貌,别人给他拿东西还有看见在食堂他会给打饭阿姨鞠躬说谢谢,金婷觉得很奇怪,她觉得说谢谢能理解,但是每次有人帮你你鞠躬是啥意思呢,也没有完全九十度,就是微微弯腰的程度。
“啊,那个是习惯了,以前工作没礼貌可是要挨打的!”仄斯却不以为然。
“不是好习惯,你改了,你以前经历过什么那是以前,现在学校里都是你的朋友,你的同学他们帮助你是想着下次他们遇见困难时你能去帮助他们,而不是你的鞠躬,那是对长辈和客人用的!你这样对朋友,朋友只会觉得你在客气,下次就不会再找你,也不会帮助你了!”
不知道是因为陈鸿宇的嗓音,还是歌词的原因,亦或是姑娘这一段话,仄斯觉得鼻子很酸,从来没人说他这样是错的,没有人说过他该怎么生活,直到今天,他喜欢的姑娘说你得忘掉以前的经历,现在你有一群朋友值得你信赖,你不要把他们推远了。姑娘像一束春光,把仄斯隐藏在心里的两年灰暗生活照亮,然后在光亮里慢慢清扫这两年来的灰尘,然后坐在原地,弥补着两年来该有的春光。
“金婷,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仄斯记事起就几乎没哭过了,但此时他望向屏幕的眼睛红红的,或许是因为河边的风太大吧。
“我觉得你不像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你像个老头子,我看在学校你和室友在一起走的时候,你也格格不入的,他们说笑的时候你就在旁边闷闷不乐,你这样可追不到我哦,我给你说慢慢来是因为你对我很好,会让我很开心,如果你自己开心不起来的话,那万一我们在一起了肯定也不会开心。”
“一时的习惯很难改,我会阳光起来的!你相信我!我会让你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知道啦知道啦,我去吃饭了哈。”
姑娘快步走进厨房,通过几天的了解,心里也对他增加了不少好感。
“对了对了,补充一句,昂首挺胸的走起来吧!加油!小仄!”
是啊,自卑孤独的人走路大多都是低着头,避免与人眼神的交流,仄斯也不例外,他大多时候走看着脚下的路,他没想到姑娘也注意到了这点,仄斯看见姑娘最后一句话,把手机放进口袋,挺直了腰板。
昂首阔步吧,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