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猎人组织
叶彧尘:“‘猎人’?那是什么?”
崔佛耐心解释:“知道‘超警’么?”
叶彧尘迟疑的点头,随即又摇头。
他对超警的还是从旁人口中了解,虽然听到这个词的频率很高但并不知道具体是干什么的。
崔佛解释:“超警是东方的世家大族联手缔造的一个组织,里面涵盖各式各样的人。”
“有武学世家的武者,有同你一样的异能者,还有道观的道士、拜入佛门的僧侣,简而言之是个充斥着能人异士的组织。”
叶彧尘听得一知半解,什么道士、僧侣、武者他都不懂是什么意思。
但是能跟异能者并列就说明这些人也不差。
见叶彧尘点头,崔佛又问:“那你知道‘覆天会’么?”
叶彧尘回答:“龙的组织?”
崔佛推了推单边眼镜,继续温和讲解:“嗯,不过当中大部分以异能者为主。他们每个人都对世家大族有着极深的怨念。”
“而西方存在的就是‘猎人’组织,是世界上最早的组织,存在近乎千年之久,起初是猎杀血族的。”
“血族?”
崔佛:“就是吸血鬼。”
叶彧尘满脸错愕。
现实中真的有吸血鬼?
崔佛:“不过已经过去那么久了,血族早就不见踪影,也许灭族了也说不定。且随着时代的改变,‘猎人’也从一开始的猎杀血族变成现在的猎杀人类。”
“猎杀人类?”
“杀两种人。一种是黑市上发布的委托,另一种人是协助当地警察抓捕危害性极大的通缉犯。”
“‘猎人’的成员全都是顶级杀手,讲究一击毙命。”
叶彧尘听的连连点头,今天的信息量有点庞大,并且还很混乱。
这些所谓的组织,所谓的家族,好像一直都在制造杀戮。
叶彧尘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并像以前幼儿园老师说的那般美好。
有这三大组织的存在,世界各地无疑会时时刻刻充斥战乱。
在看似和平的背后,其实隐藏着浓浓的血腥味。
叶彧尘疑惑:“你为什么想让我加入‘猎人’?”
“因为‘猎人’是罗兹家创造的!”崔佛用理所应当的口吻道。
猎人竟是罗兹家族创造的!
叶彧尘恍然:“原来如此。”
崔佛认真的看向叶彧尘:“考虑好了么,少年,要不要加入‘猎人’?”
“我加入!”
叶彧尘几乎是立马回道。
也不得不加入。
后半段话叶彧尘只在心里默默念叨。
眼下自己孤身一人没有自保能力,并且龙和王家没准都在盯着自己,加入罗兹家族刚好有个安身之所。
只是……不知道陈欣月怎么样了,在那深山老林中她能走出去么?
崔佛看向诺威尔:“这孩子说他愿意加入。【西语】”
诺威尔点头,看向老者:“您的意思呢?【西语】”
老者摇摇头,而后瞟了一眼叶彧尘,叹息:“看来这孩子来到这也算天意。我老了,你们年轻人决定就行了。【西语】”
诺威尔皱眉,但没说什么。
老者缓缓起身,没有搭理任何人,只是自顾自的往外走:“待得有些累,我先回去了,身子骨越来越不行了啊。【西语】”
听着老者的感慨,丝特芬妮与弗朗德不明所以,还单纯的以为爷爷身体不好呢。
崔佛:“那这孩子……【西语】”
诺威尔碧眸一凝,看着远去的老者背影,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
“优秀的人自然会爬得更高,劣质的人会随着时代的逐流淘汰,这是千古以来不变的定律。【西语】”
说完,看向正在大口吃饭的叶彧尘,诺威尔道:“倾尽全力培养他吧,我相信这孩子是优秀的人。世界乱了,腐朽的西方需要一场变革,血的变革!【西语】”
诺威尔碧色的眸子透彻,很有穿透力,盯着一个人的时候仿佛能将整个人的内心都看穿。
面前的这孩子虽然年纪尚少,但从身处陌生环境下还能保持冷静,并没有无助哭闹。这点非常难得。
这般想着,诺维尔又恨铁不成钢的看了眼丝特芬妮和弗朗德。
……
两月多的时间转瞬即逝。
时间:2093年—4月—28日。
下午,2点21分。
地点,s市,市中心,诺威尔庄园。
经过两个月的接触,叶彧尘得知了更多有用的信息。
比如异能者体内有一种名为“古斯汀”的特殊细胞,这种细胞可以开发大脑,是由人转变为异能者的主要因素。
体内“古斯汀”细胞占比越多,开发大脑程度就越强,异能评级就更高。
在这段时间内,崔佛还安排了一名精通多种语言的家教来教叶彧尘西语。
虽然叶彧尘不能完全认全西语单词,说话还有点口音,但基本的日常交流不在话下。
此外,叶彧尘还发现有意思的一点。
与东方语言不同,西方语言的主要内容大多都在语句前面,而东方语言则在后方。
就拿最基本的名字为例。
用西方语言说就是:“弗朗德·罗兹【西语】”
而东方语言却是:“罗兹·弗朗德。”
别看只是简单的语序调换,但却等于换了个思维,叶彧尘脑子时常转不过来蹦出“东式西语”。
这可苦了平时与他对话最多的弗朗德与丝特芬妮,无数次都没理解他的意思,聊天多数时候还得靠猜。
通过询问叶彧尘还知道诺威尔与弗朗德是亲兄弟,崔佛只是堂兄弟,丝特芬妮也是堂妹。
在这段时间的相处下,别看诺威尔虽然表面严厉,其实他对每个人都非常好。
属于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并且诺威尔名下的这片诺威尔庄园真是大到离谱,光是寻常逛一圈都要一个小时左右。
这还只是绕着外围粗略逛一圈!
更令叶彧尘震惊的是诺威尔今年才17岁,温温和和的崔佛才十五岁。
能有如此大片庄园的原因是继承了父母的遗产。
感情他们这都是一窝子的小孩。
不仅如此,这段时间丝特芬妮每天还拉着叶彧尘和弗朗德去外面救人,可每次救回来的人被诺威尔发现后都会被赶出去。
叶彧尘不理解诺威尔为什么见死不救,也没问。
因为诺威尔是偏执性格,他认定的事旁人基本无法改变。
相反,崔佛则是个完美主义者,爱好鼓弄精密仪器搞发明,有时候想到一个好点子可以为此好几天不吃饭也要付出实践,只为让发明达到最完美。
并且他还对人体结构十分了解,叶彧尘体内的定位器就是崔佛取出来的。
丝特芬妮今年八岁,是典型的富家小姐性格,有点傲娇,有时候还挺可爱的。
弗朗德今年才七岁,只比叶彧尘大几个月,性格胆小怕事。
总的来说,这一家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叶彧尘待在这里不知道要比那不见天日的研究院自在多少,对未来的美好也有了几丝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