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韩导的邀约
追剧的日子感觉过的很慢,守着app等更新的时间几乎度秒如年。好不容易等到晚上八点整,却发现,追剧的日子时光飞逝,vip每日四集连更转眼便看完了。
若说每日聊八卦最多的地方,便是v博,只要是个明星一线大佬到十八线糊咖的八卦都能搜到。
而今日,热搜上的是一张截图,确切的说是一张影视剧的截图,因为它的右上角有种明显被擦除logo的痕迹。
截屏上,一白衣男子跪坐在地上,深情的亲吻躺在其腿上红衣女子的额头,男子脸颊上的泪珠晶莹剔透,很是唯美。
这张照片所配的文字与它的唯美截然不同,博文上仅有一句话:【导演不干人事。】
而下面的评论除了复制这句【导演不干人事。】外,还有【楼主,导演表示不背锅,剧本是编剧写的。】
随后,又是整齐划一的【编剧不干人事。】
终于,有人接了句:
【看到热搜点进来纯路人,请问,发生什么事了?真不知,勿喷。】
【路人,请移步《大唐秘辛》,导演和编剧不干人事,把我们磕的cp弄死了一个。】
【不就是大结局死女主么?这种虐恋多了去了,有必要骂人导演和编剧么?】
【男女主有什么好嗑的?】
【女主死了也好过我们俞姐死啊。】
【楼上的,不上升真人,我们俞姐活好好的。】
在众说纷纭中,《大唐秘辛》低开高走,已经悄悄爬上影欢视频app各大榜单榜首的位置。
《大唐秘辛》是真的火了,在没有一个流量明星加盟的情况下大火。
一部剧的大火自然也会带火一众主演,而并非主演的俞珺用她高超的演技成功将她的粉丝数翻了一番,这虽是少数,但也不是特例。
《大唐秘辛》的大火,自然也引来他人的记恨。
高玲双手紧握,指甲深深陷进肉中,她很清楚齐媚的性格,若是自己对她没用,她不介意踢开自己,可恶的俞珺,若不是她抢了自己的角色,自己怎会如此?
对,都是俞珺的错。思及至此,高玲拿起手机:“齐姐,是我。”
“说。”齐媚不耐烦道,若是高玲能抓住机会,哪怕和那个流量小生闹出点绯闻,也好过现在彻底被盖住风头的好,她可没时间搭理已经没什么人气的高玲。
高玲认识齐媚也不是一天两天,自是明白齐媚的性格,似是怕对方会挂电话,忙道:“齐姐,若是说,我拍《梅花剑仙》不是演技问题,而是没从之前的戏里出来呢?俞珺抢了我的角色,害我不得不离开《大唐秘辛》剧组,离开后才去参加《梅花剑仙》选角的。”
齐媚稍稍想了想,也不是不行,毕竟临时换角的事圈里不是没有。网上那些吃瓜群众一般不在乎真相,只在乎第一印象。
没听到齐媚的回答,高玲忙接了句:“齐姐放心。公关费我自己出,不会让齐姐为难的,麻烦齐姐帮忙运作一二。”
高玲若是起来对齐媚自然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若是不成,名声臭了的只会是高玲,届时只需雪藏高玲,逼她自己解约,自己还能给公司赚一笔违约金,公司自不会亏待自己,何乐而不为。便也顺势答应了下来。
不久,v博上几条博文,悄悄出现,随即被大量转发。
“俞珺带资进组,挤走已签约艺人。”洋洋洒洒一大篇,更是有所谓的工作人员在下面留言说是:本来那个角色确实是高玲的,拍着拍着不知道怎么就换成俞珺了。
“高玲入戏太深,以致无法出戏”更是将《梅花剑仙》中高玲的面瘫脸剧照和《大唐秘辛》中高玲侍卫装的剧照放一起,用两张几乎没什么表情差别的剧照证明高玲是没出戏,不是演技差。
最先看到这些博文的,除了齐媚买的水军,便是高玲的脑残粉,故此,网上的评论几乎一面倒。
【俞珺是什么人啊?敢抢我们玲玲的资源?】
【有钱了不起啊?最恨这种有钱就搞特权的人了。】
【玲玲不怕,我们支持你。】
【本来挺喜欢护卫姐姐的,果然演员和角色还是要分开。】
而作为当事人的俞珺,正和她的经纪人谢莉坐在一间古色古香的茶室,对面坐着的正是之前和邵晔通电话的韩榭。
韩榭在邵晔的推荐下,找人要来了《大唐秘辛》的完整版,在这部网剧中俞珺的装扮可谓是英姿飒爽,虽然女装的时候很少,但该柔的时候,柔若无骨。尤其是护卫装扮成妓女行刺部分,两种截然相反的感觉在她身上丝毫不显突兀。
而俞珺演绎出女侍卫的刚毅性格和自己带着团队磨了四年的本子中的女主角后期的风格有些相似,而有如此演技的女演员今年不过23岁,稍稍打扮一下,演一个19岁的女生完全可以胜任,这才起了要见一下这个叫俞珺女演员的想法。
而见到本人的第一眼,只觉俞珺和她在《大唐秘辛》中演绎的角色完全不同,既不是英姿飒爽的刚毅,也不是柔若无骨的病西施,而是典型的邻家女孩,从侧面也说明的俞珺的演技了得。
谢莉起身,帮韩榭续上一杯水,方才开口:“韩导,您是圈子里有名的制片人、导演兼编剧,能够加盟您的剧组,别说是女主角,哪怕是个配角都是我们俞珺的福气。可是,一年时间实在太长了,您也知道,现在的粉丝大多健忘。我们家俞珺才刚刚起步,消失太久可就没人记得了。”
这样的话,韩榭听过太多次,本就没抱多大希望,若是平时他已经起身告辞了。可俞珺不同,虽然是第一次见面,韩榭有种这个剧本就是给俞珺量身定做的感觉。
正想着要如何说服谢莉,就听一旁一直没有开口的俞珺说道:“莉姐,我想试试,如果有一年可以有跟韩导学习的机会,我求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