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非是无情物,忍叫误终身
赵雅诗最近有些反常,没有再像以前那样整天叨叨,叨个不停,还时不时就走神。
刘远峰有些奇怪,却没有深究,这样的转变,正合他意。
看着又在出神的赵雅诗,刘远峰却很满意,难得清静啊。
但没过几天,却感觉不适应了,不怼人的赵雅诗看起来特别怪异。
难道她在盘算着什么惊天大计划?
而赵雅诗脑海里的画面,却是那天晚上,刘远峰不管不顾,为她挡住蛇群的样子。
虽然那是幻觉,但感受却很真实,现实中真有那一刻,他会否也如此的不管不顾舍身救她。
濒死关头,他没有放弃她,独自逃离。却还用性命去来护住她。
每每想到这,赵雅诗心里就有一丝温热 不敢多看刘远峰一眼。
但持续没几天,疯狂在作死边缘试探的刘远峰,再一次激起了赵雅诗的无边怒火。
日常互怼又拉开了序幕。
刘远峰感觉生活忽然间回到正轨,赵雅诗也明白一个道理,有些人天生就是受虐狂。
苏珊珊提了一篮子的菜,和每一个从身边。经过的人打招呼,或认识或不认识。
这里是李长风的住处,他没有住宿舍。也没有住在单身公寓里,那样的高楼大厦始终是李长风住不惯、不喜欢住的地方。
他住的地方是城中村,虽然稍微偏远了些。但在阳城,这样的城中村里面,这样的房子,也是非常稀缺的。
这是一间两房一厅的平房,不大,且旧,但胜在它独门独户,还有个小院子。
这样的房子,以前大多数是租给摆摊或者装修工水电工。他们最热衷于住这种房子,出入方便,可以放置很多杂物,不用搬上搬下。
但李长风也喜欢住这里,这里的小院可以还可以让他舒展舒展身体。不用爬楼梯,不用挤电梯,还有练拳的地方,漂泊在外再难找到这么理想的居所了。
虽然价格,比一般的小平房甚至比一般的公寓,都要贵上许多。但这钱,他掏得心甘情愿。和房东一签便是十年。
其实六年前来到阳城,那时候是最合适买房的了。他手上有笔不小的存款,那时房价还没腾飞,买套商品房绰绰有余。
但能买到的房,都不是李长风喜欢的,他喜欢的房,要么买不起,要么便是这种不能卖的农民房。
但李长风在物质生活方面从来都不会奢求,有个固定居所便已足够。
林非凡犹如天上掉下来个林弟弟,几次会面,萍水相逢,却硬生生地把这里当成了他的家。
他一次性,就把十年的租金缴清了,可以说是这里实际上的主人,但他常年都只是在书房里,架一张小床。
起床了,便把它收起,却半点不觉得委屈,家务活也抢着干,而且可以达到李长风的要求,把所有东西都规整得井井有条,一丝不乱。
林非凡还特能忍耐,脸皮特厚,百般驱赶,岿然不动。
在李长风眼里,林非凡就是没脸没皮的人,莫名其妙就认自己做了老师,莫名其妙的死乞白咧地就住下了。
但林非凡却是一个神奇的少年,是块璞玉。李长风实际上也不忍心舍弃。
渐渐地从心底里喜欢这少年,赞赏的目光渐渐难以掩饰,他偶尔流露的神奇之处。更让李长风自叹不如。
到了李长风住处,这附近的邻居,苏姗姗却是每个人都是很熟悉的。
他们或是本地土著,或是。如李长风一样的固定住户。
他们拖家带口,几乎都不怎么搬家。因为搬家实在是太麻烦了。
出租屋与他们正常的家已经无异,该添置的家具物件一样不少。但幸好他们遇到的房东也都还不错吧。
遇到那些贪财的,毫无道义的房东,当看到你把这当成家的时候,就是她疯狂涨租的时候了。她笃定怎么涨,你都只会咬牙接受无力反抗。这是租房人的悲哀,更是拖家带口租房人的悲哀。
隔壁家小女孩甜甜地冲着苏珊珊笑着,这里的邻居,每个人知道,这是李长风李教官的未过门的妻子。
大家都会熟络地和她聊天,对她的喜欢更胜于李教官。
苏珊珊是个很招人喜欢的人,她不嫌弃小孩满脸鼻涕,小手脏兮兮。她会毫不犹豫就把她们抱入怀里,小心逗弄着。
会给附近的叔叔婶婶,爷爷奶奶带一些小礼物,陪她们摘摘菜,聊聊天。
大家都说李教官上一辈子积了大德,这一辈子能有这么好的媳妇。
李长风气得七窍生烟,他几遍几十遍的解释,那不是他媳妇。
但又有什么用呢?人家小姑娘都承认是你媳妇了,你还害什么臊呢?
李长风无语了 就是怎么都没办法解释了。
他以沉默来对抗,他不说话。
苏珊珊也不恼,煮饭沏茶,该干嘛干嘛。完全不把李长风的黑脸臭脸摆在心上,所有妻子该做的或不该做的,她都做了。
打扫卫生,清洗衣物,各种家务细碎,她都打理得井井有条。
李长风什么都好,家里井井有条。一丝不乱。但他有个硬伤,不会做菜,他煮的饭,全天下也许只有他自己能皱着眉头吃完。
为什么林非凡可以住在这里呢?也许从林非凡的煮饭天赋,便能窥得一二。他俩是同一路人。
林非凡煮的饭,只有林非凡可以皱着眉吃下,连李长风都做不到。
李长风煮的饭,只有他一人可以皱着眉吃下,林非凡也做不到。
所以苏珊珊的到来,最开心的,就要数林非凡了。
他甚至会琢磨,有什么办法可以吃一天,扛住三天,等苏姗姗前来搭救。
李长风看着苏珊珊,在厨房忙活着的背影,心中翻涌复杂的情绪。
这个女孩与他竟然已经相识相知十年了吧。细细算来,却早已超过了十年。
是她一步一步,紧紧跟随,自己才始终无法脱离她的纠缠。
这样说起来,自己该很讨厌她才是,实际上却始终无法对她坚决如铁。
也许,也曾坚决如铁过吧,但她却如缠指柔,始终跟随左右。
从前觉得她年龄小,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那时候,她却笃定异常,慢慢,李长风意识到,她早已不是那个小女孩了。
转眼她已经26了,倘若她不是遇到了自己,估计小孩都准备上幼儿园了吧。是自己耽误了她。
风陵渡口初相遇,一见杨过误终身。
只恨我生君已老,断肠崖前忆故人。
李长风自认没有杨过的风采,但却真的,要误了她终身吗?李长风低下头,一言不发。就回房。
在厨房里忙活的苏珊珊却狡黠地轻轻笑了。
李长风在背后默默看她,她早已察觉,却装作不知。
李长风是她今生笃定的人,哪怕就是无名无分,陪伴一生,她也愿意,而且也不亏。
李长风身边所有人都知道,他有未过门的妻子,哪还有人敢近他身半步?
能以这个身份,陪伴他左右,今生已足够。所求所愿,仅此而已。
李长风在写字,他喜欢书法。也从小便认真教过李果。
但李果却耐不住性子,不喜欢书法,所幸强迫下,李果也写得一手好字,但相较于李长风,差距就十万八千里。
李长风的字,苍劲有力,潇洒从容。立意悠长,即便不懂书法的人,也能望而生意,心领神会。
但终究是有,不懂欣赏的人,眼中也容不下这书法,她眼里,只有李长风。
每次,李长风练字,她就笑盈盈地站在一旁。目光专注,但看的却不是字,是李长风的脸。
这样,李长风没办法稳住心境,认真练字。写不出半个让自己满意的字。一次次 把苏姗姗轰出门外。
有时苏姗姗也会趴在窗前,聚精会神看他。如此,直到李长风练完书法,才会发现,苏姗姗正在偷偷看他。
此时,她斜倚在书桌前。这书桌是特意为李长风置办的。椅子很重很稳,苏珊珊就这样斜斜倚靠着它,它纹丝不动。
剥了一颗葡萄,轻轻喂到李长风嘴边。
正投入写字的李长风,下意识便吃进嘴里。直至吃了三颗后,李长风才惊觉。
一时恼怒,便想对苏珊珊吼:“你出去。”
但话没出口,苏珊珊却已先一步出了房门,李长风随即去把房门关上。
他下一步想去关窗。却仍旧慢了一步,苏珊珊的脑袋已探进了窗内,一副想关窗就把我夹死的无赖表情。
李长风没办法,只得再一次败下阵来,回到案前继续练书法。
如此,苏珊珊站在院子外,小脑袋探入窗内,双手托着腮,就这么静静地,望着李长峰。
院子里还种了一棵木棉树,这是房东很多年前栽种在这里的。
苏珊珊很喜欢木棉花,却毛手毛脚,一不小心就被树干的突刺扎伤了。
但此时,树干已被李长风用竹条编织了一个保护套。
林非凡说,教官弄这个,弄了一下午。
苏姗姗轻笑,这就是来自李长风的默默柔情。
但苏珊珊喜欢木棉花。除了因为它美,更多的是因为,新鲜的木棉花焯水后可以用来泡茶。
清热解毒,调理肠胃,凝神静气,特别喜适合李长风。
所以。她总爱摘木棉花,却总会弄伤自己。看着李长风又心疼又着急的样子,苏姗姗比什么都甜蜜。
李长风的书房是最容忍不了凌乱的。
苏珊珊每一次进书房,却总会把东西弄乱,李长风一边默默地整理着,一边却又拿她没办法。
要是林非凡敢如此糟蹋他的书房,早就死得很惨了,或者已经睡在大街上了。
苏姗姗于李长风而言,确实是很特殊的存在。
像女儿,看着她成长。甚至,苏珊珊陪伴他的时间,要远多于李果。
但完全把她当女儿看待吧,女儿黏着自己,虽然,会有一些怪异。但总还是可以接受的。
但苏珊珊不是,你当她女儿吧,她当你是情侣。情侣间,各种亲昵的挑逗,她施展得炉火纯青。
你当她同龄人,和她讲道理吧。她又如同小女儿一般?丝毫不跟你讲道理,撒泼耍横,如同老父亲拿骄横的女儿没办法一样,李长风也常常拿她没办法。
李长风尝试了无数种方法对付苏珊珊,但总也败下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