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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辈份比你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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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花店里进顾客了,也就没有空搭理他了!

    刘俊杰也没有走,在门口找了个小马扎,就坐在那里玩儿手机。

    繁花看他不肯走,就随他去了,想干嘛干嘛, 只要不来打扰她就好。

    等到孩子放学的点,刘俊杰还坐在那个小马扎上摆弄着手机!

    繁花看也没看他,直接锁上门就走了。

    等接孩子回来以后,马扎上换人了,换了个附近经常跟张姐聊天的大姨!

    刘俊杰不见踪影!

    太好了,终于走了。

    她给邱逸泽喝一点水,让他在门口玩儿一会儿,再过来写作业。

    趁着没有顾客,她拉了一个群,只有孟凡宁和尹红云的群。

    【伙计们,刚刚刘俊杰来我这儿找程云,问我她到哪里去了?

    你说贱不贱?

    有的事的时候他躲得远远了,没事的时候又过来聊骚。】

    殷红云:【你跟他说了?】

    繁花:【我才不说呢?我又不傻!】

    孟凡宁:【那他没说,找她干什么?】

    繁花:【问了,他说那是他俩的事,和我没有关系。】

    殷红云:【那来找你干嘛?】

    孟凡宁:【呵!渣男!】

    殷红云:【渣男!】

    繁花:【渣男】

    她们三个人都咬牙切齿的骂着渣男。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找程云,但能有什么重要事?他最好是永远消失不见,省的老在程云面前晃悠!影响她的心情!

    她们能看得出来,程云对他还有感情,还没有完全彻底的放下。

    晃悠久了,还能有什么好事情!

    繁花看了看表,十五分钟了,到门口把邱逸泽叫了进来!

    “写作业吧,写完作业再玩儿。”

    放学后繁花都是把邱逸泽接到店里来。让他在柜台里面写作业,写完以后,趁着没人的时候,再顺便给他检查检查,有没有错误的。

    检查完,改正完,也六七点钟了,正好也该吃晚饭了!她就把孩子送到妈妈家去吃晚饭。

    今天情况有点特殊!小姨过来了。妈妈说:“你也过来吃点吧,晴晴姊妹俩都带着孩子过来,今天做的菜多!”

    只要她们家来客人了,妈妈特别喜欢给她大表妹,小表妹打电话,拖家带口的都叫过来吃饭!

    大人孩子加在一起,十几口子,很是热闹!

    小姨来了,肯定得过去说说话,拉拉呱!二是满足一下自己的口腹之欲!

    吃过饭,和小姨说会儿话,就带着邱逸泽和程见深一起去店那边玩,小姨家的弟弟也吃完了,想跟着一起去。繁花就带着他们三个人一起走!

    店门口也没啥玩的,他把这三个孩子送到小区的小广场里,那有健身器材,也有乒乓球台。也有空地能打羽毛球。

    “你们现在再玩儿,我回店里,给你们拿乒乓球拍和羽毛球拍。”

    临走时又交代他们,看好你们的小舅舅。

    没错,小姨家的弟弟和他同辈,实际年龄比程见深和邱逸泽都小,但是确实是他们的小舅舅。

    两个孩子点头答应。

    等她过来,给他们送羽毛球拍和乒乓球拍的时候,程见深先问她:“姨,为什么我们都叫他小舅舅了,还让我们俩看好他,为什么不是他,看好我们俩?”

    看着已经十岁多的孩子,她哭笑不得,拍了他的头一下。

    “你是不是傻?他辈分比你们高,当然得叫小舅舅!但他年龄比你们小呀。所以才让你们看着它点!”

    “那他年龄比我们小,我们应该他叫弟弟呀。”邱逸泽不解的问!

    “他辈份比你们高。”

    “妈,什么叫辈份?”

    繁花无奈,又来了,《十万个为什么》又来了吗?她怎么回答?

    想了想问他们:“爸爸的弟弟叫什么?”

    “叫叔叔。”

    “嗯!”

    “那妈妈的弟弟叫什么?”

    “妈妈的弟弟叫舅舅。”两个孩子抢着回答!

    “对了,他就是妈妈的弟弟,所以你们应该叫舅舅。明白了吗?”

    “哦。。。。。”

    两个人点头,也不知道到底听懂没有听懂。

    没有时间给他们贫了。也不想让他们逮住问《十万个为什么了》!

    赶紧回店,继续营业,继续挣银子。

    当初开店也是为了能够照顾孩子,不耽误接送孩子。

    在哪里上班?给谁打工?到点了,该接孩子了,你能够说走就走?

    星期六,星期天孩子没有地方去,她能整个都得带着。

    自己开店,在店里玩儿也好,让他在门口玩儿也好,都挺方便的。

    而且孩子见得人多,接触的事儿多,性格也变得开朗!

    就因为这个,房东有一段时间,天天给她找事,想把她撵走。

    因为房东的女儿也上一年级了,他媳妇儿也到处打工,没法接送孩子。

    他看着繁花这样挺好,不耽误挣钱,也不耽误照顾孩子。

    就想把繁华撵走。他们家自己干。

    房东既然有要求,繁花也没话说,只能认了!

    但是当初接这个房子的时候,她花了接近两万块钱的转让费,还有装修也花了不少钱!如果他们能给一定补偿的话,她肯定没有理由不走。

    但是房东不想给补偿,就想直接把他撵走。

    哪有那么好的事?

    房东就让她拿合同出来,我当初也没说不能收回呀,现在我们自己有用!

    因为当时繁花租这个房子的时候,是和现在房东的爸爸签的。

    可是他爸爸早就去世了两年了。

    因为关系处的都挺好,后来也没有继续签合同。

    每年只给一个收据就罢了。

    繁花的虽然留着,当时签了却十分简单,没有说不许转让,没有说不许无故的撵房客!

    只写了甲方同意把房子租给她。收租金是多少多少?

    非常简单!

    繁花就说:“你们想自己干,想收回房子,那我肯定同意,但是当初租这个房子的时候,有转让费,而是你们家自己收的,并且当初你们给我这个房子的时候,刚刚建好,只有一个框架。

    我花钱,吊顶刷墙,我还找了泥瓦工,盖的砖墙,还有两边的墙垛子。

    这些,我通通一共,花了将近3万块钱。

    后期的装修我就不说了,里里外外我装修了两三次,每次一两万,每两三年就装修一次,最后一次装修我也用了一年多了,这些我就不算了,毕竟是我自己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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