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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睡莲最适合和金鱼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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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繁星这边官方出了一个公告,是直接起诉了几个在网上带大名辱骂造谣盛晚的网友。

    不是警告,不是律师函,是实打实的拟定起诉书。

    迅疾如风的手段,是陆远词托私人律师的连夜拟出来的文书,然后他发给了周知靡。

    雷霆手段,网上的风言风语登时少了许多。

    等被起诉的那几个网友涕泗横流的实名制公开道歉后,几乎已经没人敢在网上讨论盛晚了。

    诚然,这一系列操作让她的‘路人缘’跌到谷底,但,她需要那些么?

    只要是有血有肉的人,都不希望自己整天被人在网上诅咒辱骂,起诉书能做到这个就够了。

    至于路人缘还是粉丝什么的,不重要。

    很快,s小姐的广场都渐渐消失,键盘侠们也怕实名制念道歉信,但人总是有劣根性和求知欲。

    盛晚的‘代号’很快变成更神秘的一系列被人讨论,但太过复杂,她懒得刻意去搜索找不自在,只要不晃悠到眼前来膈应人就好。

    但这事儿,终究还是在网上闹了一波。

    到底还是有吃瓜群众记得一开始的起因——那双鞋子到底是谁的?

    于是有‘知情人士’在论坛半真半假的爆料,鞋子是秦意出席活动朝盛晚借的,然后还借此炒作了一波又倒打一耙……

    虽然盛晚口碑跌到了谷底,但照片里拥有一排独家设计的鞋子是事实,正常的吃瓜群众当然能看出来‘知情人士’说的是实话。

    秦意本来就不怎么富裕的粉丝还流失了一波,在公司里现在也属于被半冷藏的状态。

    盛晚听宋苏絮絮叨叨地说完,眉宇间闪过一丝疑惑。

    其实她本来就没打算针对秦意,更讨厌的反而是那个名叫吴凯然的经纪人的手段,所以她在微博上配图的文字是留了口子的。

    只要秦意来找自己道个歉,她可以当作没发生过,甚至帮她解释,毕竟在这个圈里的人也不好混。

    但是秦意为什么没有来呢?难道是找到了其他的解决办法?

    临收工前,盛晚又收到了一捧睡莲。

    “晚姐,这花到底是谁送的啊,每天一束和打卡似的。”整天负责去接收,沈向向都忍不住好奇了:“咱应该也没什么粉丝啊。”

    ……

    这小妞,净说大实话,盛晚忍俊不禁。

    沈向向嘟嘟囔囔地又猜:“难不成是追求者?晚姐,真的有人胆子这么大的吗?”

    “什么话?”盛晚一挑眉,颇为疑惑:“有追求者给我送花就叫胆子这么大了?沈同学,我不怎么理解你的逻辑哦。”

    “晚姐,你这么漂亮有排队到法国的人给你送花都不奇怪,可你现在有陆总啊!”沈向向眨了眨眼睛,说得一本正经:“在有陆总的情况下还敢给你连着送花,这胆子不大吗?”

    她就有幸见过陆远词两三次,到现在还记得那强大的气场让人腿软。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盛晚唇角的笑意渐渐收敛,逐渐意识到沈向向说的这个问题还真就算个问题。

    如果再任由靳予这么送花下去,怕是早晚有一天会有风言风语传进陆远词的耳朵里。

    盛晚不知道她的陆先生是不是个喜欢吃前任醋的人,但她并不想把这种早就能解决的事情任其发展到传到他耳朵里。

    那个时候,就很被动了。

    她抿了抿樱花似的唇瓣,半晌通过了微信里这阵子天天都会发来的一条好友申请,然后主动给‘新朋友’发了一条:[靳予,别再送花了。]

    [好。]靳予的消息回得很快,就好像守在手机前等着一样,快到让盛晚微微一怔——

    [给你造成困扰了么?]

    是熟悉的那个靳予,无论做什么都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被尊重感,彬彬有礼,哪怕有时候他确实是给人造成困扰了,也让人不舍得责怪他。

    但对于盛晚而言,那都是从前了。

    她不咸不淡地掀起眼皮,回了两个字:[是的。]

    [靳予:那就不送了]

    [靳予:小晚,能和老朋友一起吃顿饭吗?]

    老朋友?靳予也能算得上她的老朋友么?

    盛晚轻轻把手机屏幕扣在桌面上,没回。

    解决完了被人送花的这个问题,她就有点想把靳予直接删了,但好像……不太好,颇有种用完就扔的感觉。

    可是盛晚可一丁点都没有要吃回头草的意思,把靳予放在微信列表里又有什么用呢?

    除了让她觉得别扭以外,一点用都没有。

    盛晚正有些头疼的皱眉思索着,一时间没有听清沈向向在旁边问:“晚姐,这花其实就是陆总送的吧?跟你玩情调?”

    她心烦意乱,没听清,也就‘嗯’了一声。

    哇靠,沈向向在心里轻轻地赞了一声谢先生够浪漫的。

    于是今天这花也没扔。

    可就这么一束花,一个误会,还带来了一些蝴蝶效应。

    收工后走出摄影棚,意外地看见陆远词那辆显眼的宾利——而他本人比车还要吸睛的多。

    男人穿着驼色的经典款大衣,双手插兜靠在车门上,身材修长而清瘦,仿佛某个高奢男装海报上走出来的模特。

    寒风里凌厉精致的线条轮廓被蒙了一层薄薄的雾霾,也可能是未散尽的烟,但那高挺的眉骨,鼻梁还是如此明显,而且好像……更有味道了。

    陆远词等人的时候不习惯玩手机,就静静地等,时不时地抬眸看一圈周围。

    正好看到刚从台阶上走下来的盛晚。

    她在冬日冷空气里的小脸愈发的白,漆黑得眉目英气而明艳,有一种唇红齿白的清丽。

    盛晚笑着问他:“你怎么过来了?”

    她知道陆远词工作起来有时比那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医生还要忙,最夸张的一次连着三天没合眼,所以对于他鲜少和自己约会这种事她都不会计较,更别说下班接不接她这个问题了,

    况且,他实在不是那种会时常来接女朋友的人。

    “今天不忙。”陆远词笑笑,言简意赅地回答,然后就侧身帮着盛晚拉开车门:“上车吧。”

    等着她上了车,他才转身走到另一边重新上车。

    系安全带的时候,余光瞄到盛晚降下车窗和她的助理道别。

    “你和方简直接休息吧,明后两天的行程直接发我就行。”盛晚歪了歪头:“对了,我是不是明天没行程来着?”

    她在记这些东西上记性一向算不上好。

    “晚姐,明天没有,后天有拍摄,祝你度过美妙的休息日哦。”沈向向偷偷瞄了一眼陆远词雕刻般的侧脸,轻笑着调侃道。

    盛晚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皮。”

    “对了晚姐,还有这个。”沈向向把手里拎着的花从车窗递给她,眨了眨眼:“别忘记人家的好意啊!”

    “……”

    小丫头自认为机智的说完拔腿就走,殊不知给盛晚扔了一个烂摊子。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送了一周多的花,会因为一个误会直接被怼到陆远词眼前了。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盛晚感觉车内温度降低了不少,她下意识地搓了搓自己的手臂。

    “这花……”她张了张口,觉得还是没法交代是谁送的,便只是笑笑:“还挺好看的吧?”

    说着,细长的手指揪了两片娇嫩的花瓣。

    陆远词捏着方向盘的指骨紧了紧,白皙的手背青筋毕露,他像是强行压抑着什么情绪,声音很冷:“你还是很喜欢睡莲?”

    还是?她什么时候和他说过自己喜欢睡莲啊?

    盛晚一怔,意外地眨了眨眼:“只是觉得好看而已。”

    好看,而已。

    陆远词冷笑,仗着摄影棚回去市区路上的车少,他没顾交通规则,直接把车违停在了空空如也的路边。

    下一秒,车窗降下来后的冷风吹得盛晚还来不及喊冷,怀里的捧花就被人扔了出去。

    “你——”

    盛晚下意识地看向车窗外被扔到路边成了‘破烂孤魂’的花,十分意外陆远词会做出这样的事:“你干什么?”

    他一向沉稳又绅士,虽然不爱说话,有点冷,但几乎就没有情绪失控的时候。

    现在的陆远词,比起之前的‘机械’状态反而更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看着她的眼底暗得厉害,夹杂着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浓稠的化不开。

    盛晚就是十分不理解,为什么一束花会让他这么失控。

    鬼使神差的,她就想到樊姨在老宅时说的话——

    “那一池子的莲花都是二少爷下水去拔掉的。”

    “他在池子里泡了半宿,人都被冻坏了。”

    “你,”盛晚试探着问:“你就这么讨厌睡莲吗?”

    讨厌到一眼都不想看?

    “是。”陆远词冷冰冰地回答,又讽刺地问:“你很舍不得?”

    ……

    她有什么好舍不得的?

    陆远词的口气让盛晚不舒服极了,秀眉皱起:“你什么态度?”

    “我态度怎么了?”陆远词冷笑:“不舍得,你就去捡回来。”

    这人的重点怎么还在那束破花上面?盛晚气笑了,被宠惯了的那股子娇蛮劲儿也上来了,轻抬下巴:“我凭什么要去捡?”

    “你扔掉我的花,应该帮我捡回来。”

    ‘我的花’这三个字不知道刺激到了陆远词哪根神经,他瞳孔微缩,拳头不受控制的锤在方向盘上,密闭的车厢内顿时响起尖锐刺耳的鸣笛声——

    “陆远词!”盛晚忍无可忍地吼:“你干什么,想打人么?”

    她声音虽大,却无半分的畏惧,像是笃定了男人不可能对她怎么样。

    陆远词侧头看她,黑灰色的眼睛里像是有跳跃的火焰。

    隐忍着千言万语的厚重压迫,灼得人生疼。

    “你自己发疯吧。”盛晚受不了这种注视,只觉得莫名其妙,并不想奉陪。

    她抿了抿唇角,拎起自己的背包就要下车:“我走。”

    结果‘咔嗒’一下落锁的声音,隔绝了她的念头。

    盛晚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你放我下去吧。”

    为了避免不理智的吵架氛围延续下去,暂时分开不是最好的选择吗?

    “你不用走。”陆远词修长的喉结滚动,清澈的嗓子都哑了,他把车钥匙塞到盛晚手里,动作几乎狼狈:“我走。”

    确实应该先分开,但这地方不好打车,所以他下车。

    盛晚隔着车窗看着陆远词修长的身影快步离开,精致的眉毛皱得更紧。

    从摄影棚回去的路是五环外,偏郊区的地界儿空泛,一条条路都没太多出租,不好打车走。

    但陆远词也没有拿手机联系人的意思,就在寒风里漫无目的地走。

    冬日里凛冽的风吹散了脑子里不少焦躁的情绪,他知道自己今天是失控了,犯病了,可他控制不住。

    一看到那捧睡莲,虽然没有卡片没有署名,但陆远词就知道是谁送的。

    除了靳予,不会有别人送这种花来。

    陆远词第一次见到盛晚就是在老宅后院的山水湖边,莲花很适合养在池子里,耐活又美观,老宅里当然也种了不少。

    小姑娘在那儿吟诗,看着满池子莲花的眼睛惊艳又羡慕。

    鬼使神差的,默默地把她的喜好记了下来。

    陆远词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花花草草,但自那以后,他跟着盛晚一起喜欢睡莲,后院的池子里也只种这一种花。

    和她在一起后,他像一个兴奋的毛头小子,弄了一批最名贵的睡莲种子‘万维莎’亲自在后院的水池里种植,一连几天人在冰凉的池子里也不嫌冷嫌累,反倒有无穷精力似的。

    陆家人何时见过陆远词这般少年意气的模样?当时都惊讶了好一阵。

    等那批万维莎开花后,满池的红黄相间的鲜艳火色,给人的视觉冲击力无比惊艳。

    陆远词迫不及待地带着盛晚来老宅,让她赏花。

    小姑娘确实是喜欢睡莲的,她情绪不高郁郁寡欢,可看到一池子的惊艳景色,眼睛里的光芒骗不了人。

    陆远词觉得很欣慰,因为他觉得这束光是自己养出来的。

    只可惜,他后来不小心听到了盛晚和樊姨的对话——

    “树小姐很喜欢睡莲?”

    “是啊,很喜欢。”女孩儿纤细的身影倚在光线斑驳的长廊柱子上,像一株弱不禁风的丁香,她那时候确实经常生病,但唇角的笑容却温柔又明媚:“睡莲是最适合和金鱼生活在一起的植物。”

    金鱼,靳予。

    那一瞬间,站在阴影里的陆远词清晰地体会到了什么叫作‘万箭穿心’的滋味。

    他看着那片火红的睡莲,心脏也像是被烧焦了,麻麻木木的疼,而女孩儿唇角的笑意,让他知道自己就是个笑话。

    盛晚喜欢睡莲,只是因为靳予罢了。

    陆远词觉得自己难得摸到一个她的喜好,巴巴凑上去讨好的姿态……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特别像一只哈巴狗。

    他意识到了一个很让人心凉的事实,那就是盛晚可能再也不会像喜欢靳予那样喜欢别人了。

    自己是个替代品,这池子睡莲是替代品上赶着弄出来给人留念想的。

    隔天,陆远词就把那些万维莎都毁了。

    和当初种植的时候一样,他亲自下水,一株株拔掉这些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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