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她什么都不缺,就缺男朋友
马场上,纪则在无风停稳的第一时间就从马背上起身,停顿了两三秒,恢复了平素的姿态。
她眼角沁着淡淡的几乎看不见笑意的笑容,转身向后朝澹至看去。
白金色的骑马套装在阳光的照映下,更加帅气随性,又增添了独属于纪则的一分慵懒。
半晌后,女孩声音空灵悦耳,“璟爷,别忘了答应我的,只要我赢了,满足我一个条件。”
澹至眼底的猩红仍存,周身弥漫着即将爆发而出的怒气。
看着女孩那张满足和不以为然的小脸,澹至的眼中是化不开的冷意,语气堪比十二月的冰天雪地,冻死人不偿命。
“为什么用这种不要命的方式?这么想赢?”
这么不想做我的女朋友?
只是这一句,澹至没问。
纪则闻言,低头看着马镫里自己的脚尖,思考着如何回答。
她能意识到澹至的情绪因何而来,可是她没什么好辩解的,她不想输,只是想用尽全力罢了,于是她说:“我只是不想输。”
女孩的话让两人之间的气氛陷入了冰点。
澹至的眼睛里有种比黑夜还要寂寥的沉默,片刻后,薄唇微微勾起一抹冷笑。
纪则终究是怕了吗?
见识到他杀人的恐怖一面,虽然嘴上不说,虽然嘴上安慰,但内心觉得他恶心透顶了?
想逃了?
视人命如草芥吗?
还是从来没想过相信他,从来没想过在一起?
澹至脑子里的这些近乎要将他的理智吞噬的想法一个接一个的跳出来。
还不等听纪则接下来的话语,就自己给自己判了死刑。
男人眸底的冷漠已经逐渐转化为戾气,顷刻间,犹如暴风骤雨天气下的大洋,掀起惊涛骇浪
她的出现,拨动了他那颗没有欲望的心,乱了他的风云。
如今是想走吗?
纪则一看澹至那不说话,眼底惊涛乱卷的样子,就知道,他是乱想了!
但她觉得现在的澹至终于像个正常人了,有了人的情绪。
以前,他都是完美的近乎像个机器。
“璟爷一诺千金,我现在可以提要求了吗?”纪则一双水眸望着男人出神
澹至抬眸,提什么要求?
要他放她走吗?
要他从此以后别打扰吗?
他不敢想,于是他闭上双眼,内心翻涌过很多个念头。
比如囚禁纪则。
或者他们一起死?
或者将刀子递给纪则,让她亲手解决掉他,独身奔向自由?
几秒后,男人掀开眼帘,眸光凛冽,声音中带有克制的沙哑,“说!”
而后,死盯着纪则的嘴唇,彷佛只要纪则敢说,他就真的
这还是真真正正第一次,纪则见到男人如此阴翳骇人的一面。
心口晃动着强烈的不安,不敢再停留于马上。
于是她动作利索干脆地下马,摘下头上的安全帽,抹了一把额角的细汗,来到澹至的马下。
纪则目光灼灼地望向纯血马背上已经没有理智的阴鸷男人,耸耸肩膀,朱唇轻启:“我什么都不缺。”
钱她有。
世界各地的房产她有。
顶级豪车她有。
滔天财富她也有。
这五年的光景,她几乎得到了所有想得到的东西,不想得到了也被人硬塞给了她。
她也做着喜欢的工作,有着疼爱她的哥哥和朋友。
所有的报仇计划也在稳步推进。
她什么都不缺!
只缺一个男朋友
她对什么东西也向来佛系随缘,从不强求。
时至今日,她没有特别喜欢的食物,没有特别喜欢的衣服品牌,没有特别喜欢的车,没有特别憎恨厌恶的人。
就连纪家,如今在她眼中也仅仅只是作为‘玩物’来消遣。
可不知什么时候起,澹至成了她的特别。
成了她特别想要的人,成了她纠结的根源。
她之所以用尽全力并不是因为她不想做澹至的女朋友,她只是希望她更好,用最好的自己去迎接澹至
生而为人,谁不想自己的心动有人回应?
而这还是她第一次动情,虽然五年前他们就有了羁绊,有了纠缠,可真真正正的心动是在五年后的这段日子。
纪则比任何人都希望她的情动能善始善终,能一生独一。
所以,千般万般想法过后,她说:“璟爷,你愿不愿意做我男朋友?”
一字一句,不缓不慢,极为郑重。
马场上的空气凝结了…
她话落的那一秒,澹至怔住了,身躯不自觉地轻颤了一下。
在纪则说出‘我什么都不缺’的时候,澹至那张脸还晦暗得很,彷佛下一秒就要拉着纪则共赴黄泉。
而现在,她问,他愿不愿意做她男朋友。
顷刻间,男人眼中神色转变,眸中的阴翳和血色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终于可以对纪则明目张胆的占有。
下一秒,只见澹至俯身弯腰,大手捞过纪则的杨柳细腰,手臂用力向上带。
就这样,纪则被澹至用一只手抱到了马背上。
澹至目光热切且很有穿透力,就那么盯着纪则的脸,似乎在确定她说的是不是真的。
但纪则的脸上写满了坦荡,丝毫不惧怕男人的打量,目光灼灼地回望着他,甚至调侃道:“璟爷到底愿不愿意啊?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澹至的感情难以自抑,胸膛内的震动些许模糊,但每跳一下,两人之间的距离越近一寸。
只见男人的眸,比漫天繁星点缀的黑夜还要亮,还要黑…
而在喷涌而出的情感之下,还有理智。
当女孩真的这么说的时候,真的愿意的时候,澹至却犹豫了
过往的杀戮,这一路走来的血雨腥风全都出现在男人的脑海里。
他俊削的脸上出现一抹黯淡。
澹至薄唇开启,声音如春日的风,温柔中带着刚毅寂寥,冻人却不冻水。
“纪则,你要知道,你面前的男人不是寻常人家的公子哥,更不是外界传言的名门之后,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身后是享不尽的荣华。
你面前的男人,他十三岁身上就背了人命,杀人也不眨眼,是世人眼中的魔鬼。
而他脚下也不知踩着多少孤魂野鬼,才一路走到今天,跟他在一起,你要面对的是数不尽的危险,是刀口舔血,是地狱求生,稍有不慎,都会死无全尸。
如此,你还要吗?如此,你还愿意吗?
当真不怕吗?”
只听男人像是自我了断般,将所有与他在一起的后果与危险尽数道了出来,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给她分析的彻彻底底。
一字一顿点,一字一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