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追梦
我是龙鲨。
不,我是冯莎莎。
对,我是冯莎莎,是“追梦”组织的一个普通队员。
目前,我们已经过了9道“门”了,这是第10道“门”,天知道,这样的“门”还有多少扇!
我想离队,我想退出这场无意义的游戏。
雷队死了,为一个刚来不久的少年挡了刀子。
律叔死了,他还没过他的40岁生日。
阿文死了,他死前都还惦记着自己没写完的小说……
好人都死在了前面,而活在最后的人,不是魔鬼,就是疯子。
雷队救下的那个少年便是这样的疯子,可能也只有疯子,才能活到最后。
听外人说,这个疯子原来并不疯的,直到在上一扇“门”里死光了队友,然后他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疯人。
“追梦”组织里的人痛恨这个疯子,但又不能没有他,因为疯子的破门效率,确实比正常人高——虽然每次死的人也很多。
但为了所谓的“真理之门”带来的希望,无数人前赴后继地奉献出生命。
虽有怨言,但也无可奈何。
若不进“门”,所有人都会被诅咒成食人的怪物。
而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中,我也快疯了,精神污染时时刻刻都在侵蚀着我的每根神经。
但,我不能疯。
一旦进入堕落状态,我会直接死在那个疯子手上。
好在余得水一直支持着我。他明明那么瘦弱,他的肩膀却比任何人都有力量。
思思妹妹也很坚强。她才上小学啊,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勇敢地走到了现在,明明自己害怕得不行,还是拼尽全力去鼓励队伍里的每一个人。
她就是一个小天使,但是,却来到了如此烈狱之中。
思思的哥哥,陈华年,脾气不太好,不过待人真心不赖——他的火焰不知保护了我们多少次。
但是,我身边仅存的温暖,还是死在第10扇“门”中,死在了那个疯子手上。
我也死在了他手上。
“灵魂比羽毛轻,上天堂,反之,下地狱!”
神话里的阿努比斯摆弄着手里的天平,审视着我们。
灵魂怎么可能和羽毛比轻重?这根本就是个死局!
我们站在一杆巨大的天平的一端,急速地下坠。
过程中我们拼命地丢掉身上有重量的物品,但依然阻止不了天平这端的持续下坠。
显然破题的关键不是丢掉重物。
再这样下去,所有人,都会跌入地狱。
这个时候,那个疯子出手了。
但,是对我们出手。
他掏出了随身携带的道具枪,对准了我们。
“啪!”
空气仿佛静止了一般,思思妹妹中枪倒下了,她的表情充满委屈,就像那种被冤枉又说不出的委屈。
一切来得猝不及防,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甚至没有多余的精神用来悲伤。
这个疯子在干什么?
他已经开始杀自己人了吗?
他怎么能狠下心对小孩子下手?
思思妹妹……昨天还给了这个疯子一块牛奶味棒棒糖啊!
悲伤来得迟钝而沉重,质疑与暴怒的情绪压垮了我的大脑,但我依然保持沉默。
“你在干什么!你在干什么啊!”
最愤怒的莫过于陈华年,他把流血不止的妹妹抱在怀里,他的周身腾腾燃烧着烈火,可以看出他在尽力压制自己的情绪。
天平的下坠减缓了,那个疯子开口回答了陈华年的问题。
“我在破‘门’。”
果然,这个疯子的心里只有“门”!
“天平称的,是灵魂的重量。”那个疯子面无表情,丝毫没有懊悔之心,“只有死亡,才能让灵魂离体。”
“以价值论断,我只能先牺牲她。”
真是放屁!生命的价值是如此衡量的?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看看你现在的这副疯样!你他妈也配是人?”陈华年哽住了,他的情绪已然崩溃,思思胸口流出的鲜血已经染红了他的衬衫,他扭头看向我和余得水,“救救她,救救她啊!”
但我俩根本就没有治愈类的技能,我们只能注视这个年幼的孩子慢慢咽气。
“哥哥……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思思到死那一刻都在反思自己的问题,她没有怨恨在场的任何一个人。
我的心如被挖走一块那么难受,而那个疯子依然像失去感情一般面无表情。
“啊啊啊!”陈华年发出悲嚎,他抱着温热的尸体。
我和余得水手足无措,现在再漂亮的言语也不可能安慰这位失去妹妹的哥哥。
旁观那个疯子……他居然……一副不出所料的样子?
我心中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
陈华年的情况很糟,思思死亡所带来的精神冲击,使得他的精神污染猛然上升。
他的身上甚至已经开始冒出红色的鳞片。
就在他暴起冲过来的前一刻,那个疯子拔枪射击,击中了他的大腿。
余得水反应过来,连忙跑去夺枪,但疯子一个眼神便震慑了我们。
大腿中枪的陈华年依然不离不弃地抱着早已冰冷的尸体,他发疯似的怒吼,而他迸射出的火焰都被那个疯子化解了。
“总有一天,我会要你偿命!不仅是我的命,还有他们的!”
陈华年被一枪崩了,鲜血顺着眉心流下。
天平停止了下坠。
但杀戮没有停止。
下一个,就是我和余得水了。
“抱歉,莎,为了‘门’,请你去死吧!”
那个疯子把枪对准了我,我瞬间明白了,我这个工具被抛弃了!
恐惧、绝望和不甘的泪水滑落而下,我甚至忘记了逃跑——而且,就算跑,我也跑不出这疯子的魔掌。
“啪!”
枪响了。
我的身上却没有枪眼。
余得水在最后一刻推开了我,所以,他倒下去了。
死的不是我,那个疯子貌似很失望。
仅仅是因为——他错失了一把上好的工具。
“阿水!”我抱住瘦弱的他,泣不成声。
他好轻,轻得我感觉自己抱住的仿佛是个纸片人。
他好重,重得我浑身颤抖,无法抱住这瘦成皮包骨头的身体。
“插队了,抱歉啊……”
直至最后,余得水还是不忘开玩笑逗我。
就和之前我们那个憨批队长一样。
但是,雷队已经不在了。
雷队,我恨你——你救的这个白眼狼,害死了你也害死了剩下的所有人!
天平在缓慢上升,按照规则,我要上天堂了!
但是,我根本就不配!
沾满同伴的鲜血而苟活的我,有什么资格上天堂?
“杀了我吧!”我发疯般吼叫着,企图引起这个疯子的注意,“反正我也没有什么用了,不是吗?”
“你原本就是想杀我的,不是吗?”
在我的骚扰下,疯子最终还是枪毙了我。
天平上升的速度骤然增快。
多么讽刺啊,一个杀掉同伴的恶魔,却在最后踩着我们的尸体上了天堂。
“追梦”,可笑。
这场游戏,从始至终,都是一个梦,一个永远无法结束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