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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安欣,还没恋爱就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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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幕,都被躲在车内的安欣看在了眼里。

    看着孟钰幸福娇羞的样子,看着他主动亲吻着其他的男孩子,安欣的心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痛苦。

    从小他便是和孟钰一起长大,感情自然是不用说。

    在别人的眼里,他们就像是亲兄妹一般。

    但是在安欣的心中,他不想孟钰只做他的妹妹。

    他还本想着等哪天有空,一定要将孟钰约出来向她表达自己的心意。

    在今晚之前,安欣还相信孟钰一定会接受自己的。

    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她谈过恋爱,所以她的心里一定也是不想只把自己当做哥哥的。

    可现在看来,孟钰并没有这个想法,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想多了。

    其实安欣并没有想多,如果没有闫谨的出现,或许这些属于他的幸福还是会属于他的。

    或许他早点表白,闫谨也没有机会抢走这份属于自己的幸福。

    但是,就算是没有闫谨的出现,他这份幸福也享受不了多久。

    在爱情与警察的职责之间,最终他还是会抛弃爱情。

    只是这点,此时的安欣自己也没想到,不然他也不会这么难过了。

    此时非彼时,安欣不能在看到自己心爱的女孩喜欢上了别人还默默地送上祝福。

    在看到闫谨启动摩托后,他还是选择了将车开到了路口堵住了他的去路。

    “我是孟钰的哥哥,你和小钰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呀?”

    安欣缓缓的打开车门,面无表情的来到了闫谨的面前。

    “您是安欣警官吧?”

    闫谨将车停好,立即微笑的伸出右手做了一个握手的动作道:“小钰经常提起过您,说您是一个非常的优秀的警察。”

    他和孟钰也就昨天才认识,自然是不曾提起过安欣。

    闫谨之所以这么说无非就是在安欣的面前展现他和孟钰已经到了无话不说的地步了。

    他相信刚才孟钰亲吻自己脸颊的时候一定是被安欣看见了,不然他也不会主动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的。

    而安欣作为现阶段的头号情敌,闫谨当然是要表示自己已经占了先机的优势。

    “我就是一个小警员,优秀谈不上。”

    安欣礼貌的伸出手和闫谨握了下。

    这就是他的性格,哪怕他并不喜欢对方,但他也不能表露出来。

    “安警官太谦虚了,小钰说你是优秀的警官那肯定就是真的了。”

    闫谨笑了笑道:“而且安警官您一看就是一脸的正义,有您这样的警察在,我相信京海的天空一定会是一片晴朗。”

    “对了,小钰提及您的时候,我就非常敬仰您,没想到这么快就让我遇见您了。”

    “这就是缘分啊,安警官一会我们找个地方喝一杯如何?”

    “给我个机会,让我好好的向您学习学习。”

    安欣本来是想要过来探探闫谨的底,现在是底还没探到,怎么感觉自己的老底却像是已经被对方摸门清了呢。

    “不了,一会我还要值班。”

    安欣摆了摆手拒绝道:“上班时间,我们不能喝酒,抱歉了,我得先走了。”

    “明白,那就下次不上班的时候再一起喝酒。”

    闫谨笑了笑道。

    看着安欣离去的车辆,闫谨也只能在心里跟他说一声抱歉了。

    作为警察,安欣确实是一位好警察。

    但是作为男人,他显然是不合格的。

    他可以为了信仰忍痛舍弃自己所爱的人。

    这是他的选择,也是他的追求。

    闫谨很佩服这样的人,但不代表他会喜欢这样的人。

    有原则是好事,但太有原则了就注定不会有朋友。

    他知道,安欣和孟钰是注定不会有好结果。

    既然悲剧已经注定了,那便宜别人还不如便宜自己。

    所以闫谨并不觉得自己提前截胡孟钰的想法有什么不对。

    只是他没有想到,和《狂飙》中的男主第一次认识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闫谨甩了甩脑袋,从新发动了摩托没有再多想。

    然而没走多远,前面再次出现了一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黄毛,你这是不服气?”

    闫谨发现对方是黄毛,有些诧异的说道。

    “不敢不敢,大……大哥,我想认大哥您做大哥,以后跟您一起混。”

    黄毛说着扑通一下直接跪在了地上,这突如其来的变化闫谨着实没有想到。

    “哦!说说看,你为什么想跟我混?”

    闫谨饶有兴趣的看向黄毛。

    “因为……因为你打架厉害,而且下手也够狠,跟着你混肯定会有前途。”

    黄毛实话实说道。

    “不,你想多了,跟着我混肯定是没前途的。”

    闫谨摇了摇头道。

    “啊!”

    黄毛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闫谨,不知他为何会说出这样的话。

    “因为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混,所以跟着混肯定是不会有任何的前途的,你还是去找其他人混吧。”

    闫谨似乎看出了黄毛的想法,解释着道。

    “为什么呀?大哥你这么厉害,绝对是能混的风生水起的。”

    黄毛还是不理解。

    或许是时代的影响,混社会在那个时代很吃香,很多大佬就是从一个小混混开始,到最后成为了地方上叱咤风云的人物。

    这让很多的年轻人产生一种错觉,他们觉得自己好像也行,想要成功就得混社会,而他也是注定要成为那样的人物。

    确实,在那个时代想要成为大人物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黑历史。

    机遇往往伴随着的都是危险,想要得到一些东西,就必须得付出一些东西,改革的巨轮下有些鲜血总是在所难免。

    一将终成万古枯,往往成功的只是少数,而其他绝大多数的人,则将会被时代前行的巨轮碾压的尸骨无存。

    这是时代的骄傲,也是时代的悲哀。

    哪怕你就算最终真的成功了,又有几人是可以全身而退呢?

    闫谨有更好的路可以走,为何又要选择这么一条危险的路呢?

    哪怕他真的想走这么一条路,也是会选择躲在背后,不会走到明面上来的。

    扫黑除恶在未来将会是一种常态,也会是一种趋势,前期哪怕为了利益不得不做一些见不得人事情,也是不能放到明面上来的。

    “黄毛,起来吧。”

    闫谨上前拍了拍黄毛的肩膀道:“我要回家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你想怎么混,我管不着,但别来找我就行。”

    说着闫谨没有再理会黄毛,发动摩托撤扬长而去,只留下一脸茫然的黄毛还呆愣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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