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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生母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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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抵达馄饨馆已经下午五点半,随着天气越来越暖和,天空只是稍微暗淡了一点。

    “爸妈,你们先回家,我想带着子义到附近溜达一会。”

    舟车劳顿的妈妈疲惫不堪。

    “好,你们在附近溜达溜达,天黑之前赶快回家,我和你爸在家里做好了饭,等你们回来。”

    爸爸打开卷帘门,铁帘碰撞之间发出哗哗刺耳的声音。

    看着爸妈进了门,我对金子义说道:“你今天能听我指路,咱们去一个地方吗?”

    金子义回头看看我,他的眼神里也稍显疲惫,马不停蹄地开了两个小时的车,换做谁,都会心力交瘁。

    “你该不会想去你爷爷家吧!”

    我浑身的血液仿佛凝固一般,震惊地盯着金子义俊美的侧脸,他怎么会精准地一下子猜到我心里的想法。

    见我目瞪口呆哑口无言的样子,他扑哧一声笑了:“是不是被我猜中了心思。说吧,咱爷爷家在哪”,随着车子的启动,我才逐渐晃过神来,原来金子义对我是如此的了解,仿佛我的一举一动,都在他预料之中。

    在我的记忆里,爷爷家在一片山根根底下,爸妈虽也住在农村,但是离城市比较近,农村大改造之后,爷爷家那片区域没捞着动迁,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老人家早已驾鹤西去,我以前听爸爸说过,我小姑也就是我生母一直是跟爷爷住在一起,那栋老房子有着我生母居住过的痕迹,这么多年来,那栋老房子一直空在那里,趁着这次回老家的机会,我真的很想去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个什么念想,也不枉那个未满二十岁的女孩,在医疗不发达的年代,拼命生我一场。

    越靠近山底,天色越发显得阴沉。爷爷家破旧的小泥房很快就出现在不远处,附近的几处人家早已搬走,破落不堪的房子旁,到处散乱着早已腐化的木头桩子。

    金子义把车子停在了相对平坦的路面上,我俩下了车,山上的枯树旁,全是一排排白色的墓碑和鼓起的坟包。

    我从背包里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拉着金子义的手,走进了爷爷家早已破烂不堪的院子里。

    东西房的玻璃被石头砸的七零八落,灰尘凌乱地挂在蜘蛛网上散落在各处墙角。

    我顺着梦里的记忆,从难以下脚的客厅走到了西屋,简陋的木板处使我一眼就认出这肯定是生母曾经待过的地方,年久失修的屋子千疮百孔,突然床底下发出了“嘶嘶~”的响声。

    该不会是蛇吧,小时候,经常听村里的老人说,像这种百年不倒的老房子,房顶上都会有几条镇宅的大蟒蛇。

    床底下的‘生物’仿佛也感知到了我和金子义的存在,一个猛蹿,从床底下溜出来。

    竟然是一只肥头大耳的灰色灰色大老鼠,些许是好久不见生人,老鼠也被下了一跳,一个激灵跳了起来,金子义赶忙把我拉到了身后,向后跺了几步,房间内能落脚的地方太少了,有些从房梁上掉落下来的木板上,钉子直勾勾地冲向外边,这要是踩上去一脚,不得破伤风才怪。

    老鼠扑了个空,还想再次扑过来,情急之下,我从地上捡起一块落满灰尘的石头,狠狠地向老鼠砸去,这个大老鼠倒也机灵,一个逃窜躲了过去,溜之大吉。

    木头狠狠地砸破了糊在墙上的报纸,竟硬生生的砸出了一个大窟窿。

    从窟窿里竟掉出了一个本子。

    金子义松开我的手,跨过地上的破烂家具,腿长在这种时刻就特别彰显优势,他两只腿呈人字形,弯腰捡起了从墙体里掉落的本子,遂又把腿伸了回来。

    我从包里拿出纸巾,擦拭着本子上的灰尘,金子义打开本子看了一眼,又递给我了。

    年代久远,本子溃烂的三四分,依稀能看到本子上清秀的字迹,上面清楚的记录着日期和天气状况,这原来是一本日记。

    一想到屋子里随时会出现几只猖狂的大老鼠,我和金子义赶忙走出了屋子。

    天色像是一瞬间落下帷幕似的,伸手不见五指。我和金子义回到车上。

    打算先回馄饨馆,吃点饭,休息一下,再回房间慢慢研究这本年代久远的日记。

    馄饨馆的玻璃被白蒙蒙的雾气覆盖,妈妈做了几道拿手菜,爸爸更是把 年前金子义给他买的酒摆在了桌子上。

    忙碌一天的大家都饿急了,金子义更是连吃了两碗米饭。

    酒足饭饱之后,我从包里拿出那本早就破旧到,经不起任何拉扯的本子。

    “欣欣,你这是从哪里捣鼓的本子?”爸爸拿着牙签,心满意足地剔着牙。

    “我和子义今天去了爷爷家的老房子,在里面找到了这本日记。”

    妈妈一听我俩去了老房子,语气里充满了责怪和担忧。

    “这俩傻孩子,闲着没事去那干嘛呀,那种土堆的老房子,一点人气儿都没有,大风一吹就倒了。你俩也不怕被砸到。尤其是山根底下,被人杀了都不知道。。。”

    悠闲安逸地晚饭时光,伴随着妈妈断断续续地唠叨声,慢慢进入深夜。

    我和金子义趁爸妈没睡,洗漱之后进了爸妈的房间,我脱了鞋子钻进爸妈的被窝里,农村的二层楼不想城市的采暖那么好,初春的夜晚,屋内还是透心的凉。

    爸妈那屋是两张床拼成了一个大炕,十分宽敞,金子义也脱掉鞋子,把修长的腿伸进爸爸的被窝里。

    我们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地坐在一起。爸爸很喜欢金子义,打从第一见面开始,爸爸就相中了这个准女婿,都说老丈人看女婿,一看一个准。

    在这个大千世界,除了父母之外,我怕是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像金子义这样待我好。

    我拿出日记本递给爸妈,这本日记我还没有仔细看过。

    爸爸接过本子,小心翼翼地打开。

    “这是雅尘的本子,你们俩是在哪里找到的?”

    “机缘巧合之下吧,从报纸糊的强上掉出来的。”我回答道。

    爸爸从一旁的床头柜内拿出老花镜,一页一页地翻看着日记上的内容。

    “这里记录的都是你生母和金牧安恋爱时的一些内容,那个时候的人真是淳朴啊。”爸爸一页一页地翻看着,我从侧面也能看到日记上的一些内容,每篇日记之记录了短短的几句话,字迹却相当工整。

    一本小小的本子很快就被翻到最后一页,爸爸不只看到了什么内容,眼睛瞪的老大,像是发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似的。

    妈妈也察觉到了不对劲。

    “老初,怎么了?”

    妈妈从爸爸颤抖的手中接过日记本,我坐在妈妈的身边,正好也能看到日记本上的内容。

    二月十六日 大风

    今天早上,我看到牧安放在桌子上的五百块钱和一张配方。我知道他已经悄悄的离开了我和欣欣。

    上个星期,我收到了牧安的家人在城里给他寄来的一封信,我背着他偷偷的打开,他并不知道,其实我是识字的。

    信里写着一个好消息,他们家洗脱了右派的罪名,而牧安马上也可以被调回城里,有望成为一名大学老师。

    可是,信里还提到了一个姑娘,名叫杜维拉,是县城医院的护士。

    我把信粘好了,交到牧安手里。他迫不及待地撕开信封,丝毫没有察觉到信封是被重新粘合过的。

    如果他回城真的和杜维拉小姐结婚,或许我们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我已经把欣欣送到了哥哥家,我决定今天下午去城里,把这五百块钱和这张配方送给他。

    他拿走另一半配方,也许就是想让我去找他吧。

    这本日记,临走之前,我要把它封在墙里,这间房子曾是我和牧安一起生活的地方,如果今天我见不到他,就当我们之间的关系从来没有发生过吧。

    欣欣,我不是一个好妈妈,我没有勇气面对没有你爸爸的生活。

    这本日记或许你永远也看不到,妈妈希望将来你会成为一名,独立乖巧的女孩子,不要像妈妈一样,随便就听信男人的话。

    妈妈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你。

    初雅尘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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