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处决
本案的第六名死者,是一个小女孩。
她已经形成了严重的尸僵,蜷缩在窗子下面,像是一个玩偶一般令人摆布。
只要轻轻用力,她蜷缩的身子就在任秋石的操作下慢慢伸展开来。
致命伤依然在颈部。
凶手对待孩子毫不手软,不仅割断了她的颈动脉,连同她的颈部肌肉也一同割断。
所以,她现在只有半个脖子连在身体上……
场面之血腥,性质之恶劣,无不冲击着我们的内心。
现在,我的内心只有一个想法,一定要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以慰遇害者的在天之灵。
无论这家人和凶手有多大的仇恨,都不是凶手杀人灭门犯罪的理由!
怀着沉重的心情,我们退出了二楼的第一间卧室,转而走进了二楼的第二间卧室。
这间卧室里,是本案的最后一名死者,编号为第七号死者。
第七号死者坐在电脑桌前,趴在键盘上。
死者为男性,看上去应该是一名十几岁的青少年,案发时他正在玩游戏。
我决定稍后让技术队检查一下他使用的电脑,看看他当时在使用电脑做什么。如果当时电脑的摄像头正处于开启状态,一定可以拍摄下凶手的画面。
七号死者的致命伤依然在颈部,与其他被割喉的死者不同的是,他脖颈的两侧颈动脉全部被割断,血液飞溅,他的电脑桌,鼠标键盘,电脑屏幕上无不是喷溅血迹。
“伤口狭长,并不平整,创口从左侧颈动脉延伸至右侧颈动脉,死者的颈部肌肉,包括甲状舌骨肌、肩胛舌骨肌,胸骨舌骨肌还有胸锁乳突肌全部被割断,包括气管也给割开。”任秋石检查了一下七号死者的颈部伤口,不禁皱起了眉头,沉声说道。
能造成这种深度的伤口,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凶手当时站在死者的身后,持刀回腕割喉。
这种画面,不仅让我想起了某国外邪教组织在处决一些异教徒使用的割喉方式。
从伤口严重的程度来看,这名七号死者的创伤无疑是最严重的。
与凶手杀害其他死者的致死性和速度性都不同,可见凶手在杀害七号死者的时候,追求的是发泄欲和某种变态的心理快感。
也许,凶手和七号死者的仇恨,才是最严重的。
七号死者是一名十几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和叛逆期,性格急躁且冲动,非常容易在外结仇。
如果这起灭门案是由这名青少年在外结仇而起,杀人动机成立,但完成灭门案,似乎又不太可能。
从目前的尸检情况和案发现场情况来看,凶手很显然为同一人,而且完成灭门案的凶器是同一把单刃水果刀。
与青少年结仇的人,大概率也是一名青少年,可是一名青少年能如此镇静地连杀七人,似乎有些牵强。
而且今天是大年三十,又是这个傍晚时间,没有家长会让一名青少年独自外出,更别说进入单家作案了。
就算这名青少年和单家结识,也不可能在没有家长的带领下独自来单家串门。
对七名死者全部完成了现场的初步尸检工作之后,接下来就是现场勘查了。七名死者分布范围较广,现场勘查起来也非常困难,看来需要一些时间了。
没一会,林子凡走到我身边,认真地说道:“秦队,我和技术队对这栋二层楼的所有门窗都进行了仔细地检查,并没有发现任何破损痕迹。”
我点点头,通过对门窗的检查,算是给我们早就想到的熟人作案提供了可靠证据。
很快,黎梦就通过户籍科,查到了这家住户成员的全部信息——
单宣,男性,这户人家的男主人,今年四十三岁,是在门口发现的一号死者。
廖静,女性,这户人家的女主人,今年四十二岁,和单宣是夫妻关系,是在厨房发现的四号死者。
单晋风,男性,今年十一岁,是单宣和廖静的大儿子,是在二楼的第二间卧室发现的七号死者。
单晋萍,女性,今年三岁,是单宣和了解的小女儿,是在二楼的第一间卧室里发现的六号死者。
单志伟,男性,是男主人单宣的父亲,今年六十八岁,是在客厅沙发上发现的二号死者。
秦晶,女性,是男主人单宣的母亲,和单志伟是夫妻关系,今年六十六岁,是在客厅沙发上发现的三号死者。
刘敏,女性,是女主人廖静的母亲,今年六十四岁,是在二楼第一间卧室发现的五号死者。
看来,这确实是针对单家进行的一场灭门案。
单家的所有人,都遇害了。
目前我们只掌握了这七名死者的身份信息,对于他们的社会关系,我们还需要继续深入调查,而他们的社会关系,也成了我们接下来重点调查的方向。
灭门案,是最为典型的仇杀,一共七个人,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在外结下的仇怨,都有可能成为这一起灭门案的开端。
所以,调查社会关系,就成了锁定犯罪嫌疑人的关键所在。
江听白还在协助技术队做现场勘查,他们在现场提取到了巨量的指纹和足迹,以及人体毛发等诸多生物检材,还有大量的物证。
门外,王警官依旧在向邻居夫妻二人调查情况,询问单家最近是否来了亲戚串门之类的。
薛杭还在努力调查附近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同样是侦破这起灭门案的关键,如果真的拍到了凶手的身影,那么将是事半功倍。
因为,凶手持刀连杀七人之后,必定满身血迹,而且我们在现场并没有发现杀人凶器。
那么,满身是血的凶手,带着杀人凶器,在这个阖家团圆的除夕之夜灭门作案之后,会去哪呢?
单家宅子门外,我们来时没有在路上发现任何滴落血迹,整个案发现场也没有发现血脚印。
说明凶手很有可能在杀人之后,从容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更有甚者,凶手会洗漱一番再离开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