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模糊的监控录像
据小旅店的女服务员描述,她在昨天中午十一点的时候听到了414房间里发出几声怪响,她向房间里询问了一声,随后屋子里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没事,不用打扫房间”。
根据法医的尸检结果显示,两名死者的死亡时间正是昨天中午的十一点钟前后,也许当时在房间里和女服务员说话的人,正是凶手!
“你有把这件事告诉老板吗?”我想了想,忽然问她。
女服务员有些心虚地摇了摇头,低声喃喃道:“没有,我是新来的,心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房间里有声音又不是什么怪事,我就没说……直到今天,我再去414房间打扫卫生的时候,就看见房间里死了人……”
我们并没有从这个第一个发现现场的女服务员口中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她提供给我们唯一的一个线索就是昨天中午十一点钟听见了房间里的声响。
“秦队,监控录像调出来了。”
身后前台处的刑警队长唐文博向我高呼了一声,我转身看了看他,紧接着朝前台走去。
“发现嫌疑人的踪迹了吗?”我边走边问,绕过前台走到里面。
“发现是发现了,但是……”唐文博话说了一半,又咽了回去,随后把电脑的显示屏转向我。
我眯着眼睛看了电脑屏幕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我只能说,这个监控探头有没有根本没什么区别。
电脑屏幕上的画面非常非常模糊,就好比本就是标清的视频又被打上了四、五层马赛克,我只能隐约看清楚里面有一个男人。
监控录像显示,上午九点半有两个男人有说有笑,并肩走进了414的案发房间,而后就再也没出来过,在十点半的时候,又有一个男人独自走进了414案发房间。
十一点钟,刚刚向我们描述情况的女服务员出现在监控录像中,情况和她描述的一样,她推着手推车走到了414门口,向里面问了一句,随后她就离开了。
大约在十二点钟,有一个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走出了房间,淡然离去。
414房间从始至终只进去过三个男人,本案有两名死者,那么就说明剩下的一个人,绝对是凶手。
虽然我们看不清监控录像中三个人的模样,但是可以从他们的服装颜色判断出三人的身份。
首先进入414房间的两名男人,其中一人正是警方在床下发现的二号死者,而另一人便是凶手。
最后进入房间的男人,从服装上看,就是警方在床侧地面发现的一号死者。
虽然我们还不清楚他们三人之间的关系,但是从监控视频中三人的行为来看,他们三人绝对互相认识。
唯一令我们感到奇怪的是凶手的服装,他进入414房间时的服装和最后离开414房间时的房间并不一致。
想必是他在连杀两人之后,换下了染血的衣物,如此看来凶手定是早有准备,那么本案的性质就从过失杀人变成了蓄意谋杀,这是一切都是凶手经过精心策划的谋杀案。
凶手与两名死者十分熟悉,他为什么要杀他们两人呢?凶手随身携带了枪支,却没有使用手枪杀人,而是用了钝器杀人,以至于凶手曾与一号死者发生了激烈的打斗。
凶手的杀人动机我们还不能得知,但只要我们抓到了凶手,一切就都明了了。
“把监控画面放大,我要看看凶手的样貌。”我盯着电脑的屏幕,吩咐道。
坐在电脑桌前的技术人员一番简单的操作之后,画面被放大了许多。但本就不清晰的画面被放大之后变得更加模糊,甚至看不出画面里是一个男人。
眼前的画面是凶手离开414房间时的画面,他戴着鸭舌帽,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背包,除此之外,什么也看不清了。
技术人员又将监控录像调回了凶手和二号死者进入414房间时的画面,因为是背影,所以更加模糊。画面里凶手同样是背着一个黑色背包,服装不同,也没有带鸭舌帽。
看来他的备用衣物就在那个黑色背包里,而那个黑色背包里,一定也放着他杀害两人的钝器。
要是监控画面再清晰一点就好了……
话说一个旅馆怎么可能有这么模糊的监控录像?!
我不禁把这件事的抱怨落在了店老板的身上。
店老板看着我有些愤怒的模样,有些害怕,嘴角的肌肉猛地抽搐了几下,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做什么都于事无补,老板也想开了,一心接受警方的处置。
“你这个监控……”唐文博也很是无奈,看着老板一阵语塞。
“我……我……我这是个小旅馆,小本生意,监控就……安装的最便宜的一款……就……就有些模糊……”店老板结结巴巴地解释道。
“你……”唐文博深深吸了一口气,也没有再埋怨什么,心想着等重案组查清案子之后再来找他算账,特别是他做的涉黄声音。
眼下凶手已经可以确定,就是监控视频里的这个男人,只是监控视频不够高清,我们根本看不清他的具体样貌,这对我们确认凶手的身份带来了极大困难。最为关键的是,此人还极有可能持枪逃跑,一旦他持枪伤人,那么情况将十分危险,我们必须要以最快的时间将凶手抓捕归案。
“凶手来店里的时候,是什么情况?当时安排他入住414房间的时候,是谁在为他办理入住手续?”我想了想,忽然抬起头看向店老板,认真地问他。
眼下自己的店里发生了命案,警方还知道了自己店里经营的一切涉黄副业。店老板现在只想帮警方赶紧查清这个案子,也许根据自己的立功表现,自己的副业警方就不再追究,毕竟这件事本来就不归刑警队管。
昨天一整天,老板都在店里,那个男人来店里办入住,也是自己亲手给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