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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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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形山真是一个天然的宝藏,由于没有人踏足,虽然干旱三年,但太形山树木野草茂盛,能够储存水资源,地下的泉水经过山隙,流露在外。

    因此一些小坑,会有清澈的山泉水。

    太形山偶尔还能找到惊喜,比如小猎物,野菜什么的,尤其是木薯,真的挺多的,要不是人力不够,相信云村长会号召村民全部挖掉。

    不挖看着可惜,挖又背不动,真是为难呀!

    云锦书在前面探路,突然惊呼出声,疾速冲到前一堆干草面前,“天啊!”

    竹风在闻承廉拍他肩膀时,脚步轻转,一息不到的时间就冲到她面前了,“怎么了?”

    云锦书笑着抬起头,兴奋地指着地上的杂草,“你们知道它们是什么吗?”

    看着她笑得明媚地样子,闻承廉不自觉的跟着笑了起来,“是什么?”

    云锦书满脸的惊喜和激动,铁定是好东西了,一如发现木薯时的神情,兴许又发现了什么能吃的东西呢?

    “是土豆,长在地里的土豆,比木薯还要好吃的土豆。”云锦书激动地抓着闻承廉的胳膊,摇晃着。

    闻承廉看向手臂上的小手,眼瞳不自觉地变得温柔缱绻起来,“是吗?那煮熟了第一个给我尝尝。”

    云锦书想也没想的就答应了,“好呀!好呀!保证你会喜欢的。”云锦书一边说一边将枯草拔起,五个成年男人拳头般大小的土豆被带了出来,足有五斤重。

    “好大,我跟你们说土豆的吃法比木薯还多,尤其烤的土豆,香的哦。”

    云锦书一点也不淑女地抹了那没流出来的口水,“等条件允许的时候,我炸薯片薯条做土豆肉丸给你尝尝。”

    土豆成片成片的,但面积不大,且分布广,又多,需要大量的人手,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挖出来,挖土豆也不是体力活,女人和大点的孩子也能挖。

    竹风叫村长安排了许多村民帮着挖土豆,云锦书就近简易地挖了个洞,将火烧起,土豆埋在火柴里,等着熟透就可以了。

    趁着这空档,云锦书在附近搜寻,看能不能找到其他。

    自然又是竹风跟着,有时竹风自己都怀疑,自己实际是云锦书的护卫吧!

    这次多了两个,江海峰和李小平。

    李小平用力地吸了吸鼻子,八字眉皱得直接竖了起来,看着很是凶狠,“什么味道?”

    江海峰动了动鼻子,也闻到了,“血腥味?”

    几人立刻进入战斗状态,手里握着兵器,竹风沉声道:“我们四面散开,上前看看。”

    李小平八字眉又竖了起来,要他说直接上就是了,磨磨唧唧的就能万无一失。他们来一个突然袭击还能杀对方措手不及,但他忍了又忍,终究压下心中的浮躁跟着几人的步伐前进。

    扒开草丛,赫然是一滩血,“这么多血?”

    云锦书沾了一点血,“还热乎着,这么多的血,不知什么东西受伤留下的。”

    “这里也有。”江海峰在不远处发现一滩。

    “这里还有。”虽然不多,“这似乎是猎豹留下的爪印?”

    “所以猎豹被什么东西攻击受伤了吗?留这么多血应该没命了吧!但是,尸体呢?”李小平是个直性子的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在附近找找看。”竹风看着,怎么就透着一层古怪。

    云锦书看着草丛,泥土上的血迹,除了血再没别的发现,正当她百思不得其解之时,突然被眼前的光晕闪着了眼。

    红色的?云锦书就着红色的折射上前,捏起根红色的毛发,“这是什么?”

    “这不就狐狸毛吗?”李小平凑近一看,瘪嘴不以为然道。

    “是吗?”云锦书的直觉告诉她不是狐狸,她余光被被树叶挡住的几道抓痕吸引,“这又是什么动物留下的呢?总不能是狐狸吧!”

    竹风凝视着抓痕,沉思片刻才道,“看这一道接着一道的抓痕,这毛发,还有形状和力度,应该是野狼。”

    江海峰不太相信,“狼不是灰白色的吗?还有黄色,和纯白色,棕色的也有,红色的野狼会有吗?”

    云锦书倒深以为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红色的野狼可能比较稀有。”

    “这还有黄色的毛发,灰白色的也有。”竹风捡起杂草上的几根毛发。

    李小平恍然大悟,“所以猎豹被狼群包围袭击了?”

    “又是狼群,怎么会有这么多野狼还成群,猎豹这样凶猛狡猾的动物,野狼都敢袭击,这野狼也太厉害了吧!”

    云锦书想得更多的其实?

    “你们不觉得这里的血,太过诡异了吗?就算野狼偷袭猎豹,野狼猎到食物不应该就地分食或者叼回狼窝吗?”

    “这些血像是特意留下的,血迹撒得到处都是,没见着猎豹的尸骨,这就说明猎豹被带走了,那么何必弄得到处是血呢?”

    按动物的思维,猎着食物要么就地解决,要么就离得远点,饱餐一顿,怎么会将血迹弄得哪里都是呢?

    “可能被袭击的猎豹比较多,每留下滩血代表一头猎豹。”李小平将脑袋里能想到的讲了出来。

    竹风对着他摇头叹息,一脸嫌弃地离他远点。

    “你……”李小平正想爆粗,却被云锦书的话打断,“十多处比较大的血迹,那就有十多头猎豹,狼群再怎么厉害,都不敢轻易袭击猎豹,况且这里没有搏斗的痕迹,甚至几乎没有猎豹的痕迹。”

    竹风对着李小平扬起玩味的嘴角,李小平珊珊然地摸了摸胡子。

    竹风知道凡事要适可而止,便止住打趣,皱眉提醒,“可能是我想多了也未尝可知,这里血腥味太重了,不宜留在此处,还是快快离开吧!”

    血腥味?对呀,她怎么没想到,她觉得想不通的地方,被竹风一句话给点地冲出了迷雾。

    狼群刻意将猎豹的血弄得到处皆是,其目的可能是为了引来更多的野兽,或者更确切地说,这附近有猎豹的巢穴。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野狼真的太可怕了,野狼会有如此异议常人的智慧吗?倘若她推测的是真的,那么,很有可能他们已经身在狼穴中,只等着他们自投罗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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