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魔民2
跟着裴乾的魔民越来越多,供奉他的魔民也越来越多。莫名其妙的,裴乾有了一个诨号,叫“魔犬黑袍大人”。
裴乾收编魔民的行为自然是引起了北境各方邪修的注意,也触犯了他们的利益。只不过这些邪修从不联合,都是单打独斗。他们都在等别人先去试探裴乾,于是非常默契的按兵不动。
这样一等就是两个月,若不是因为拖着一大群魔民,裴乾都快离开北境了。等发现几乎所有的北境魔民都要被裴乾带走了,这才有邪修坐不住了,准备去找茬。
只刚到裴乾附近,就被大玄发现了。此时这来找茬的邪修才发现,裴乾座下的魔犬竟然是六级的魔兽!这个邪修在北境已经算是顶尖的强者了,可他只不过是出窍期中期的修士,比大玄修为还要低一个小境界。而当他再观裴乾的修为,根本看不透!
只有一个可能,对方是化神期,或者比化神期更高!这个邪修哪里还有气势汹汹的样子,大玄不过抬了一下眼皮子,他就吓得屁滚尿流的跑了。而裴乾,压根都没发现他。
就这样,裴乾很神奇的,一路顺畅地穿过了北境,来到了与北境接壤的华乐城。进了这里,便是等于进到了新魔界的地盘了。
从这里开始,便要守魔界的规矩。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不准随意杀人,这点裴乾本来就能够做到。而进到了华乐城,裴乾也松了一口气。
其实这一路上,他都非常紧张。毕竟裴乾不是带着几个魔民,而是带着一大群魔民离开了北境,他也时刻怕有厉害的邪修跑过来,问他要人。
毕竟邪修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性格残忍,做着伤天害理的事情。但修炼总归是离不开灵气的,即便是邪修,不可否认,他们还是修士。而在魔界,最缺乏的自然也是灵气。
邪修能够在魔界生存下来,当然也有将魔气转化为灵气的方式。不过这样的转化离不开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且转化出的灵气量少,且很快就会被魔气同化。邪修为了更好的保存实力,故而也是需要吃饭的。
况且有不少邪修,修炼的功法残忍至极,有需要杀戮的,有需要血食的,无论如何,都离不开“人”,所以裴乾将一群北境魔民带走的行为,实质上是触犯了那些躲到北境的邪修的利益的。
只不过直到他到了华乐城,也没有邪修来对付他,裴乾只能想到一个可能性,便是这北境的魔修,修为都不济,或者说,没有化神期的修士。
如此,裴乾进入了更加安全的华乐城,便松了一口气——看来魔界也并不是那么可怕。
自打五十年前,那个魔族统一了魔界之后,魔界的情况确实好了许多。也是裴乾赶上了好时候,若他再早来个五十年,怕是早就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在华乐城安排好了这些魔民,裴乾便被城主恭恭敬敬地请到了城主府。
华乐城的城主是一个女性邪修,修为裴乾看不透,但裴乾通过契约问过大玄,大玄表示自己可以碾压,大约是不会超过出窍期中期的。
可再怎么说,那都是一个比裴乾厉害了不知道多少倍的邪修。况且邪修的手段层出不穷,裴乾根本不想跟她接触。只是若不去,肯定是不行的。
华乐城是魔界的十大城池之一,且它还与北境接壤,能够成为这样一座城池的城主,只能说明此人深受上面的信任。这是裴乾打入魔界上层的好机会。
且裴乾是一个从未出现过的“化神期邪修”,这华乐城的城主邀请裴乾,想必也是抱着打探的心思。如果没有确定清楚裴乾的目的,怕是根本不会轻易放他过去,进入后面的中心城市。
所以,这趟,裴乾是去也得去,不想去也得去。
城主府的管家是个魔人女子,也是她带着裴乾进入城主府的。最开始,女管家还想将大玄带去别的地方,美其名曰“安排魔犬大人享用宴会”。
只不过裴乾哪里会同意大玄这个最强战力离开自己的视线,这不是等于在自寻死路么,于是便两三句话把女管家绕晕了,忽忽悠悠带着大玄一起走。
说起来魔界的人还挺有趣。比如这城主府,装点得倒是和修真界一些小世家的府邸差不多,大约也是因为主人是来自修真界的邪修的缘故吧。
但这魔民女管家就有趣多了,明明不善言辞,却非要装出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来,说话想要咬文嚼字,实则颠三倒四的,让裴乾一路忍笑。
这也能看得出来,这里的城主想要的是一个和修真界一样的环境,但也许是这城主调教得不好,也许是这女管家不堪教化,显然结果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就连在大玄一事上,裴乾三两句就把这管家给糊弄了,若真是那些修真门派的管事,哪怕是最小的世家里的管家,也不可能犯这种错误。
只是……这一路走进来,竟越走越偏,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去往会客室的或者宴会场所的道路啊。
如此想着,裴乾心中暗暗提高警惕,并通过契约提醒了大玄。难不成这城主在此有了埋伏,想要将他一举拿下?
若裴乾真的是个化神期的修士,大可不必害怕。毕竟那城主修为不如大玄,且这城主府一山不容二虎,想必若是有别的修为高于那城主的修士,还是邪修,必不会轻易服从于她。毕竟魔界可不像修真界,这里只讲求实力为尊。
此处修为最高的应当就是城主。而若她真的有心对付一个化神加上一个出窍期后期的魔兽,根本并非易事。如果这城主有脑子,必然不会轻易就这样对上他们。
可裴乾不敢赌,这魔界之人无法用常理来推断,万一这城主就是个没脑子,只想自己高兴的家伙呢?
见那魔人女管家带着他越走越偏,裴乾忍不住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