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第一次送饭下田
这声音清脆悦耳,细听,还带着一丝娇嗔:
“哪儿也不许去,先吃饭。”
陆臻闻言看向对面,就见小狐狸穿着一身军便装,束着武装带,手拎一只大篮子,袅袅婷婷的向着他们走来。
调皮的夏风轻轻地掀起她额间的碎发,暖暖的阳光将她的脸蛋儿照的越发的白皙娇嫩,猫眼中似珍藏着漫天的星辰,明亮又璀璨。
而这双如此动人的眼中,只装着一个陆臻,她看着他,向他走来,一步一生莲。
陆臻心尖微颤,他迎上前,从臻暖手中接过大篮子,接过的瞬间,修长的手指抚过她纤细的小手,一切自然而然,就像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美好而热烈。
两人并肩而行,一个高大修长,一个纤细娇柔,柔柔的春风包围着他们,莫名的,晃花了旁人的眼。
吴美丽瞬间有种身处北极的冰冻感,这两个人,怎地如此相配?这怎么可以!臻暖她是破鞋,她不配!
二癞子愣愣的看着,眼底一片风起云涌,竟然被吴美丽这个小娘皮骗了,幸好还没有动手,是个长了眼的都能看得出来,这陆知青的眼里心里都是这个娇小的人儿,而这小人儿的眼里心里也只有陆知青。
这是什么神仙爱情?
吴美丽,竟然让他搬起蹍盘打月亮,嫌他命长吗?
“这就是臻知青吗?小姑娘看着柔柔弱弱的,跟陆知青还真蛮相配的。”有村民感慨。
“是啊是啊,没想陆知青这样的人竟然也会谈恋爱呢。”
“嗐,哪有不会谈恋爱的人啊,古时候的人不是说什么‘英雄难过美人关’吗?”
“美人?臻知青这通身的气派跟陆知青是很相配,但要说美人,还称不上吧,也就,一般般吧。”
“你懂个屁!美人在皮不在骨,这都不懂?白活了20年,真可怜。”
“怎滴,你想打架,谁白活了,谁可怜,今天不给我认个错,老子不……”
“行了行了,吵吵啥,你是可怜,啥也不懂,什么叫五官懂吗?你看那臻知青的五官,一看就是个美人儿。现在看着一般,那是因为人太瘦了,等再养养,你看看,亮瞎你的狗眼。”
“刘哥,跟我说说,怎么分辨五官,兄弟我也学学。”
“眼瞎啊,这个也要学,这不是生来就会的吗?”
“吵吵啥,都滚去吃饭!”一群兔崽子,影响他吃饭,老支书嗓门一亮,小伙子大姑娘们便争先的散了,各个都跑去吃饭了,干了一上午,肚子早就饿瘪了。
农忙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大家都不回家吃饭,在田垄上,在大树下,随便找个地方,也就解决了午饭了。
吃的也挺统一,几乎都是窝窝头就咸菜。家庭条件不好的,本来就是这个吃法;家庭条件稍好的,也是这个吃法,这时候,太招眼了也会惹来是非,谁都不是傻子,那肯定是怎么低调怎么来啊。
同一个村子里的,最好保持同一个水平,毕竟,扩坑不易,村民叹气。
人们且谨慎着呢。
这边,臻暖将盛窝窝头的罐子的盖子揭开,一股淡淡的、甜甜的奶香味儿飘了出来。
臻暖又揭开了醋溜白菜帮的盖子,一种酸甜的香味儿又飘了出来。
接着,臻暖打开了白菜鸡蛋汤的盖子,汤内色泽分明,一看便令人食欲大开。
臻暖拿出三只碗来,每人盛了一碗汤。
而陆臻就这么嘴角含笑的看着臻暖,就像是一位年轻的丈夫,正在看着给他布菜的心爱的妻子一样,温馨又甜蜜。
啧啧啧,老支书日常没眼看,老陆家的家风,当真不咋滴。但手却诚实的端起碗凑到嘴边,喝了一口,不错不错真不错,又喝了一大口,然后夹起一个窝窝头,香!
“不错,小丫头很有想法,还加了麦乳精。”老支书悄悄的夸奖臻暖。
臻暖笑咪咪,也轻声的说:“都是小陆子给的,咱们下次还这么吃。”
说着,小眼神儿还瞄向了陆臻。
陆臻边吃边这么看着她,眼底俱是笑意,尽管吃,哥哥养的起你。
谢谢哥哥。臻暖冲他眨眨眼,然后在他的注视下咬下一大口窝窝头,鼓着腮帮子吃给他看,毕竟这样小陆子才有成就感嘛。
果然,小陆子的眼睛又弯了弯。
看着这俩个人又在眉目传情,老支书打算趁机多吃点,毕竟这两个小崽子有情饮水就饱了。
可陆臻怎么会如他的愿呢,毕竟是自家媳妇辛辛苦苦做的,还这么好吃,他怎么也得多吃几个才对得起媳妇的爱护嘛。
陆臻给臻暖又夹了一个窝窝头。
臻暖实在吃不下了,又夹回去放在了陆臻的碗里我,然后碗筷往篮子里一放说道:“我去找萍萍聊会天,你们俩慢慢吃哈。”
陆臻刚咬了一口窝窝头,还没来得及咀嚼,更没来得及咽下开口说等他一起去找大壮呢,臻暖就毫不犹豫的走开了。
二大队
黄丽丽拖着伤腿,终于艰难的走到了村口,太不容易了,她都想坐在地上好好的哭一场了,不过去放个火而已,差点丢了半条命,幸好一大队的后山没有野兽,不然命丧兽口不是不可能。
宁时熊上午上工时没看到到黄丽丽,一打听,知青院的人早上起床就没看到她。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没有请假,好好一个人,不见了。
人不见了,肯定是大事,但农收,是大事中的大事。
所以大队长跟支书一商量,其他人不动,按原计划,该上工的都去上工,只安排两个干活不麻利的女知青和村妇在村里好好找找。
因为考虑到她没来大队开介绍信,脚还受伤了,所以也没觉得她能跑多远,考虑到是新来的知青,对村里地形还不熟悉,大多数人都觉得,有可能是迷路了,毕竟村里阡陌交通,小路条条的,刚来的女知青犯个迷糊也是正常。
因为一上午没听说人找到了,所以中午吃完了饭,宋时熊就在村里转悠,希望能碰到她。
自打前天初次相见,她辫梢绑了两根蓝丝带,还娇娇弱弱的,走个路都能崴了自己的脚,他就上心了,对她,总是忍不住会多看两眼,在村子里,甚至在知青院,没有比她长的更好看的了,这样的人娶回家,生个崽,多美啊。
更何况,前天他还抱了她,一路招摇过市的到了卫生院,他们俩个都这么亲密了,她嫁给他,也是理所应当的。而这两天被被大家调侃抱着美人什么滋味时,他也有些得意,什么滋味儿,又软又香的滋味呗。
想着那天抱着她时,无意间看到的她胸前的轮廓,他身子都蠢蠢欲动了。
也是上天都在帮他,合该轮到他抱得美人归,这不才转了过来呢,就见她一身狼狈的柱着一根树枝,就移进了村子里。此时,她辫子上的蓝丝带就剩下了一个,而脚,似乎也伤得更重了。
说到脚,她怎么只穿了一只鞋?另外一只呢,那她岂不是又要花钱买鞋了?这个就不管了,反正,眼下也不是花的他的钱。
宋时熊很识实务,知道他表现的机会,把他俩锁死的机会,它又来了。
至于她是怎么弄成这这样的,有没有受伤,要不要紧,他是一点都不担心,只要人没死就行,而且,看这样子,也不像是要死的样子,只要人还在,那就肯定是他宋时熊的。
其实宋时熊真的是个很识实务的人,既小人作派又很懂取舍,惜命的很。
这从书中他发现了黄丽丽放火烧他之后,一系列的操作就能看出来。
但此时的宋时熊还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的毒蛇属性,还以为这是只好揉搓的小兔子呢,于是他对这只小兔子又伸出了“友善”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