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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靠,成萨摩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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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住——别跑!”

    夜晚城郊一条偏僻的窄巷里,一个容貌清秀的男人正追着前面的人,对方一边逃跑,还一边抓着手边一切可以扔的东西向后丢。

    男人也就是阮宝,一边要躲避迎面而来的杂物,一边还要通知伙伴他现在的具体位置。

    阮宝今年28岁,是一个保护濒危动物的志愿者,他追的那个人是贩卖濒危保护动物的头目,头目的其他伙伴均已落网,就只有这个头目,趁众人不注意时,夺路而逃。

    阮宝正好发现这一幕,也来不及通知其他人,自己先上了,其他人也反应过来,追了上去。

    巷子里的一个窗户沿上,白天一个粗心大意的修理工,在修理窗户的时候,把扳手遗落在窗沿上。

    处于高度紧张的头目,哪还注意手里拿着什么东西,看见什么顺手的东西就拿起来向后扔。

    “砰”的一声闷响,是板手砸中头部的声音,接着“咔嚓”一声,这是被板手砸中身体向后倒下,磕到窗沿角上头骨碎裂的声音。

    阮宝还没反应过来,就感觉身体在不断的下沉,灵魂和肉体撕裂开来。

    就在意识快要模糊的时候,他听到有一个温润的男中音,断断续续的在他耳边说话:“可惜助你一把看你自己造化了。”

    接着双眼一闭,陷入黑暗中。

    夜晚的窄巷又黑又深,连个路灯都没有,很少有人从这里走过,直到第二天,阮宝的尸体才被寻来的同伴发现。

    阮宝再睁眼时,就见一个白色的大头,伸着腥红的舌头在不停的舔舐着他。

    阮宝见到这一幕吓得要命,想要往后退,奈何身体不给力,动也动不了,只好趴在那认命了。

    一段时间后,阮宝费力的睁起眼睛,环顾一圈才发现,自己正待在一个巨大的狗笼,旁边还有几只幼犬。

    刚才舔着他的是一只母萨摩耶,它通体雪白,身长五六十厘米,体重大概二十几公斤左右。

    这是阮宝见过长得最好看的一只萨摩耶了,两耳呈三角形分的较开,瞳孔是深黑色的,杏仁眼的在眼,温柔的看着他,把他的心都要看化了,要是它不舔他就更好了。

    可能是因为刚分娩不久的缘故吧,面前的萨摩耶妈妈看起来不是很精神,旁边的幼犬围在萨摩耶妈妈的腹部干饭。

    这时的阮宝已经发现不对劲了,想要动一动自己的双手,却发现伸出来的只有粉嫩嫩的小爪子,上面还附上一层胎毛。

    “完球了。”作为一个长年动物保护动物的志愿者,结合当下的情况,阮宝不禁“嗷呜“”一声,这完全就是萨摩耶幼崽啊。

    萨摩耶妈妈看着忽然叫起来的幼崽,有点摸不着头脑。

    这只幼崽是这窝里最小的一个,出生两三天一点精神的没有,也不叫,萨摩耶妈妈一度以为它要不行了,哪曾想,舔舐了几下,这只幼崽忽然又有了精神,真是奇怪。

    萨摩耶妈妈哪里知道,就在刚才,这只它的幼崽觉醒了做人类时的记忆。

    觉醒了人类记忆的幼崽,趴在那里一脸的生无可恋,正在逼逼叨叨的骂贼老天呢。

    “~我和你有仇嘛,过孟婆桥的时候,怎么不给我喝碗孟婆汤,怎么会少了这个流程呢,地府怎么懒惰成这个样子~”

    无故背锅的老天爷打了个哈欠,不以为意,一天天的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背后诅咒他呢。

    这件事的罪魁祸首太叔竹正坐在一个僻静的廊庭里,和一个男人在下围棋,完全不知道阮宝这边发生的事情。

    让阮宝带着记忆进入轮回,是太叔竹的一个心软结果。

    太叔竹是守护大地的神,最近兽神因为自身原因辞去了工作,太叔竹一时找不到替补的人。

    正巧碰到濒死的阮宝,看出他以往救助动物的功德,心一软就让他进入时间的洪流中,让他带着记忆轮回考验。

    考验成功后,阮宝会变成新的兽神,保护他喜欢的动物。

    这一切阮宝都不知道,萨摩耶幼崽只是他第一世的轮回。

    熬了一段时间的阮宝已经累了,毕竟是只幼崽嘛。

    萨摩耶妈妈看幼崽没了精神,顿时慌了起来,用爪子拨弄着幼崽,把它塞到腹部喝奶。

    阮宝也没拒绝,幼崽的抵抗力弱,他是知道的,母乳的喂养对幼犬是非常好的,至于人类的羞耻心,在成为萨摩耶幼崽的那一刻,也不知道丢到哪个爪哇国去了。

    吃饱了没多久后,阮宝就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阮宝发现他关在一个单独的笼子里,一个男人正拎着他的笼子,向着对面的几个人滔滔不绝的介绍。

    售货员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软宝听了个大概,知道了其中的意思。

    拎着他住的这个笼子的是宠物店的店员,店员对面的是一对夫妇,他们想为七岁的外孙买个宠物。

    从店员的口中,他还知道他现在已经出生三天了,身体很棒。

    阮宝听到这里的时候,幸好不会说话,不然肯定一口唾沫吐向对方。

    这个店员真黑心,阮宝不清楚他穿过来之前幼崽的记忆,光看他的兄弟姐妹也知道,他并不是这一窝中最健康的那一个,身体比同窝出来的要小很多。

    那对夫妇看起来就是有钱人家,太太看样子才50几岁的样子,身上没有什么多余的配饰,上衣是用极光紫色时装提花面料做的一款简约的衬衫,下身是真丝桑波缎做的直筒裤。

    手腕戴着一只冰种翡翠,纯度很高,看起来价值不菲,整身展现出来的气质很华贵。

    先生则穿了一套深蓝色的西装,钻石做的纽扣为沉闷的西装添上一丝光彩,手腕上戴着价值不菲的手表,一看就是成功人士。

    在店员的极力推销下,那对夫妇最终买下了阮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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