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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04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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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草疯长,几乎爬满阶梯型的两块田。苏冰一下地,刚走几步,脚就变得沉重起来。

    草鞋裹了层泥,黏糊糊的甩不掉,偶尔踩进水洼,陷下去就拔不出来了。下面这块田以前被当做水稻田,纵使两年未用,下雨后的泥也会更湿软,上面那块麦田则好很多。

    家里没有锄头,苏冰费力地用铲子斩断草丛,挖出空地,密集种上三十来株黄豆,再挨个开花扫蕊。

    她做事细致认真,原本的轻浮野痞荡然无存,在晨曦的柔光中,看起来踏实可靠、细腻温情,引得白见思好几次忍不住偷偷注视。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苏冰,不免惊奇。

    清幽的早晨,家家户户的鸡还在开嗓,四处升起炊烟,米粥的香气弥漫在桃花村的各个角落。

    背后的山,鸟啼虫鸣又开始此起彼伏,山谷风从盆地往山上吹,将漫山的红黄叶簌簌抖落。

    秋越来越深,山的彩颜正在逐渐褪去,那刮起来的风也冷了。

    苏冰拿盆摘完所有毛豆,抓了小半放进盛水的瓜瓢里,递给在烧柴火的白见思,笑着道:“阿思,待会儿抓点盐把它闷煮锅里,咱们喝完粥,捞起来剥着吃,可香了!”

    下方的人持着火棍,仰起头望她,柔顺的头发从鼻梁那儿分开,露出左半边眼睛,轻轻嗯了一声,左手无意翻动灶里的柴火。

    明明一副阴郁冷漠的模样,苏冰不知眼花了还是怎的,竟觉得乖巧。

    她又想起书里的白见思,看文时,男女主那个腻乎劲,甜得人发齁。且文里的白见思能说会道,时常吃女主的醋耍小脾气,到她这里就是安静、顺从、闷葫芦,这么一对比,恶毒女配苏冰气急,自己怎么不穿成女主呢?

    深深呼了口气,苏冰把剩余的毛豆倒进簸箕,和白见思进屋吃咸菜下水粥。

    饭后剥食咸毛豆那会儿,苏冰拍整靛青色外褂,对旁边人道:“今个儿赶集,我要去镇上卖毛豆,你要跟我去么?”

    留白见思一人在家,她不太放心,在原主的记忆里,好几次出去劫财回来,发现白见思被村里人欺负。尤其是李家还惦记他的血,当初她们看到白见思手臂上有颗浅淡的红点——半级魂源的象征,便一直有歹心。

    说来好笑,男主像是为女主量身打造的一样,小时候和女主一起长大,接受她施舍的食物,长大后没遇到一个好人,历经坎坷,魂源增级。女主再从天而降、英雄救美,俘获他的芳心,让他对女主死心塌地。

    就是临近的那个鳏夫窦大叔,表面上对男主好,其实多次想把白见思拐出去卖掉。

    “嗯。”白见思坐在较远的位置,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他的心像是蒙上层雾,疑惑妻主为什么想带他,放在之前,苏冰是绝对不允许他出门的,说是不守男德。

    不过,对方若真想当假好人,他即使不习惯,也觉得不错。

    如果妻主能坚持下去多好,他如此期冀道。嫁出去的男子泼出去的水,就算悄悄离开这个落魄的家,他也无处可去,养活自己是个难题。

    挎上簸箕,苏冰和白见思从村北往村东走。桃花溪主体自西向东流,北边有条分支,村里人出门赶集需要坐船,从峡沟口划出去,一直到镇上的河岸。

    今日赶集,出去的人多,他们站在装满各种瓜果蔬菜的篮筐后面,引人瞩目。

    穿直裰的白见思身上补丁虽多,却干净,只是头发终日披散脸前,让人看着不喜。旁边的苏冰就更不说了,褂子邋遢,头发乱得如同和人扭打过一样,蔫坏的长相时常被村里人挂在心里辱骂。

    大家本来热热闹闹地在闲谈,看到他们来,一下子就安静了,仿佛羊群里进了只狗。

    唯独赵家那不务正业的大女儿,流里流气地跑到后面去,一巴掌打在苏冰背上:“哟!咋带你媳妇儿出来了!平日里姐说要瞧你夫郎去,你苏大狗狗急跳墙,张嘴就要咬我。”

    苏大狗,苏冰的小名,原主的娘取的。村子流传,小名越贱越好养活,孩子长得更健康。

    嘴角抽了抽,苏冰拍开对方想勾白见思头发的手,装起以往的热情:“赵虎娃,我夫郎害羞,你离他远点,小心我刀子不长眼。”

    “啧。”赵虎娃身材比苏冰高大,但力气和灵活度不如苏冰。两人关系好到可以穿一个□□,干坏事时,总是苏冰在前她在后,以镇上的岳惺为老大。

    她瞄到苏冰怀里的毛豆,眉眼耸了耸,一脸坏笑,乐呵道:“老大不是立了规矩,兔子不吃窝边草,让咱们去远点的村讨么?你哪儿偷的?怎么不叫上姐们几个。”

    想到原主的一群狐朋狗友,苏冰就头疼,可又甩不掉这股地头势力。老大岳惺的舅娘是知县,姑姑在暨斐城当官,手下这群人甭管多坏,村民找不到救星就只能自认倒霉。

    “自家种的,好久了,今天去地里摘些,拿出来卖。”苏冰的茅草屋太偏,又没人造访过,不担心露馅。

    “你这么勤快?”赵虎娃上下打量她,不敢置信,只当她在众人面前不好说。

    那边听到的村民则在窃窃私语,几个脑袋凑一块,偶尔望过来,讨论哪家这么倒霉。

    聊着聊着,一艘船回来,大伙挑担搂篮,依次上了船。船是村里人一起出钱造的,来回不收费,女人负责出力就好。

    十陵镇离桃花村不远,顺着水流划半个小时就能到岸口。镇上人少,到三天一次的赶集时才会热闹。如果没有地头蛇,这里是个好地方。

    苏冰下船后,本想去菜巷摆摊。谁知赵虎娃拉着她,悄悄说:“老大买了酒,让我们喝完壮胆,去李子村运黄瓜。”

    运?说抢还差不多。那些村民也不是不反抗,要是兔子逼急了,提起菜刀不是唬人的。

    坏而危险的罪犯行为,她才不干。

    苏冰面上笑嘻嘻,心里哭唧唧,她得想个办法,早点摆脱万恶的本地势力。

    千里外的鱼洲城不错,膏腴之地,河流多鱼蟹,一望无际的平原土肥沃,最易开垦。

    文中两年后,祁国北部闹旱灾,女配和男主向南逃亡两个月,最后选择在鱼洲城居住。也是在那儿,男主和天命女主再次相遇。

    如果能早点过去,苏冰当然不会傻傻地在这里待着。同时也是为了男女主的相逢,这个世界后期,全世界会发生一场很严重的瘟疫,需要十一级也就是天级的魂植师培育万菩提,来拯救世人。

    而此人,必定是天命之女顾柒柒,她自出生背后就有龙图,和有凤图的白见思结合,将带来祥瑞,造福众人。

    苏冰只希望,把男主养好到时候交给女主,自己再找个地方平淡过一生。

    “虎娃姐,我好不容易带我家阿思出门一次,今天不想去。你替我把这袋煮好的毛豆送给老大姐妹们下酒,帮我说说好话,苏大狗撞头后偶发癫痫,过段时间好了再去舞枪弄棍。”

    苏冰从簸箕拿出叶子包好的熟毛豆,递给赵虎娃,装模作样地四肢抽搐两下。

    “你额头的伤这么严重?早晚变成呆子,不如跟我去饮酒,老大说了等钱再多点,他带我们去暨斐城的醉花楼乐乐。”

    赵虎娃还没娶夫郎,念起小倌时,脸又红又油。

    苏冰假笑太久,五官僵了,不想继续跟她吹牛,匆匆结束话题:“尝过几次酒,你我都觉得辛辣刺喉。这次我不尝了,你去吧。”

    两人别过,苏冰瞬间变脸色,拉着旁边默不吭声的白见思衣袖,去菜巷摆摊,边走边说:“阿思放心,我以后不会跟她们来往,等赚点钱,我们去鱼洲城。”

    目睹全程的白见思听她这么保证,又被亲昵地拉起袖子,浑身不自在。想偷偷抽回袖子,但不知为何又没有,像个尾巴似的,一言不发地缀在苏冰身后。

    鱼洲城么,倒是个好去处,可惜太远。他原本计划逃到暨斐城生活,约莫明年开春就能成,结果计划赶不上变化,苏冰现在一副好妻主的样子,让他难办了。

    比起变成四处流浪的鳏夫,当然是跟着有魂力、不打人的妻主好。

    此刻在他心里,既隐约希望妻主变好,又觉得她是个油炸糯米球,再多炸一会儿就爆馅。

    苏冰名声太臭,甫一踏进菜巷,那些小贩便收拾东西准备换地方。所到之处,无人驻足,更遑论摆摊卖菜。

    她在原主记忆里搜索,突然拉着白见思往商铺那边走。

    指望村民放下芥蒂买她东西,不如去找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以前原主所得之物,都是找草药铺的老婆子销赃的。

    草药铺主七十出头,膝下有两个女儿在暨斐城做生意,平日和苏冰他们这群地头蛇关系很好,有甜头就帮他们卖匪货。

    苏冰让白见思在外面等她,进去和老婆子小声商榷:“我每天背瓜果蔬菜在你这儿卖,你收不?给便宜点也行,千万别和任何人说,岳惺也不行。”

    那老婆子觑起矍铄的两眼,躺竹摇椅上问:“你想单干?不怕岳惺她们找你麻烦?”

    “所以你别告诉她们。我看明白了,卖命帮岳惺做事,好处都在她手里,我们几个穷得叮当响。”

    见老婆子点头同意,她们又商量起价格,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苏冰跟她约定早上六点交货。等一切确定下来,她将毛豆以比市场低的价格卖掉,肉痛地出去找白见思。

    “走吧,过两天我们搬去楚棠县,一边赚钱一边南下,早点摆脱岳惺她们的掌控。”

    苏冰其实挺喜欢桃花村的,山清水秀,很漂亮,可惜被恶人搞得乌烟瘴气。

    “你要带我走?”

    突然传来的清冷声音,吓了苏冰一瞬,随即反应过来,她的闷葫芦夫郎说话了。

    “当然,我不带你带谁。”为了表示诚意,她举手发誓:“我苏冰在此发誓,以后绝不打骂白见思,好好赚钱养家,让夫郎过上好日子。否则,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白见思站定,目光粘在她脸上,不错过一丝神情。睨了良久,抿抿唇,转身往桥岸走,他心里冷然,对于妻主的发誓,一分信九分质疑。

    誓言谁都可以脱口而出,天打雷劈是假的。他听过太多,母亲的父亲的姐姐的弟弟的,那些人都还活得好好的,没有报应。

    “欸,阿思,你走那么快干嘛?我还要去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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