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二十一口
十一点之后安越去了见传承人,中午也没回冬婶家。姜菀菀带着苏元夫回去的时候只见到了童茜,东张西望了一阵也没见着季翔,三个人默认了他们俩可能在一块。
下午,那通电话再次打了过来。安越也如愿地听到了对方的声音,但并不是那么高兴。少女叽叽喳喳的声音传过来,亲昵地叫了一声又一声的“姐”,问她在不在宜北,她想要去她那里住几天。
安越声音冷淡:“你回国了?”
“对啊,妈咪和我一起回来的。早上那会儿给你打电话你没接,你在干嘛啊?”
“我不在宜北,密码没换。”
落日沉入山底,暮色席卷着凉意袭来,安越看着大白羊一头头地被放牧人驱赶下山,不禁裹紧了身上的外套。脸被风吹得苍白,说出的话也带了丝冰冷。
电话那头发出短促的嘈杂声,接着就换了道中年女性的嗓音。
“你又去麦岭了?”同样冷冰冰得没有一丝温度的质问。
张松菁女士说话依旧这么令人恼火,但此刻安越捏着一颗没吃完的泡泡糖心情平静,慢步走在乡间,耳边是村落里未散的民歌和牧羊人的吆喝,这些声音纯净又质朴,连带着张松菁女士的质问都顺耳了许多。
安越应道:“是啊。”
对方沉默,似乎在压制着怒意,但更多的实际上是不屑和冷漠。张松菁问:“你这是在和谁对着干?”
“我喜欢这个专业,喜欢这里的一切。没有和谁对着干。”安越语气平平地开口。
“远离我就这么开心?安排你在洛杉矶念书你不喜欢,非得跑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是吧?”
安越有些被气笑了:“您说话是不是都特喜欢颠倒黑白?”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对方似乎和她谈的不是同一件事,“那里的人素质能有多高,经济、文化和教育哪里比得上洛杉矶?你选择回宜北是因为你爸爸在这儿,回来就回来了,但是你跑到一个穷乡僻壤是想给谁看?”
张松菁语气还带着一点不经意间的厌恶,“哦,我听你们学校的学生说,你还寒暑假都住那里。”
安越停下了脚步,站在河边。风剐蹭着田埂上摇曳的野草和花,连同着泥土的气息带到她脚边。
这些话都触及到了她的底线。向来温和的语气带了些尖锐,安越说:“你看不上国内的一切,连带着看不上我,你不也是做田野的吗?要真说起来,听到看到的不也是些乌烟瘴气的东西?如果不是的话,你算什么——”
不知道那边发生了什么,通话终止。这是常有的事。安越喉咙里的那句“你算什么五行八字”堵得人难受,原本想好的唇枪舌战戛然而止,拳头砸在棉花上的无力感瞬间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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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时岑冬莲不在,只看到苏元夫抱着小宝在和姜菀菀、童茜斗地主。客厅里没有第五个人。
安越问:“季翔呢?”
姜菀菀很快答道:“他还没回来。干妈给我们做了晚饭,然后就去村长大姐家对歌了。她今年找到了新歌友,唱得很是尽兴。刚做完晚饭歌瘾一上来又出去了,说今晚又晚点回来让我们别锁门。”
苏元夫满脸贴着纸条语气忧郁地说:“…干妈今晚还叫我帮小宝洗澡。”
这儿的人几乎没别的消遣,就是爱唱歌。农忙时山头田里唱,农闲时左邻右舍邀着伴的唱。这几年村里有不少人都外出打工了,隔着千山万水的,还建了个歌友群在微信里对歌。
安越也知道岑冬莲歌瘾大,也就没理。
晚上,安越洗完澡准备擦头发的时候,窗户又响了几声。打开窗户,看见季翔用昨晚那个站姿靠在边上。两人视线一对上,季翔忽然愣了愣。
原本想说的话卡在喉咙里,陷入沉默。
安越先开口:“…回来了?”
“嗯。”
“有事吗?”
安越问他。季翔表情很淡,眼珠是纯粹的黑,目光落在她的眼中,默不作声地打量着。静默片刻,他答:“没事。”
安越准备把窗关上,眼前却又忽然伸出一只手按住了窗户。季翔依旧默不作声地盯着她的眼睛,可是这一眼却看得安越心头颤动。
他的眼神柔软而又温和,没有半点侵略性。可是他那近乎看穿一切的眼神,却让人的眼睛感觉到酸涩。像是无穷无尽的黑夜中,有人点亮了一颗她最喜欢的星星。
季翔唇瓣微动,问她:“想吃泡泡糖吗?”
“你有?”
“没,但我现在可以去买。”
安越沉默了会儿:“不用了,村里小卖部都关门了。”
说着,安越又准备把窗户关上。季翔看着她问:“你今天心情不好?”
安越挤出一抹笑:“你想多了。”
季翔靠在窗户边上没走,“不高兴不会写在脸上,但会写在眼睛里。你觉得呢?”
安越没有回答他。
窗户关上。那道身影站了好一会儿,但等安越擦完头发再抬头时,已经不见了。
第二天早上出门,安越没看见季翔出来。苏元夫捕捉到她寻找的目光,说:“翔哥今天六点就出门了。”
“这么早?”安越有些诧异。
苏元夫是六点醒的,听到季翔出门的声音,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声之后又睡下。等再次醒来时,确定季翔是真的走了。
苏元夫说:“他好像和人约好了,所以起得特别早。”
安越没再多问。
有了前一天的基础,安越确定了村落里有几个人还可以再深入地聊聊,顺便带姜菀菀他们认识。所以一整天的时间,安越都带着他们在村落里采集拜访,大家拍照记录的记录,聆听的聆听。
这一片大部分唱的都是嘹歌,也有人唱排歌、唱唐皇。现在统称起来就是大家所说的山歌。因为曲都是固定的,需要人即兴填词、磨词。词都很质朴又意蕴颇深,所谓饭养身子歌养心,所以当地人认为唱山歌能使人长知识、学谋生、明事理,还振精神。
嘹歌、排歌都是两男两女一组搭档唱的。接受访谈的几个村民普通话都不是很好,全程都是靠安越用当地方言交流,时不时给他们几个翻译。谈到兴起时,他们还会开口唱几句。
像是来自遥远的古朴时代。歌声浑厚又嘹亮,带着混合了大地般的质感,叩击着人的心灵。
回去的路上,苏元夫被这些歌声感染,但没听懂歌词总觉得心痒痒。于是忍不住问一句:“安越姐,他们唱的是什么啊?”
“应该唱的是《夜歌》里的吧?”童茜搭腔说道。
苏元夫崇拜地看向她:“你听懂了?”
童茜脸颊泛红,摇摇头:“我只知道嘹歌传唱最广的就是男女情歌,刚才我看到他们唱的时候歌声里饱含情意,所以感觉他们唱的是夜歌,但歌词说的什么我也不知道。”
于是三人又看向安越,安越随后说:
“男人唱的是:天晴朗,山雀衔蜻蜓;衔蜻蜓进园,哪月能见妹。
女人则对:天晴朗,山雀衔蜻蜓;衔蜻蜓进园,正月刚见你。
男人又唱:天晴朗,蝉四处鸣叫;鸣叫声连连,令我心头乱。
女人又回:天晴朗,到时蝉就鸣;鸣上又鸣下,个个找情人。”
“翻译过来没那么押韵,但意思差不多。天晴朗了,山雀衔蜻蜓,蝉鸣乱我心,你我心心相印,不如做对有情人。”安越耐心地解释,“很多词都可以根据曲调现填现唱。”
苏元夫表示懂了。猛然一抬头,看到对面的热闹景象,咦了一声:“那不是翔哥吗?他在干什么。”
四个人的视线望前方的田埂上看去。男生本来就高,站在哪儿都显眼。季翔今天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薄卫衣,在阳光底下衬得人格外精神,那闪闪发光的模样少年的朝气扑面而来。手里拿着几串糖葫芦,几个小孩扯着他的衣角在转。
“乖一点儿。”季翔声线偏冷,但透着一股纯净感。哄得闹腾腾的一群小孩儿瞬间安静,都很听话。
他们不闹了之后,季翔蹲下来,把手中的糖葫芦每人一根发了下去。
刚才他们在村里转了一圈也没见有人卖糖葫芦,也不知道季翔是从哪里搞来的,感觉每次见他总能跟变戏法似的拿出很多糖果。
安越看见少年的背部宽阔延展,阳光暖烘烘地照在上面,隔着很远的距离都能闻到那股干燥又温暖的青草味。
此时天晴朗,深秋却没有蝉鸣。
确定了那人还真是季翔后,苏元夫扯着嗓子喊:“翔哥!你哪儿来的糖!我也要!”
说完就撒开两条腿跑了过去,胳膊搭在季翔肩膀上。季翔懒洋洋地笑着,似乎低声说了句什么。空手揣在兜里,安越看到了他的口型张合两下:没了。
苏元夫不信,缠着人问来问去,最后被季翔拍了下后脑勺。
然后,他就抬头看到了安越她们。
三个女孩站在树底下。姜菀菀和童茜都笑得很灿烂,热情地朝他挥手。
旁边的安越穿着一件薄薄的米色针织外套,里头是贴身吊带衫,露出瓷白的脖颈和精致的锁骨。她在低头看手中的资料,似乎察觉到他的视线也抬起了眸子。
情绪很淡。
外面的阳光刺得人眼睛睁不开,季翔眯着眼,对她们也抬手示意了下。之后又移开了目光。不知道苏元夫在和他说什么,季翔把头低了低,神情专注地倾听着。脚上的潮流板鞋磨着田埂上的野草,这漫不经心的小动作格外撩人。
姜菀菀激动地在耳边说:“莫老师的外甥真的帅啊!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高冷拽王呢,刚见面一句话都不和人说,没想到是个阳光大男孩!那些小孩子也很喜欢他的样子!”
姜菀菀捧着小心脏:“以后嫁给他,肯定也是又会带孩子又会做家务的!”
童茜在旁边笑:“你这就把婚后的生活都安排好了?”
“那当然。这种大帅哥我追不到,还不能yy吗?”
两个女孩春心萌动,在路边讨论个不停。站在一旁的安越并没有加入,只拿出笔记本查看今天的田野记录和接下来的行程安排。
翻动纸张时,她听到童茜又小声地说了句:“你试试看,说不定他就喜欢你这个类型呢?”
姜菀菀撇撇嘴,很有自知之明:“算了。我长相和家境都很一般,奋斗一辈子都不一定能在宜北买到房,最后肯定是要回兆庆工作的。像季翔这种家世好、长得帅,眼睛又不瞎的,怎么着也得找个本地人,门当户对才行。”
童茜说:“想不到你想得还挺远啊。但谈个恋爱总可以吧?不一定要结婚啊。”
平时看着活泼开朗大大咧咧的姜菀菀,没想到心思也极为细腻。对着童茜叹了一口气,“…yy归yy,咱们还是现实一点吧。”
几个女生要赶着回去,姜菀菀冲着苏元夫喊了声,便扔下他先走了。
刚才站在田埂上的季翔远远地看了她们一眼之后就收了回来,问苏元夫:“今天她不高兴吗?”
“嗯?谁?”后面苏元夫还是从季翔的口袋里掏了根棒棒糖出来,剥了糖纸正舔着。闻言,不明所以地抬头看他。
季翔把几个小孩儿赶走,手机里存了些录音,此时正低着头给录音编号。手指漫不经心地点着屏幕,下颌线绷得有些紧,侧脸看着格外冷淡。
“她。”
“什么她啊?”苏元夫没听懂。
“算了。”季翔把录音编好了号,将手机揣回兜里。抬手抓了抓松软的碎发,然后把棒球帽压上去。
情绪并不高涨,显然也不想再多说话。
苏元夫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你说安越姐啊?”
季翔已经迈开腿要走了,身高腿长的随意一跨,已经甩了他几步远。苏元夫小跑着跟上,追问道:“翔哥,你问的是安越姐吗?”
季翔觉得有点烦,抬手将帽檐往下一拉,遮了半张脸。
“嗯。”
“没不高兴啊,我感觉挺正常的。”苏元夫回忆着今天的行程,安越一直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而且采访也很顺利,还给他科普了好多东西,收获满满当当。
季翔忽然停下,扭头看他。帽檐下的眼睛黑湛湛的,突然这么一瞥怪吓人的。
苏元夫微微颤抖:“怎么了翔哥?”
“她今天这儿…”季翔回想起刚才看安越的那一眼,点了点自己的眼皮下方,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有黑眼圈。”
苏元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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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还有祭祀活动。
吃饭时,岑冬莲主动提起这事儿,问安越今年还去不去看。
安越心不在焉地说:“今年我不去了,让菀菀他们几个去吧。之前都没来过,刚好去体验一下。”
苏元夫呆头呆脑地问:“什么祭祀活动啊?”
提起这个姜菀菀就来劲了,给他科普一波,说道:“当然就是拜歌仙啦。传闻嘹歌是歌仙下凡赐予当地人的。所以歌圩节开始的前一天,大家都要去发源地进行祭拜,也被当地人称之为‘贝梭娅’,就是朝拜始祖母的意思。”
听到祭祀,苏元夫就带有莫名的原始恐惧。加上来时安越在大巴上说了些有的没的,朝拜时间又是晚上,于是苏元夫一个劲儿地摇头拒绝。
两个女生都想去,可苏元夫作为唯一一个男丁又不肯陪同。
安越在一旁悠悠地说了句:“朝拜可以上香许愿,是能求缘、求财、求好运的。”
“真的吗?我不信。”苏元夫模仿起主持人的语气,认真说道,“我是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忠诚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绝不信这些东——嗷嗷嗷干妈,疼——”
话还没说完,中年妇女的暴躁脾气就上来了,岑冬莲抬手赏了他几个爆栗,“你这小伙儿,姑娘们都说去了,你还磨磨唧唧的。”
苏元夫捂着脑袋委屈巴巴地说“好”,姜菀菀和童茜笑作一团,小宝在旁边举着鸡腿摇旗呐喊:“去啊!去啊!”
后面姜菀菀还安慰他:“快期末考了,你可以顺便去拜一拜,看歌仙能不能保佑你这个社会主义接班人逢考必过。”
“心要诚的,心诚则灵。”岑冬莲吃完饭,已经把准备去朝拜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又给苏元夫发了一张东西。
苏元夫接过来看,“这是什么?报名表?”
这张表仿佛一声闷雷扔下,几个人都把脑袋凑过去看,内心顿时翻江倒海炸得头皮发麻。看完后全是惊呆的表情。
童茜扫了一眼,抬头问道:“干妈,你明天要参加歌王争霸赛啊?”
姜菀菀则是一脸的一言难尽:“…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名字也在上面啊。”
那张麦岭镇嘹歌歌王争霸赛的报名表,白纸黑字写的都很清楚。预赛、决赛和比赛规则,以及奖励机制,甚至包括参赛人那一栏。
写着:岑冬莲、苏元夫、姜菀菀、童茜、安越、季翔……农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