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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终于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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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让村里的人挨个来试吃药,看谁能咽得下去。

    结果,只有村子里面的一个傻子能毫无感觉的,把整个药丸子当肉丸子给吃下去。

    对方的精神力有没有增长,我们也不知道,反正只要不是自己吃,有人愿意吃,那就给他吃呗。

    他每吃掉一颗,我们就带着他往那个村外行去。

    第一次失败了,没有人能走出去。

    回来接着吃第二颗,然后继续失败。

    第三颗,失败。

    第四颗……第五十颗……

    失败,失败,通通失败。

    一直吃了三个月,足足吃了九十九颗都是失败,今儿个是最后一颗,如果还失败的话,在场的众人已经不知道还有坚持下去的必要不。

    从前,傻子吃了药后,众人都会兴高彩烈的催着测试,全村人,包括老人家都会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看结果。

    现如今,整个村子里面的人,只有十个还愿意跟着我一起去试验,其余的人都在忙着收拾他们的一亩三分地,然后准备把那些采收上来的粮食进行晾晒,储存。

    这些都是他们一年的口粮,轻易不能浪费。

    这出村的路,傻子已经走了三个月,都不需要我们引路,知道要怎么走才是正确的。

    看起来,这家伙的智商还是长了一些,虽然那个药丸子没有帮众人破开这个屏障,但是还歹让傻子的智商有了进步,无形中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说实话,连二连三的失败,我本人都已经不太抱有希望,如果这一颗还是没有效果的话,我是不会再劳师动众的请村民们帮着继续准备药丸子。

    傻子一路蹦蹦跳跳的向前蹦哒着,我吊在他的身后不远处,和他也就只有三尺远而已。

    没有办法,这个傻子酷爱打人,但凡是有人靠太近,很容易就被对方打到。

    如此埋着头闷闷的赶路,总算是来到石碑处,这里标有“石头村”三个血红色的大字。

    我只是下意识的扫了一眼后,催着傻子继续往前走。

    傻子还是一个孩子心性,当场就看到一只特别漂亮的小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傻子嘿嘿一笑,就冲了上去,然后扑到了那朵花,当然,蝴蝶自然也没有抓上,其还跌了一个狗吃屎。

    我原本还挺郁闷的心情,被这傻子给治愈了,赶紧上前去搀扶他,

    “哎哟……你傻啊,好好的去逮什么小蝴蝶,看吧,差点就把自己送走。”

    傻子咧开嘴笑得很大声,然后冲我伸出一只手来。

    那是一只看起来十分苍老的手,就和老树皮没有什么区别。

    然而他才40岁出头的年纪。

    我一把拉起他,让他莫要再玩闹,专心赶路才是正经。

    却不知,我二人在这一番互动中,早已经踏出了石头村的地界。

    只往前走了两步,我若有所感的回过头,并没有看到那十来个人的身影,我的身后空空荡荡的,这里除了我和傻子以外,就再无旁人。

    我心下大喜,难道我真的被傻子给带出来啦?

    “傻子,快快快,咱们快离开这里。”

    傻子随我走了几步后,一个转身就朝着石头村里面跑。

    这家伙没有走过村外面的路,潜意识的想要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

    他撒开丫子就跑呀跑,我在后面喊了他几句都没用。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重新钻入那所谓的小轮回境。

    我呆呆的愣在原地两秒,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开这里,向着干涸的河滩走去。

    出来的方法,那些村民都知道才对,我竟然能离开,他们离开也是迟早的事。

    压在心里的大山终于被我推翻了,我在心里对冥神进行了狠狠的嘲讽,想要关住我,就他那点子水平显然还不够。

    眼下天高任我飞,再也不会有任何绊脚石来误我。

    我飞快的朝着外面的世界奔去,三天后,来到了当初的停车处,那里早已经没有雷鸣昊他们的车子。

    心里面早已经预料到会有这种结果,雷鸣昊只等我三天,眼下都一百天了,大概在其认知里,我已经出不来,成为永久的一个村民。

    我有些难受的苦笑了一下,这进来的路坐车都要走好几天,完全靠腿的话,最少也要十天半个月吧。

    连续走了三天路,路上是靠吃野菜活下来的,想要打猎,确实可遇不可求的事,有的时候,没有运气碰不到猎物,还能怎么办。

    一想到接下来的苦日子,我就两腿发软,一屁股坐到一颗鹅卵石上,准备歇歇脚。

    不妨这鹅卵石突然动了,吓得我亡魂直冒,触电般跳了起来。

    回头一看,这哪里是什么鹅卵石,分明是一只浑身裹满了泥浆的鳖。

    这鳖足有篮球那么大,走起来十分缓慢,大概是身上的泥壳太沉重的缘故。

    我正愁找不到吃的,没有想到瞌睡来了就遇上了枕头。

    “好大个土鳖,既然送上门来,劳资就不客气的笑纳了。”

    我一脚踢到土鳖身上,把其身上的泥壳字震裂,再捡来一根树枝拍打几下,这才让其露出真容来。

    曾经也是吃过鳖的人,知道这玩意儿会咬人,所以,我用树枝去逗它,引得其一口吊住树枝,露出长长的脖颈来。

    我手里只有一把军工匕首,胜在锋利。经过这么久的磨砺,我早已经是个见过血腥的人,对于宰杀一只土鳖并无任何畏惧之意。

    在生存面前,这都不值一晒。

    此处河床虽然干涸,时不时还能见到涓涓细流,把这地方冲刷得一块一块的。

    我寻了一个水质比较清澈的地方,开始准备这难得的大餐。

    熟练的开膛破肚,捡柴点火,等肉香味扑面而来时,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

    这么大的一直鳖,去除了硬壳,也不过是几两肉,勉强吃了个饱吧。

    那鳖壳保存完好,被我烘干后,做了个碗,舀水吃饭啥的,都比较方便一点。

    此时天色不早,我却没有过多停留,扎了好几根火把,决定连夜赶路。

    这河床就是一条显眼的大道,不存在迷路之说,除了偶尔会有蛇虫爬过,别的倒也无需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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